﻿　　《然哥》初小禾
　　文案：
　　一心破案的刑侦队长勉为其难参加年底“扫黄打非”行动，捕获一只刚从部队退伍的“嫖客”小狼崽。
　　轮打架的话，小狼崽（受）比大队长（攻）厉害。
　　沈寻（29岁）×乐然（20岁），半养成，受一边成长一边和攻抓坏人。
　　内容标签： 强强 业界精英
　　搜索关键字：主角：乐然，沈寻 ┃ 配角：白小越，乔羿 ┃ 其它：刑侦，特警


第一章 
　　时至岁末，天空灰蒙阴沉，寒气像针似的扎进皮肤，仿佛给流淌着的血液也罩上一层薄霜。
　　但南方的热闹省会，就算气温节节下降，却终是少了几分冷清，也到底降不下一片纤雪。
　　公安部门又到了一年中最繁忙的时节。上至市局下至街道派出所，交警忙着抓醉驾忙着贴单计分，刑警忙着处理年前必结的陈案，还得遵从上级指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下，抓一批典型黄赌毒以示众。
　　沈寻坐在开着暖气的警车里，手上拿着一份犯罪嫌疑人的审讯记录。
　　暖黄的灯光铺在他侧脸上，勾勒出挺拔的鼻梁与英气的眉梢。他抿着唇，嘴角似乎有些刻意下压，眸光始终落在A4纸打印的记录上，眼神透着专注的幽深。
　　嫌疑人是一天前他亲自带队抓回来的。
　　15岁的少年，涉嫌杀害同桌女生。法医报告显示，这看起来竹竿一般的少年有事后奸尸行为。而在审讯记录中，少年也十分坦然地承认——“她发育得比我快，我打不过她，如果不先杀死她，我怎么能舒舒服服地上她？”
　　沈寻眉峰微蹙，手指在文件边缘按出不轻不重的痕迹。
　　那少年又说：“反正我未成年，大不了被管教几年。”
　　沈寻低声骂了句“操”，将记录扔在驾驶座上，心里涌起一阵无名火。
　　近年来，未成年犯罪在全国有上升的趋势，他每年都会遇上好几起。那些被法律保护着的少男少女钻进法律的空子，一次次地伤害着比自己更需要得到保护的人。他能将他们抓回来，却很难将这些人绳之以法。
　　不可谓不甘。
　　坐上市局刑侦大队队长的位置，这类破案难度低的未成年犯罪案他其实早已不必亲力亲为，但如果没有其他重案要案，他一定会带队出警，并亲自审问嫌疑人。
　　说不上是种什么心理。
　　但这次他将少年逮回来，却无暇审问。
　　局里几个领导笑容可掬地将“扫黄打非”的“重要任务”交给他，令他坐镇前方，稳定军心。
　　打击黄赌毒是市局年底的重头戏，民警们每年都会大张旗鼓地揪出一批地痞流氓，而真正的地头蛇却如神龙一般见首不见尾。
　　沈寻在体制里混得久了，早明白这黄是扫给谁看，非是打给谁瞧。心有不屑，往年能躲则躲，尽量不接这毫无技术含量的活儿，今年却被领导们一齐推向前线，是不接也得接了。
　　领导们说，这任务完成得好了，年终报告自然锦上添花，过几年调去省厅也算多几块敲门砖。
　　他明白是家里的意思，于是就算打心眼儿里瞧不上，也从善如流，笑着应下。
　　递到嘴边的烟，哪有不随手一接的理。
　　今晚要“打”的是城西金道区的十几个卖淫窝点。
　　这金道区虽名字里带金，却是主城五区里最地道的贫民区。
　　随着经济转型，金道区曾经辉煌过的国营工厂纷纷倒闭，废弃的厂房像一座座阴森的鬼山，成了不少恶霸混混儿的据点。
　　下岗职工们多是“顶班”就业，文化素质低，无一技之长，大锅饭吃得久了不免贪安懒惰，失业后极难再就业，只好死守着当初单位给分的筒子楼，望眼欲穿地等待拆迁赔款。
　　但城西底子太烂，改造难度极大，城建好几次规划都没福泽金道区。最近五年来，金道区呈现出一种加速滑坡的趋势，越来越穷。
　　家境稍好的居民早些年已经搬去虹照、锦和几个生活工作条件较好的区，剩下的几乎全是无力摆脱贫穷的底层人。
　　贫穷滋生欲望与罪恶，就站街来说，全市的站街女金道区占了八成。
　　进城务工的外地人大多在金道区租房。廉价的群租屋、短租屋、招待所在狭窄肮脏的街道上所处可见。
　　与它们共生的是站街女们令人啼笑皆非的“十元店”——最低消费十元，上不封顶，可包早餐。
　　每到晚上，招待所外的“十元店”便鳞次栉比地开张。形容猥琐，浑身酸臭的打工仔和浓妆艳抹，散发着劣质香水味的站街女谈好价钱，相拥着进入招待所，完成一场或者多场灵魂买卖。
　　逮这些人非常容易，市局却连年看准此类软柿子捏，事后大笔一挥，媒体通稿一发，成功完成正能量的歌功颂德。
　　沈寻推开车门，靠在门边点燃一根烟，白气混入夜色，留下微弱的火光。
　　他虚眼看着前方闹闹嚷嚷的街道，嘴边挂着一丝苦笑。
　　一刻钟之前，他手下专查重案要案的刑侦队员穿着便衣潜入小巷，照着“情报”突袭涉黄招待所，目标是逮30对嫖客与卖淫女。
　　跟过家家似的。
　　烟燃到头，他将烟蒂随手扔在地上，碾灭火星，看了看时间，觉得第一批队员差不多该回来了。
　　恰在此时，放在车里的手机突然响起来，他接起一听，小白在电话里焦急地喊：“寻哥，有个嫖客把康哥撂趴了！”
　　沈寻眉头一挑，有些吃惊，却并不慌乱，理了理上衣，低声说：“你们在哪儿。”
　　小白报了个招待所的名字，跟着“夜来香”这艳俗词儿传来的是一阵刺耳的嘈杂，有女人的哭泣叫骂声，也有外乡男人滑稽的土话。
　　沈寻挂掉电话，锁了车，朝亮着各式桃红广告牌的小巷里踱去。
　　小白是他亲自带的徒弟，有点小聪明，想法特别多，但性格毛躁，咋咋忽忽，十分不靠谱。但康哥却是刑侦大队的骨干，前些年从特警那边调过来，枪法和格斗都非常了得，算是刑侦大队的一霸。
　　沈寻有些好奇，什么样的嫖客能把市局刑侦一霸给撂趴？
　　夜来香门口分外热闹，住在附近的居民几乎全出来了，探头探脑往玻璃门里面瞧。
　　廉价招待所的门厅本就狭小，此时还蹲了一排嫖客与卖淫女，显得混乱不堪，艳气四溢。
　　沈寻挤开七嘴八舌骂娘的吃瓜群众，刚一推开玻璃门，就见小白从楼上冲下来，喊道：“寻哥，我们按住他了，妈的那家伙假装军人骗炮！”
　　此言一出，嫖客们全抬起头，沈寻扫了一眼，竟从他们眼中看出赤裸的幸灾乐祸。
　　沈寻冷笑，朝小白摆了摆手，直上二楼。
　　二楼的巷道上，康哥骑在一人身上，反剪着那人的双手，骂道：“我让你倔！你他妈再倔一个给我看看，啊？”
　　沈寻走近，不由得好笑。康哥明显不是凭一己之力将那骗炮的假军人制服，他的身边还有两队员一左一右护法，分别按着假军人的两条腿。
　　若非如此，康哥恐怕还会被假军人撂翻一次。
　　假军人趴在地上，似乎还在挣扎，沈寻看不到他的脸，只踢了踢他的脚，回头问小白道：“怎么说？”
　　康哥抹了一把汗，抢答道：“他说他是退伍军人，被分配到尚街派出所，今儿刚到，来招待所歇脚，休息一晚再去派出所报道。操！装军人不算，还他妈在老子面前装片儿警！”
　　康哥骂的时候，假军人死命挣扎，嘴里发出含混不清的声音。
　　不知为什么，沈寻总觉得人家在声泪俱下地喊：冤枉！
　　他不声不响地绕了一圈，最终停在假军人面前，居高临下地俯视，只见假军人猛地扬起头，凶神恶煞地瞪着他。
　　他有点意外，旋即后退一步，蹲了下去。
　　假军人长着一张格外标致的脸，看着年龄不大，眼神虽然又凶又恶，但眸底却有种少年人独有的干净。他嘴里被塞了一副脏兮兮的手套，说不出话来，表情狰狞，像一头怒到极点又无可奈何的狼崽。
　　沈寻眼皮一低，瞄到他身上滑稽的深蓝色秋衣秋裤，不由得浅笑起来。
　　那秋衣肩头有个小小的破洞，冒出好些线头子。
　　狼崽更加不满，气呼呼地挣扎，险些挣脱康哥与另外两名队员。
　　康哥只好用尽全身力气压住他，边压边骂：“还不老实？”
　　沈寻站起身来，朝小白招招手，问：“他买的人呢？”
　　闻言，狼崽愣了愣，沈寻瞥见他脸颊忽然变红，眼中的怒意也燃得更盛。
　　小白说：“没找到。”
　　“没找到？”沈寻虚起眼，刚想问“没找到你们就盖章他是嫖客？”便听小白说：“寻哥，是这样的，刚才我们进来逮人时，只有他一间暂时没有发现卖淫女。我们想先控制着他，哪想他反抗得特别厉害。押其他人下去时，老板跟我们交待，说住这儿的都是常客，全是来‘那个’的。他死不承认，说自己只是住一宿。我们在他房间里发现了军装，他坚持说自己是退伍军人，我看不像。”
　　“狗屁军人！”康哥呸了一口，“假冒军人骗炮的老子今年就逮了八个，全他妈一个说辞！那身军装是淘宝上买的吧？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德行，拾掇拾掇就成了军人？”
　　康哥骂着还不解气，伸手“啪”一声扇在狼崽后脑上，用力摁着他继续骂道：“还敢在警察面前冒充警察，退伍‘分配’到尚街派出所？造谣也不知道与时俱进动脑子，你活在哪个年代？现在军人退伍还管分配？”
　　沈寻不置可否，又蹲在狼崽面前，扣住他的下巴往上一抬。
　　狼崽满脸通红，眼里似乎还漾着一层薄薄的水气。
　　不知是给气出来的，还是被羞出来的。
　　沈寻莞尔。
　　现在普通士兵退伍的确不会包分配了，军队不是慈善机构，每年那么多军人退伍，如果都分配到派出所来，那全国的派出所早就爆了。
　　可见这小狼崽在撒谎。
　　但沈寻凝视着他怒气汹汹的目光，又觉得这孩子不像撒谎，非要说的话，倒真像个平白遭了委屈的受气娃。
　　他在人家脸上拍了拍，扯出对方嘴里的手套，哪知还没来得及摆出知心大哥的表情，就听小狼崽竭斯底里地吼道：“我操你妈！”
　　沈寻：……
　　小白从房间里搜出一个放着各种证件和现金的包，抽出身份证和退伍证明左看右看，“哎哟”一声，笑道：“这假证做得还挺真，你艺名乐（le）然？”
　　“那字念yue！”狼崽愤怒地喊，“文盲！”
　　沈寻忽然笑起来，从脸上挂不住的小白手上接过证件，掂量掂量，又朝另一名队员抬抬下巴，将身份证一抛，“查查是真的还是伪造的。”
　　5分钟之后，沈寻确定这嫖客小哥的确叫乐然，念yue，不念le。
　　他拿着退伍证明，在乐然面前扬了扬，“真是军人？”
　　乐然愤愤地看着他，“我16岁入伍，当了4年兵，上周才退伍，不信你去部队上查！”
　　沈寻端详着这半大男子因为激动而格外生动的脸，心头一动，觉得特别有趣。于是笑道：“成，你说你是被分配到尚街派出所的，刚才我看了你的包，怎么没有发现介绍信之类的凭证？”
　　乐然脸颊又是一红，梗了半天，才低下眼皮底气不足地说：“路上丢了。”
　　“操！死鸭子嘴硬是吧？”康哥又照着他的后脑扇了一巴掌，他这回挣扎得尤其起劲，分秒间竟挣脱了三个人的桎梏，腾地站了起来。
　　有队员迅速举起手枪。
　　沈寻却不慌不忙地摆摆手，嘴角还保留着一丝笑意，望向乐然，“我现在给尚街派出所打电话确认，你有没有异议？”
　　乐然警惕地摆出格斗的架势，毫不犹豫地点头。
　　沈寻打量着他，眉梢微微扬起。
　　乐然目测1米8左右，喜感的秋衣秋裤裹在身上，材质宽松，款式老土，显得整个人有些单薄。
　　但布料下的身体，决计不会单薄，否则如何撂倒康哥，如何挣脱三名牛高马大的刑警？
　　沈寻观察得不动声色，甚至受男人的本性驱使，往乐然腿间投去轻飘飘的一瞥。
　　都怪宽松的秋裤，那儿什么也看不出来。
　　已是深夜，尚街派出所值班的是刚工作半年的小警察，对人事任免一无所知，小白问了几遍，对方都表示没听说所里会来新人。
　　乐然脸色难看至极，刚想争辩，沈寻却对他笑了笑，低声说：“别急。”
　　康哥表情有点扭曲。
　　小白挂断电话后，沈寻踱去一边，打了一圈儿电话，最终确认尚街派出所的确被塞了一名退伍军人，姓乐名然，还未报到。
　　原来是一场乌龙。
　　“嫖客”的罪名被洗清，乐然顿时安静下来，不吵也不讨要公道，转身进屋收拾行李，沈寻下意识地一瞧，瞥见他眼眶微红。
　　大世面见得多的刑侦队长有些错愕，不知这刚还气势汹汹的家伙怎么突然蔫了，想说点什么，人家却背对着他叠被子，将招待所的破旧棉絮叠出了豆腐块的刚劲。
　　瞧这手艺，就必定是军人无误。
　　而直到叠好被子，乐然才想起将外衣披在那搞笑的深蓝色秋衣秋裤上。
　　从夜来香出来，康哥等人带一众被抓现场的嫖客与卖淫女回市局，沈寻则揣着点儿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思送乐然去尚街派出所。
　　路上乐然一言不发，下车时都没回头说一声“谢”。
　　他也没有必要道谢。
　　沈寻无奈地扯扯嘴角，油门一踩，方才那点不太正大光明的心思瞬间消失在夜色里。
　　他已经过了怦然心动的年纪，对一个20岁的小家伙冒出些微“有趣”的想法都算得上奢侈。
　　小家伙不领情，他自然转身就忘。
　　“扫黄打非”进行得非常顺利，全省公安系统的年底表彰大会上，沈寻代表市局领回了好几个奖。主管刑侦的副局长拍着他的背，承诺过两年就把他推去省厅。
　　他笑着致谢，心中却并不着急。
　　开年，市局特警大队扩招。
　　正式考核那几日，市局格外热闹。一天，沈寻停车时瞧见一个有些眼熟的身影，但那人走得太快，他一时没来得及看个真切。
　　午饭时，特警大队的队长周旭东眉飞色舞地显摆队上来了个好苗子，特种部队退下来的，刚20岁，前途无可限量。
　　沈寻托着脸颊，想起冬夜里被当成嫖客扣住的乐然，随口问道：“从社会上招聘来的？”
　　“社会上哪有这么优秀的人才？”周旭东夹起一片盐煎肉，得意洋洋地说：“必须是咱内部的苗儿啊！”
　　“哦？”沈寻眼角一弯，“哪个分局还是派出所的？”
　　周旭东嚼得满嘴油，喜滋滋地说：“尚街派出所！”


第二章 
　　沈寻筷子一顿，刚好听见食堂大门传来一阵喧闹。周旭东抬眼一看，立即笑出一脸褶子，挥着手朝人群吼道：“乐然！”
　　完了又冲沈寻得瑟，“说曹操曹操到！”
　　乐然虽得了特警大队老大的青睐，但到底还不算市局的人，没饭卡也刷不了脸卡，这会儿正和十几名新队员一起，跟着后勤李大姐打饭。
　　新队员多是25岁左右的小伙子，虎背熊腰，牛高马大。乐然年龄最小，1米8的身高在一帮爷们儿大汉中算不得出众，被拥在中间，寻着声音望了半天才看到周旭东。
　　周旭东站起身来，正好挡住沈寻，乐呵呵地喊：“打完饭来这儿坐。”
　　乐然很精神地笑了笑，和当初那个趴在涉黄招待所地板上骂“我操你妈”的小狼崽判若两人。沈寻不动声色地投去一瞥，周旭东自然注意不到，乐然被挤着推着，也没工夫老往周旭东方向望。
　　不一会儿，乐然端着堆成小山一般的餐盘走来，制服笔挺，目不斜视，步子有种军旅之人特有的正气与沉稳，走至桌边还习惯性地立正，像士兵用餐之前整队一样。
　　周旭东哈哈大笑，拍着他的背朝沈寻显摆，“看，这就是我说的好苗子！”
　　乐然脸皮薄，被当面一夸，脸颊立即泛红。沈寻抬起眼，微笑着与他对视，他眸光一凝，放餐盘的动作都滞了一下，表情有点僵硬，眉头也轻轻蹙起来。
　　周旭东不知道头年“扫黄打非”的插曲，将乐然按在座位上，指着沈寻道：“喏，这位是咱们市局的刑侦大队长沈寻。”
　　乐然太阳穴抽了抽，目光带着些微敌意，唇角一咧算是笑过，垂下眼皮道：“哦。”
　　沈寻挑着眉想，小家伙记仇。
　　周旭东长得粗犷，出任务时心细得跟针眼似的，平时神经却又粗又壮，压根儿看不出乐然不怎么爽沈寻，也察觉不到气氛有些微妙，还翻着两片油澄澄的嘴皮子，可劲儿夸乐然战斗素养极高。
　　乐然越听脸颊越红，最开始还勉强笑着说“也没多厉害”，后来干脆不说话了，埋头只顾吃饭。
　　沈寻早就吃完了，也不急着走，好整以暇地听周旭东说评书，顺带瞧一瞧乐然精彩的表情。
　　乐然却不看他，大嚼蛮吞，三两下就把“小山”夷为“平地”，擦擦嘴冲周旭东道：“东哥慢吃，我先去和大家汇合了，李大姐说等会儿还要带我们办手续。”
　　说完，余光都不给沈寻一个，就端起餐盘走了。
　　沈寻盯着人家背影看了半天，略微耷下的眼皮遮住一道玩味的光。
　　啧，这宽肩窄腰的。
　　周旭东也扒拉完了饭菜，见时间还早，索性继续和沈寻闲叨。
　　“跟你说个事儿。过阵子乐然分到你队上，你得给我带好了。”
　　“我队上？”沈寻挑眉，“他不是你们特警大队招的吗？”
　　“嗨！”周旭东一拍大腿，眉峰蹙在一起，略显痛心道：“还不是上头的意思，说什么年轻特警得去其他部门轮岗一年，不能只会肉搏打枪，还得会以你们刑警交警的思路考虑问题。”
　　“扯淡。”
　　“谁说不是呢！老子好不容易搞到招人指标，现在队员是招齐了，但形成实打实的战斗力，起码还得等一年。一年后乐然他们归队，还得再磨合，他妈的不是坑爹吗？”
　　沈寻陪笑着点头，“你们这次招了多少人来着？”
　　“30人。”
　　“都是从分局和派出所捞的？”
　　“大部分是，也有从社会上来的。不过素质最好的都是咱内伙子，乐然算一个，还有俩是锦和分局的。”
　　沈寻略一沉吟，不动声色道：“成，看上头怎么分吧，如果把乐然分到我队上，我亲自带。”
　　“嘿！”周旭东牛眼一瞪，“够哥们儿！”
　　“咱俩啥关系，你看中的苗儿，我能不上心吗？放心，只要他来刑侦大队，我保证把他当自个儿徒弟看。”
　　“哈哈哈。”周旭东笑起来动静极大，跟弥勒佛似的，“这待遇不错，小白岂不是有竞争对手了？”
　　“当师傅的，自然得一视同仁。”
　　此时，正认真填表的乐然并不知道，自己尚未踩热市局的地皮，就被顶头上司卖给了不怀好意的“仇人”。
　　从食堂出来，沈寻心情不错，嘴角暗自上扬，正午暖融融的春光一照，盈在眼角的笑意蓦地生出三分风流七分柔情。
　　他天生一副好皮囊，家境的优渥令他自带温润与漫不经心的气场，一身警服又将慵懒与随意收敛得恰到好处，干练与利落平地而生，不失风度，又无损威严。
　　这样的人，往往是男女通吃，老少咸宜的。
　　刚行至办公楼门口，右肩就被人重重拍了一下。他头也不回，继续朝前走，只道：“别闹，多大的人了，还搞偷袭。”
　　“我去！你是有多爱我？拍一下就知道是我？”来人语调欢快，绕到他面前，无框眼镜上滑过一丝阳光的影子。
　　“我这肩膀都不知被你那爪子拍过多少回了，还感觉不出来是你，我不如当场脱掉这身警服回家种田。”沈寻被挡了去路，站在楼前的阴影下，见对方眼下的卧蚕进化成了烟熏大眼袋，放缓语气道：“辛苦了，下午没事的话，去休息室补个觉。”
　　“补什么觉啊。看你脱场衣，胜补十年觉！”
　　“正经点儿。”沈寻无奈地指指斜上方的摄像头，“想让监控室的兄弟看见主检法医光天化日下调戏刑侦队长？”
　　“看就看呗，谁不知道我在追你啊。可惜追了那么多年，都快奔四了还没追到。”
　　沈寻双手放在他肩上，将他往里面一转，往背上一拍，“我的乔儿，好好一直男能别学基佬撩人吗？”
　　被叫做“乔儿”的男人争辩道：“什么直男，我也是基佬，我早被你掰弯了！”
　　沈寻笑着推他脑袋，“赶紧休息去，你看看你都丑成啥样了，胡子拉碴，嘴皮干裂，油光满面，眼袋都能割下来抽丝了。哪有基佬跟你一样邋遢？”
　　“乔儿”一听就愣了，用力在脸上搓了搓，“我真有那么丑？”
　　“可不是？”
　　“操！”他脚步一翻，跑出五步远，头也不回地喊道：“今儿不追你了，等我变回风流倜傥的乔公子再来，宝贝儿你给我等着！”
　　“慢点儿，小心摔。”沈寻嘱咐完轻轻叹了口气，对这技术一流脑子犯抽的伪基佬无可奈何。
　　“乔儿”大名乔羿，29岁，市局主检法医，身高178，浓眉大眼有卧蚕，肤白鼻挺嘴角翘，20岁出头时算标准小白脸长相，眼角嘴角都含笑，又喜欢说笑，乍一看像只修炼成人的微笑天使萨摩耶。这些年年龄上去了，工作强度越来越大，从助理升至主检，脸颊消瘦了几分，眼角也慢慢生出极细的浅纹，皮肤仍旧很白，但不像年轻时那么细腻光滑，还是喜欢说笑，但不再咋咋呼呼，而是张弛有度，既能引人发笑，又不泄出半分尴尬，于是说笑也成了一种不凡气度。
　　如此一来，他倒比当小白脸时多出成熟男人的韵味，举手投足间，似乎都有种平和的贵气，难怪新来的女警们给他起了个优雅的绰号——乔公子。
　　但是乔公子一遇上沈寻就会犯浑，狗皮膏药似的撵不走，五、六年前就放言要追他，至今却两人都是单身狗。
　　沈寻向来洁身自好，宁缺毋滥，对优质基佬尚挑三拣四，莫说是乔羿这假装基佬的大龄纯情处男。
　　乔羿生得帅，当总有一日要各自转身的情人，不如当风雨同舟，插科打诨的兄弟。
　　回到办公室，小白就神神秘秘地摸过来了，压着声音道：“老大，咱们上次误会的那小孩儿来特警队了？”
　　“消息挺灵啊。”他拿起茶杯朝饮水机走去，揶揄道：“你也就比人家大2岁，他是小孩儿，你是什么？大孩儿？”
　　“哎！”小白摸摸后脑，“康哥他们看到他了。上次那事儿是咱们不对，平白污蔑他是嫖客，我琢磨着去跟他道个歉，以后都在局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尴尬。”
　　“还知道尴尬？当时怎么不打听清楚？这事儿不归‘咱们’，我到的时候你们已经把他摁地上了。”沈寻笑道，“你是该去道个歉，我呢，好像应该算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吧？”
　　“老大……”小白咧嘴，“你这人……”
　　“嗯？”沈寻坐下，仰靠在椅背上，虚眼准备养神。
　　小白低哼一声，径自从他桌上抢过一袋速溶咖啡，转身道：“不靠谱！”
　　一周后，市局新特警正式入职。沈寻看了看分到刑侦大队轮岗人员的名单，乐然赫然在列。
　　他嘴角微扬，在“乐然”二字上轻轻一弹。
　　得知会去其他单位轮岗时，乐然本能地紧张起来。
　　他是特种兵出身，枪法一流，近身格斗旁人难出其右，退伍之后最适合的岗位就是特警。
　　年底仓促离开部队，被分到派出所时，他花了很长时间也难以适应。
　　派出所的工作琐碎，不是调节邻里纠纷，就是给撕逼的小夫妻当和事老。他脱了军装穿上警服，2个月来一起正经案子都没遇上。正觉一身功夫没法施展时，市局的特警扩招通知下来了。他像看到曙光似的立即报名，考核顺风顺水通过，还受到大队长的青睐，本以为又可以过上与军营无异的生活，却碰到那将自己当做嫖客的刑侦队长。
　　一想到自己穿着破洞秋衣秋裤被摁在地上的落魄模样被那人尽收眼底，他就有种难以招架的耻辱感。
　　而更加难以接受的是，居然还得去是非不辨混蛋们的刑侦大队待上一年。
　　被分到刑侦大队的共有10人，照周旭东的说法，这10人都是未来特警大队的精英。沈寻自然不会马虎，当即将其分入各支中队，皆由骨干刑警点拨。轮到乐然时，他摆着领导的谱，一本正经道：“小然年龄小，先跟着我吧。”
　　乐然张开嘴，“啊”了一声，眉梢痉挛似的跳起来。
　　沈寻看在眼里，朝小白抬抬下巴，“白小越，桌子收拾一下，乐然坐你旁边，等会儿给他讲讲咱们的办案流程。”


第三章 
　　交待完后，沈寻就拿起整理好的文件，赴领导的例行工作会议去了。刑侦大队的办公室只安静了不到一分钟，立即像打折的超市一般热闹起来。
　　特警们多是从各个分局、派出所选上来的，只要不是像乐然这种才工作2个月的菜鸟，大多和市局的兄弟有一面以上之缘，有的甚至一同吃过饭，一起逮过贼，就算说不上交情似海深，但喊互道一声“兄弟”总没错。
　　沈寻一走，特警刑警就各自寒暄起来，肩膀一拍手一握，就成了一条战线上的好哥们儿。
　　乐然站在一旁，有点不知所措。
　　在这牛人横行的市局里，他一无亲无故的毛头小子，才是彻头彻尾的新人。
　　虽然认识他的人也有，但一半是当初将他看做嫖客按地上的，一半是站在一旁看他被按地上的。
　　他半天没挪步子，看着打得火热的前辈，心头顿生一种难言的落寞。
　　为什么一定要离开军营？
　　为什么不能一直当特种兵？
　　错的人逍遥自在，受害者却只能灰溜溜滚蛋。
　　凭什么？
　　小白显然也很尴尬，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发，连忙将桌上的酱肉大包子拧去一旁，胡乱刨开散乱的案件资料，“呃”了两声，才冲他挤出一个勉强的笑，“坐，坐这儿吧，我给你倒水去。”
　　乐然微蹙着眉，走去桌边，却没有坐下。
　　这人他记得，当晚在夜来香招待所，就是这人咬定他是嫖客。
　　小白接了大半纸杯的水，又去沈寻办公室偷出一袋速溶果汁，倒进杯子后才发现没有一次性调羹，用自己的不妥，不搅也不妥，只好手腕一转，企图让水自个儿搅拌起来，哪想用力过猛，水从杯沿荡了出来，直接浇在他虎口上，烫得他险些连杯带水一同扔掉。
　　乐然见他装逼失败，倒也不幸灾乐祸，放下背上的迷彩双肩包，拿出一盒创可贴一支药用喷雾，走近一看，见没有破皮，又把创可贴塞回去，递上喷雾道：“消肿消炎，喷上一会儿就不痛了。”
　　小白诧异地接过喷雾，探头看了看他放在地上的双肩包，眼睛睁得一大一小，“你随身带医药箱啊？”
　　“只有常备的跌打损伤药。”
　　小白咧咧嘴，心道跌打损伤药算哪门子常备，斜乐然一眼，却没说出口，打开喷雾的盖子往虎口上一喷，火辣的感觉顿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凉丝丝的酥麻。
　　将喷雾递回去，小白不大自在道：“那个，谢了。”
　　“嗯。”乐然单手提起双肩包，见他东张西望不知在找什么，问：“你掉东西了？”
　　“没。这不是想给你冲杯果汁吗？以前饮水机那儿有一包一次性调羹，谁他妈拿走了我操……”
　　“我……”
　　“你等等，我一定给你找到。”
　　乐然本想说“我不渴，不用找了”，话被打断后又觉得不喝太不领情，于是拿起纸杯，手腕暗自发力。
　　小白转了一圈儿还是没找到失踪的一次性调羹，回到座位上一看，只见方才还沉在杯底的果汁粉已经均匀融化在开水里。
　　乐然喝了一口，放下杯子道：“谢谢，很甜。”
　　“你……你怎么做到的？”
　　“手摇啊。”
　　“没被烫着？”
　　“水没晃出来。”
　　小白抓过他的手仔细看，手掌手指都很干燥，确实没有被烫到的痕迹，但指腹与掌上有很多厚茧子，不是新茧，像那种层层叠叠的老茧，粗糙得根本不似20岁年轻人的手。
　　他连忙缩回手，难为情地搓了搓。
　　小白又拿起纸杯，里面只剩一半果汁了，水还是很热，倒进嘴里绝对是烫舌头烫喉咙的温度，乐然却面不改色地一口干掉大半。
　　果然是特种部队出来的。
　　乐然将剩下的半杯也喝了，正要将纸杯捏扁扔掉，小白突然喊：“等等！”
　　“怎么？”
　　“刚才错过了，我想看看你到底是怎么摇杯子的。水少我也行，但水超过五分之四，我就控制不好力度了。”
　　乐然看看纸杯，“好吧。”
　　小白立即再接来大半杯水，这回是凉水，就算洒出来也不会烫着。
　　乐然说：“还可以再多一些。”
　　“这还不够多？”
　　“再多一点吧，剩5毫米就行。”
　　小白照办。乐然右手握住纸杯，五指纹丝不动，手腕也不见运动，水面却以杯心为轴，逆时针缓慢转动起来。
　　渐渐地，水面的转速越来越快，中心下凹，周围隆起，似乎下一秒，就会有水珠溅出杯沿。
　　小白屏气凝神地看着，可长达3分钟的时间里，乐然始终将水面维持在杯沿之下，且保持着加速的势头。
　　最神奇的是他的右手看似一动不动，若不集中精力观察，几乎无法发现他的手腕其实正以一种极其细微的幅度画圈。
　　小白惊异道：“你这手也太稳了吧！怎么练的？”
　　乐然揉揉手腕，“以前在部队上训练稳定持枪，这算最基础的吧。”
　　小白翻了个白眼，自叹弗如，扔掉纸杯后郑重地跟乐然道了个歉，说当时急着办案，考虑不周，实在对不住。
　　乐然年纪小，的确如沈寻所料挺记仇，不久前还看小白不顺眼，但对方因为给他冲果汁被烫了手，又当了一回看他显摆的观众，此时还态度诚恳地跟他道歉，他心头记的那些仇立即一笔勾销，略显害羞道：“没事，能理解。”
　　最记仇的人最是记得别人对他的好。
　　一杯烫嘴的果汁，也能泯掉被当做嫖客的恩仇。
　　小白松了口气，将大半个办公桌分给他，把自己座椅上的靠垫也送给他，刚想照沈寻的吩咐给他讲讲办案流程，门口就传来一把熟悉的声音。
　　乔羿风流倜傥地闯进来，满面桃花地喊道：“宝贝儿！”
　　乐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本以为是个翘着兰花指的娘炮，抬起眼皮一瞧，却见对方相貌端正，走路带风，白大褂披在警服外，虽算不上猛男，也是个如假包换的阳刚汉子。
　　只是这汉子长得实在是比普通人好看不少。
　　几名特警闻声回头，刑警们却丝毫不觉奇怪，有人喊了声“你宝贝儿开会去了”，办公室顿时响起一阵哄笑。
　　“又开会？”乔羿远远朝队长办公室望了望，确实没看到人影，轻车熟路踱到小白跟前，乐呵呵地问：“小白，跟你寻哥说一声，让他空了到痕检科来一趟，我和朝子有工作要跟他汇报。”
　　“行。他回来我就跟他讲。”
　　“谢啦。”乔羿双手揣在衣兜里，刚要走，忽然跟发现了什么新鲜玩意儿似的停下来，歪头一看，乐了，“来新同事了？”
　　乐然抬起头，本想冲他礼貌地笑笑，却见他眼角一张，发出一声欣喜的“啊”。
　　小白拍拍乐然的肩，跟乔羿介绍道：“这位是乐然，特警大队的新同事，来我们队轮岗，寻哥亲自带。”
　　说完又转向乐然，“这位是咱们市局的主检法医，乔羿。”
　　乐然有些惊讶，面前的男子看着年轻又不正经，竟然已经是主检法医了。
　　乔羿弓下身子，单手撑在桌上，胸前的工作牌往前一摆，好巧不巧甩在乐然下巴上。
　　轻轻的，“啪”一声响。
　　乐然无语地往后退了退，将纯情与风骚拿捏得恰到好处的主检法医却就势靠近，痞痞地笑道：“小哥挺帅的。”
　　谁都喜欢听好话，尤其是20岁左右的半大男子。
　　男孩在18岁成年后就不能再叫做男孩了，但是若称作男人，似乎又欠些火候。
　　乐然就刚好处在这男孩以上男人未满的尴尬年龄段，有些自恋，又害怕别人觉得自己自恋，想被夸人帅能力强，真被夸了，又偏得装出一副“哪里哪里”的世故样。
　　装也装不好，心头的欢喜倒影在眼眸里，看在旁人眼中，分外可爱。
　　乔羿抬起手，做出想拍拍他头的样子，中途又缩回来，笑语盈盈道：“乐小哥不喜欢被摸头吧？”
　　乐然盯着他那双深不见底的眸子，愣愣地摇头。
　　“那好。”乔羿收回手，直起身子，“握个手行吗？”
　　乐然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粗糙的双手，在裤腿上抹了抹，伸出右手，想随便一握就收，对方却用力抓住，紧紧一捏。
　　扎手的老茧压在温热的手掌里，乐然难堪地拧着眉。
　　乔羿却毫不介意地笑了笑，迅速抬起左手往他头顶一拍，得瑟道：“还是被我摸到了。”
　　乐然抽回手，脸颊轻微泛红，“你们聊，我去上个厕所。”
　　小白趴在桌上，“乔哥，你咋连小孩儿也不放过？”
　　乔羿往他脑门上一戳，“还叫人家小孩儿，你大孩儿吗？”
　　“嘿呦，你跟寻哥说了一样的话。”
　　“是吗？嗨，谁叫我们是兄弟呢。”
　　“不是尚未到手的男朋友吗，怎么又成兄弟了？”
　　“哎呀忘了。”
　　小白眼皮一耷，“这都能忘？”
　　乔羿嘿嘿直笑，“走了，别忘了叫沈寻来找我。”
　　乐然从厕所回来时，不速之客已经飘回去了。小白开始正儿八经跟他讲刑侦大队的分工和出警的流程，他仔细地听着，还拿出领到的纸笔认真记。
　　小白往他笔记本上一瞟，发现那字写得实在不敢恭维。
　　讲得差不多时，乐然问：“转到市局的基本上是区县和分局解决不了的重案，这些重案一般是什么？”
　　“命案。”小白淡定地说：“不过这里说的‘解决不了’倒不是指技术上解决不了，而是社会影响较大，分局处理起来比较困难。”
　　乐然似懂非懂。
　　小白只好进一步解释道：“比如什么杀人碎尸、奸杀、尸体出现在大庭广众下……这类案子的侦破难度其实不大，不要被日本的推理小说骗了，高智商犯罪的确有，但数量极少，现在的杀人案一般都是激情杀人，这类嫌疑犯抓捕起来很容易。但是话题度高，一旦曝光就有很大的关注度，所以我们市局必须接手处理。”
　　“哦。”乐然放下笔，“所以命案现场我们都得去？”
　　“也不是经常，又不是天天有杀人案。你怕啊？”说完这句话小白就后悔了，特种兵会怕命案现场？
　　果然，乐然摇摇头，“不怕。”
　　小白又讲起各个中队的分工，提到大队长类似监工，不用出现场，坐镇后方听汇报就行。
　　乐然听着觉得有些不对，眨了眨眼，疑惑道：“沈……沈队不用出现场的话，那你呢？你平时的工作是啥？”
　　小白脱口而出：“伺候他，拍他马屁。”
　　乐然哑了。
　　小白继续开玩笑，“现在你来了，这光荣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第四章 
　　乐然十指发紧，脸色也难看起来，眸底泛起一闪而过的恐惧，与显而易见的厌恶。
　　小白没想到他反应这么大，忙道：“我说着玩的，别当真啊。”
　　“玩笑？”
　　“当然是玩笑。寻哥人挺好的，从来不摆领导架子，很少生气，哪需要谁伺候拍马屁啊？顶多剥削点儿零食，但我们也会从他那儿顺东西，你看，刚才我不就偷了他的果汁给你兑水吗？另外就是，如果我来得早的话，会帮他泡个茶，心情好帮他买份早餐，这……这都挺正常的吧？”
　　乐然眉头仍旧皱着，想了一会儿，轻轻点头。
　　小白舒了口气，左右看看，往近里一凑，低声说：“白哥不是刻意想打听你私事啊，但咱一起跟着寻哥也算有缘，要不就互相透个底儿吧，以后也好相互帮助什么的。”
　　乐然迷茫地看着他。
　　他嘴角抽了抽，有点尴尬，自嘲道：“对，凡事有个先来后到，白哥先掏底好了，听了别跟其他人说啊。”
　　“不……”
　　“我舅舅是省上的人。”
　　乐然仍是一副不解的模样，不知如何接话，只好道：“哦。”
　　小白没想到他是这么个态度，心头顿觉不快，明明太阳穴都开始突突直跳了，嘴角却强挤出循循善诱的笑，“那你呢？你家是什么关系？”
　　“我？”乐然顿了2秒，眸光一暗，“我没有家。”
　　“什么？”小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没有家是什么意思？
　　冬夜那个尴尬的误会后，他就知道乐然必定有后台，要不然怎么可能在退伍后不经选拔不经考核，直接进入公安系统？
　　后来得知乐然到了市局，深受特警大队队长赏识，更是料定这后台非常硬。
　　如今见沈寻直接将乐然带在身边，他几乎确定乐然必然是高官之子，说不定还是什么不得了的红三代。
　　毕竟沈寻本人的背景就深不可测。
　　沈寻极少亲自带徒弟，他纯属是走了狗屎运，赶来报到那天撞上沈寻心情好，加之自身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出众，头一个案子办得滴水不漏，这才抱上刑侦队长的大腿。
　　而乐然非但不是警校出身，看样子对破案还一窍不通。
　　如此一想，乐然的家庭势力也许与沈寻不相上下。
　　但乐然却全无高官之子的游刃有余，反倒局促得像个被盘问的底层孩子，垂首道：“我在福利院长大，入伍之后把军营当做家，后来……现在退伍了，前阵子住在派出所给安排的宿舍里，这几天搬到局里的宿舍了。你说的‘家’是指父母亲人吧？我，我没有。”
　　小白两眼瞪得老大，震惊得哑口无言。
　　乐然有点难堪，余光左右一扫，还想说点什么，却听见熟悉的声音由远及近。
　　沈寻开完会回来了，一手揣在裤袋里，一手反扣着文件，“凑这么近干什么？讲荤段子？”
　　小白回过神来，生动的目瞪口呆瞬间转化为僵硬的嬉皮笑脸，“寻哥你回来了？我跟乐然说咱们的办案流程呢。”
　　“用这种见鬼表情讲办案流程？”
　　小白搓搓脸，强行不尴尬，“嘿嘿嘿，乐然是新人嘛，我得照顾他的情绪。”
　　沈寻哼笑两声，语气一转，冲乐然温和道：“跟我来一下。”
　　说完，径自朝队长办公室走去。
　　乐然犹豫地看小白，小白立即用嘴型说：快去。
　　沈寻坐在办公桌后，见他来了，指了指半开着的门道：“麻烦关一下。不用锁，合上就行。”
　　乐然照办，拘谨地坐在办公桌另一边，腰背挺得很直，眼皮却低低地垂着。
　　沈寻喝了一口茶，难得正襟危坐起来，用一种礼貌又严肃的语气喊他的名字，“乐然。”
　　“嗯。”乐然抬起头，四目相对时却本能地撇开目光。
　　沈寻看着他，“上次的事，我代刑侦队向你道歉。”
　　乐然怔了怔，片刻后才回味过来，稍显慌乱道：“没，没事。”
　　被误会时奋起反击，被道歉时却没了底气，他悄悄在手背上掐了一下，有些懊恼。
　　沈寻盯着他瞧了一会儿，转移话题道：“我大概了解你的情况，16岁入伍，在特种部队待了2年多，擅长射击，拿过射击比武冠军。”
　　乐然抓着裤腿，指尖正安静地发抖。
　　以为对方会问“既然混得不错，为什么会20岁就退伍，为什么不继续留在部队里往上晋升”。
　　这是他没有办法回答的问题。
　　离开军营这2个多月来，他尽量避免回想，稍有苗头，就立即用其他事转移注意力。白天好过，晚上却难以控制。每次从梦里醒来的瞬间，他都有种尚在部队的感觉，然而欣喜若狂地开灯，看到的却是派出所的个人宿舍。
　　光明来到，心却沉入黑暗。
　　一股火气在胸中蒸腾，眼神也变得危险起来，修剪得短平的指甲掐在掌心的肉里，他几乎就要站起身来，说上一句“无可奉告”。
　　但是沈寻却没有问他意料之中的问题，而是微笑着摊开手，“这么优秀的人才，倒是让周旭东捡到宝了。”
　　他错愕地往前倾了倾身子，讶异地看着沈寻。
　　沈寻眼中盈着笑意，半开玩笑半当真道：“我还真想把你从他手上抢过来。”
　　他眨眨眼，“呃”了一声，旋即再次低下头。
　　沈寻补充道：“毕竟刑警队也需要优秀的枪手。”
　　“优秀”两个字像一抹亮晶晶的金粉，飘飘扬扬落在他心头，勾起一丝被小心藏着的骄傲。
　　办公室里安静了几十秒。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膝盖，沈寻虚眼看着他。
　　他身上有种不似年轻人的沉重感，也许来自军营的磨练，也许来自生活的艰辛。但比这种沉重感更夺目的是少年般的执着与干净，似乎还有隐隐压抑着的欢喜。
　　沈寻暂时琢磨不透，清了清嗓子，开始安排工作上的事。
　　“这段时间你跟着我，我负责的案子你一定得和我一起去现场。如果我手头暂时没事，或者被省厅叫去开会，你就和白小越一起，跟其他组跑跑现场。”
　　“嗯。”
　　“军营里是用‘嗯’来回答首长的吗？”
　　乐然再次抬起头，撞到沈寻幽深的目光，立即起立，险些举手敬礼。
　　沈寻笑道：“行了行了，跟你开个玩笑而已，这儿没有首长，你也不必像在军营里一样站如松坐如钟，怎么舒服怎么来。我比你也就大个五六七八岁，队里有叫我寻哥的，也有叫我沈队的，你随便挑一个，想叫我小沈也行。”
　　乐然毫不犹豫道：“沈队。”
　　“还以为你会跟小白一样叫我寻哥呢。”
　　乐然撇下眼角，没说话。
　　“不熟叫着别扭吧？没事儿，以后咱们相处的日子还多，熟了之后随便你叫什么。”
　　乐然莫名其妙想到乔羿那声“宝贝儿”，头皮麻了一下，脖子往后一缩。
　　这小动作没逃过沈寻的眼睛，“还有什么想说？”
　　“没什么。”
　　“真没什么？”
　　沈寻扬起一边唇角，右手食指在桌面上一下一下地点，“小白跟你说我坏话了？”
　　乐然连忙否定，“没有！”
　　“那告诉我你刚才欲言又止的是什么。”
　　乐然抿住下唇，出了口气，瞥沈寻一眼，低声说：“宝贝儿也是你，您的称呼？”
　　沈寻倒是没想到他已经听到“宝贝儿”一词，手顿了一下，笑道：“刚才穿白褂子的来过？”
　　“是说乔羿法医吗？”
　　“除了他还有谁？”
　　乐然摸摸下巴，那儿被乔羿的工作牌碰了一下，似乎至今还留着若有若无的古怪感觉。
　　退伍后他难得与人亲近，今儿却被碰了下巴摸了头，心头酝酿着一股难以形容的味道，细细品来，才想起乔羿身上似乎有一股极浅的香味。
　　也许是消毒水。
　　他点点头，不想继续“宝贝儿”的话题，“乔羿法医说他在痕检科等你。”
　　沈寻拿过手边的黑色笔记本，“刚才小白怎么没说。”
　　“忘，忘了吧。”
　　“这健忘的家伙。”
　　沈寻临走前打开一个铁皮盒子，翻找一番后自言自语道：“甜橙味的果汁怎么没了？”
　　乐然尴尬道：“白哥刚才给我兑了一杯。”
　　“嗤，借花献佛。”沈寻拿出一个果冻抛过去，“那我就只好请你吃果冻了。”
　　那是一个喜之郎黄桃果肉果冻，乐然捂在手里，手心被凉了一下。
　　他与沈寻一同走出队长办公室，沈寻赶去痕检科，他回到座位上。小白不知去哪里了，他盯着果冻发了一会儿呆，想不通为什么刑侦队长的办公室里会有这种小零食。
　　他小时候也很喜欢吃果冻，但是福利院条件不好，只有过年时才会分到一个没有果肉的杂牌果冻。10岁以后他就不吃果冻了，虽然看着眼馋，但是把仅有的一个送给哭鼻子的小妹小弟，得到的心理满足远胜于自己吃掉。
　　没想到十年之后，居然被上司送了一个个头大很多的果冻。
　　看了好一阵，兴许是童年时的馋被勾起来了，他犹豫着撕开封盖，试探着咬了一口。
　　香甜在嘴里发酵，心脏像裹了一层蜜，每一次跳动，都会拉起黏黏的蜜丝。
　　他有点高兴，扬起脖子，将剩下的果冻囫囵倒入口中，细细地嚼着，本想慢慢享受，小白却风风火火地跑来，大喊道：“有案子，跟我走！”


第五章 
　　乐然抓起迷彩双肩包，跟着小白往车库跑去。出警的是刑侦三中队，他与小白是沈寻硬塞的外挂。
　　警车向崇山区开去，小白抓紧时间向坐在副驾的警员打探案件细节。
　　“听说现场很血腥？”
　　那警员叫常斌，30多岁，算是三中队的骨干，侧过头来说：“客厅厨房全是血，厕所有一具男尸，大半个脑袋都塌了。”
　　“身份能确定吗？”
　　“当然能，报警的就是那男人的父母和岳父母。”
　　“我操！”
　　“那场面……哎！”常斌叹了口气，“四位老人都80多了，他妈和他岳母当场就晕了。”
　　乐然在后座听着，心头不是滋味。
　　“具体的到现场去了再看吧，街道的同事说这家刚乔迁新居，四室两厅的高档小洋房，客都还没来得及请呢。”
　　小白又问：“这家很有钱？”
　　“不清楚，但住那种房子应该挺有钱的吧。哪像咱，忙一辈子也买不起崇山区的小洋房。”
　　“这他妈被媒体逮着了又是个爆点啊，有钱人惨死家中。”
　　“是啊，所以龙桥街道一发现马上把案子转过来了。”
　　小白“嗤”了一声，转身朝乐然道：“你看，这就是刚才我说的重要案子，案情不一定扑朔迷离，但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可炒作性。”
　　乐然点点头，看向窗外。
　　车已驶入崇山区，路边的景观就像从抗战片换台到了纸醉金迷偶像片，沿途全是经过精心修剪的景观树，楼房不高，多走欧式建筑风，路上车不多，公交车很少，十辆轿车里有九辆都是中高档车。
　　和乐然待过两个月的金道区完全不像属于同一座城市。
　　崇山区是富人们的后花园，楼岳、江城春眠等几个别墅型楼盘更是身份的象征。区内还有洋楼一条街，每天都会吸引大量无缘富人家的年轻人前往拍照。
　　好像在朋友圈发一张自己与漂亮别墅的合影，就能当一分钟别墅里的少主人。
　　警车在楼岳小区外停下，神色慌张的物管连忙迎上前来。开车的警员杨科出示证件，物管在放行前局促地说：“请，请不要打搅到其他业主。”
　　车窗关上后，小白带着一丝不屑道：“出了砸头的凶杀案，这是打搅也得打搅，不打搅也得打搅喽。”
　　乐然看着窗外的联排别墅，忽然道：“不是说案发地是花园洋楼吗？这儿怎么……”
　　杨科一边开车一边道：“这小区有三种楼盘，山上和湖边的是独栋别墅，售价最高，路边这些是联排别墅，价格稍低，最次的是靠近后山的花园洋楼。不过虽然花园洋楼算楼岳里最便宜的，买一套的钱也够咱们在其他区买三套100平米的电梯房了。”
　　乐然对房价的概念非常模糊，也从未想过要在这座城市“买下”一方栖息之地。
　　他其实不穷，去年冬天部队逼他离开时，给了他一笔可观的退伍金，他却一直没动。住宿舍吃食堂穿警服，两个月下来，连工资都只花了300多块钱。
　　不是吝啬，是穷惯了苦惯了，不知道该怎么花钱。
　　警车拐过一个路口，成片的花园洋房就在不远处。
　　一栋洋房前已经停了4辆警车，前方的花坛边拉着警戒线，小白探着脖子一看，拍着椅背道：“记者不会也来了吧？”
　　“暂时应该没有。”杨科道，“出了这种事，楼岳肯定紧张，哪会随便放记者进来。但是毕竟这儿住户也多，保不准下午微博论坛上就有消息了。”
　　常斌推开车门，“别想那么多，尽快破案吧。”
　　四人朝警戒线走去，三中队已经有几名同事在那儿了，队长邱羽冲小白招手道：“来得正好，通知沈队，这案子他得到场了。”
　　小白一惊，“怎么？找不到突破点？”
　　“太找得到突破点了。”
　　“那还通知寻哥来现场？”
　　“因为死者可能不止一人，另外一具尸体丢了。”
　　痕检员已经采集完屋内的足迹，且在一柄疑似凶器的榔头把上提取到指纹，法医正在查看尸体，警员们戴着鞋套进入。小白与乐然走在最后，进门就闻到一股令人作呕的恶臭。
　　法医初步认定，男子已经死亡4天，恶臭正是从他身上散出。
　　小白拿出一袋医用口罩，扯出五个塞给乐然，“先戴三个，受不了再加两个。”
　　说完又摸出一瓶风油精，“这玩意儿别在这里用，如果实在忍不住，就去外面歇歇，滴两滴在口罩上，包你神清气爽。”
　　乐然接过口罩，却没有拿风油精，“我没事。”
　　小白一想也对，电视里经常讲特种兵训练极苦极累，在粪池里闭气游泳都不是什么新鲜事，索性收好风油精，顺着痕检员划出的路线朝卧室走去，“跟我来，先看看尸体呈什么状态。”
　　男尸已经从床上转移至地板，脑部血肉模糊，左眼挤出眼眶，连血带肉挂在颧骨上，右眼已经和脑组织混为一体，看上去狰狞可怖。
　　乐然单手扶在门框上，一瞬间几欲作呕。
　　并非害怕，却觉得十分恶心。
　　小白往他肩上拍了拍，退出卧室，叫住一名匆匆而过的三中队警员，低声问：“这人有老婆孩子吧？具体啥情况？家属呢？”
　　对方不答反问：“寻哥还有多久到？”
　　“出发一会儿了，最多10分钟。”
　　“那等寻哥来了再说。”
　　“……日！”
　　“瞅我干啥？嫌疑人不是他老婆就是他姑娘，反正等会儿都得跟寻哥汇报，你急啥？”
　　“不会吧？”
　　“怎么不会？指纹已经送回去做比对了，受害人指甲里还有皮肤组织。一查就知道会不会。”
　　“那，那几个老人呢？”
　　“医院。可怜呐，白发送黑发，还他妈是凶杀。”
　　同事又忙活去了，乐然脸颊泛白，皱眉道：“凶手居然是家属？”
　　小白叹口气，感叹道：“这年头啊，在自个儿家里住着都不安全了。”
　　不多时，沈寻赶到，一同下车的还有乔羿。两人利落地戴上手套鞋套，沈寻站在客厅，仔细查看打斗痕迹，而乔羿则快步走进卧室，一脸正色。
　　乐然退到一旁，抬起眼皮偷偷打量沈寻。
　　沈寻冲门外喊：“老邱呢？”
　　邱羽拿着一个B5笔记本应道：“来了，我长话短说。”
　　“死者叫江旭，54岁，科步佳皮鞋厂的职工，死因是头部遭受重击，作案工具是一把榔头。他的妻子李小卉和女儿江映莎目前不知所踪。我们在客厅发现3片人体组织，已经和榔头上的指纹、江旭指甲里的皮肤组织一同送回去检验了。监控显示，3月11日凌晨1点07分到1点23分，江映莎7次提着美特斯邦威的购物袋前往车库，然后于1点26分驾驶自家的福特轿车驶出小区。”
　　沈寻面容冷峻地凝视着沙发边一处血迹，片刻后问：“是江旭和李小卉的父母报的警？”
　　“对。李小卉的父亲患有老年痴呆，她每隔一天就会去父母家，帮助母亲清洗父亲换下的衣裤。江旭的父母身体也不好，他大姐前些年病逝后，他就承担起了照顾父母的职责，大概一周会去探望三、四次。这回李、江二人都没回父母家，也联系不上，老人约好一同前来看看，敲门没人应，这才在物管的帮助下报警。”
　　沈寻踱了两步，眉头微皱，“这案子……嫌疑人是谁显而易见啊。”
　　乐然闻言抬起头。
　　邱羽长叹一声，“他们的女儿，江映莎。”
　　一名警员从门外跑入，将手机递给邱羽，半分钟后，邱羽挂断电话，朝沈寻道：“交警那边的监控也出结果了。江映莎在11日凌晨1点57分离开主城区，进入高速，摄像头最后一次捕捉到她是凌晨3点19分，南城县周家镇灯一村。”
　　沈寻：“和村派出所联系没有？”
　　“还没。”
　　“暂时别联系。比对什么时候能出结果？”
　　邱羽抬手看表，“已经送去一阵了，最迟……最迟下午3点。”
　　“行。”沈寻摘下手套，在邱羽肩上拍了拍，“那这边就辛苦兄弟们了，我赶回去跟上级汇报，还得跟宣传部打声招呼。叫兄弟们走访时把紧口风，尽量不要让人做‘毒女杀害父母分尸抛尸’之类的文章。”
　　乐然背脊生出一层薄汗，寒意从脚底阴森森地往上爬。
　　对于自幼在福利院长大的他来说，平生最渴望的恐怕就是家庭的温暖、父母的关爱，难以想象有人会心狠手辣杀掉自己的父母，甚至分尸抛尸。
　　这时，乔羿从卧室出来，神色凝重，与调戏乐然时判若两人。
　　他走到沈寻身边，摇头道：“我听到你们刚才的话了。”
　　“嗯？”
　　“如果凶手确实是他女儿，那这女儿也太……太狠得下心了。”
　　“怎么说？”
　　“榔头第一次砸下去时，江旭应该就没反抗能力了，凶手后来还追加了八到九下，导致右颅完全粉碎。”
　　“这还不算什么。”邱羽指了指地板上的血迹，“就目前的线索看，她就是在这儿将她妈大卸八块，我们之前找到的人体组织极有可能是分尸时遗落在地面上的。”
　　乐然胃里一阵翻涌，干呕出声。
　　沈寻似乎这才注意到他，眼神略深地看了看他，招手道：“过来。”
　　他额头上全是冷汗，三层口罩蒙在脸上仍挡不住浓郁的恶臭，又因干呕而觉得羞愧，谨慎地朝沈寻走去，低声道：“不好意思。”
　　“拿着，自己涂在人中和太阳穴上，在楼下等我。”沈寻将一个圆圆的小扁盒放在他手上，顺手扯掉他的口罩，见他惨白着一张脸，声音温和下来，“别听白小越瞎掰，这味儿你戴十层口罩都挡不住，还影响呼吸。我马上就下来，你在楼下的花坛上先坐坐。”
　　小扁盒是金属材质，贴在掌心凉飕飕的。乐然一边下阶梯一边扭开闻，薄荷与陈酒的味道钻入鼻腔，竟轻而易举驱散掉弥漫在周身的恶心感。
　　他抠出一小团，试探着抹在人中上，站在阳光下微微扬起脖子，深呼吸一口，胃里的浊气逐渐淡去，脑子也清醒了不少。
　　三月的春光下，有小雪一般的梨花瓣在微风中飞舞。
　　陆续有警员从楼上下来，围观的居民在警戒线外指指点点，他坐在花坛边摆弄着小扁盒，不知警服上已经飘落了片片花瓣。
　　直到沈寻唤他的名字。
　　“乐然，走了。”


第六章 
　　沈寻开车，乔羿坐在副驾，乐然跟小白一起挤在后座。小白问：“寻哥，你说这江映莎为什么要杀死她爹妈？”
　　“别乱说。”乔羿回过头来，“比对结果还没出来，人也没找到，现在还不能确定凶手是江映莎。”
　　乐然默默点头。
　　“平时风骚，关键时刻傻白甜，说的就是你吧乔儿。”沈寻在路口的红灯处停下，微偏着头，“客厅的地板上有明显刀砍痕迹，且遗留着不明人体组织，老邱说江映莎七次拿着美特斯邦威的购物袋进入车库，深夜驱车赶往山村，你有什么想法？”
　　“也，也不一定是分尸抛尸啊。”
　　沈寻笑了笑，“你已经说出了你的答案。”
　　乐然倏自叹气。就像沈寻方才在现场说的，这案子再明了不过，已有证据已经可以勾画出一幅江映莎杀父砍母的残忍画面。
　　乔羿抱臂，眉头微皱，“但是她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家看着也挺有钱的，是什么事想不开非得杀死自己的父母？”
　　“不是亲生的？”小白插话道。
　　“这和亲生不亲生没关系，我看矛盾多半出在钱上。”沈寻说。
　　“钱？不会吧。”小白翻着手上的笔记本，“他们家挺有钱的啊。”
　　“有钱就不会出人命吗？豪门血案你还看得少了？”沈寻在后视镜里白了小白一眼，余光瞄到默不作声的乐然，眼角一弯，竟带了浅淡的笑意，清清嗓子，又道：“而且据我观察，他们家的收入水平应该不高，甚至可以说比较低。”
　　“嗯？”乔羿侧过脸，“怎么看出来的？”
　　“江旭是皮鞋厂的职工，这年头职工能拿多少？”沈寻打开车窗，一股春天独有的干燥青草香灌入车内，“如果是精密制造业的职工，那自然另当别论，人一个月的收入能抵咱们四人。但皮鞋厂属于低端制造业，一天加班加点地干，月收入也不会超过3000元。而且老邱不是说了吗，江旭所在的皮鞋厂叫科步佳，听说过没？”
　　“本地企业，去年差点破产，好几条生产线都停了。”乔羿说。
　　“对，已经在倒闭的边缘了。”沈寻接着说，“江旭虽然还没有被裁员，但收入可能已经锐减。”
　　“那他们家还敢在崇山区买房子？”小白睁大双眼，“那是楼岳的房子啊！”
　　“我已经有一些想法了，但还需要证实，回去查查江家三人的情况就知。”沈寻又道，“而且还有一点，李小卉的父亲患有老年痴呆，江旭的双亲疾病缠身，他们为什么没有请专业的护工，而是亲自照料？”
　　“因为没钱？”乔羿声音有些低落。
　　“很有可能。所以我才说，造成这家悲剧的原因也许就是钱。”
　　回到市局后，沈寻午饭都没来得及吃，就向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徐强中汇报了情况，后者立马给宣传部打去电话，严禁市级媒体炒作这起弑亲案。
　　小白带着乐然去食堂，刚好食堂有豆瓣豆花供应，乐然一见那红红白白搅在一起的下饭菜，险些吐出来。
　　小白拍着他的背顺气道：“正常正常，我刚来时出过一个坠楼现场，走得太近踩到一团不明物，回来才知道是脑浆。吓得我……嗨，习惯了就好。寻哥喜欢吃豆花，等会儿我想去痕检科蹲蹲情况，你捎一份回去给他。”
　　乐然只吃了平时四分之一的量就搁筷子了，提着豆瓣豆花往队里走时，觉得整条右臂都是僵的。
　　倒不是怵血肉模糊的尸体，而是想着那男人是被自己女儿用榔头砸死的，就通体发寒。
　　在部队他学到了一个道理，枪口永远只能对准敌人，后背放心交给队友。
　　然而令人唏嘘的事实却是，他的队友将枪口戳向他的胸膛。
　　他不知道江旭在遭遇至亲的重锤时作何感想，但他清楚地记得，当自己以一种莫须有的罪名被除名时，痛彻心扉的感觉席卷天地，几乎带走了他眼前的所有色彩。
　　沈寻正坐在办公桌后看警员们传回来的调查资料，门敞开着，远远就能看到他专注的神情。
　　乐然犹豫片刻，还是走了过去，站在门口道：“沈队，白哥让我给你送饭。”
　　沈寻抬起头，惯性皱着的眉很快舒开，笑道：“谢谢，放桌上吧。”
　　乐然快步走近，将三个盒子摆在桌上。
　　一盒是豆瓣豆花，一盒是白米饭，一盒是炝炒油麦菜和黄豆红烧肉。
　　沈寻揭开豆瓣豆花的盒子，眉梢一挑，抬眼道：“菜是你挑的？”
　　乐然点点头。
　　“口味跟我挺像，我也喜欢豆瓣豆花。”
　　“哦。”乐然面无表情地说：“白哥说你喜欢，我才打的。”
　　沈寻筷子一停，旋即摇着头笑，低声自语道：“楞子兵，都不会说句话讨好新上司。”
　　乐然身为特种部队里年轻的枪王，听力好得出奇，别说沈寻当着他的面犯嘀咕，就算沈寻在隔壁悄悄吐槽，他也能听个大概。这时听着“讨好”两字，他立马想到小白的“任务”——伺候他拍他马屁，眉峰不由得一皱，眼神也变得严肃起来。
　　沈寻吃饭很快，左一筷右一夹，但全无狼吞虎咽的邋遢相，反倒显得干练有序，教养深厚。
　　乐然本想放下盒子就走，这会儿却跟看出了神似的，站在桌边看他就着豆瓣豆花扒拉米饭。
　　好像在他手上，豆瓣豆花也没刚才那么令人作呕了。
　　沈寻毫不介意被人围观吃饭，从放有果冻的盒子里摸出一个费列罗，“吃吗？”
　　乐然本能地摇头。
　　“吃吧，好吃。”沈寻食指一弹，费列罗直接滚到桌边，“下午看老邱那边的情况，说不定我也得去一趟灯一村，你和白小越也得跟着。下高速之后全是山路，有得颠簸，晚上有没饭吃都不一定，巧克力拿着，以备不时之需。”
　　乐然这才拿起费列罗。
　　等待比对结果时，针对江家的调查已经全部出炉。
　　如沈寻所言，江家非但不富裕，且负债累累。江旭平均月薪仅有2800元，李小卉退休，每月能领到2300元退休金，江映莎一年前从收入可观的广告代理公司离职，一直赋闲家中，没有收入。
　　2年前，李小卉父母的老屋拆迁，领到了50万元补助，江旭向亲戚朋友借了20万元，又拿出三口之家几十年来的积蓄，首付90万，买了楼岳的花园洋房。
　　户主是江映莎，名义上的贷款还款人也是她，但实际上每月还贷的人是江旭。
　　一个总收入仅5000多元的家庭，每月光是房贷就要花去3200元。
　　李小卉的父母如今住在金道区的出租房内，老境惨淡。而江旭的父母守着即将拆迁的老屋，准备等拿到补助款后，帮子辈还清欠亲朋的无息借款。
　　小白一拳捶在桌上，骂道：“操！这不是穷讲究吗？没钱为什么要学富人买崇山区的房子？还敢动老人家的拆迁补助，江旭怎么当儿子当女婿的？”
　　乐然不懂什么拆迁补助与首付贷款，只好安静地坐在一旁，听警员们分析。
　　乔羿刚完成江旭的尸体解剖，本是赶来旁听，这会儿却接话道：“等等，当时申请贷款的是江映莎，她那时收入多少？”
　　“税后8000以上。”一名警员说。
　　“难怪能申请到贷款。”乔羿捏了捏眉心，“但她弑亲的理由是什么？户主是他，还款的是她爹妈，相当于她被养着，为什么有那么大的恨？”
　　“江映莎离职的原因是什么？”沈寻问。
　　“她以前所在公司的部门主管说，江映莎说想创业。但是我们查过，这1年多以来，她没做任何创业准备，甚至连微店、淘宝二手店铺都没有开过。”
　　沈寻蹙眉沉思，楼道里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小白像炮弹一样撞入会议室，喘着气喊道：“江，江映莎真是凶手。江旭指甲里的皮肤组织是她的，榔头把上的指纹也是她的。现场的3片人体组织，经过比对，确认来自李小卉！”
　　正在这时，沈寻的手机响了。邱羽的声音很大，全会议室的人都听见他粗着嗓门吼：“沈队，你必须赶过来了，江映莎的车我们已经找到，后备厢里有成年女人的尸块，但是否是李小卉我们不能确定。”
　　“江映莎呢？”
　　“失踪了，尸块没有头，估计被她拿走了！”
　　“行，我立即出发。老邱，你安排杨科他们进山里搜，剩下的人在村里挨家挨户排查。他一个女人，抱着亲妈血淋淋的头，还能跑多远？”
　　交待完后，沈寻挂断电话，点了乔羿的名，“乔儿回去拿工具，10分钟后出发。”
　　这回是小白开车，沈寻坐在副驾，乐然还是稳坐后座，不过身边的人成了乔羿。
　　往南出城的高架桥上出了车祸，沿途堵得水泄不通，小白烦躁地跟在一辆跑车后排队往前挪，时不时骂一句“妈的”。
　　沈寻教育道：“注意素质。”
　　乔羿拍了拍椅背，脸色不太好看，“我有不好的预感。”
　　乐然一怔，立即听小白说：“自产自销？江映莎已经死了？”
　　“不是。”乔羿眉头紧锁，“这案子很简单，不涉及什么高智商犯罪。江映莎半夜开车载李小卉的尸块去灯一村，摆明就是为了抛尸。她肯定非常慌乱，以至于连现场都没来得及收拾。我猜她的想法应该是这样的——先抛掉李小卉的尸体，再回来处理江旭，最后将屋子清理干净。这一切都顺利完成的话，说不定她还会报警。”
　　沈寻目视前方，“可是她非但没有回来，还与李小卉的头颅一起失踪了。”
　　“沈寻，你怎么想？”乔羿插科打诨时叫惯了“宝贝儿”，正事来了立马改换称呼，态度也严谨起来。
　　“我知道你那不好的预感是什么。”沈寻的声音很稳，“你担心就算最后证实江映莎是凶手，我们也不能将她绳之以法。”
　　“为什么？”乐然与小白同时问。
　　“因为这个江映莎，很可能是个精神病患者。”乔羿叹气道，“或者是伪装成精神病患者的正常人。”
　　“没谁反应她有精神病啊。”小白一边龟速挪着车一边说，“她的体检报告一切正常，以前的同事、朋友也没提到她举止古怪。”
　　“你的体检报告会写你精神方面的问题吗？”沈寻揶揄了一句，又说：“现在我和乔儿也都是猜测，不过这种猜测的可能性不小。你们看，江旭2年前买下这套房，家里背着3200元的月供，是什么让她铁了心辞职？8000元的工资在我们这儿算高薪了吧？她自己的说法是辞职创业，但是创了吗？至少现在的调查显示，她这1年多以来都在家里啃老。一个31岁的人，思想如此不成熟，我觉得比较奇怪。另外，照老邱的说法，她可能带着李小卉的头颅跑了。正常人干得出这种事？”
　　乐然听得心头发紧。
　　“所以我的想法和乔儿类似，第一种可能，江映莎本来就有精神方面的问题，第二种可能比较阴暗，她是正常人，但为了某种诉求，杀了父母，为了免于担责，她假装成精神病人。”
　　前方的车流松动，小白半天才道：“我日。”
　　沈寻在他脑袋上敲了敲，“不是说了要有素质吗？成天不是我日就是我操，怎么当警察的？”
　　乐然重重叹气，显然不愿接受这种说法。
　　乔羿往沈寻椅背上一踹，“算了，人都没找到，暂时别讨论这些拷问人性的话题了，咱们天黑前能赶到吗？”
　　“能。”小白加快车速，“堵过这一截，出城后都是高速。”
　　傍晚，车行至离灯一村还有20多公里时，邱羽的电话又来了。
　　“沈队，找到江映莎了。”
　　“怎么样？”
　　“她抱着她妈的头颅躲在村外的山洞里，疯了。”


第七章 
　　沈寻一行人赶到时，江映莎已经被带至周家镇派出所。乐然一走进逼仄的楼道，就闻到一股浓烈的消毒水味。
　　然而尸首渐渐腐烂产生的恶臭，竟然连消毒水味也无法完全掩盖。
　　邱羽奔波一天，脸上疲惫尽显，一边快步走，一边沙哑着嗓子向沈寻交待情况，“不知道是真疯还是假疯，兄弟们找到她时，她蜷缩在离灯一村2公里远的一个矮洞，浑身血污，怀里抱着她妈的头，眼神呆滞，嘴里不停喊着‘妈’，右手还在捋李小卉的头发。常斌他们将她带回来，她死活不松手，谁动李小卉的头，她就扑上去咬谁，现在还搂着呢。那颗头啊……哎，看了你就知道了，塌得比江旭还厉害。”
　　乐然跟在沈寻身后，听到这里时不自觉地哆嗦了一下。
　　行至留置室门外，沈寻忽然回头道：“乐然。”
　　“啊？”乐然只顾着往前走，险些撞在他身上。
　　“想见见犯罪嫌疑人吗？”
　　乐然嘴角动了动，愣了片刻才点头道：“想。”
　　“不害怕？”
　　“不害怕。”
　　沈寻单手放在门把上，“成，那就暂时给我当一回保镖。”
　　门开，恶臭像有形有状的烟雾一般席卷而来，乐然头皮一麻，连忙摸出沈寻给的小扁盒，像附身符似的捂在口鼻前。
　　长方桌后，坐着一个头发稀疏、污迹遍身的女人，她像抱婴儿般抱着一颗仅剩一半的脑袋，见门打开也不抬头，兀自摸着脑袋上早已被脑浆与脓血搅在一起的头发，低喃着“妈妈”。
　　乐然大睁着眼，眼皮突突直跳，呼吸有好几秒的停滞，直到沈寻拍拍他的肩，指着一旁的座椅道：“坐。”
　　留置室里安静了一会儿，只有江映莎呓语般的“妈妈”。
　　她每念叨一遍，乐然发根就要紧上一次，沈寻却似乎丝毫不为所动，面色如常地观察着她，几分钟后开口道：“买楼岳花园小洋房的钱，足够你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过个舒适的晚年了吧？”
　　乐然不知道沈寻为什么会问这个和案件没有关系问题，却见江映莎的肩膀显而易见地一颤。
　　她抬起眼皮，一双无神的眼睛在油腻的额发下显得格外渗人。
　　沈寻不动声色地与她对视，“当然，也够你实现自己的创业梦想。”
　　江映莎猛地抬起头，睚眦欲裂地看着沈寻，抱着李小卉头颅的手不停哆嗦，整个人像一枚即将被引信点燃的暗雷。
　　沈寻摊开右手，直视她几近干涸的瞳仁，“既然觉得这颗头颅的主人毁了你的梦想，不如将她拿给我。”
　　说完，他指着一旁的乔羿，嘴角勾出一抹残酷的笑，“这位是开颅高手，你把你母亲的头交给他，我保证他开得比你好。”
　　乔羿鼻梁一抖，表情复杂。
　　江映莎惊惧地瞪着沈寻，浑身颤抖得如同筛糠，座椅在她身下发出细微的“咔吱”声，像正经历地震一般摇摇欲坠。
　　分秒后，她发出一声怪异的嘶吼，猛然站起，隔着长方桌，像倒塌的危楼般扑向沈寻。
　　乐然一惊，身体快于脑子，右手往桌沿上一撑，飞身跳上桌，反应过来之时，右手已经狠狠锁住江映莎的喉咙。
　　江映莎恐惧地看着他，干裂的嘴唇张着，散发出一股久未清理的浊臭。
　　沈寻浅笑一声，训道：“怎么能对女人动粗？跳上跳下成什么样子，又不是石头里蹦出来的。下来。”
　　乐然这才松劲，意识到自己出了丑，眼眸一低，有些尴尬。
　　可正欲灰溜溜地回到座位上，又听沈寻道：“反正都跳上去了，不如顺手把李小卉的脑袋给我拿回来，乔儿带出去和车里的尸块一起看看，省得搁在这儿影响江女士的心情。”
　　江映莎死死抓着母亲的头颅，右手的食指已经戳入破碎的眼球。
　　乐然胃中作呕，动作也滞了一下。
　　沈寻靠在椅背上，漫不经心道：“拿回来。”
　　乐然忍住恶心，左手迅速前探，抓住头颅狠狠一拽。
　　江映莎发出一声短促的“啊”，向后一仰，瘫坐在靠椅上。
　　乐然跳下桌，看着手上面目不清的脑袋，思维陷入临时困顿。沈寻却冲他笑了笑，下巴朝门口一抬，“去洗一洗，到饭点了吧，去食堂先填填肚子，随便帮我也打一份。”
　　若不是捧着人头，乐然也许会同手同脚走出留置室。
　　乔羿和他一同出门，本想针对沈寻的行为吐两句槽，却见他抬脚狂奔至水槽边，吐得极有声势，仿佛将这一天积攒在胃里的恶心都呕了出来。
　　留置室只剩下沈寻和江映莎。
　　沈寻食指在桌面上轻点，不紧不慢地说：“你毕业于全国排名前十的名校，法语金融双学位，毕业后进入一家大型国企工作，25岁从北京回到老家，和父母生活在一起，转行从事广告代理。据我所知，你在国企的收入是回来之后的3倍有余，虽然北京的生活开支大，你2万多的月薪也应该足以支撑你的开销。可是……你却放弃了人人羡慕的工作与高薪，辞职回家。”
　　江映莎几乎将下唇咬破，脸色苍白如纸。
　　沈寻视而不见，说出的话就像一颗颗锈蚀的铁钉，毫不留情插入对方的心脏。
　　“让我来猜猜是因为什么……”
　　“嗯。你毕业于名牌大学，通过校招进入国企，同期生应该不少。你很优秀，试用期满之后顺利通过考核，开始领取令人羡慕的薪水。”
　　“你本是同时进入公司的新员工中表现最好的人，这儿我加个‘之一’好了。你满怀雄心壮志，想在北京创下一片天。你积极工作，积极生活，却在某一天忽然发现，那些试用时不如你的人，过上了比你更好的生活。”
　　江映莎紧拽着衣角，麻木地摇着头，喉咙发出一声细小的“不”。
　　“工作一年之后，他们陆陆续续向行政部门索要收入证明，你不知道那证明拿来有什么用，一问，才明白他们要在寸土寸金的北京贷款买房了。他们看似抱怨，实则炫耀地告诉你，父母东拼西凑，拿出的钱却只够首付，以后一个月得还好几千，成了地地道道的房奴，再也不能看上什么就买什么了。”
　　“你这才慢慢意识道，在哪个城市奋斗，就应该在哪个城市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可是……你买不起。”
　　江映莎颤抖得更加厉害，绝望地吼道：“别说了！”
　　沈寻双手交叠在腹部，“咱们坐在这儿聊天，总得有人说话，不然还叫什么聊天呢？你不说，那自然就得我说，你说了，我就洗耳恭听，当个称职的听众。你看，是你听我说，还是我听你说？”
　　江映莎两眼通红，哀求似的看着他，他眉眼微弯，看起来似乎带着温柔的笑意。
　　可那笑意，却令人背脊生寒。
　　几分钟后，他耸耸肩，再次开口道，“像你一样北漂的人不少，你的个人条件算其中的佼佼者，就算家里凑不出首付，你再奋斗几年，也能攒下一笔可观的财富。然后谈个男朋友，两人一起拼搏，组成温馨的小家庭，静待小孩儿的出生。对了，我看过你25岁以前的照片，高挑漂亮，应该有很多追求者吧？”
　　不知不觉间，江映莎的脸颊已经滑过几滴浊泪。
　　“遗憾的是，你无法攒钱。”沈寻拿出一包尚未开封的餐巾纸，抛去她面前，“你每月的工资有一大半都汇入你母亲的账户，剩下的有时连日常交际都不够。你虽然漂亮，但是职场不比校园，校园里素颜干净就是最难得的美，职场上却得拼品味、名牌。很遗憾，你无法用名牌来包装自己。当别人用着dior唇膏的时候，你用的却是美宝莲。”
　　江映莎呜咽出声，哆嗦着摇头。
　　沈寻调整坐姿，小臂搭在桌沿上，“我猜，你母亲跟你说的话是——乖女，钱我帮你存着，省得你乱花。这钱我和你爸绝对不动，你放心，咱们家以后什么不是你的呢？你在北京好好工作，我和你爸呢，就帮你攒钱。哎呦，咱楼下那小伙买了一辆轿车，一到周末就全家出游。乖女，下次你回来我们也去看看车吧，现在家家户户都有车了，没车实在不方便呐。”
　　江映莎终于以撕心裂肺的姿态嚎啕大哭，沈寻适时停下来，半虚眼注视着她。
　　这时，门外传来敲门声，乐然在外面喊：“沈队。”
　　“进来。”
　　乐然两手空空，抱歉道：“沈队，食堂的饭没了。”
　　“没事。”沈寻道：“笔录会吗？”
　　“啊？”
　　“她说，你写。”
　　“哦哦，会。”
　　“那就坐过来。”
　　乐然面前放着纸笔，有些紧张地看着江映莎。她继续沉默，头垂得很低，眼泪大滴大滴地落下，悄然砸在攥紧的拳头上。
　　留置室里安静得出奇，甚至能听到泪水摔得粉身碎骨的声响。
　　乐然从未见过如此压抑的哭泣。
　　沈寻不再催促，也不再刺激江映莎，只是安静而耐心地看着她。
　　一刻钟后，江映莎终于颤栗着抬起头，说出的第一句话是——“是他们毁了我。”


第八章 
　　乐然连忙握笔开记。
　　“我家很穷，父母都是皮鞋厂的职工，我小学初中念的是厂子里的子弟校，中考超常发挥，考去市重点，才知道原来世界上有那么多有钱人。”
　　江映莎目光呆滞，好像正看着沈寻，又像已经越过沈寻，看着灰黑惨淡的墙壁。
　　“我说不上聪明，但是懂得勤能补拙，我觉得只要我努力，今后一定能过上有钱人的日子。我在重点高中里的重点班，同学们富有、聪明，他们轻而易举做出来的题，我得花很长时间去钻研。他们每天早上吃的是蛋糕、牛奶，我只能买3毛钱一个的馒头。”
　　“但是我一点儿也不丧气，始终相信努力会有回报。”
　　“大学我考去北京，把父母高兴坏了，四处跟人说我有出息，我们家就要富有起来了。从入学的第一天起，我就开始打工攒钱。刚才我也说了，我不聪明，学好一门课程所花的时间比别人多很多。打工占据了我大量时间，我只能深更半夜补。”
　　“我睡在通宵自习室的时间，远远多于我回寝的时间。”
　　“那时候20岁，不懂健康有多重要，只会在领到工资和奖学金的时候瞎开心。我那会儿觉得，我就是父母的骄傲，我有能力让他们过上体面的生活。”
　　“毕业后，我进入国企，看样子你们已经调查清楚了。我妈——李小卉开了一个户头，叫我把工资存进去，说是要帮我存着。我那年22岁，没想太多，每月只给自己留下生活费，剩下的都给她打去了。”
　　“随着年龄渐长，我在北京的花销也多了起来。第二年我给她说，想少打一些。她生气了，说养女无用。”
　　江映莎惨然地笑了笑，又道：“她在电话里哭，我没有办法，只好一切照旧。后来，我的同事们几乎都买了房，没买的也将买房提上日程。唯独我……我买不起房，甚至连稍好的套房都租不起。”
　　“同事们都说，首付是家里出的。大概就是从那时起吧，我心里开始怨我妈。我曾经暗示过想在北京买个小居室，她却跟我说，厂里的老同事都换了商品房，她和我爸也想住新房。”
　　“我们家的老房在金道区，我小时候就住在那儿，筒子楼，跟其他几个区的商品房没得比。我也想过等以后有钱了，给他们换一套两室一厅的新房。但是我妈却说，她和我爸想住花园小洋房，这样以后请客吃饭才有面子。”
　　江映莎双手捂脸，泪水从指间流出，“他们根本没有考虑过我在北京要怎么生活，只想着自己的面子。我成绩好，能赚钱，能撑起他们的面子。有段时间，我很想找我妈要回存在她那儿的钱，但是我开不了口。”
　　“在北京的第三年，所有同期入职的同事都买房了，而我……混得一天不如一天。春节回家时，我爸我妈跑来火车站接我，我看到了一辆崭新的福特。我爸拍着车门说，‘咱家也有车了’。”
　　“那钱，是我存在我妈户头里的钱。”
　　乐然不自觉地捂了捂心口，总觉得那儿沉得厉害。
　　江映莎重重地叹气，手往头上一抓，就扯下几丝头发。
　　她本有一头及腰的黑长发，如今却像中年男人一般几近秃顶。
　　“回北京后，我想了很久，既不能不顾父母，又觉得没法再在北京撑下去。那会儿特别低落，觉得不如任命吧，北漂什么呢，一辈子也买不起房。于是辞职回家，想随便找个工作，随便谈个朋友，早些将自己交待出去。”
　　“可是回家后，我妈见瞒不住了，才告诉我，她和我爸拿我的存款去炒股，运气不好，全部亏掉了。”
　　江映莎痴痴地望着沈寻，哑然道：“你说我们这种穷人家，干嘛学别人炒股呢？生来就运气不好，难道后天的赌运还会好？”
　　沈寻不语，只回以一个极深的注视。
　　江映莎又发出一声凄厉的笑，“我本来以为努力能够改变命运，但是努力了那么多年，一朝返乡，才知道这些年吃苦受累攒下的钱，全被我父母败尽。”
　　她仰起头，无助地看着天花板，身体再次激烈抽搐。乐然担忧地望了沈寻一眼，沈寻抬手示意“别管”。
　　无声的哭泣之后，江映莎冷静下来，毫无形象地揩掉满脸泪水，继续道：“我不敢休息，只有用工作麻痹自己，回来不到半个月，就去了一家广告代理公司，月薪平均能拿到8000多，这工资挺高了，但是你们知道吗，我妈仍然以帮我存钱的名义，每月拿走6000。”
　　“我已经有些麻木了，不想回家，回家就会听她和我爸说买房的事。他们想买崇山区的房子，因为厂里的老职工没人买得起，他们觉得如果自己买了，就会特有面子。”
　　“两年多以前，我外婆外公的老宅面临拆迁。拆迁办提出两个方案，赔偿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再补10万安置费，或者直接补50万安置费。我妈毫不犹豫选了后者，因为只有拿到那50万块钱，他们才能买崇山区的花园洋房。”
　　“我的外婆外公，至今住在简陋的出租屋里。我外公患了老年痴呆，太……太可怜了。”
　　乐然握着笔的手轻轻颤抖，险些骂出一句“这算什么子女”。
　　江映莎喘了口气，又道：“我爷爷是老一辈知识分子，家里亲戚的孩子都比较有出息，有钱人挺多。我爸为了买楼岳的房子，就成天带着我爷爷，找亲戚们借钱。我爷爷已经80多岁了，我看着不忍心，说了他两句，他跟我说——这房子是给你买的，户主也是你，搞不明白你抵触个什么劲儿！”
　　“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是老好人，也希望子女过上好日子。后来首付的钱齐了，我爸我妈逢人便说，我们要搬去楼岳了。”
　　“也是从那时候起，我开始严重脱发，去医院检查，才知道自己病了。不是什么要命的病，属于积劳成疾吧。看着自己一天一天变丑，我……你们体会不到那种感觉。以前我觉得没钱不是问题，只要努力，没什么实现不了。那时我是彻头彻尾地低落了——我连健康和尚且拿得出手的容貌都没有了，我这漫长的一生，究竟有什么意义？”
　　带着哭腔的颤音在留置室里回荡，乐然手中的笔停了下来。他抬头看向沈寻，听沈寻沉声问：“所以你选择离职，自暴自弃，过上宅家的生活？”
　　江映莎自嘲地笑，“知道这辈子就这么样了，你还会不惜一切地奋斗？”
　　沈寻不答。
　　“我的身体垮了，做不了广告代理那种高强度的工作，想和朋友合伙创业开个小酒馆，但是家里的钱全投在新房里了，一分本金都拿不出。我索性赖在家里，当个死乞白赖的废人。”江映莎摸着自己毫无光泽的指甲，喃喃道：“大不了大家都不过好日子了，房子怎么样都行，我不管了，我拿不出钱还贷，还想留着那小洋楼，他们就得自己还款。”
　　“这一年，你们家爆发过不少家庭矛盾吧？”沈寻问。
　　“嗯，隔三差五地闹，数落我堕落，催我赶快去工作还贷。”江映莎轻哼一声，“我偏不。”
　　沈寻从乐然面前拿过笔录扫了扫，看向江映莎的目光没有一丝温度，“说说案发时的情况。”
　　江映莎沉默了几分钟，深呼吸一口，嗓音似乎比刚才更加颤抖沙哑，“那天傍晚，我妈打牌回来，说她老同事的女儿有出息，在上海一家金融机构工作，一个月薪水超过三万，还嫁了个富二代，前阵子给家里买了一辆越野车。”
　　“这一年来她经常用‘别人家的孩子’来刺激我，说话越来越难听，我耳朵听出了老茧，也不在意。但她突然开始攻击我爷爷奶奶，诅咒他们赶快去死——爷爷房子一时半会儿还拆不了，拆不了就拿不到安置费，她只能盼望他们早点‘离开’，好卖掉老宅。后来甚至骂我外公老不死。我是爷爷奶奶带大的，听她破口大骂，情绪没控制得住，去阳台上的工具箱里抽出榔头，想都没想就向她脑袋砸去。”
　　乐然指尖轻颤，仿佛能透过她的叙说看到那血腥的一幕。
　　“我砸了很多下，直到我爸下班回家。”她眼中有一种冰冷的狂热，笑容极其扭曲，“我没有给他反应的时间，上去就是一锤。”
　　“他们都死了。”
　　“然后你打开电脑，搜索处理尸体的办法，最终选择碎尸抛尸。”沈寻将疑问说成了陈述，淡漠地看着江映莎，“周家镇是我市辖内最偏远的乡镇，你本以为将尸块抛进灯一村外的荒山野岭，就不会被人发现，但是你……失算了。”
　　江映莎面部表情变得狰狞，抓着头发道：“是，我想先抛掉我妈，再处理我爸，但是开车前往周家镇的路上，我逐渐冷静下来，才明白不管怎么处理，都会留下蛛丝马迹，我逃不掉的，我杀了他们，他们一定会带着警察来抓我。”
　　“所以你想到假装精神病患者。”沈寻身子稍稍前倾，“作为一名激情杀人的凶手，我不得不说，你心思比不少嫌疑人缜密。”
　　江映莎惨笑两声，“你以为我是为了免于刑罚？”
　　“难道不是？”
　　“对我来讲，什么惩罚会比命运更残酷？”
　　乐然咽了咽口水，“命运”二字令他心脏重重一颤。
　　江映莎红肿的眼中再一次盈满眼泪，这次她说得很慢，似乎将每个字都浸透血泪。
　　“如果我死了，谁来照顾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第九章 
　　做完笔录，时间已经不早。沈寻问乐然饿不饿，乐然呆了老半天，才说没有胃口。
　　派出所给众人安排了住宿，所长听说市局的刑侦队长还没来得及吃饭，立即吩咐食堂加餐。沈寻婉拒道：“不麻烦了，我们回招待所煮碗面就成。”
　　紫金梦缘是周家镇条件最好的招待所，热水24小时供应，有单人房有标间，但设施老旧，装修过气，与金道区的廉价房同一水平。
　　三中队的队员提前来登过记，乔羿与白小越也先到一步，沈寻和乐然赶到时，空着的房间就只剩下一间标间了。
　　房间里的情况实在令人不敢恭维，窗户的玻璃破了，窗帘上全是霉点，被子上有一块块洗不掉的暗黄污迹，电视打开全是雪花，浴室的花洒架子也掉了……
　　沈寻面色如常，似乎丝毫不觉被怠慢，脱掉警服扔在临窗的床上，伸了个懒腰，冲乐然道：“我去洗把脸，等会儿带你去吃镇上最有名的炭火烧烤。”
　　“我不饿。”乐然把迷彩双肩包放在另一张床上，眼中略有倦意，拿起电视柜边的康师傅方便面道：“等会儿如果饿了，我吃这个就行。”
　　“那个早过期了。”沈寻笑道：“而且电水壶里都长出青苔了，你还敢烧水泡面？”
　　乐然愣了愣，找到日期一看，果然过期了，且过期时长已有9个月，再揭开电水壶的盖子往里瞅，苔藓的土腥味扑面而来。
　　他拧着电水壶，目瞪口呆地望着沈寻，挤出五个字：“你怎么知道？”
　　“因为我聪明。”
　　“……”
　　沈寻挽起袖子，朝卫生间走去，“哗啦啦”地洗完脸，衬衣领口湿了一圈，一边用随身携带的纸巾擦水，一边正经道：“前几年老在各个乡镇跑案子，来过多少次周家镇，就住过多少次紫金梦缘，有次半夜被饿醒，见桌子上有方便面和电水壶，于是接了水就开始烧，泡好后狼吞虎咽吃了几口，才发现味道不太对，一看日期，过期半年，再看水壶，水里浮着一层飘起来的青苔。”
　　乐然不厚道地笑了，发自肺腑道：“真可怜。”
　　“是啊，所以有饭吃时千万别饿肚子，不然你晚上像我一样被饿醒，就只能吃青苔过期泡面了。”
　　乐然挠挠头，“不可能，既然知道不能吃，忍一忍也就过了。”
　　“说得轻巧。”沈寻勾起警服，往后一甩，搭在肩上，“以前有个呆瓜也像你一样，以为能忍到天亮，结果半夜还是泡来吃了。”
　　“知道过期还吃？”
　　“吃。他说吃了大不了拉肚子，不吃得痛苦一宿，两相权衡，还是吃为妙。”
　　乐然嘴角一咧，低声道：“太没意志了。”
　　沈寻笑道：“人是铁饭是钢，走，吃烤肉去。”
　　周家镇虽穷，但镇上的炭火烧烤上过全省美食新闻，生意极好，深夜食客仍络绎不绝。警员们围桌而坐，以茶代酒，大快朵颐。
　　唯独乐然吃得不太尽兴——只要一想着江旭与李小卉塌陷的脑袋，与江映莎癫狂的眼神，他就浑身不舒服。
　　沈寻坐在他旁边，替他要了一份皮蛋瘦肉粥和一个卤鸡蛋、一碟爽口酱菜，撞了撞他手肘，温声道：“吃不下就喝点粥。”
　　小白刚嚼完一串烤羊肉，翻着油腻腻的双唇道：“寻哥真偏心。”
　　沈寻挑眉，“我哪儿偏心？”
　　“我刚出现场那会儿也吃不下饭，你扔我一白馒头！”
　　乔羿撑着下巴笑，附和道：“宝贝儿是挺偏心的，从来没替我要过皮蛋瘦肉粥。”
　　乐然搅着热腾腾的粥，不知是不是热气向上翻涌，这天被寒气闯了无数次对穿的身体居然察觉到阵阵暖意。
　　三中队的警员也跟着起哄，沈寻无奈，只好给每人都叫了一份皮蛋瘦肉粥，笑骂道：“一帮养不亲的白眼狼。”
　　吃完散场已是凌晨。
　　回招待所后，沈寻让乐然先洗，自己拿了手机，去露台上打电话。乐然一手举着花洒，一手往身上抹香皂，洗得有些吃力。关水后听外面没动静，以为沈寻还没回来，干脆抱起衣物，准备去床上穿。哪知刚一开门，就见沈寻正背对自己解衬衣的纽扣。
　　他脸皮薄，当即退回浴室，不料还没来得及关门，沈寻已经脱掉衬衣转过身来。
　　艳俗的招待所里，两个对视的成年男人，一人赤裸上身，一人只穿了一条宽松的四角内裤。
　　乐然顿时红了脸，杵在原地进退维谷，门关也不是，不关也不是。
　　沈寻嘴角一勾，目光先是落在他低垂的眉眼上，而后逐渐下移，扫过他瘦削的下巴，隆起的锁骨，挂着水珠的胸肌，利落分明的腹肌，再沿着清晰的人鱼线，下到……
　　乐然身上唯一的布料，是腿间那条灰太狼内裤。
　　廉价，松弛，边角上还有两个明显的破洞。
　　根本无法描摹出某个部位美妙的形状。
　　沈寻额角跳了跳，暗叹一口气，面不改色地恢复正人君子的做派，闲扯道：“水热吗？”
　　“热，热。”乐然猛点头，既想将抱在胸前的衣物挪去胯间，好挡住那儿的风景，又怕顾此失彼，漏出胸口的春光。
　　正踟蹰着，又听沈寻道：“快出来穿上衣服，晚上凉，窗口漏风，别感冒了。”
　　他如蒙大赦般冲出浴室，跳上床手忙脚乱地穿好衣服。
　　这时沈寻已经进浴室了，虚掩着的门里传来水流的声响，他愣了一会儿，朝飘着发霉窗帘的窗户望了望，想起沈寻一来就占了靠窗的床位，心头不免涌起一股暖洋洋的感激——玻璃碎了，夜风灌进来，谁离窗越远，谁受的影响就越小。
　　被子有一股臭味，但乐然不介意，盖上就睡。本以为累了一天，脑袋挨着枕头就能睡着，结果眼睛是闭上了，睡意却像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抓着，死活没法扑来与他作伴。
　　没多久，沈寻从浴室里出来，穿着一套深灰色的睡衣，头上搭着浅蓝色毛巾。
　　乐然侧躺着，大半张脸都埋在臭烘烘的被子里，只有两只眼睛露出来，正悄悄看着沈寻。
　　沈寻弓腰擦完头发，从包里拿出一瓶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挤在手心，又往脸上抹。
　　乐然有些诧异地想，那是女人的化妆品吗？
　　沈寻转过身，正好撞到他鄙夷混合着好奇的目光，笑着晃晃瓶子，问：“要么？”
　　偷窥被抓现场，乐然难堪地往被子里一缩，闷声闷气道：“不要。”
　　沈寻走去他床边，隔着被子拍他肩膀，还扯了扯被子沿，“别闷在里面，不嫌臭吗？脸露出来，这儿被子床单都不干净，你在里面窝一夜，明早脸上铁定生疮。”
　　乐然年轻，虽什么苦都吃过，身上有多处伤疤，但年轻人爱臭美的本性却丝毫没被磨掉。
　　他宝贝自己的脸，别说生疮，平时冒一颗青春痘，都会急着想挤掉。沈寻这话简直扎心，他立即掀开被子露出小半个胸膛，惊道：“这被子有这么毒？”
　　“不信你试试。”沈寻后退两步，坐在自己的床沿上，一边给手机充电一边说：“以后备一套换洗衣服、一套睡衣、一套洗漱用品在局里。咱们出差没个规律，说走马上得走，没时间让你回家收拾行李。出差的目的地呢，条件多半不好，今天这种还不算最差的，有的地方连热水都没有，床也脏得没法睡。回去后去申请个睡袋，跟行李放在一起。”
　　乐然在被子里悄悄摸了摸没换的内裤，抿着唇点头，“嗯。”
　　沈寻关了灯，声音听着有些疲倦，“睡吧，明天一早还得起来，押江映莎回去。”
　　乐然本就睡不着，一听“江映莎”三字，瞌睡虫更是像被蚊香熏死了似的，“啪啪”跌落在地。他瞪着双眼直勾勾地望着天花板，不知过了多久，才低低地叹了口气。
　　“哎！”
　　余音尚未尘埃落地，床头灯突然亮了。
　　沈寻撑着脸颊看他，声线懒洋洋的，“怎么，小孩儿也会失眠？”
　　乐然本以为沈寻已经睡着，要不也不会放任自己叹气，哪想人家只是装睡。
　　被一个本该睡着的人嘲笑是“小孩儿”，他又羞又气，眉头紧紧皱着，翻了个身，背对沈寻，以沉默为盾牌。
　　身后却传来一声温柔的低唤，“第一次出现场，失眠在所难免，心里有想法就说出来，你们周队把你交给我，我这当师傅的自然有义务陪你失眠。”
　　乐然还是没吭声。
　　沈寻又道：“你是不是在想，江映莎会被怎么判？”
　　乐然肩膀动了动，犹豫片刻道：“嗯。”
　　“我个人希望重判。”
　　乐然终于转过身来，看向沈寻的目光异常干净，却满是不解，“为什么？”
　　“残忍杀害父母的人，重判还需要‘为什么’？”
　　“可是……”乐然干脆坐了起来，“可是如果不是她的父母逼她，她也不会……”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不是只有她才承受着来自家庭的压力。”沈寻摊开手，“她未成年以前念书、吃穿住行，哪一样不是她父母供着？她成年后考上名牌大学，有了一份好工作，想在北京立足，不能给她掏首付的父母就成了累赘？就成了吸血的恶人？”
　　乐然压根儿没往沈寻说的方向去想，闻言只觉指尖发麻。
　　“江映莎的父母固然有错在先，但并不是她残忍弑亲的理由。”沈寻继续道，“凶手在行凶之后总是会给自己找各种理由，将自己粉饰成受害者，但事实真的如此？”
　　他眉梢一抬，冷漠地笑了笑，“我看不见得。”
　　“江旭和李小卉是双职工，城市里的双职工家庭几乎可以算作社会底层了。江映莎能考上名校，难道不是多亏父母含辛茹苦的栽培？”
　　“独生女有出息，父母跟亲朋好友得瑟难道不是人之常情？”
　　“江映莎说她的父母动了她的钱，但事实上，不管是楼岳的花园小洋房还是福特轿车，其实都已经归在她的名下。”
　　“至于炒股亏损，江映莎的外婆说，李小卉当时听了朋友的话，相信股市能赚钱，于是拿了2万投进去，希望能给江映莎多攒一些钱。这笔亏掉的钱，李小卉后来其实已经填回去了。”
　　乐然蹙眉，不知说什么好。
　　“北漂的人成千上万，不是每个家庭都有能力给孩子出首付的钱，江映莎由此怨上她的父母，一味抵触，千般为自己弑亲找借口，就这一点，我就不认为她能轻判。”
　　沈寻顿了顿，又道：“李小卉和江旭最对不起的是四位老人，但是对江映莎……我个人的看法是，他们已经竭尽所能待她好。”
　　“江映莎说，”乐然艰难地开口，“她说李小卉诅咒爷爷和外公去世。”
　　沈寻摇摇头，严肃得有些语重心长的意思，“第一，谁都有情绪不对的时候，李小卉就算真这么说了，实际行动上她还是隔日赶去悉心照料，这点江映莎的外婆可以证实。第二，你怎么知道江映莎说的一定是真话？要不要听听阴暗大队长的阴暗猜测？”
　　乐然本能地甩脑袋，想想又郑重地点头道：“什么猜测？”
　　“江映莎不是想创业吗？不是没有本金吗？楼岳的房子在她名下，车也在她名下，但只要江旭和李小卉还在，车房于她来讲都是摆设。”
　　沈寻眸光变得幽深而冰冷，“所以她盼着江、李二人死。”
　　乐然哆嗦了一下，警惕地看着沈寻。沈寻却像变脸一般，忽然笑起来，脸上阴霾尽散，“当真了？嗨，还真是个小孩儿。”
　　乐然对“小孩儿”这称呼有点膈应，想反驳“不是小孩儿”，又觉得较真更显得幼稚。
　　沈寻探出半个身子，在他头上拍了拍，“你啊，别人说什么都信。我说的只是无数种猜测中的一种，它可能是真相，也可能不是。同样，江映莎的话，也亦真亦假。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她用榔头砸死了她的双亲，并对母亲残忍分尸。”
　　乐然舔舔嘴唇，略显挫败地出了一口重气。
　　沈寻躺了回去，拉上被子，“所以小孩儿，干咱们这一行，随时随地都得多长个心。”
　　睡前挨了一顿教育，乐然思来想去，瞌睡没盼来，肚子却抗议了。
　　晚上只喝了一碗粥，饿了。
　　房间里很安静，肚子咕噜噜叫的声音突兀而喜感。他想起那碗过期的方便面，翻身坐起，又很快躺下，默念“忍几个钟头就好”，强行闭上眼，却听沈寻幽幽地说：“饿了？”
　　他一惊，“你还没睡着？”
　　沈寻再次坐起开灯，“因为我也饿了。”
　　“你吃了那么多烤肉还饿？”
　　“怎么，吃得多连饿的人权都没了？”
　　乐然揉揉肚子，余光往方便面瞟了瞟。
　　沈寻下床，径直朝电视柜走去，拿着电水壶往浴室走。
　　乐然也跟着下床，疑惑道：“真泡？”
　　“还有假？”
　　“吃了会拉肚子。”
　　“哎没事。”沈寻边洗水壶边说，“先说好，你一半我一半，谁都别抢。”
　　烧水时，乐然蹲在地上眼巴巴地看着。沈寻将烧开的水倒掉，算是“除菌”。这动作重复了三次，等得乐然咽口水的频率越来越高。
　　水第四次烧开时，沈寻终于指着方便面道：“放调料包。”
　　乐然立即跳起来，急吼吼地撕包装，沈寻提着电水壶笑，“慢点儿，看你急得。”
　　3分钟后，面泡好了，沈寻搅了两下，推给乐然，“吃吧。”
　　乐然这时却不好意思起来，“你是领导，你先。”
　　沈寻不跟他客气，叉上就是一大口。他“啊”了一声，嘴角往下一咧。
　　沈寻故意道：“怎么？”
　　“没怎么。”他垂着脑袋，“你吃吧。”
　　沈寻又吃了一口，这才递给他，笑着往他脑袋上一拍，“我只吃了三分之一，剩下全是你的，没亏待你吧？”
　　他狼吞虎咽地呼了一口，答非所问道：“吃着没怪味儿啊。”
　　沈寻靠在桌边温和地看他，“没怪味儿就放心吃。谁没吃过几包过期食品，出去都不好意思说是刑侦队的人。”


第十章 
　　次日一早，颓废不堪的江映莎被送上警车。乐然隔着一段距离凝视她的背影，她蓦地回头，钝然的眸子里透出一抹介于恐惧与悲凉之间的浑浊。
　　像毫无生气的黑洞一样。
　　乐然眉峰轻轻一抖，下意识别过脸去。
　　乔羿伸了个懒腰，往他背上一拍，笑道：“昨晚睡得好吗？室友有没对你动手动脚？”
　　他嘴角抽了抽，刚想否认“动手动脚”这听着不太雅观的词，沈寻就转着钥匙走来，在乔羿后脑上砸了个爆栗，“就你话多，上车去。”
　　乔羿捂着脑袋，回头愤愤道：“有你这么对前辈的吗？有你这么对未来男朋友的吗？”
　　乐然额角一跳，“男朋友？”
　　“听他乱说。”沈寻拉开车门，抓着乔羿的后领往里塞，“第一，咱俩同年毕业，同时进入公安系统，你大我一岁不是你自认前辈的理由。第二，你这声‘男朋友’吓到我家徒弟了。”
　　我家徒弟？
　　乐然站在一旁暗自回味，不知重音应该放在“家”，还是“我家”，还是“徒弟”上。
　　但心头有种亮晶晶的感觉就是了。
　　乔羿抱着工具箱窝在座位上，瞪着沈寻道：“没良心的兔崽子！”
　　小白也坐了进去，冲乐然招手道：“快上车，争取中午前赶回去。出差一天，想念食堂的红烧肉了。”
　　乐然见后座被占，又见沈寻往驾驶座走去，忙道：“沈队，我来开吧，你休息一下。”
　　沈寻抬眼，“有驾照？”
　　“有。”
　　“水平如何？”
　　乐然挠挠耳根，“一边开‘勇士’吉普，一边打胸环靶十环的水平。”
　　后座里冒出一声“我靠，不愧是部队出来的”。
　　乡镇里，春天的气息总是比城市更加浓郁。
　　朝阳初生，青草与嫩叶上的露珠被镀上柔和的金光，宛如一串刚从贝壳里孕育出的珍珠。空气里飘着湿润的泥土香，雪白的梨花瓣曼妙起舞。乐然背对霞光而立，眸子格外明亮。
　　那眸光落在沈寻眼底，仿佛在心脏上平白勾出一根透明弦。轻轻一拨，便传出悠扬的弦音。
　　“好。”沈寻唇角一翘，绕到副驾，“你先开，累了我跟你换。”
　　大约前一晚都没睡好，车发动后，除了乐然，另外三人都各自闭目养神。周家镇有一截不短的砂石路，坑坑洼洼，尘土飞扬。乐然在部队里飙惯了军用吉普，此时却开得格外耐心，尽量减缓速度、减轻颠簸。
　　但即便如此，身子从座位上腾起的次数也不少于五次。
　　腾得最厉害的一次，他心虚地瞄了瞄副驾上的沈寻。本以为“金贵”的队长会蹙眉抱怨一句“搞什么”，人家却眼睛都没睁，抄手睡得像世外高人。
　　反倒是后面的小白和乔羿异口同声骂了句“我操”，骂完后乔羿还解释道：“乐小哥你开你的，我们骂的是这破路，不是你啊。”
　　从砂石路颠出来时，警车已经蒙上了一层黏糊糊的灰。乐然松了口气，正想拐入大路，沈寻的手机就响了。
　　极普通的系统铃声。
　　沈寻接起电话，声音比平时显得低沉，“老徐。”
　　“有又命案？”
　　乐然闻言一怔，不由得放慢车速，小白和乔羿也立即靠上来，凑在座椅间听动静。
　　沈寻眉头微蹙，“我还没上高速，最早得等到中午才能赶回来。”
　　“现场封锁起来，老徐你带痕检科的先赶过去，尸体别动，乔羿在我车上，我跟他一起去。”
　　“行，回见。”
　　挂断电话后，沈寻还没来得及叹气，小白就拍着椅背问：“寻哥，又是谁死了？”
　　“一个娱记。”沈寻揉揉眉心，又往脸上一抹，翻出一瓶薄荷味的木糖醇，“谁要？”
　　“我要，我要两颗。”小白伸手要抓，沈寻却倒出两颗往乐然手上递。乐然只拿了一颗，礼貌地说“谢谢沈队”，沈寻把剩下的一刻抛自己嘴里，看得小白挤眉弄眼道：“寻哥，你一个人吃了三颗！”
　　“我买的，我吃三十颗都没问题。”沈寻这才将瓶子丢给小白，“你们平时看《宇城商报》吗？”
　　“这年头谁还看报纸？”乔羿道，“怎么，这娱记是《宇城商报》的？”
　　“嗯，这人昨天去跑一个电影路演活动，到已经签了，红包也领了，但一直没在采访现场出现。报社文娱新闻部也联系不上他，稿子直接开天窗。”沈寻顿了顿，“今儿早上报社的清洁工在女卫生间发现他……死了。”
　　“女记者？”小白问。
　　沈寻摇头，“男的。”
　　乐然偏过脸，“男的死在女卫生间？”
　　“好好开你的车。”沈寻推他脑袋，“耳朵带着就行，眼睛给我直视前方。”
　　“哦。”乐然只好摆正身子，可脖子还是想往右边扭，又问一遍：“男的为什么死在女卫生间。”
　　小白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乔羿道：“这俩没有逻辑关系吧？男的怎么就不能死在女卫生间？”
　　沈寻好笑地看着乐然，打趣道：“我发现你问题挺多的啊，话也不少，周旭东还跟我说你腼腆。”
　　乐然用余光斜了他一眼，不说话了。
　　乔羿笑了一会儿，问：“尸体情况怎么样？”
　　“不清楚，徐河长说脑袋都差点被割下来了。”沈寻说完拍了拍乐然的肩膀，“前面路平，开快一点，赶赶时间，现场早看为妙。”
　　乐然不记仇地点点头，油门一踩，几乎忘了自己开着的只是一辆普通警车，吓得小白连忙大喊：“慢慢慢！快不是你这个快法！这不是‘勇士’吉普！”
　　“知道了。”乐然下意识地嘟一下嘴，又将速度降下来，调整几次后，终于进入四平八稳模式。
　　路上，沈寻接了几通电话，赶在去现场之前，大致摸清了受害人的情况。
　　死者吴令洋，男，《宇城商报》文娱新闻部记者，35岁，未婚，丰岚县人，曾是《宇城商报》社会新闻部首席记者，3年前因报道虚假新闻被停职，半年后调去文娱新闻部，负责电影新闻口线。当日，他下午1点47分离开报社大楼，乘出租车赶往虹照区的丽景大酒店参加活动。监控和签到簿均显示，他在2点23分领走一个红包，但此后消失无踪，既未出酒店，又未到采访大厅。报社的监控也未拍到他何时进入女卫生间，更未拍到可疑人员。现场照片显示，他跪伏在马桶上，脑袋一半浸在血水下，头与身子几近分家。
　　小白拿着沈寻的手机直感慨，“死得真惨。”
　　高速进城方向有些拥堵，一路缓行入城，耽误了半个多小时。临到报社大楼时，沈寻让乐然将车靠边。
　　乐然看看不远处的警戒线，“不开去报社的停车场吗？”
　　“不了，这巷子里有一家海味馄饨，咱们吃了走过去，当做消食。”沈寻推开车门，见他还没动，催促道：“快啊，坐傻了？”
　　“还吃馄饨？”乐然眉头挑得一边高一边低，“不赶时间了？”
　　“再赶时间也得先解决温饱。行了快下来吧，现在不吃，等会儿你想吃都吃不下。”
　　刚才照片发过来时，乐然在开车，没好意思扭头说“我也要看”，这会儿听沈寻一说，脑子里立即浮现出江旭李小卉那稀巴烂的脑袋，胃汁翻涌，肚子却没脸没皮地叫起来。
　　沈寻哼笑，往他腹部一拍，“少年人，嘴上说着不吃，这儿还挺诚实的嘛。”
　　乐然老实，没听出这句话里的戏谑，跟着拐入小巷，一碗三两的馄饨吃了没饱，又加了一屉灌汤包和二两馄饨。
　　小白撞撞沈寻的手肘，小声说：“这等会儿得吐一地吧？”
　　沈寻不知哪来的自信，笑道：“不会。”
　　乐然还真给他争了一口气，进入案发现场时虽出了一头冷汗，胃里也如前一天一般翻江倒海，但到底没有吐出来。
　　乔羿与提前赶到的助手将吴令洋从马桶上挪下来，使其平躺在地上，查看完颈部的伤口后起身道：“喉管、颈骨全部被切断，凶器是一把非常锋利的匕首。”
　　“匕首？不是砍刀？”沈寻蹙眉寻思，“割了很多次？”
　　“不，切面整齐，只有两道切痕。砍刀砍不出这种效果。”
　　“两次就割成这样？”沈寻蹲在吴令洋头部上方，端详着伤口，自言自语道：“匕首？”
　　“所以我说是非常锋利的匕首。”乔羿双手压在伤口上，“而且据我感觉，这不是激情杀人。”
　　“怎么说？”
　　“凶手的手法很纯属，第一刀，割断喉管，第二刀，斩断颈骨。这两刀都极其利落，应该是个训练有素，又冷静平稳的人。”
　　沈寻虚起眼，片刻后突然抬头道：“乐然，过来。”
　　乐然立即走近，站得笔直，“沈队。”
　　“刚才乔羿说的话你听见了？”
　　“听见了。”
　　“那你说说，你们特种部队里，有没有什么能造成这种伤口的匕首？”
　　乐然神色一松，“有，特种部队和一般侦察兵部队里都有。”
　　“什么匕首？”
　　“伞兵匕首。”
　　沈寻眸光渐深，“如果是你，你有没能力用伞兵匕首割出类似的伤口？”
　　乐然眼皮一张，为难道：“我……”
　　乔羿踢了沈寻一脚，“瞎问什么鬼问题！”
　　沈寻不理他，面色凝重地看着乐然，“我不是怀疑你，你昨天到今天都跟我在一起，你要成嫌疑人了，那我呢？只是想了解一下，到底是什么人、什么工具能造成这种伤口。”
　　乐然抿了抿下唇，犹豫几秒，点头道：“我，我能。”
　　乔羿发现沈寻的脸色猛然间变得狠辣而阴鸷。
　　小白问：“伞兵匕首这么厉害？”
　　“嗯。”乐然解释道：“伞兵匕首是每个参与伞降的士兵必备的工具，一旦出现空中特勤，我们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割断主伞伞绳，打开备用伞。所以伞兵匕首做工考究，是各类侦察兵匕首里最锋利、用起来最顺手的一种。”
　　“所以有过部队伞降经历的人都能这样……”沈寻伸出右手，在吴令洋脖子上方一抹。
　　“也不一定。”乐然说，“特种兵经过专业刀术训练，类似割喉是必须掌握的技能之一，其他部队我不清楚，有的空降兵、侦察兵只负责情报采集与物资运输，可能做不到这么专业。”
　　沈寻眼角拉出一条冷硬的线，“专业？”
　　乐然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说了什么不得了的话。


第十一章 
　　现场痕迹全部提取完毕后，乔羿带着吴令洋的尸体与技侦警员们先一步回市局。沈寻靠在报社大楼一楼墙根处抽烟，乐然跟着他，半晌冒出一句：“能给我一根吗？”
　　“小孩儿抽什么烟？”沈寻弹掉一截蓄得长长的烟灰，眼中有几缕红血丝。
　　乐然也不坚持，和他并排靠着，试探着唤：“沈队。”
　　“嗯？”
　　“这案子是不是很棘手？”
　　沈寻吐出一口烟雾，喉结上下滚了滚，“算是吧。”
　　“你怀疑凶手是我们特……”乐然刚一出口就发现不对——他是被特种部队除名的人，哪里还有什么“我们”，只好尴尬改口道：“凶手是特种部队的人？”
　　“不知道。”沈寻扔掉烟头，用脚尖碾了碾，“目前没有证据，人证物证都没有，凶手的动机是什么也说不清。”
　　“要不我再去看看监控，万一发现蛛丝马迹了呢！”
　　“还蛛丝马迹……”沈寻摇头，“吴令洋和凶手都具有反侦察意识，他们一定早就摸清了丽景酒店和报社大楼的死角，我们再看多少遍监控，也没法找到他们的影子。”
　　乐然失落地撇下嘴角，低声说：“那怎么办呢？”
　　“暂时只能从吴令洋的人际圈子下手，看看能不能打听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沈寻说：“通常是凶手躲避摄像头，受害人吴令洋为什么也要躲避？他和凶手是什么关系？是不是有什么致命的利益冲突？或者见不得人的交易？我们现在还一点头绪都没有，只能抓紧时间，投入人力步步排查。”
　　乐然沉默了一会儿，偏头看沈寻，诚恳道：“沈队，那我能做什么？”
　　沈寻看了他一眼，眉间的褶子逐渐舒展，笑着叹气，“你啊，身手不错，但对刑侦差不多还算个门外汉。叫你录口供，字写得跟小学一年级的熊孩似的，估计帮不上我什么忙，今晚我需要熬更守夜的话，你就留在我身边，当个吉祥物好了。”
　　乐然喜怒全形于色，一听这话就不高兴了，蹙眉道：“我可以学。”
　　沈寻在他脸颊上揪了揪，手指上有浅淡的香烟味，“开个玩笑，生气啦？”
　　“……”
　　“小孩儿年纪虽小，脾气还挺大的。”
　　“我没生气。”
　　“目露凶光，还说没生气？跟狼崽似的。”
　　乐然连忙眨眼，本想学习川剧变脸，来个狼崽变眼，可惜不太成功，凶光虽散去不少，看着还是凶巴巴的。
　　沈寻被他的神情逗乐了，笑得眼角含情，转换话题道：“等这案子忙完了，咱们去射击馆，你传授几招射击秘诀给我。”
　　说起老本行，乐然两眼一亮，凶光消逝无踪，“行啊！你想练手枪还是步枪？”
　　“手枪吧。”沈寻宽容地笑，“步枪不适合我们刑警。”
　　乐然晃晃头，“我格斗也有点厉害。”
　　典型的给点阳光就灿烂，当个王婆就卖瓜。
　　沈寻索性让他骄傲，“那改天也指点指点我吧。”
　　乐然胸口一挺，“没问题！”
　　当晚，吴令洋的完整尸检报告出炉，确认死于颈部的重伤，体内无中毒反应，死亡时间在24小时以上，即前一日晚间10点之前。痕检科根据现场留下的足迹，初步判断出嫌疑人是身高1米74到1米77、体重65公斤左右的成年男性。
　　乐然认真翻阅痕检与尸检报告，一脸惊异，眼睛明亮得像夏夜的星辰。
　　小白搅着一杯咖啡，推了他一下，“看得这么专注啊。”
　　他抬起头，声音很是兴奋，“太厉害了！”
　　“啊？什么太厉害了？”
　　“科学技术太厉害了！”
　　小白被咖啡呛得接连咳嗽，脖子上的青筋都胀出来了，瞪着一双眼道：“乐然，老牛逼了！”
　　乐然丝毫不觉自己的话哪里不对，还拍拍报告，一本正经道：“科学技术难道不厉害？看个伤口就知道凶器是什么，采个足迹就知道凶手身高体重！”
　　小白眼皮直跳，千言万语堵在喉咙，竟然无言以对。
　　科学技术的确厉害，但是这年头为什么有20岁的年轻人声如洪钟地发出这种感叹？
　　沈寻在队长办公室就听到两人的对话，既被乐然的单纯狠狠戳了一下，又恶趣味地想趁机调戏调戏他，于是不动声色地走出来，摆着领导的架子纠正道：“科学技术的确很厉害，但是人的经验也至关重要。”
　　乐然坐得特别端正，一副洗耳恭听的乖巧模样。
　　“技侦是建立在技术与经验上的，解剖之前，乔羿实际上就已经通过经验，分析出凶器是一种锋利的匕首，而在做数据建模之前，痕检科的同事也大致判断出了嫌疑人的身高体重，只是这个范围稍微大了些，不如建模来得准确。”
　　乐然受益匪浅地点头，正想踌躇满志地表示自己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胸口就遭遇了一记咸猪手。
　　沈寻站着，而他坐在，奔三的刑侦队长摸着刚缩回来的右手，以举例子的口吻道：“人的经验有时比科学技术更有效率，比如我拍了一下你胸口，就知道你是个处男。”
　　乐然脸顿时飙红，目瞪口呆地看着沈寻。沈寻却撩完就走，转身冲警员们道：“各位打起精神来，争取早日逮住凶手！”
　　小白怜惜地瞅乐然，低声说：“他就那样儿，老不正经的，别气，等会儿我给你偷他果汁去。”
　　乐然闷声闷气地坐在桌边，倒不是生气，但心头似乎有点发毛，绒绒的，好像还有些痒。
　　小白没能如言偷到果汁，因为案件突然有变。
　　就在尸检与痕检报告出炉一个小时后，早就下班的局长蒋林泉和主管刑侦的副局长陆国民突然返回市局，沈寻被叫走，回来时略显无奈道：“散了散了，这案子不归我们管了。”
　　乔羿已经完成使命，却没急着回去，正赖在刑侦队大厅里啃猪蹄，闻言抬头道：“啊？什么意思？不归我们管归谁管？虹照区分局吗？”
　　“省厅特别调查组。”沈寻耸肩，“把资料收拾一下，明天一早省厅会来人，陆局的意思是我们配合就行。”
　　一中队队长徐河长生得五大三粗，将桌子捶出了炮弹的声势，“这不符合规定啊，我们还没上报，他们就突然来接案？”
　　“接就接吧。”沈寻眼里掠过一闪而过的轻松，“咱们这儿的积案也不少了，他们要接，我还当减轻咱们工作压力呢。”
　　乔羿已经擦干净手，忽然道：“吴令洋这案子……咱们就算能破，也破不了吧？”
　　在场的警员都愣了愣，唯独沈寻听懂了，拍手道：“别想了，大家辛苦一天，早点回去休息吧。”
　　小白往桌子上一扑，右脸贴在乱七八糟的文件上，3秒后原地复活，抓起包飞快往门外跑。沈寻踢了他一脚，“慢点儿。”
　　警员们很快结伴离开，大厅里只剩下沈寻、乔羿、徐河长。乐然背着迷彩双肩包离开，出门时跟沈寻说了声“沈队再见”。
　　彻底安静下来时，徐河长问：“上面到底什么意思？究竟是让特别调查组查，还是让特别调查组包庇着，石沉大海？”
　　乐然已经走到楼梯口，却因为极好的听力捕捉到了这句话，悄然转过身来，靠在墙边好奇地听。
　　“照我看，可能是后者。”乔羿道。
　　“别瞎猜。”沈寻说，“这案子我们交上去了，要怎么调查就不是我们该操心的事。是查还是包庇，陆局蒋局说了不算，省厅说了可能都不算。”
　　“怎么？凶手背景有这么厉害？”徐河长虽是出警的一把好手，心思却说不上细腻。
　　“跟凶手没关系，他不过是个工具而已，和那把伞兵匕首一样。”沈寻道：“厉害的是使用他这工具的人。有人肯定已经跟省厅打过招呼，或者省厅本身就和这起案件有瓜葛。老实说，刚才我还有点焦虑。这案子如果继续放在我们手上，我们查，可能会惊动某些人，我们不查，又绝对说不过去。到头来最有可能的结果是，我们得到了真相，但是无法将真相公之于众。”
　　“对，与其如此，不如交上去。”乔羿补充道：“当一群傻白甜推锅侠。”
　　徐河长性子直，为人尤其热血，听完沈寻的分析，重重叹了口气，“如果上面的意思是不查，吴令洋岂不是白死了？我们怎么跟他家人交待？”
　　“尸体刚才已经被送去省厅了，怎么给家属交待是省厅的事。”沈寻的声调有些冷漠，“至于吴令洋是不是白死，老徐，我们现在连他为什么被杀都没弄清楚，谁知道他在其中扮演的是什么角色？还是不要过早带上感情色彩为好。”
　　大厅里安静了一阵，乔羿将座椅往桌子洞里一推，“咱们自己心里有数就行，有些东西能碰，有的最好别碰，开心上班，平安回家，走了。”
　　徐河长又叹了一口气，骂道：“妈的，权贵阶级真他妈毒瘤！”
　　乔羿笑道：“诶诶，这话可是把我们沈大队长一起骂进去了啊。”
　　沈寻白他一眼，“我乃良民。”
　　徐河长最先离开，风风火火从走廊上经过，根本没注意到躲在阴影里的乐然。
　　乐然担心偷听被发现，想继续藏着，等沈寻和乔羿离开了再走。
　　二人关了灯，从大厅里出来。乔羿习惯性地调戏沈寻道：“宝贝儿，来乔哥亲一口。”
　　沈寻笑着推他脑袋，声音温和，“你追我这场戏演了几年了？”
　　“哎，这哪是戏呢，这明明是爱。”
　　“有没五年？”
　　“好像有吧。怎么，终于被我的赤诚之心打动？”
　　沈寻嘴角向上一弯，“乔儿，谢谢你这些年不顾形象陪着我，不过从明天起，你还是恢复你的直男人设吧。”
　　乔羿脚步一停，“沈寻？”
　　沈寻回过头，浅笑道：“我好像终于又找到，想好好疼一疼的人了。”


第十二章 
　　“谁……”
　　“谁在哪里！”
　　乔羿的话被打断，沈寻一把将他推至身后，警惕地盯着不远处的阴影。
　　乐然暗骂自己不小心，听到上司的秘密时竟然往后一靠，双肩包挤在墙上，发出微小的摩擦声响。
　　既然偷听被发现，他只好从阴影里挪出来，压着声音说：“是我。”
　　沈寻脸色顿时就变了。
　　乔羿却松了口气，“怎么躲这儿？”
　　“呃……”他撇下眼角，一时半会儿编不出理由，干脆老实承认道：“我听到你们讲凶手背景不一般，好，好奇，就躲在这儿听。”
　　说完，他看了沈寻一眼，“沈队，我这算不算违纪？”
　　乔羿笑起来，“这有什么违纪的，顶多算八卦心旺盛。对吧宝……对吧沈寻。”
　　“嗯。”沈寻点头，“反正我们也是闲聊。你只要明白这案子水深，市局处理不了就行。”
　　乐然懵懂地“哦”了一声，觉得气氛有点尴尬，后退道：“那我先走了。”
　　“等等。”沈寻叫住他，“你住宿舍吧？”
　　“是。”
　　“明天早上帮我刷一份春芽蛋炒饭。”沈寻走上前去，从钱包里拿出一张食堂饭卡，“麻烦了。”
　　乐然接过卡，又听沈寻道：“这春芽蛋炒饭每年春天限量供应，只有早上有，去晚了就没了，我路上堵，今年还一次都没吃上。”
　　“很好吃吗？”
　　“看个人口味吧，我很喜欢。”沈寻指了指乔羿，“他就不喜欢，说难吃。”
　　乔羿翻了个不明显的白眼，“不懂春芽那种泥土和霉菌混合在一起的怪味哪里好吃。”
　　沈寻轻哼，“不懂欣赏。”
　　乐然收起饭卡，保证道：“我明天6点就起来，一定买到！”
　　“不用那么早。”沈寻笑了，“食堂7点20开始供应早餐，我听说春芽蛋炒饭8点才会端出第一锅，你去得太早也只能干等着。”
　　“那我8点再去。白哥爱吃吗？要不我给他也打一份？”
　　“不知道，去年春天他还没来。”沈寻想了想，“行，就打三份吧，咱们三人一人一份，你和白小越都尝尝。”
　　乐然拿着饭卡走了。乔羿直到行至车库，才转身问：“那个人是乐然？”
　　沈寻拉开一辆黑色大众的车门，“是。”
　　乔羿站在对面车位的一辆蓝色标致前，“你认真的？”
　　沈寻目光幽深，“嗯。”
　　乔羿眉眼一弯，眼中的释然比欢喜更盛，低语道：“太好了，我还以为你……”
　　沈寻摇摇头，“人总得向前看。”
　　“也对。”乔羿单手搭在车门上，叹了口气，“你从什么时候察觉到我不是真的在追你？”
　　“一开始就知道。”沈寻笑，“你那点儿小伎俩，能瞒得过我？”
　　乔羿一怔，低骂一声“靠”，怅然若失道：“所以这些年我的戏都白演了？”
　　“你说呢？”
　　“……”
　　“好了，回去吧，不早了。”沈寻说完坐进车里，不待关上门，又探出头喊：“乔儿。”
　　“嗯？”刚要上车的乔羿回过头。
　　“虽然戏都白演了，”沈寻一顿，声音柔和下来，“但我受益匪浅。”
　　乐然住的是单人宿舍，面积不大，但配套设施完善，有空调、电视、小冰箱，还有独立的卫生间。
　　在本地无房的新警员一般都会在公安宿舍里住一两年，然后买房搬走。公安系统公积金丰厚，只要父母再凑三、五万块钱，两年内拼出首付不成问题。
　　不过也有在宿舍住了两年以上的警员。他们大多家境贫寒，买房着实压力太大。对这部分警员，市局自有优待措施，一般会在第三年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
　　乐然刚入职，丝毫不操心房子的事儿。他离开部队时拿到的那笔钱别说是首付，就算全款买房也不是难事。但于他来讲，市局的宿舍已经很好了，又近又安全，为什么还要换别的房子？
　　在外跑了整整两天，夜里还没休息好，他洗了个热水澡，换下脏衣服挨件洗干净，躺上床时已是凌晨。
　　肚子又叫起来了。
　　他蜷缩在被子里，捂着腹部试图封闭饿感，脑子里却浮现出前一晚吃过的过期方便面。津液从牙根处涌出来，空气中似乎蔓延着老坛酸菜的味道。
　　忍了10分钟，他终是破了功，被子一掀跳下床，一边咽口水一边穿衣服，抓起饭卡匆匆忙忙跑向宿舍楼下的自动贩售机，抱着两盒老坛酸菜面、两个火腿肠回屋时才想起用的是沈寻的饭卡。
　　一共花了14块钱。
　　泡面时，他拿出在路边花20元钱买的山寨巴宝莉钱包，拿出一张10块和四张1块压在桌上，准备明天一早还给沈寻，一看钱包里刚好还有一张5块，便用5块换了那四张1块。
　　好像这样会显得大气一些。
　　面泡好了，他一口气干掉两桶。然而兴许是吃太多，躺在床上时回味起招待所里的过期方便面，竟觉得今晚的两桶还不如青苔水泡出来的好吃。
　　那一桶实际上他只吃了三分之二，另外三分之一被沈寻分走了，吃完时他连面汤都喝得一滴不剩，意犹未尽，还想再来一桶。
　　想到这里，他突然有些感伤。
　　同样的方便面，分着吃似乎更有滋味。
　　同样的饭菜，抢着吃一定更加可口。
　　他缩了缩身子，军营的一幕幕在脑子里走马灯似的回放。以后再也没人和他围着洗澡盆那么大的菜盘抢食了，他也再无法吃到肥得腻人，却唇齿留香的部队回锅肉了。
　　“哎……”
　　他捂在被子里悄悄叹息，闭上眼睛关住眸底的失落，黯然自语道：“睡吧，别想了。”
　　6点，他准时起床，迅速洗漱完毕后换上宽松的背心和短裤，朝器械训练场跑去。
　　尚街派出所建在逼仄的巷道里，别说训练场，连个单杠都没有。他刚去时极不习惯，每天都要跑去3公里外的河滩健康步道，一面呼吸新鲜空气，一面做做引体向上等力量训练。
　　调来市局后，场地问题终于解决，他过惯了早起的生活，无需闹钟也无需别人催，一到6点就能自然醒。
　　器械训练场空无一人。平时这儿是特警的地盘，各种力量、障碍训练都在此进行。他先跑步热身，然后扛着单人圆木冲刺，又奋力在各种障碍设施上穿行跳跃，不到一个小时，短裤与背心就全被汗湿。
　　他本打算练到8点半，想起沈寻嘱咐的春芽蛋炒饭，立即灌了一瓶凉水，小跑回宿舍洗澡。
　　8点5分，食堂还没有几个人，师傅就将春芽蛋炒饭端上来了。被油浸得黄澄澄的米饭间，是焦黄的鹅蛋和春芽，热气腾腾的，香味四溢。
　　乐然舔舔唇角，本想立即就来上三份，一看时间，却觉得太早。
　　如果现在打了，沈队来上班时岂不是凉了？
　　这么想着，他站到一边，看着别人排队打饭，直到新一锅出炉，才凑拢问：“师傅，这锅完了还炒吗？”
　　“一天三锅，过时不候！”
　　原来还有一锅。
　　他再次心安理得地靠边，嗅着别人盘中餐的香味，等待着属于自己的一锅。
　　然而一刻钟后，掌厨的师傅喊：“哎呀！今天春芽不够了！”
　　食堂顿时炸锅，已经打到的人幸灾乐祸，还排着队的连声抱怨。
　　乐然急忙挤进人群中，见第二锅还剩最后两勺子，喊道：“师傅！师傅！我今天第一个来！剩下的能不能给我？”
　　“怎么插队呢？”
　　“新队员？”
　　“太不懂规矩了！”
　　也没打上蛋炒饭的警察们大声议论，胳膊粗的还给了他一肘子，险些将他挤出队伍。
　　他却不死心，拼命往里挤，“师傅！我真的第一个来！”
　　师傅被他逗乐了，也的确知道他来得早，一直在旁边站着，遂问：“你8点就来了，怎么刚才不打？”
　　“我是给同事打的，他还没到。如果我8点就打了，他拿到时肯定没刚出炉的香！”
　　师傅一听“香”，内心十分受用，勺子一挥，招呼道：“行，最后这份就给你了！”
　　警察们骂着散去，倒也不是真的生气，各自打了普通的包子稀饭小汤圆，有的就近用餐，有的提着往办公室走去。
　　乐然从师傅手中接过打包好的春芽蛋炒饭，心里一高兴，就忘了自己的早饭还没着落。
　　赶到刑侦队时，沈寻已经到了。
　　他献宝似的将蛋炒饭放在桌上，又从包里掏出饭卡和15块钱，“趁热吃！”
　　沈寻目光落在那15块钱上，不明就里地看着他。
　　他立即解释道：“我昨晚下楼去自动贩卖机那儿买东西，那错卡了。”
　　“哦。”沈寻收起卡，钱却没拿，“半夜又饿了？”
　　一语中的，乐然只好尴尬地笑笑。
　　“买了什么？又是方便面？”
　　“方便面和火腿肠。”
　　“那也花不了15块钱吧？”
　　“我……呃，吃了两桶方便面和两根火腿肠。”
　　沈寻眉梢微抬，“嗯，还在长身体。”
　　乐然听出沈寻这句话是在笑他，心下有点恼，又不好发作，转身就走，结果还没走出队长办公室又被叫住。
　　沈寻说：“怎么样？春芽蛋炒饭吃得惯吗？”
　　他脱口而出：“不知道。”
　　“不知道？”沈寻筷子一停。
　　他只好找借口道：“哦，我今天去晚了，只剩最后一份。”
　　沈寻放下筷子，“那你吃的什么？”
　　“我……”他眼珠子转了转，“我吃的油条和豆浆。”
　　话音刚落，小白就吹着口哨进来，手中提着两个油饼，哪壶不开提哪壶，“你在哪儿吃的油条？刚才我去食堂，本来想要两根油条，刘师傅说今天炸油条的电箱坏了，未来一周都不供应油条。”
　　乐然暗道怎么那么倒霉，连油条这么普通的早餐都赶来和他作对。
　　沈寻起身走来，声音不轻不重，却似乎极有穿透力。
　　“所以你其实没有吃早饭？”


第十三章 
　　“我……”乐然卡壳了，承认忘了买早饭又不是什么丢脸的事，他瞄一眼沈寻，被人家那极深的眸光一触，却跟被定住似的，怎也开不了口。
　　小白拿出一个油饼，大口嚼起来，吧唧吧唧的，自言自语道：“今天这个炸得不错，又酥又香！”
　　那味儿一飘过来，乐然就特没出息地咽了咽口水。
　　沈寻笑着叹气，往大厅门口走去，也没说去干什么。
　　乐然本想赶在食堂收摊前赶去买几个包子凑合，一看时间有点晚了，想自己一个新人，调来市局不久，换岗到刑侦队也才三天，学老队员上班时间吃早餐好像有点过分。
　　于是干脆坐好，任由肚子咕噜噜地叫。
　　小白啃完一个油饼，打了个嗝，见他端正坐着，一副等待开课的模样，心下不忍，便将剩下的油饼递去，“你看看你，没吃饭就没吃饭，撒什么谎呢？我吃饱了，这个没动过，给你，挺好吃的。”
　　乐然一闻那味儿，馋虫又叫起来了，刚伸手接过，还没咬上一口，沈寻已经快步走回大厅，手上还提着食堂的打包口袋。
　　“不吃早饭怎么干活儿，来我办公室。”
　　小白立马将油饼抢回去，摆手道：“寻哥给你买了早餐，还不快去。”
　　乐然跟着进了队长办公室，见沈寻从口袋里端出一碗冒着热气的青菜粥、五个酱肉小包子，还拿出一个不知干什么用的空碗。
　　“坐。只剩粥和包子了，将就吃。”
　　他坐下来，有点不好意思，“谢谢沈队。”
　　“谢什么。”沈寻一手端着空碗，一手捉着筷子，将春芽蛋炒饭往空碗里赶，训道：“如果你有不吃早饭的习惯，到我这儿来了就必须改。刑警时常在外面跑案子，有一顿没一顿，只有早餐基本能保证，这一顿都不好好吃，身体怎么扛得住？来，尝尝合不合胃口。”
　　递到他面前的蛋炒饭足有大半碗。
　　他看了看沈寻碗里所剩不多的早餐，推辞道：“沈队，你还是自己吃吧，我喝粥吃包子就行。”
　　“包子又不是全给你的。”沈寻夹起一个小包子往嘴里一放，“我两个你三个，别废话了，吃了回去工作。”
　　他眼角下撇，这才端过蛋炒饭和青菜粥，一口接一口吃起来。
　　沈寻问：“蛋炒饭味道怎样？”
　　他实事求是道：“蛋很香，饭也好吃，但我吃不惯春芽。”
　　沈寻露出一个玩味的表情，“你们啊，都是些不识货的家伙。”
　　上午10点多，省厅的人果然来了。不仅将警员们前一日搞到的案件资料全部拿走，还挨个找办案民警谈话。
　　乐然一看这架势竟然惊惧地发起抖来，接连往后退。乔羿按住他的肩膀，以为他只是没见过这种阵仗，笑着安慰：“就进去谈个话，咱又不是犯罪嫌疑人，怕什么？”
　　“不……”乐然一脸惨白，额头上渗出层层冷汗，嘴唇哆嗦，话也说不清楚，“我，我不想进去。”
　　乔羿诧异地看他，不明白他怎么会吓成这种样子，连忙将他拉到一边，低声问：“怎么了？”
　　他靠在墙根，慢慢滑下去，双臂抱住脑袋，声音极其压抑，“能不能不去谈话？”
　　乔羿大学时接触过一些心理学方面的知识与案例，一见乐然这个样子，隐约意识到了什么，思索片刻后将他扶起来，搂在怀里道：“别怕，不想谈就不谈，咱不怕他们。”
　　这时，刚谈完回来的小白喊：“乐然，到你了。”
　　乐然眸光一紧，脸色又苍白了一分，不安又无助地看着乔羿。乔羿在他背上拍了拍，耳语道：“别担心，交给沈队。”
　　说完冲小白说：“你寻哥呢？”
　　“跟特别调查组的人闲聊呢，怎么？”
　　“叫他回来一趟。”
　　“啊？现在？”
　　“现在。”
　　小白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但乔羿难得正儿八经叫他办事，他猜到一定是什么要紧事，立即朝楼下跑去。
　　2分钟后，沈寻回来了，见队长办公室的门关着，而乔羿坐在乐然的座位上，眼角一勾，“怎么了？”
　　“这次所有人都得进去交待案情？”乔羿问。
　　“原则上是。”沈寻不知他为何有此一问，“以前不都是这样吗？往省厅转移案件时，参与侦查的队员都得和那帮人聊聊。”
　　“乐然有点不对劲。”
　　“嗯？”
　　“他好像很怕单独面对省厅的人。”
　　沈寻侧过脸，阳光从窗外洒进来，勾勒在他挺拔的鼻梁与利落的下巴上。他顿了顿，眉间微皱，“什么原因？”
　　乔羿看看关着的门，“我猜……和他在部队的经历有关。空了你问问他，不过我估计他不会说。有机会你跟你那帮权贵哥们儿了解一下，现在当务之急是去跟省厅的人打个招呼，就说乐然刚到，啥也不懂，别问了。”
　　负责问话的警员见“下一个”迟迟不来，从小办公室里走出来，冲刑侦队的大厅喊：“乐然，谁是乐然，磨蹭什么，怎么还不来？”
　　沈寻转过身，方才还皱着的眉已经展开，脸上挂着彬彬有礼的笑，朝警员走去。
　　乔羿推开队长办公室的门，轻轻合上，“没事了，沈队已经跟省厅的人说去了。”
　　这次下来的警员是个刚毕业没多久的愣头青，只知道按规章制度办事，学不会人情通融，更不知道面前这请自己帮个小忙的刑侦队长不止是个刑侦队长。
　　读书太多未免清高，小警员靠着本事考进省厅，虽然还只是个打下手的角色，“下”到市局执行任务也端起了架子，丝毫不给刑侦队长面子，一副公事公办的架势，坚持道：“不行，每个参与办案的人都得来做个记录，这是领导的意思。”
　　沈寻这些年什么人没见过，懒得跟小警员辩论，自然更不会置气，仍旧拿捏着风度问：“你们领导是老陈吧？”
　　小警员背脊一挺，有点狐假虎威的意思，“陈队今天也来了，就在楼下。”
　　沈寻当然知道这陈姓领导就在楼下，刚才对方还一脸谄媚地阿谀奉承，倒像他才是省厅下来的领导。
　　正在此时，陈姓领导上楼看记录得怎么样了，一见沈寻，立马满脸堆笑地跑过来，“沈队，刚才你队员来叫你，我还以为你又辛苦出警去了，怎么在这儿？”
　　小警员的脸色有点难看。
　　沈寻笑了笑，“我带的一个小警察有点不舒服，不太方便过来做记录，陈队能不能通融一下？他昨天整天都跟着我，了解的细节我都知道，你看我替他进去记录行吗？”
　　陈姓领导忙道：“不用不用！我们就是走个流程而已，沈队你忙，我们哪能耽误你时间。小钟记录完了吧？收拾一下，回去再做整理。”
　　被叫做小钟的小警员道：“不记录了吗？可是那叫乐然的……”
　　陈姓领导连忙打断，“没听见沈队怎么说的？乐，小乐是他带的警察！”
　　沈寻礼貌地点头，“谢谢陈队，案子麻烦你们了。”
　　陈姓领导哈着腰，“不麻烦不麻烦，小钟不懂事，沈队别跟他计较。”
　　沈寻转过身，走得远了还听到陈姓领导训小钟：“你啊，有点眼力见儿行不行？知道他是谁吗？沈寻的要求你也敢拒绝？他要是记着你了，你这身警服他妈的都不够扒！”
　　“他？他不就是市局的刑侦队长吗？我们省厅下来指导工作，他有什么资格不从？”
　　“小兔崽子你懂个屁！还刑侦队长？你以为他身份单是市局刑侦队长这么简单？我告诉你，他家……”
　　越是接近刑侦队大厅，噪音就越大，陈姓队长后面的话已经被警员们的大嗓门淹没了，徐河长灌了一口热茶，吼道：“沈队，人都打发走了？”
　　沈寻：“中午陆局好像还要招待他们吃个便饭，不过没我们什么事了。”
　　乔羿上前，朝队长办公室抬抬下巴，“安静下来了，去吧，能谈则谈，不能就……随便安慰几句。”
　　警员们都不知道乐然刚才怎么了，乔羿轻描淡写地解释了两句，说乐然初来乍到，见到省厅的犯怵，现在已经没事了。
　　沈寻推开门，一眼就看到乐然那尚且留着一抹惊惧的眸子，隐隐有些心疼，却勾出一个温和的笑，从盒子里拿出一块巧克力抛过去，“来来来，吃点儿甜的压压惊。”
　　乐然见到进门的是他，竟然觉得如释重负，方才挤压着五脏六腑的不安顿时散去，在体内奔流的血液似乎也重新有了温度。
　　彼时，还无人意识到，这种感觉有一个奇妙的名字——依赖。
　　沈寻给自己也剥了一块，“有没什么想跟我说？”
　　乐然将巧克力放入嘴里，抿了一会儿，摇头道：“没有。”
　　沈寻不勉强他，一看快到饭点了，“中午想吃什么？今儿不吃食堂，我们出去解决。”
　　他抬起头：“为什么不吃食堂？”
　　“开迎新会啊。你们几个特警过来轮岗，虽然不会常驻，也算是新兄弟，照例都得出去搓一顿。昨天前天忙案子，把这事儿给耽误了，今天刚好周五，几个中队的人也比较齐，正好去打打牙祭。”
　　“这个……会挪用公款吗？”
　　沈寻额角跳了跳，“你想到哪里去了……”
　　“那餐费怎么算？AA？”
　　“AA多俗啊。”沈寻掏出钱包拍了拍，“队长请客，说吧，想吃什么？”
　　乐然想了想，“不用征求其他人意见？”
　　“平时我说了算，今天就你说了算吧。”
　　乐然还真思考了起来，双手撑着下巴，睫毛在正午的阳光下显得又长又密。沈寻若有所思地看着，唇角不经意地扬起。
　　几分钟后，乐然回过头来，迎着沈寻安静的目光，朗声道：“吃鱼头火锅行吗？”
　　沈寻笑着点头，“当然行。”


第十四章 
　　市局附近就有一家鱼头火锅，场地挺大，但档次不高，菜品虽然新鲜，但油有地沟油的嫌疑。好在无人介意，拉开板凳就坐，也不管凳面上是不是糊了一层油。
　　沈寻代表全队欢迎几名前来轮岗的特警，乐然在听到自己名字时眼睛一亮，第一次发觉沈寻的声音好听而沉稳，念他的名字时有种说不出的温和。
　　饭后，警员们成群结队往回走，连小白和乔羿都跟其他人走了。沈寻在前台结账，乐然站在一旁等他，有意无意地瞄总金额。
　　沈寻回过头，笑道：“看清楚了？不会再说我挪用公款了吧？”
　　乐然立即转过身，假装什么也没看见，什么也没听见。
　　回市局的路上，沈寻绕了个道，带乐然来到一家中型超市，拉过一架购物车道：“屯点儿粮，顺便消食。”
　　乐然没意识到这粮是给谁屯的，还以为是沈寻自己想吃，于是跟在购物车后面，沈寻每次问“这个喜欢吗”，都敷衍地答一句“喜欢”。
　　没多久，购物车就几乎被塞满——零食不多，大部分是丸子、面等加餐食品，还有一个电磁炉和一个小型不锈钢锅，最重的是一箱纯牛奶。
　　结账后，乐然自告奋勇提起最重的三包，剩给沈寻的只有一口袋轻飘飘的膨化食品。沈寻伸出手，指了指那箱牛奶说：“我来吧。”
　　他摇头，紧跑两步，“这点儿重量，小意思！”
　　沈寻跟上去，一想他的特种兵出身，便由着他去。
　　两人掐着下午上班的点儿回到市局，乐然怕迟到，快步往办公楼里跑，沈寻却站在后面喊：“回来，先去你宿舍。”
　　乐然回过头，不解道：“去我宿舍干什么？要迟到了。”
　　“迟到就迟到。”沈寻朝宿舍方向走去，“跟上。”
　　乐然只好往回跑，追在后面喊：“沈队，你想把这些东西先放在我宿舍？不让其他人看到？”
　　“给你屯的粮，当然放你宿舍。”
　　乐然停下来，1秒后说：“这怎么行？”
　　“这怎么不行？”沈寻也停下来，目光含笑地看着他。
　　“我……你，你没必要给我买这么多东西！”
　　“谁说没必要？你不是晚上老饿吗？饿了就吃方便面啊？”
　　乐然尴尬，“我也不是每天都饿。”
　　“行了，别跟我犟。”沈寻转身继续朝宿舍走，“方便面这种东西呢，虽然味道不错，但吃多了对健康还是有坏影响。你别仗着自己年轻，就肆无忌惮。咱们食堂的晚餐不赖，你要半夜老是饿，晚饭就尽量多吃些。如果还是饿的话，就用电磁炉和小锅煮点干面，加几个丸子，再热一盒牛奶。实在想吃方便面了，去买袋装的，自己在锅里煮，别用盒装的泡，塑料吃多了不好。”
　　乐然听了一路的唠叨，竟然没觉得不耐烦，反倒感觉心脏上涌过一股柔软的热流。
　　掏钥匙开门时，沈寻倒退几步，刻意回避。
　　乐然奇怪地看着他，“沈队，你躲什么？”
　　“你不先进去整理整理，再请我进去？”
　　“里面很干净啊，为什么要整理。”
　　沈寻眉峰一抬，跟着进去，眼角流露出一丝诧异。
　　乐然的单人宿舍，简直……干净整洁得完全不像一个20岁男子的窝。
　　单人床的床单没有一个褶子，被子叠成周正的豆腐块，地板一尘不染，擦得干净的鞋子规整摆在门口，桌上只有水杯、台灯，整个房间里不见一件随手乱放的衣服，更别说袜子和内裤，似乎它们都被整齐收放在柜子和抽屉里。
　　屋内一丝异味都没有。
　　“你……”沈寻眼皮跳了跳，难得目瞪口呆一次，半天才挤出一句：“这房间我以前好像住过。”
　　他是真住过。
　　虽然从小就没差过钱，但警校毕业刚被分到市局时，他不想显得太过特殊，于是和同届的外地警员们一同领了宿舍钥匙，在这里一住就是一年。
　　乐然扯了扯被单让他坐，惊喜道：“这么有缘！”
　　他没有坐去床上，一方面是不忍心破坏那褶子都没有的床，一方面觉得坐别人的床不礼貌，哪知乐然非常坚持，“沈队你坐吧，这床软，比椅子舒服。”
　　沈寻还是没坐，提起放着速冻丸子的口袋蹲在墙角的小冰箱边，拉开门一看，里面竟然漆黑一片。
　　一旁的插头都没塞进插座……
　　“怎么不用冰箱？”
　　“没有需要冻的东西，开着也浪费电。”
　　沈寻悄悄翻了个白眼，将插头插上去，又挽起袖子给冷冻室做了一次清洁，才把已经有融化迹象的丸子放进去。
　　这一番折腾，上班时间早就过了。
　　乐然有点急，“沈队，咱们迟到半小时了。”
　　“你有任务吗？”
　　“啊？”
　　“周五下午是运动时间，算是福利吧。没有任务的警员一般会去运动场打篮球，有任务的当然得忙自己的事。我今儿反正没任务，也没收到开会通知。你有？”
　　乐然一愣，“没有。”
　　“那就行。这儿收拾好了，我们也去打篮球。”
　　出门时，乐然执意要将“屯粮”的钱还给沈寻，沈寻不收，笑得略有深意，“你跟了我，我有义务照顾你。你在这儿人生地不熟的，也没个亲人，有什么难处呢，可以尝试着依靠我。”
　　乐然指尖被麻了一下，极浅极轻，他垂下眼睑，抿了抿唇，又抬起眼，看着沈寻认真地点头道：“嗯。”
　　运动场上果然有警员在打篮球，沈寻本想带乐然也去玩一局，哪想刚走到办公楼就被领导的电话叫走。乐然一个人回到刑侦队，没什么事做，坐在座位上看了一会儿前阵子的案情资料，昏昏欲睡，刚好小白不知从哪儿回来了，两人都无事可干，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乐然对沈寻有点好奇，又不好意思直接问，于是委婉地跟小白打听道：“沈队以前破过很多案吧？还没30岁就当上刑侦队长了。”
　　小白又偷了两袋果汁，自己一袋，乐然一袋，“厉害是厉害，不过也不单是厉害。”
　　“嗯？什么意思？”
　　“我们进公安系统都是从下面往上面爬对吧？但沈队不一样，他是从上面降下来，再一步一步往上走。”
　　乐然听得云里雾里。
　　小白又说：“这么解释吧，沈队本来就是上面的人，他就像那什么来着，你们部队里的……对了，索降！他从直升机里索降到咱们地面上来，镀一层金，再原路返回。”
　　乐然咧了咧嘴，眼底生出若有若无的憎恶，“你的意思是沈队家里很有背景？”
　　“不是很有，是非常有，大大地有！”
　　乐然脸色不太好看，略显失望道：“哦。”
　　在这几日的相处中，他其实已经察觉出沈寻有些“关系”，但不清楚这“关系”有多深，如今听小白一说，才知沈寻的背景也许是能够通天的那种。
　　而他最恨的，便是只手遮天的权贵。
　　这么一想，心里就很是别扭。
　　一方面沈队人挺好，照顾他，给他讲案子，还买了一堆食物让他夜里饿了吃。另一方面沈队却是权贵阶层，是不用怎么努力就可以踩在别人头上，将普通人的人生与梦想践踏得一无是处的人。
　　他无法忘记自己在这类人跟前吃过的亏。
　　离开军营时，他甚至觉得一辈子都被这些人毁了。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沈寻开完会回来，不知他心理起了变化，经过他的座位时在他头上一拍，心情似乎很好道：“周末有安排吗？”
　　他下意识地一躲，头都没抬，“没安排。”
　　沈寻以为他只是不喜欢肢体接触，索性收回手，也不尴尬，“上次说好指导我射击，明天行吗？”
　　乐然险些忘了这茬，心里虽有些不乐意，但想着答都答应了，反悔未免太小人，于是点头道：“没问题，明天几点？”
　　“上午10点吧，我睡会儿懒觉。”
　　下班后，乐然去食堂吃了饭，休息片刻后又赶去器械训练场锻炼，9点多回到宿舍，洗澡洗衣，一通忙活下来，虽然没饿，但想着冰箱里有食物，嘴里就有点馋。
　　忍到10点多时，理智终于败给了食欲，他拧出一包虾饺快速撕开，又拿了一包干面，蹲在地上馋兮兮地等水煮开，倒上固体汤料，吃出了火锅的架势。
　　洗碗筷时，他又很自责，倒不是怕吃太多长肥，而是吃了“嗟来之食”。
　　自打知道沈寻家里“不得了”，他心里就有点堵。
　　想来想去，他决定将钱还上，但怎么还，他打了个嗝，暂时没想出来。
　　次日，沈寻果然按时到了。
　　与工作日不同，周六的刑侦队长穿了一身黑色运动服，远远看去，显得身材修长，两腿尤其惹眼。
　　乐然却还是穿着一身警服，像个周末加班的倒霉孩子。
　　沈寻笑着走近，英俊的眉目似乎比工作时温和许多，往他背上一拍，笑道：“师傅，今天就麻烦你多多指教了。”
　　乐然心尖抽了一下，酥麻感随着血液涌向全身，他挺起腰背，不太自然地咳了一声，刻意老沉道：“说不上指教，交流交流罢了。”
　　室内靶场空无一人，两人取了92式手枪，站在离胸环靶15米远的地方。5声枪响后，乐然的靶子中心只有一个弹孔——特种部队枪王的绝活，多枪同孔。
　　而沈寻的靶子就比较惨了，只有1发挂在10环圈上，另外4发分散在6到8环。
　　沈寻没认真打，但就算认真打，比无法保证枪枪10环，跟别说多弹同孔。
　　乐然取下靶纸，一本正经地用部队的那一套说教，“弹着点分散，说明稳定性低。稳定性为什么低，因为你没有控制好呼吸，也没有协调好击发瞬间的手指运动……”
　　理论道理沈寻在警校时早就学过，这些年也没忘，不过刑警不比特警，更不比军队里的特种兵，枪法过得去就行了，没人在破案之余还潜心研究如何枪枪10环。
　　不过被乐然“教做人”时，沈寻却听得十分认真，时不时点个头，一副受益匪浅的样子。
　　乐然讲完后，两人继续练习。沈寻的弹着点还是分散得厉害，几轮打完后，乐然有些看不过去了，竟然从后面抱住他，握着他的手，严肃道：“应该这样瞄准……”
　　沈寻嘴角扬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线，笑道：“好的，师傅。”
　　练至中午，两人都出了一身汗。乐然饿了，建议去食堂解决午饭。沈寻却说：“今天周末，食堂没几个好菜。这样吧，我们去菜市场买些肉和菜，去我家里自己做。”


第十五章 
　　沈寻的家离市局不远，开车不堵的话，一刻钟就能到。
　　乐然本以为像沈寻这样“有背景”的人，住的一定是豪宅，家里说不定还有佣人。到了小区才发现，那不过是一栋普通的中档电梯房。
　　沈寻的车也很普通，20来万的大众，虽然比乐然在部队开习惯的“勇士”军用吉普坐着舒服，但终究比不上官宦子弟标配的豪车。
　　坐上沈寻车之前，乐然甚至异想天开地以为他的座驾是一辆红旗。
　　时值周六中午，走在小区里能听到各家各户传出的炒菜声响，小孩儿三两成群在健身器材边追追打打，几位老人坐在凉亭里，杵着拐杖，一脸幸福地嗑叨着东家长李家短。
　　乐然跟着沈寻进电梯，顺口问道：“你就住在这儿？”
　　“不然住哪儿？”沈寻双手都拧着购物袋，手臂贴着左边裤兜，“帮我拿一下钥匙。”
　　乐然犹豫了一会儿，手刚刚伸进裤兜，电梯门就“叮”一声打开，门口刚好站着一个背书包的小孩，大声喊道：“大帅，有人摸你包！”
　　乐然立即缩回手，难堪地瞪着小孩。
　　沈寻走出电梯，笑着踹了小孩一脚，“大帅乐意让他摸，多管闲事，快进去，要关门了。”
　　电梯门合上时，乐然看到小孩冲他做了个鬼脸。
　　沈寻说，那家伙是隔壁家的小孩，6岁，淘气得不得了，警匪片看太多，成天幻想自己是市局的刑侦队长。
　　乐然开门的手顿了一下，扭头道：“市局刑侦队长不是你吗？”
　　“所以我是他偶像啊。”沈寻挑起眉，“没听见他叫我大帅吗？”
　　“不是长得帅的帅？”
　　“他觉得是统帅的帅，不过也有长得帅的意思吧。”
　　乐然唇角撇了撇，钥匙转三下，门开了，里面光线很好，有一股浅浅的洗衣粉味道。
　　沈寻将菜放在地上，从鞋柜里拿出拖鞋，绅士地一摊手，“欢迎。”
　　乐然换了鞋，走进一看，才知道洗衣粉的味道来自哪里——开放阳台上，一套蓝灰格子的床单与被套正因为微风而轻轻摇晃。
　　沈寻拉开运动服的拉链，露出里面的黑色背心，“看什么呢？”
　　“那是你自己洗的？”乐然指着被套问。
　　“是啊，昨晚洗的，怎么？”
　　“……没什么。”
　　乐然左右看了看，客厅的装潢与摆设都非常简洁，奶白色的皮沙发，透明玻璃茶几，落地窗，电视……和普通家庭似乎没什么区别。
　　沈寻脱下外套，一边朝卧室走一边说：“我这儿面积不大，两室一厅，另一间是书房……对了，你玩游戏吗？”
　　乐然摇摇头，“不玩。”
　　“不玩就来给我打下手，时间不早了，争取早点吃上饭。”沈寻站在卧室门口，将外套往里一扔，又道：“你穿那么多不热啊？”
　　乐然看看他光着的双臂，与黑色背心下若隐若现的胸肌，喉咙有些干涩，后颈上也早已渗出汗珠，却突然倔起来，“不热。”
　　沈寻笑了笑，也不继续劝，提起菜走进厨房，蔬菜丢进水池里，肉放在砧板上，动作熟练，像个做惯了家务活的家庭煮夫。
　　乐然跟着他淘米洗菜，忽然怀疑小白信口雌黄，胡乱编料唬自己——沈队没住别墅没请佣人，床单自己洗饭菜自己做，怎么会是一手遮天的权贵之子？
　　一小时后，午餐出炉，三菜一汤，三荤一素，油酥猪蹄、红烧小排骨、干炒带鱼、豌豆尖蛋花汤，个个色香味俱全，吃得乐然怀疑上了一回价格不菲的馆子。
　　收拾碗筷时他更加确信地想，小白一定撒谎了，要不就是记错了。
　　午后阳光大好，沈寻却有些春困，坐在沙发上就不想起来。乐然吃得太撑，坐着难受，在客厅里来回走了好几圈，停在茶几前时，才注意到沈寻好像睡着了。
　　他充分发扬当特种兵时“行无声”的本事，蹑手蹑脚走近，弯下腰，细细观察沈寻睡觉的样子。
　　如电梯里那小孩喊的一样，沈寻就算单看长相，不管气质与职业，也担得起“帅”这称呼，而且不是那种小白脸一般的帅，而是磊磊落落，棱角分明的帅。
　　乐然看了一会儿，直起身子，目光落在沈寻手臂的肌肉上，退后几步，小心脱下自己的警服，小臂折上，挤出上臂的肌肉，又对比了一下沈寻的，得出还是自己比较强壮的结论。
　　不知为何，心情突然变得很好。
　　沈寻其实没有睡着，乐然瞎得瑟的时候，他虚眼看着，险些没绷住笑出来。后来乐然得瑟完了又在客厅里走了走，学着他的样子占了另一个沙发，也闭眼困起觉来。
　　乐然是真睡了，蜷缩在奶白色的沙发上，头微微向下垂着，大半个身子都落在午后的阳光里，仿佛裹着一圈柔和的光，像个天使一样。
　　沈寻微笑着看他，满眼底都是晶亮的喜爱。
　　下午，休息够了后，两人又比划了一番拳脚。
　　在警校与刑警队里，沈寻都算得上一等一的高手，但乐然的本事却远远在他之上，几个回合下来，他不得不笑着认输。
　　乐然将他拉起来，毛遂自荐道：“沈队，以后你有空的话，都可以来找我练习。”
　　想了一会儿又补充道：“我回特警队了也行，我的格斗水平在部队里虽然不算最好的，但……”
　　“教你绰绰有余”被硬生生地咽了下去。
　　沈寻好笑地看着他，特别宝贝他这会儿脸上的天真与朝气，想起前一日他那惨白的脸色，又觉得心中不是滋味。
　　他应该是个天性开朗的人，单纯，乐观向上，能力出众，在部队里有一帮出生入死的好哥们。
　　可是在前一年的冬天，或许发生了一件事。这事导致他离开心爱的军营，心理上也受到严重创伤。
　　所以才会出现那种表情。
　　晚上沈寻开车将他送回去，返家的路上给一个叫“严二”的朋友拨去电话。
　　那边很快接通，沈寻寒暄几句便说：“帮我个忙，我这儿有个朋友去年刚从部队上退下来，我想了解一下他在部队上经历过什么。”
　　“部队的事你找我？你家哪个不是团长师长司令员？”
　　“司令员都没你消息灵通。”
　　“我灵通个屁……”
　　“是兄弟就帮我去打听打听，他就是从你哥战区退伍的。”沈寻甩出撒手锏，“严二我跟你说，下个月我得上北京开会去，你家昭凡作为他们市局的门面，也得去。到时候你就不怕我们老同学相见，聊一聊你小时候那些见不得人的屁事？”
　　“靠！”
　　“怎么样？出卖兄弟我最在行了，反正还有一个月，你帮我忙呢，我就跟昭凡吹你牛逼，你不帮呢……你小时候被你哥打扮成麻花辫儿姑娘的事他知道吗？”
　　一声笑骂后，对方道：“不就是打听个退伍兵吗，有什么难的，姓名报来，部队番号知道也报来。”
　　沈寻收起笑容，“乐然，快乐的乐，然后的然。番号不清楚，特种部队出来的。”
　　“特种部队？退伍后直接分去你们市局？”
　　“不，先去过派出所。”
　　“有意思。”
　　“是吧？现在士兵退伍哪有直接往公安系统里塞的道理。”
　　“你怀疑他身份特殊？或是做过什么事？”
　　“不。我怀疑他在部队里吃过什么亏。”
　　“啊？”
　　沈寻看着夜色中的车流，“这么跟你说吧，我在追他。”
　　那边安静了一会儿，骂道：“你不早说！行行行，这事交给我，我保管给你打听清楚。完了咱们有冤报冤，有仇报仇，决不让好兵受气！”
　　乐然周日一个人外出买了一些日用品，想着沈寻待他的好，忽然灵光一闪，决定每天早上去排队打春芽蛋炒饭。
　　就这样，沈寻吃了整整一周蛋炒饭，周六一起练射击时委婉提出吃腻了，周一又开始收到烙饼、豆浆、肉夹馍、包子……
　　乐然似乎将给他买早饭当做理所应当的事了，且乐此不疲。
　　没多久年长的警员们就开始开他玩笑，说他以权谋私，奴役下属，不愧是权贵子弟。
　　再次听到“权贵”二字，乐然有点不舒服，一天午休时没憋住，旁敲侧击地问起家庭背景，沈寻毫不掩饰道：“对，我家里的确有一些关系。”
　　乐然当即皱眉。
　　可沈寻又道：“但是你看，我不一样和大家一起出警、一起开会、一起骂领导吗？”
　　“我身份是有一些特殊，但这种特殊还没有影响到工作。”他话锋一转，“倒是你，乐然，你好像对我的身份很介意？”
　　乐然一怔，本能地摇头，“没有，我只是问一下。”
　　“上次我问过你，有没有什么想告诉我，你说没有。那如果我现在再问，你会告诉我吗？”
　　乐然低下头，嘴唇动了动，过了好久才吐出一口气，“没有。”
　　沈寻眉间微蹙，“没事，什么时候想说了再说了。你对我的背景感兴趣，我对你的过去也感兴趣。什么时候愿意说了，随时可以来找我。”
　　乐然终究还是没在沈寻从朋友处打听到过去的事之前亲自告诉他。
　　因为又一起命案移交到了市局。


第十六章 
　　这是《宇城商报》一个月内发生的第二起命案。
　　被害者江洪，男，40岁，编委兼新闻中心主任，凌晨2点被送版签样的责任编辑刘静发现倒在办公室内，全身上下多处刀伤，其中面部毁损最为厉害，两眼被捣成肉酱，挂在两个血淋淋的窟窿外。
　　虹照区分局接警后立即调出报社大楼内与附近街道的监控查看，见一身穿深灰色雨衣、体型肥壮的男子由报社车库进入大楼，未走电梯，而是由空无一人的消防通道步行上楼，凌晨1点14分进入江洪办公室，1点46分闪出，沿原路返回。
　　《宇城商报》位于闹市区，整夜灯火通明，即便是深更半夜，路上也有不少行人。
　　然而闹市区通常还有另一个特点——半是光明，半是黑暗。
　　报社大楼正面，是繁华现代的市中心，而一楼之隔的背面，则是瓦房如织、污水横流的待改造区。前些年《宇城商报》还以“拆迁”为噱头，做过一系列的图片深度报道，将报社大楼正面的富丽堂皇与背面的市井落魄放在同一张图中，不用修图，都能让观者有种唏嘘的穿越之感。
　　而这没有路灯也没有监控的背街，恰是凶手逃出生天的密道。
　　1点52分，他最后一次出现在摄像头中，而后窜入暗无天日的背街，消失得无影无踪。
　　《宇城商报》是省内最大的都市报，与省委市委宣传部等政府机关关系甚密，江洪本人在业内亦有较高知名度，分局自知无法解决此案，立即将案子移交给市局。
　　乐然被铃声吵醒时还以为遇到了紧急集合，翻身而起之后才反应过来已经不在军营。
　　他叹了口气，失落感就像春天的雨一般浸透全身，可还没来得及哆嗦，就看到手机屏幕上一闪一闪的“沈队”。
　　那两个字在漆黑的夜里散着柔和的光。
　　他立即接起，听沈寻道：“15分钟后，在市局门口等我。”
　　赶往《宇城商报》的路上，乔羿不住地打哈欠，小白干脆靠在窗户上补觉，唯有沈寻与乐然精神奕奕，一个沉稳地开着车，一个一动不动地直视前方。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乐然已经成了沈寻副驾上的常客。
　　报社夜间出版，所以虽时值后半夜，整个大楼仍灯火辉煌。
　　江洪遇害的地方在13楼，痕检员们迅速拉起警戒线，小心翼翼地迈入其中，采集重要痕迹。乔羿身为法医也一同进入，沈寻等人却只能站在外部，等待痕迹提取完毕。
　　这时间不短，他索性带着乐然，观察13楼的结构。
　　《宇城商报》等级分明，每一层以电梯为界，右边是一个巨大的玻璃厅与一个相对逼仄的茶水间，供普通员工工作和休息；左边是各位编委们的办公室、会客间、休息室。报社共有5位编委，各占一层，江洪的地盘就在13楼。
　　沈寻站在电梯通道上，踱了一个来回，叫住一名探着脖子看热闹的员工问：“你们平时经常去左边办公区吗？”
　　那员工20多岁，眼里闪着光，似乎很是亢奋，“我们去干嘛啊，左边算是老总们的私人领地，右边才是我们底层新闻民工的办公区。”
　　“也就是说，可能整个晚上都只有江洪一个人在那边？”
　　“这也不对。他是签版老总。签版懂吗？”
　　沈寻懂，却故意摇摇头。
　　对方立即解释起来，“哎，就是我们编辑做好版之后，得拿去他那里让他过目，让他把关，以防出现什么政治差错。”
　　“有多少个版，就有多少人拿版去找他签？”
　　“嗤，那他也太敬业了。”那人又说，“规矩的确如此，但谁让人家是老总呢？老总可不能太劳累对吧？所以其实进行政治把关的都是各个部门的责任编辑。”
　　“说说看。”
　　“我们报纸一共有三个板块，文化、体育、广告算一块，本地新闻算一块，国际、国内、经济算一块。三个板块的出版时间各有差别，文体广最早，大概11点就得全部完成签样，送去印刷厂挂版印刷。国际国内经济其次，凌晨2点半之前完成签样。最晚的是我们部门，本地新闻，凌晨3点之前完成签样，累死累活，工资还比不上娱记们拿的红包，操！”
　　沈寻虚眼听着，在他啰嗦的表达中寻找重点，“照你刚才的意思，整个晚上可能只有三个人会拿着自己板块的所有版面去找江洪签样？”
　　“对！”那人满脸不满，“轮到江洪值班时，他每天晚上10点才来报社，泡一壶茶，等着文体广的责编送签，看也不看，画个名字了事。然后等到2点左右，签国际国内经济的版，最后是我们本地新闻的版。嘿，不过今儿算他倒霉，还没摸着我们的版呢，就他妈翘辫子了。”
　　乐然听到这里忽然问：“你们盼着他死吗？”
　　“盼着他死犯法吗？”那人两眼一瞪，“他肯定不是我杀的，我啊，是属于有贼心没贼胆，哈哈哈其实咱们报社很多人都跟我一样怂。”
　　“为什么？”
　　“为什么怂？那还用问，你敢随便摸把刀就杀人？”
　　乐然摇头，“为什么盼他死？”
　　“那就说来话长了。拣简单的说吧，咱报社就是个层层盘剥的体系，他们那几个编委呢，成天屁事不干，你们也看见了，他们的办公室啥样？我们普通员工的啥样？在这楼里，他们就是一群土皇帝，我们说得难听点就是太监，累死累活地跑新闻，工资比不上他们的零头。你能服？你心里没怨？而且这江洪吧，忒不会做人。他管着新闻中心，也就是国际国内经济这一块儿。我听说啊，他和国际新闻负责人方小安是那种关系。方小安这女人吧，屁都不懂，一路睡上去，还挤掉了部门的几个能人。反正他们部门现在怨声载道，前阵子离职的都有好几个。”
　　乐然脸色不太好看，“但那也不能杀……”
　　沈寻挡住他，示意他别说话，“江洪和其他编委关系如何？”
　　“表面称兄道弟，背地里勾心斗角呗。嘿，你还别说，说不定那几个编委比我们更盼着他死呢！”
　　“哦？”
　　“我们主编明年就要退了，新的主编将从编委中产生。少一个江洪，其他人就少一分上位的障碍。”
　　沈寻眼角勾着，沉吟片刻，笑道：“谢谢你啊，随便聊聊就告诉我们这么多有趣的线索。”
　　“哈哈哈。”那人笑起来，“不打紧，反正我也不打算干媒体这行了，忒几把污，下月就离职做生意去了。”
　　这时，小白匆匆跑来，喊道：“寻哥，可以进去了。”
　　江洪的办公室装修雅致，书架和桌上放着不辨真假的古董瓷器，而他本人却躺在血污中，胸腹被刺24刀，脸上口鼻难辨。
　　沈寻蹙眉自语道：“多大仇啊这是。”
　　痕检科科长王烨道：“综合现场的足迹和监控视频，凶手体重、身高分别应在170斤、1米73以上，是个胖子。”
　　乔羿说：“初步认定死亡时间3小时，和监控中嫌疑人离开的时间基本吻合。致命伤是插向心脏的一刀，凶器是普通水果刀。”
　　“和杀害吴令洋的凶手有关系吗？”乐然问。
　　“我觉得没有。”乔羿摇头，“吴令洋脖颈上的两刀干净利落，而江洪身上的伤痕杂乱无章。凶手不可能是专业人士，而且刺24刀这种行为……我觉得是为了泄愤。”
　　“嗯。”沈寻蹲在尸体边，端详片刻，抬头问：“现场有留下指纹吗？”
　　“没有。”王烨说，“凶手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作案时戴着手套。”
　　沈寻盯着江洪血淋淋的眼窟窿，又道：“乔儿，来看看这里。”
　　乔羿心领神会，“我刚才已经看了，江洪的眼睛被凶手挖出来捣烂，虽然已经成了一团肉泥，但基本还留在眼眶中。”
　　“也就是说眼球没有被凶手取走？”
　　“起码没有完整取走。”
　　沈寻站起身来，又问了王烨几个问题，再向主办此案的三中队队长邱羽交待几句，领着乐然就往楼下走。
　　小白看了看他俩，拿出笔记本，赶去三中队听邱羽分析案情。
　　一辆警车呼啸着往市局方向驶去，乔羿得赶在天亮前完成尸检。
　　沈寻坐在报社一楼大厅的沙发上，把玩着手中的打火机，问：“对这案子有什么想法？”
　　乐然正襟危坐，像被点到名的学生似的答道：“我觉得凶手就是报社里的人，就算不是，也是非常熟悉报社左右办公区构造与工作机制的人。否则他无法掐在第一个板块和第二个板块签样的时间间隙赶去杀人，而且从他逃跑的路线看，他也非常熟悉从报社车库到背街这一段路。”
　　“没错，而且照那个愤怒小青年的说法，《宇城商报》里盼着江洪去死的人不在少数。”沈寻身子前倾，十指交叉，“但盼他死是一回事，动手又是另一回事。不少人都有杀人的冲动，但是践行的人少之又少。”
　　“需要找员工进行问询吗？”
　　“需要，员工们就算没有嫌疑，也可能在接受问询时吐出一些有价值的信息。”沈寻顿了一会儿，又问：“我来考考你的直觉，就目前的信息分析，你认为最有可能动手的人是？”
　　乐然双手撑在太阳穴上，思考半晌，答非所问道：“沈队，上次省厅提走的案子，有后续消息了吗？”


第十七章 
　　吴令洋的案子由省厅特别调查组接手后可谓泥牛入海，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该案牵涉甚广，关乎上层利益，能破却不破。
　　沈寻看得明白，脱手后再未打听过相关消息。警员们也都有分寸，除了直肠子徐河长念叨了一阵子，其余人等都避而不谈，假装根本没有看过现场。
　　唯独乐然还记得心头。
　　沈寻眸色极深，半夜大厅里灯光晦暗，更衬得他的双眼如幽潭一般。乐然不躲不避地与他对视，又道：“沈队，上面不打算破吴令洋的案子了对吧？”
　　沈寻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道：“上面有上面的考量。”
　　“上面考量的只有高官的利益是不是？”乐然坐直，眸底像有一团熊熊燃烧的寒冰，“吴令洋如果是个罪大恶极的人也就罢了，但他只是一个拿工资养家的记者。在单位死得不明不白，调查被中途叫停，然后什么都停下来了，凶手没人抓，他为什么而死没人查，因为他只是一个底层，报社多他一人不多，少他一人不少。”
　　沈寻叹了口气，知道他脾气又上来了，低声道：“别乱想。市里发生了其他命案，我们不都加班加点地查了吗？那些人难道就不是底层？”
　　“那是因为他们的死与高官无关。”乐然食指握成拳头，压在膝盖上，“沈队，上次你问我什么样的人能在吴令洋的脖子上留下那种伤痕，其实当时你就想到了吧，不是军队里替高官办事的特种兵，就是拿着高额雇佣金的职业杀手。能调动他们的人，非富即贵。”
　　沈寻一怔，旋即笑了笑，起身走到乐然跟前，突然伸出右手，使劲搂着他的头，“不错不错，来我刑侦队不到一个月，就学会条理清晰地分析案件了。
　　乐然晃了晃脑袋，蹙眉道：“沈队，法律治不了这些人吗？市局不行，省厅也拿他们没办法？”
　　沈寻脸色沉下来，端详了乐然好半天，才慢悠悠地开口道：“乐然，你告诉我，你退伍之前，是不是有权贵对你做过什么事？”
　　乐然两眼一睁，眸子里的光芒迅速暗淡下来。他撇下眼角，用一种极其压抑的语气道：“没有。”
　　沈寻右手一抬，忽然捏住他的下巴朝上抬起，眉头隐隐皱着。
　　两人对视片刻，乐然挣脱开来，揉了揉鼻子，轻声说：“我上去看看。”
　　他说完就朝电梯跑去，沈寻摇摇头，抽出一根烟，自顾自地抽起来。
　　天亮后，各个调查小组将收集到的情报汇总给沈寻和邱羽，乔羿也呈送了完整的尸检报告。
　　“报社员工都看了监控视频，但没人认出镜头里的嫌疑人是谁，执勤保安也说从未见过类似体型和打扮的人。”邱羽一手拿着笔记本，一手习惯性地转着一支笔，“而据我观察，《宇城商报》其实有身高体重都差不多的人。”
　　“谁？”沈寻靠在椅背上，单手支着下巴。
　　“编委舒海洋。”邱羽神色凝重，“但事发时他有不在场证据。”
　　乔羿作为列席旁听者，听到这里翻了个夸张的白眼。
　　邱羽却接着道：“所以我有个猜测——但这猜测建立在凶手的确是报社内部成员的基础上。”
　　沈寻点了点下巴，“讲。”
　　“我们看到的凶手体型并不是他本来的体型，他可能不是个胖子，而是伪装成胖子。过去也有类似的案例，凶手为了掩藏真实信息，在衣服里塞了很多泡沫，造成肥胖的假象。”
　　“不，不可能。”痕检科科长王烨道，“视觉可以欺骗人，但痕迹不会。我们在现场提取到的足迹显示，凶手的体重确实在170斤左右。”
　　会议室安静了一会儿，沈寻十指抵在一起，若有所思道：“如果凶手够聪明，能够站在技侦的角度做准备，他会不会事先准备好重量合适的填充物绑在身上？”
　　“这不大可能。”乔羿摆手，“江洪1米79，比凶手还高，身体结实，凶手想要杀他本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再往自己身上加负重，岂不是更加麻烦？我解剖时发现，江洪身上的挣扎痕迹并不多，这说明凶手是在很短的时间内将他制服。试想一个比他矮的人，怎么才能在浑身绑着负重的情况下，轻易要他的命？”
　　“对。”王烨补充道，“现场打斗的痕迹也不多，房间里的7座瓷器没有1座被损毁。”
　　沈寻凝眉沉思，余光瞥见乐然动了动，抬起眼皮，正好见乐然站起身来，还理了理衣角。
　　这家伙至今保有军营里的良好习惯，别人都是坐在座位上发言，他有话要讲时一定会颇有声势地站起来。
　　还得中气十足地打个报告，比如——“沈队，我想到一种可能！”
　　会议室里传出一阵友好的笑声，沈寻不得不跟着坐直，憋出领导的腔调，“行，讲来我们听听。”
　　乐然清了清嗓子，模样极其认真，“凶手作案的时间是凌晨1点半左右，这个时间点江洪会不会在打盹？前一个版面11点签样，后一个得等到2点以后，中间的这3个小时里，如果没有别的事，他为什么不趁机睡觉？”
　　“假设他真在睡觉，凶手进去后想要制服他就非常容易了。我看过门外的监控，凶手进去之前没有敲门，甚至没有凑到门上听动静，而是直接推门而入。”
　　“这说明凶手其实非常确定，这个时间段，江洪一定在睡觉。一旦确定，他就敢在身上绑负重。我有绑负重的经验，假设凶手实际体重是130斤，加上40斤的负重在上肢，虽然的确会影响身体的灵活性，但这影响也是有限的，不像你们想象的那么夸张。”
　　乐然说完看了看沈寻，以立正的姿势道：“沈队，我说完了。”
　　沈寻收紧目光，示意他坐下，片刻后道：“前期排查中，有没有谁符合乐然刚才的说法？”
　　小白举手道：“有，而且有作案动机，但……”
　　“但什么？”
　　“但都是女人。”
　　乔羿咳了咳，插话道：“从伤痕来看，凶手不可能是女人。”
　　王烨也说：“对，凶手鞋码41。乐然刚才说可以在上身绑负重，这我接受，但如果凶手的鞋码本只有36、37码，套上41码的鞋，行动会非常困难，而且根据着力轻重，我们也能看出异常。至于女人的脚能不能长到41码，能，但毕竟少见。”
　　“王哥说得对，而且我观察过那两个女人，她们身高都不到1米65，鞋……应该只有37码左右。”
　　小白说的这两个女人，一人是江洪的绯闻情妇方小安，一人是曾任新闻中心副主任，后被方小安、江洪排挤到活动策划部的林雪。据报社员工讲，方小安时常进入江洪的办公室，一待就是半个多小时，而林雪是新闻中心的业务骨干，未被排挤之前也经常去江洪的办公室探讨工作。
　　如果江洪确有在签第一个板块与第二个板块间睡觉的习惯，她们一定知道。
　　下午，调查继续进行，沈寻与乐然再次来到《宇城商报》。
　　方小安一脸愁云，精致的妆容都盖不住双眼下青黑的眼袋，叹息道：“对，江洪每次签完文体广的版面，就会小憩一会儿，大概凌晨1点50起来，因为2点时，刘静会准时将版面拿过去。”
　　“每天都这样？”沈寻问。
　　“差不多吧。”方小安眼神有些躲闪，“除了……”
　　“除了什么？”
　　她头垂得很低，精心护理的指甲嵌在肉里，肩膀轻轻颤抖，和着抽泣的频率。
　　几分钟后，她缓了过来，嗓音沙哑道：“除了叫我去，去伺候他时。”
　　乐然嘴角一横，目中隐有嫌恶。
　　方小安长叹一声，捋了捋已经有些乱的额发，自嘲道：“全报社都知道我是靠伺候江洪上位的，前些年还有人匿名告发我，你们猜怎么着？咱们老总说，男人嘛，只要有本事，多睡几个女人又怎样？”
　　“呵呵……”她惨然地笑，拼命挤出成功者的样子，眼中却没有一丝光亮，“他们都说我贱，但这世道，不是谁越贱，谁前途越光明吗？”
　　乐然胸口一起一伏，呼吸明显重了起来。
　　沈寻不动声色地在他腿上拍了拍，道：“凭你对江洪的了解，他做过的哪些事可能为他招来杀身之祸？”
　　“哪些？”方小安点起一根烟，“这你问对人了。”
　　她深吸一口，徐徐吐出，姿势与神态极其老练，半途却像新手一般被呛了一口。
　　抹掉咳出的眼泪，她说：“第一，主管记者部门的编委历强，明年选新主编，他俩是最可能上位的人。第二，我。”
　　乐然惊，“你？”
　　“对啊，我。”方小安笑得十分诡异，“你们以为我天生就那么贱吗？”
　　“十年多以前，我刚刚从学校毕业，也是有梦想的好姑娘。”
　　“好姑娘这词真他妈讽刺。”她将剩下的半截烟杵在桌上，用力拧了拧，“他强迫我，用我在业内的前途威胁我。如果我不从，我这辈子就没法在媒体圈混了。他还跟我说，他在政府里也有人，我就算离开媒体，只要还在省里，他也能让我没好日子过。”
　　“我怎么办呢？我爸死得早，我妈得了癌，就指着我赚钱养家。我去不了外省，甚至不敢放弃这份工作。”
　　“所以我只能任他为所欲为。”
　　“但这些年来，我没有一天不恨他，不想弄死他。”方小安的眼睛红了，却没有一滴眼泪落下，“但我不敢……我恨不得捅死他，将他大卸八块！”
　　面前的女人已经开始语无伦次，沈寻安静地看着，待她情绪稍稍稳定后才道：“林雪呢？林雪有没有作案动机？”
　　“她？”方小安像听到了什么可笑的事，呵呵两声，“她啊，她不会。”
　　乐然有些诧异，不知这个排挤走林雪的女人，为什么在说起这个名字时，眼中会露出一种近乎柔和的光。
　　就像透过一面不真实的镜子，看到理想中光芒万丈的自己。
　　“林雪以前是新闻中心副主任，如果不是你与江洪从中作梗，她不会被调去活动策划部门。江洪毕竟是分管领导，林雪留下来的话，极有可能在他升迁后接任主任的位置。”沈寻道，“为什么你觉得她不会是凶手？”
　　“因为她是个强大的女人。”方小安的语气中有种难以形容的感慨，“她那样的人，去任何岗位都会渐渐成为最出色的人，和我……和我们不一样的。”
　　“她的才华令她无需玩弄任何手腕，不像我们这些平凡的人，为一点蝇头小利，就得削尖了脑袋。”
　　顿了顿，她又说：“我和江洪挤走林雪，只能算我们做了小人。你们调查过林雪现在在活动策划部门的地位吗？这才一年多呢，她已经是二把手了。这种人，根本不屑于理会江洪，更不可能泄愤杀人。”
　　“你对她的了解倒是深刻。”沈寻笑道。
　　方小安无奈地叹气，“女人嘛，总是嫉妒又羡慕那些厉害的同性，越是嫉妒，就越是了解，而越是了解，就发现自己越想成为像她一样的人，不过……”
　　她苦笑着，低喃道：“人啊，各有各的命罢了。”


第十八章 
　　调查陷入短暂的僵局，一方面报社员工口径一致地表示从未见过监控里的男子，一方面现场证据又不足以供警员进行定向追踪。
　　几天排查下来，十几名有作案动机的人全部洗清嫌疑，不是有不在场证明，就是身高体重完全不符合。
　　从江洪的伤势，以及凶手的作案手法来看，该案必定是熟人作案，且有极大的可能是报社员工。沈寻靠在窗边，眉峰微皱，并不耀眼的晨光落在他眼睫上，将瞳仁照得如透明一般。
　　他想，这人为什么能隐藏得如此深，以至于所有员工都怀疑不到他身上？
　　乐然提着一口袋油条来了，往桌上一摆，轻车熟路地在铁盒子里掏果汁。
　　沈寻回过头来，笑骂道：“适可而止啊，这周你都偷我多少袋果汁了？”
　　“背地里拿才是偷。”乐然抛了抛长条状的果汁，“我当着你面拿怎么还能叫偷呢？”
　　“那叫什么？”
　　“唔……”乐然转了转眼珠子，一时竟然想不到合适的动词，胡乱说道：“叫取！”
　　沈寻眉梢一扬，“娶？”
　　“对啊，取。”乐然晃着果汁往外撤，神神秘秘道：“江洪的案子我今早晨练时想到一种可能，冲好果汁来跟你汇报！”
　　天气越来越热了，四季上看虽还是春天，但即便是早晨，空气中也有了夏日的气息。乐然已经换上短袖衬衣，没穿外套，从后面看上去，肩宽而腰窄，透过浅色的布料，隐约能看到紧致的肌肉与有力的线条。
　　那是一具令人浮想联翩的年轻身体。
　　沈寻看着他的背影给自己讲冷笑话，娶什么娶，你早晚得嫁过来。
　　乐然回来时端着一杯搅好的果汁，拉开靠椅坐下，双手平放在桌沿上，背脊挺得很直，像穿了一件无形的背背佳。
　　沈寻被他看得不自在，抬眼道：“想到什么可能了？说吧。”
　　他摇摇头，“你吃完我再说。”
　　“浪费时间呢？”
　　“不是，我怕你听着恶心，哗啦一下吐出来。”
　　沈寻擦了擦手，好笑地看着他，“能有多恶心？江洪的尸体我又不是没见过。说吧，等会儿还有事，这案子破不了咱们周末都没法休息。”
　　乐然一想也对，遂身子往前一倾，正色道：“前阵子白哥给我看了很多仇杀的案例，其中很多起里，凶手都取走了被害人身体上的东西，有的是手指，有的是某个内脏，有的是舌头，有的是那个……呃……”
　　“生殖器。”沈寻面无波澜地说。
　　“嗯对，生，生殖……器。”乐然结巴了半天，脸也红了，余光左右瞟了瞟，又悄悄看沈寻一眼，这才道：“江洪的尸检报告显示，凶手似乎没有取走他身体的任何物件。”
　　“这不奇怪。”沈寻搞定油条，喝了口豆浆，“取走受害人器官是泄愤的一种，虐待尸体也是泄愤的方式。凶手明显选择了后一种，狂刺二十几刀，还毁掉了江洪的脸，捣碎他的眼球。”
　　“嗯，这也是我想说的。”乐然点点头，“凶手作案后，取走受害人眼球的案例也不少。我看了一下原因，发现还挺一致。”
　　沈寻目光一收，食指在桌上敲了一下，“接着说。”
　　“恨受害人生前不辨是非。”乐然兴奋起来，“凶手几乎都因为受害人的不辨是非吃过亏！”
　　沈寻站起身来，沉默着踱步，“如果凶手捣碎江洪的眼球是因为受江洪不辨是非所害，那么……”
　　乐然猛地站起，指尖微微颤抖，“这人可能是江洪曾经的下属！”
　　沈寻看向乐然，分秒的错愕后意识到，这家伙又想到了在军营里的遭遇。
　　他暗自叹息，想在这个案子结束后，一定得弄清楚乐然在部队里究竟遇到了什么。
　　乐然又道：“我还有一个猜测。”
　　“说。”
　　“凶手将江洪眼球捣烂的目的，会不会是想神不知鬼不觉取走其中一团作为‘战利品’？”
　　这时，乔羿风风火火地快步走来，敞开的白大褂在他身后鼓起风，像猎猎作响的披风。
　　“我有新发现！”
　　沈寻虚起眼，“是不是眼球有什么问题？”
　　“对！”乔羿双手撑在桌沿上，“这阵子我老觉得不对劲，江洪身体上的创伤都很简单，唯独眼球被捣碎不大寻常。昨晚我和一位眼科专家通过电话，他的意思是，被完全损坏的眼球虽然无法还原，但如果进行质量比鉴定，基本能判断出眼球上是否有物质缺损。刚才我按照他的方法，做了一次质量比鉴定，发现江洪的眼球比实际质量轻！凶手一定取走了部分眼球，如果我们找到这部分眼球，它就能作为指认凶手的物证！”
　　由于凶手在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特有痕迹，作为凶器的匕首可能也已被处理掉，所以“眼球物证”也许是确定凶手的唯一物证。
　　沈寻踱去窗前，“下属”、“眼球”两词在脑子里不停碰撞。忽然，他瞳孔一紧，猛然转身道：“查《宇城商报》的人事档案！”
　　邱羽带着三中队警员直扑报社，要求调取档案时却遭到阻拦。人力资源部主任以人事档案与案件无关为由拒绝提供，值班编委舒海洋亦力挺下属。
　　沈寻不得不亲自赶到，当着舒海洋的面给报社主编成权打电话。
　　舒海洋无奈，只得叫人力资源部主任拿出十年来的人事档案，沈寻注意到他叹了口气，眼中有种难以掩饰的歉意。
　　那样子，就像亲口说出了谁是凶手。
　　下午，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
　　罗山，男，36岁，身高1米74，体重133斤，曾任《宇城商报》新闻中心国内新闻部首席记者，2年前因轰动一时的假新闻被报社除名，当时他的领导正是江洪。
　　沈寻再次找到方小安，江洪被杀后，她已经是新闻中心职位最高的人。
　　“上次我问过你，谁与江洪有过节，你提到了自己，还提到另外一名编委。”沈寻将罗山的资料扔在她面前，“为什么没有想起他？”
　　方小安苦笑着摇了摇头，并不答话。
　　“这事儿闹得挺大的吧，看到这人的名字我才想起2年前被中宣部点名的年度十大假新闻。”沈寻直勾勾地看着方小安，“人是你们新闻中心的，事也出在你们头上，怎么，才2年就忘了？还是说……你，你们报社的其他员工，明明知道他嫌疑重大，却故意隐瞒信息？”
　　方小安抬起头，“你不会懂的。我们这些被外面骂成妓者的‘无良媒体人’，也有想要保护的良知。”
　　刑警们赶到罗山家里时，他正在二楼阳台上练习毛笔字。
　　这是一栋价格不菲的三层小洋楼，位于富人云集的崇山区，室内装修清雅，书房一整面墙上都是被装裱起来的奖杯与证书。
　　罗山个子不高，五官普通，但眼睛极亮，像刀刃上滚过的寒光，皮肤粗糙，且因为常年在外跑新闻而显得黝黑。
　　看见警察，他似乎并不诧异，也不紧张，就像已经等待多时一般。
　　他站在那一墙的光辉过往前，也许正想象自己是这天地间的无冕之王。
　　不待沈寻开口，他已狡黠地笑起来，“我知道你们是为了江洪被杀而来，你们认为我是凶手，但是你们有证据吗？”
　　沈寻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乐然警惕地站在一旁——他看上去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但乐然似乎已经习惯了在任何时候，保护沈寻周全。
　　罗山笑起来，摊开双手，眉间有种自怜的傲气，“你们找到凶器了吗？在现场采集到我的指纹和DNA了吗？足迹，哦对了还有足迹，痕检师在吗，要不要看看我的足迹？身高体重要不要量一下，嗯？”
　　这话带着九分的挑衅，沈寻却跟着笑了笑，“罗记者，你也是搞文字工作的，难道没有听说过一句网络流行语？”
　　“什么？”罗飞不屑地挑高一边眉梢，“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呵呵呵。”
　　“不不。”沈寻眉眼舒展，看似谦和，眼底却滑过一抹暗色，“反派，死于话多。”
　　罗山一怔，旋即又笑起来，“可不是吗，江洪那长舌男这不已经死透了吗？”
　　沈寻颔首，朝邱羽示意道：“搜一搜罗记者的住处，看有没有什么可疑的匕首和雨衣。”
　　他刻意将“匕首”和“雨衣”念得很重，乐然见罗山露出一个轻蔑的笑。
　　沈寻转向罗山，不急不缓道：“不好意思罗记者，我们得带你去一趟局子，做完笔录如果没有问题的话，我亲自送你回来。”
　　市局的问询室里，罗山坚称事发时一个人在家。沈寻问起2年前被《宇城商报》辞退的事，他以一种极度讥讽的口吻道：“辞退？不不不，不是他们辞退了我，是我不想再留在他们的平台。你看过我的自媒体微博号吗？百万真粉，比他们的官方微博还多。”
　　“哦。”沈寻漫不经心地靠在椅背上，“那能聊聊假新闻是怎么回事吗？离开《宇城商报》之前你也算声名赫赫了，你们文人老说爱惜羽毛，你怎么就干脆扒掉羽毛，去搞什么假新闻呢？”
　　罗山闻言拍桌而起，手指露出清白的骨节，虎视眈眈地瞪着沈寻，显然被戳到了痛处。
　　乐然也立即站起，戒备地看着他。
　　沈寻笑了笑，“都坐下，好好说话行吗？乐然你搞什么，做个笔录你又想跳桌？”
　　罗山脸色苍白，从牙缝里挤出六个字，“那不是假新闻！”


第十九章 
　　2年前，一篇名为《来一个老子毙一个》的深度新闻稿刷爆网络。
　　当时，X省某三甲医院深陷医患风波，一名网红鲜花店店主因感冒入院治疗，一日后竟成了太平间里冰凉的尸体。店主家人多次向医院讨要解释无果，遂依靠其粉丝发动了一场喧嚣一时的网络口水战。各地媒体争相报道，专家众说纷纭，有人认为医院的确有责任，有人认为这又是一场由患者家属引起的医闹。
　　在长达半个月的时间里，死者家属与众多粉丝在医院外拉起横幅，讨要说法与赔偿，医院则认定当事医护人员无责。数日后，武警进驻医院，与所谓的“医闹”人群爆发冲突。
　　小道消息称，有武警开枪并击伤至少4名群众。
　　而全国媒体统一口径似的对此事避而不提，甚至在武警进驻前一天，得到内部消息的记者就已撤离现场。
　　可次日，《宇城商报》的报纸与官方微博上均刊登了一篇长达4500字的报道，以暗访的视角，用犀利的笔触披露部分医生不作为，暗指网红店主的死亡正是由院方造成。而在这篇报道的末尾，作者提到亲眼目睹一名武警拿起手枪对准民众，大吼“来一个老子毙一个”。
　　这篇报道，出自罗山笔下。
　　新闻一经刊发，立即被飞速转发。在医患矛盾已经非常严重的当时，这报道无异于一枚重磅炸弹。
　　一时间，已经撤离的媒体因为《宇城商报》开的先河而迅速赶回，不到三天时间，该医院由来已久的回扣、腐败问题被扒得底都不剩。当地公安火速介入，院长等多名要员被拘留审问。院方公开向社会道歉，死者家属得到一笔巨额赔偿。
　　那时，罗山在网络上受到了巨大的追捧，甚至有人大代表提议将年度最佳新闻奖颁与他。
　　《宇城商报》也收获了极其可观的声誉。
　　在全国媒体都因为中宣部的一纸命令退缩时，是他们坚决不撤回记者，并将真相公之于众。后来虽有无数媒体跟风报道，但只有他们，冒着被停刊的风险，做了一回“出头鸟”。
　　这年下半年，《宇城商报》的广告收入创历年之最。
　　然而风波总有平息的一天。
　　当新的热点取代了网红店主殒命案，当民众热切的目光不再盯着“无冕之王”罗山，意料之中的惩罚降临了。
　　年底，中宣部主持评选的年度十大假新闻出炉，几个月前名噪一时的《来一个老子毙一个》“雄踞”榜首。
　　发言人称，该报道对武警的描述严重失实，当时没有一名武警朝民众开枪，更无人喊出“来一个老子毙一个”这种话，最后一段全为记者罗山哗众取宠的臆想，极大摸黑了人民军队的形象。
　　每年的十大假新闻评选为内部文件，极少向社会公开，且事件的热度已经过去，当初声援死者与罗山的网民几乎不知道这一后续。
　　但在媒体界，这却是一记凌厉的大棒。
　　罗山拿出了当时的录音证据，《宇城商报》亦据理力争，然而在某种高压之下，录音证据竟被判定为“处心积虑的伪证”。
　　同时，国安部出具长达26页的调查文件，指认罗山与美国政府有密切联系，此报道不仅意在摸黑人民军队，更为煽动群众对政府的仇恨。
　　中宣部给了《宇城商报》一周时间“解决”假新闻问题。
　　一周后，《宇城商报》在头版刊出致歉文章，称经调查，记者罗山在《来一个老子毙一个》稿件中捏造事实，对人民军队造成极其负面的影响，有违新闻人的职业操守。当事责任编辑、主任、值班编委、校对未尽到审核与辨别真伪的责任，将一并接受处罚。
　　此事后，罗山被辞退，新闻中心主任江洪被停职半年，值班编委等人也受到程度不轻的惩处。
　　但人生被完完整整破坏掉的，只有被永远禁止踏入主流媒体界的罗山。
　　他双眼充血，睚眦欲裂地看着沈寻，声音嘶哑得仿佛能呕出浓血，“报道上的每一个细节，都是我亲眼所见，亲耳所听，我没有欺骗任何人，我只是尽了一个新闻人的本分，为一个失去女儿的家庭讨回公道！”
　　“新闻是真是假，你有你的说法，中宣部也有他们的调查结论，事情已经过去这么久，你在自媒体做得也未必不如当年。”沈寻语气平静，连神情都没有什么波动，“现在我想知道的是，中宣部当时给《宇城商报》施的压究竟是什么？”
　　罗山轻蔑地笑，“要么开除我，处理相关人员，公开道歉，要么关门大吉。”
　　沈寻点点头，“那一周你是怎么过的？”
　　罗山顿了顿，嘴角扯出一抹嘲讽，“他们不断开会，讨论怎么处理我，怎么让中宣部看到他们的‘诚意’。我以前是报社的首席记者来着，走到哪里都有人称我一声‘老师’。出了事后吧，呵呵，除了几个还没怎么见识职场黑暗的实习生，谁见着我都绕道，躲疯狗瘟疫似的。”
　　“和你一同受到惩罚的还有江洪。”沈寻适时道，“你们这也算是同病相怜了。”
　　“放屁！”罗山突然又暴躁起来，“他那种人渣有什么资格和我的名字放在一起？”
　　“稿子不是他写的，他却因为你而停职半年。这……”
　　“对，稿子不是他写的，但这篇稿子是经由他的手，编辑上版的！”
　　“等等。”沈寻道，“慢一些，我是粗人，不太明白你们处理稿件的流程，能说详细一点吗？”
　　“嗤！”罗山斜沈寻一眼，不耐烦道：“我是记者，你们看到的稿件并不是我提交给编辑部的初稿。初稿会有很多旁注，语句也不可能非常精炼到位。责任编辑会在美编排版前，对稿子进行大量修改，删除有问题的地方，补充不够详实的地方。我这么说，你能听明白？”
　　沈寻点点头。
　　罗山又道：“但这篇稿子因为极其特殊又极其重要，当天负责修改整合的是江洪。他亲自改、亲自提炼标题、亲自写摘要。因为标题和摘要，我出版前打电话给他大吵一架，如果他听我的，怎么会闹出这么大的事？”
　　“吵架？标题和摘要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就他妈出在标题和摘要上！”罗山重重往桌上一拍，“我稿子原文6000字，因为版面受限，最后删减到4000多字。这4000多字里，绝大部分描述的都是院方的不作为，仅有不到100字提到武警对民众的镇压。我们搞媒体的或多或少都有政治敏感性，我手上有录音，但还是害怕出问题，提交的稿件上已经注明‘此段请斟酌，不妥请删除’，而且也给江洪打过电话，说明利害。但他为了博人眼球，直接将这100字的内容大书特书，还起了个耸人听闻的标题！”
　　“你的意思是，是他害了你？”
　　“不是他还有谁？”罗山两眼圆瞪，眼白上不知何时已经爬上一簇一簇的红血丝，“而且责编、校对、编委……他们哪一个无辜？你以为他们看不出风险？不不，他们心里清楚得不得了，但他们就是想这么做。为什么？因为扯眼球啊！而且他们也知道，这事如果不被追究，那大家都相安无事，如果被追究，那么被顶上去的一定是我，他们不过是挂一个有名无实的处罚，该领工资照样领，该上班照样上。只有我，只有我他妈狼狈离开！”
　　“江洪……或者说其他领导，没想过要保住你？”沈寻摊开手，斟酌着言辞，“毕竟你也算是《宇城商报》最大牌的记者。”
　　“保我？你开玩笑吧？”罗山面露狰狞，“事情发生后，他们第一时间把我推出去，你猜江洪怎么说？他说是我强行要在‘开枪’上做文章！好啊，都他妈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
　　乐然默不作声地记着，字却越写越难看。
　　沈寻不动声色地瞥了一眼，收回目光朝罗山笑道，“行，先问到这里吧，你休息一会儿，我同事应该很快回来了，他们可能还有一些问题，委屈你多待片刻。”
　　罗山摆摆手，没说话。
　　沈寻在乐然肩上拍了拍，低声道，“走吧。”
　　从问询室出来，乐然一直低着头，叹了好几声气。沈寻将他带到楼梯间，单手撑在他耳际，将他抵在自己与墙壁之间。
　　乐然有些错愕，直觉这姿势亲密得过分，又不知该不该挣开。
　　于是抬起眼皮，试探着瞅沈寻，浅浅的眼眸里既有疑问又有小兽一般的生气。
　　沈寻用空着的手揪住他一边脸颊，轻轻扯了扯，温声道：“不高兴了？”
　　“没有。”
　　“还说没有？垂头丧气的，特警队那只叫乐乐的汪被抢了软球就跟你现在差不多，眼角耷着，耳朵耷着，尾巴也不摇了。”
　　乐然愣了愣，蹙眉反驳：“我不是警犬！”
　　“没说你是，我就打个比方。”沈寻摸摸他的头，“早跟你说了，办案不要带个人情绪。别人讲别人的，你听就是了，干嘛总是代入自己呢？”
　　“我没代入……”乐然垂下眼睫，言不由衷。
　　“没有最好。这案子估计马上就可以破了，给我打起精神来。”
　　乐然盯着他看了几秒，那明亮得纤尘未染的目光让趁机耍流氓的刑侦队长心脏抽了一下。
　　两人就这么以极近的距离对视，几秒后乐然眼角一瞥，转移话题道：“如果罗山的确是凶手，那么那些认出却没有指认他的报社员工，是不是都是帮凶？”
　　沈寻松开手，退后两步，靠在另一边墙上，“帮凶这个词过了。”
　　乐然终于从沈寻隐隐透着暧昧的压迫中摆脱出来，动了动身子，“照方小安的说法，报社很多人是认同罗山做法的？她说这是保护良知。”
　　“方小安提到媒体人的良知，我认为这不过是一个安慰自己的借口罢了。”沈寻挑起眉梢，“罗山不是说了吗，出事之后，报社里的员工畏他如虎，个个避之唯恐不及。出了那种事，他肯定只有离职一条路，报社不可能因为保他而关门大吉，但是方小安之流，选择的是见他就绕道。”
　　“他们知道真相，但2年前漠然地看着罗山收拾行囊离开，2年后又漠然地看着他返回报社杀掉江洪。文人喜欢给自己的行为加上冠冕堂皇的理由，而他们找到的理由就是——良知。”
　　乐然紧抿着双唇，沉默片刻道：“这世道真他妈黑！”
　　“喂喂，小小年纪，说什么脏话。”沈寻笑着在他额头上一弹，“这世道是挺黑的，但是呢，也没有一黑到底。”
　　他吃痛地揉着额头，不解道：“为什么？”
　　沈寻没羞没躁地昂起头，再次揪住他的脸颊，“因为还有我这样努力保护野生小动物的英雄！”
　　在沈寻眼中看到自己影子的一刻，乐然心脏上平白淌过一股暖流。他有些难以招架地低下头，垂下的睫毛轻轻颤抖，嘴唇动了动，艰难地吐出一个模糊“我”。
　　沈寻等着他说出军营里的事。
　　恰在这时，楼梯间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乔羿大声喊道：“操，沈寻呢？疑似江洪眼球的物质找到了！”


第二十章 
　　警员在罗山家冰箱冷冻室里找到了江洪的眼球组织。仅有成年人指甲大小的团状物被食品塑料袋裹起来，与二十多团冷冻蝌蚪放在一起，乍一看根本无从分辨。
　　很多养龟的人会在每年春天捕捉大量蝌蚪，养至即将长出四肢时，两三只捆作一团放入冰箱，每隔两天取出一团给龟“加餐”。
　　罗山家里，正好就饲养着一对手掌大的龟。
　　物证当前，罗山露出释然的苦笑，不再狡辩，连态度也温和了几分，“对，是我杀了他。”
　　沈寻将后续问询交给邱羽处理，揉了揉眉心，长出一口气。
　　夜色已经很深了，市局几乎只剩下刑侦队还在忙碌着。乐然去洗手间抹了一把脸，回来见沈寻勾起外套，似乎正准备离开。
　　“沈队。”他喊了一声，“下班了？”
　　“你还想加班啊？”沈寻笑得有些疲惫，走至他身旁，拍了拍他的背，“饿么？填填肚子去。”
　　这天像打仗一样，乐然这才想起还没吃晚饭，午饭也只就着矿泉水啃了一个面包。
　　市局的食堂早关门了，但附近的苍蝇馆子还未打烊。沈寻挑了一家蒸菜馆，拉开长条凳，和乐然各坐一方。
　　这家的蹄花汤十分有名，猪蹄软糯，豌豆绵香，困顿时来上一碗，比游戏里的回血神器还管用。
　　乐然一口气吃了两碗，米饭干掉三碗。十几份小碗蒸菜，他一人消灭了大半。沈寻吃得不多，时不时嘱咐他一句“慢点儿”，他实在是饿得厉害，忙起来时没感觉，闻到菜香后才察觉到胃里早就清空得啥也不剩。
　　半小时后，两人从蒸菜馆出来，乐然在路边买了一口袋苹果，顺手塞一个给沈寻，“饭后一水果，有益健康。”
　　沈寻掂着苹果，“没洗也没削皮，等会儿我还得开车，回去再吃的话，是不是已经不算饭后了？”
　　乐然想了想，“去我宿舍洗吧，我给你削，你吃了再走。”
　　沈寻自然从善如流。
　　然而回到黑漆漆的宿舍，乐然才在一楼的公告栏上看到一纸通知——停电、停水24小时。
　　“啊……”他皱起眉，“不是吧，停水今晚怎么洗澡啊？跑了一天浑身是汗……”
　　沈寻撩起他袖口，夸张地闻了闻，“嗯，都臭了。”
　　他尴尬地一退，斜眼道：“你衣服也不香吧！”
　　“但我现在可以回去洗啊。”沈寻耸耸肩，“不像你，只能在黑黢黢的小房间里陪着汗臭入眠。”
　　他嘴角一撇，低声骂了句“靠”。
　　“又说脏话。”沈寻走近，拿过他手上的苹果口袋，往楼道口抬了抬下巴，“上去收拾收拾换洗衣服。”
　　“啊？”
　　“啊什么？你还真想一身汗臭往床上躺啊？脏不死你。”沈寻笑道，“今晚住我那儿，热水24小时供应。”
　　“这……”他挠挠头，“这不好吧？”
　　“哪里不好？然哥我跟你说，刑侦队向来注重个人形象。你今天不洗澡，臭你自个儿无所谓，但明天你还得上班，怎么，想走到哪儿臭到哪儿？”
　　他立即摇头。
　　“不想被全队嫌弃就乖乖上去拿换洗衣服，然后跟我回去，好好洗个澡，明天干干净净来上班。”
　　乐然被说服了，飞奔上楼，只用了3分钟就提着一袋换洗衣服冲下来，略显歉意道：“沈队，今晚就麻烦你了。”
　　沈寻不是第一次把乐然领回家，却是首次让对方在家里过夜。乐然洗澡时，他欢欣鼓舞地在书房折腾沙发床，铺上干净的床单和被子，将枕头拍得格外松软。
　　没多久，浴室“哗啦啦”的水声停下了，他去厨房倒了一杯温开水放在沙发床边，假装漫不经心地坐在客厅沙发上，静静等待着穿睡衣的乐然推开浴室门。
　　但等了起码10分钟，浴室还是没有动静。
　　女孩儿洗完澡在浴室磨蹭半小时都不奇怪，但乐然这当过特种兵的小伙怎么能那么慢？
　　他有些好奇，却不方便走去门外敲门问“怎么还不出来”，正思索着各种可能，乐然突然用一种万分尴尬的声音喊道：“沈，沈队。”
　　他站起身来，快步走去，“怎么了？被锁里面了？”
　　“不是。”浴室是透光的磨砂门，暖黄色的灯光下，是乐然模糊的影子。
　　“那怎么了？”
　　“沈队，你，你有没有那，那个……”
　　他眉梢一扬，“哪个？”
　　乐然的影子动了动，有点无地自容的意思，声音又轻又弱，毫无气势，“那个，新，新内裤。”
　　他虚起眼，眼角拉成一条长长的线，玩味道：“新内裤？”
　　乐然双手捂着脸，难堪地解释道：“刚才我走得急，拿了睡衣、袜子和明天的衣服，偏偏忘了内裤。刚才洗澡时我把换下来的内裤洗了，现在，现在没有内裤穿。”
　　沈寻嘴角勾起顽劣的幅度，隔着一道磨砂门，轻而易举描摹出乐然满面通红，羞愧得想钻地的模样。
　　说不定身子也红得十分可观。
　　见门外没有反应，乐然更急了，“沈队，你有么？”
　　“新内裤啊？这我得找找，可能没有吧。”沈寻靠在门边，语气有种事不关己的感觉。
　　“那……”乐然挣扎半天，妥协道：“你穿过的也行！”
　　“这怎么行？”
　　“总比我啥也不穿好啊！啥也不穿是耍流氓！”
　　沈寻想，好好好，那你出来给我耍一个呗。
　　乐然光着身子，刚洗完又急出一身汗，音调也提高几分，“沈队，你就给我一条吧，我周末去买条新的还你。”
　　沈寻发出一声拉长的“嗯”，“那你得换个称呼叫我。”
　　“什么？”
　　“比如寻哥什么的。”
　　乐然顿了顿，为了内裤彻底豁出去了，“寻哥，寻爸，寻爷！”
　　沈寻憋笑得不行，退后几步，假装不乐意道：“哎，你等等，我这就去找。”
　　乐然急出满头汗，又打开花洒冲了几分钟，直到沈寻敲门道：“然哥，不好意思啊，还得麻烦你耍一会儿流氓，新内裤真没了，我下楼去便利店给你买一条，你不是有睡衣吗？衣摆够长吗？能挡住下面就行。”
　　乐然往胸口一捶，“不够长，挡不住……”
　　“哎。”沈寻觉得再逗下去，小狼崽就得急哭了，转身回卧室找来一件长至大腿的宽松T恤，“那你先穿这件，应该能挡住。”
　　门被拉开一条缝，狼爪子快速伸出来，又“嗖”一声缩回去，来去无影，瞬间卷走沈寻手上的T恤。
　　透过磨砂玻璃，能看见乐然套上了T恤，似乎正拉扯着下摆。
　　沈寻笑着问：“怎么样，能挡住吗？”
　　乐然小声说：“……能。”
　　沈寻假装没听清，“啊？不能？你这么厉害？白种人型号？”
　　乐然像部队里喊号似的吼：“能！能挡住！”
　　沈寻努力忍着笑，“哦，那就出来吧，床我已经给你收拾好了，出来喝杯水，想看什么电视自己调。”
　　可是过了半分钟，乐然还是没出来。
　　沈寻催道：“你在里面发芽了？”
　　乐然闷闷地说：“你出去了我就出来。”
　　“你先出来。”
　　“……”
　　“我确认一下到底挡住了没。窗户都开着呢，万一没挡住，被对面的邻居看到了，说我家有裸奔暴露狂怎么办？”
　　3秒后，乐然十分不情愿地拉开门，脑袋耷着，双手挡在胯间。
　　的确挡住了，但沈寻坏心又起，抓住他右手腕往旁边挪，“手拿开，挡着我怎么看？”
　　乐然的脸此时已经成了中国红。
　　T恤非常宽松，袖口长至手肘，衣领极大，挂在漂亮的锁骨上。乐然两条长腿从T恤下摆伸出，脚光着，绒绒的腿毛上挂着还未擦干的水珠。
　　怎一个秀色可餐。
　　沈寻收回目光，咳了两声，十分君子地说：“嗯，挡住了，坐会儿吧，我很快就回来。”
　　下楼之后，被夜风一吹，“正直”的刑侦队长低声骂道：“操！”
　　小区附近就有一个24小时便利店，他挑好一盒内裤后又买了两盒冰淇淋，结账时有意无意瞄到收银台前的杜蕾斯和冈本。收银员十分懂地说：“要来一盒吗？”
　　他一愣，摇头道：“不用。”
　　走出便利店，他叹了口气，酸酸地自言自语道：“还不是时候。”
　　乐然第一次感受胯下漏风的滋味，坐立不安地在客厅走来走去，听见钥匙声本能地冲到门口，又因为难为情退到茶几边。
　　沈寻一边换鞋一边问：“你站在那儿干嘛？怎么不坐？”
　　乐然纠结地说：“坐的话，衣服就缩上去了，那，那儿会搁在沙发上。”
　　“哦。”沈寻既好笑又无语，从口袋里拿出新内裤，径直往厨房走去。
　　乐然赶紧跟上，见沈寻拿出一个干净的碗碟，将内裤放上去，又放进消毒柜。
　　过惯了糙日子的乐然目瞪口呆，“这是？”
　　“洗了干不了，但贴身穿的东西总得消消毒吧。”沈寻说，“不然你穿了那儿发痒怎么办？”
　　乐然无言以对，只好像等待微波炉里的牛奶一样，眼巴巴地看着消毒柜里的内裤。
　　终于穿上时，他重重叹了口气，如释重负道：“太好了！”
　　沈寻拿来冰淇淋，招呼他坐沙发。
　　那儿被裹起来了，感觉安全得不得了，他接过冰淇淋，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两条大长腿笔直地伸着，还左右一摇一晃，看样子十分惬意。
　　沈寻挨着他坐了一会儿，下腹热得厉害，只得起身道：“我去洗个澡。”
　　顺便撸个管。
　　乐然吃完冰淇淋，习惯极好地将茶几收拾干净，见沈寻还未出来，敲了敲浴室门，“沈队，我睡觉了。”
　　沈寻刚释放，还沉浸在余韵中，声音沙哑低沉，“好，晚安。”
　　乐然耳根莫名就痒了一下。


第二十一章 
　　沈寻从浴室出来时，书房的门已经关上了，贴地的门缝里没有半点光，里面也没有任何动静，乐然大概已经睡着了。
　　他关掉客厅的小夜灯，正准备回卧室睡觉，放在茶几上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
　　警察的手机深夜叫唤，一般都不是什么好事。
　　他略微拧眉，以为又出了什么事，走近拿起一看，屏幕上一闪一闪的却是“严二”。
　　此时离他跟严家二公子打听乐然在部队的事已经过去大半个月。
　　划开接听键，他悄声踱入卧室，关上门，靠在墙边懒洋洋地说：“严二少终于想起我了？”
　　“‘想起’这词儿多俗，我忘记过你吗？”
　　“哎，这嘴甜得……怎么，一个人？”
　　“媳妇儿出任务去了。”严二少笑了笑，又问：“在干嘛呢，方便听我汇报侦查结果么？”
　　沈寻走去窗边，压低声音，“方便，说吧。”
　　“你想听官方说法还是我托关系威逼利诱得到的消息？”
　　“他一小士兵退伍还整出两套说辞？”
　　“我也有点吃惊。”严二少停顿片刻，听筒里传来键盘敲击的声响，“要不我都跟你说了吧，内容不多，但我怕你听了心痛。”
　　沈寻眼睫向下一垂，眸光渐深，“没事。你说，我听。”
　　严二少清清嗓子，语气比方才正经不少，“乐然去年底从Z战区B级特种部队退伍，同时退伍的还有7名35岁的士官，这7人属于光荣退伍，乐然是犯事被开除。你知道是什么事吗？”
　　沈寻沉默地望着窗外。
　　“部队给出的说法是‘诱奸女性军人’。”
　　“诱……”沈寻倒吸一口凉气，“怎么可能？”
　　“听我说完。”严二少道，“照他们的说法，去年冬季征兵时，Z战区新组建了一个女子特战连，乐然因为业务扎实、技能出色，年纪比新兵大不了几岁，被临时调去担任教官。但是刚带了一周，就有女兵向上面反映，说他在澡堂的窗户外，偷看大家洗澡。为这事，他被关了三天禁闭。但奇怪的是，上面并没有把他调回特种部队，惩罚完毕后还是让他带女兵。这一带，就出事了。”
　　沈寻面无表情地盯着窗外，冷漠的目光浸着一股令人不寒而栗的煞气。
　　“有天晚上，一个女兵衣衫不整在营里哭喊，说乐然以单独指导夜间射击为由，将她骗至树林，对她实施了强奸……”
　　“他承认了？”沈寻突然打断。
　　“怎么可能？”严二少摇摇头，“他是从自己宿舍被逮出来的，审问时一直坚称自己熄灯之后就睡下了，绝不可能做出这种禽兽不如的事。沈寻，你猜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沈寻咬了咬后槽牙，“猜不到。”
　　“其实你猜到了吧？”严二少叹息道：“那女兵当众脱下内裤，上面有血，还有……精液。经过军医检查，她的处女膜破损呈新鲜状态，而且撕裂得比较厉害，可见做爱过程中有过激烈挣扎。而流出的精液经过检验，确认来自乐然。”
　　沈寻手指扣在窗框上，泛出青白色的骨节。
　　“证据面前，乐然拒不承认，要求请室友证明他的清白，但三名室友一致表示，他熄灯后离开过一段时间，半夜才回来。”
　　“他不是这种人。”沈寻铁青着脸。
　　“废话，你看上的人会是个强奸犯？”严二少道，“而且这种说法也太假了，他妈的当拍狗血电视剧呢？我后来接着打听，才知道乐然是惹到了一个人。”
　　“谁？”
　　“你，我，还有昭凡都认识。”
　　沈寻蹙眉，以一种极其不相信的语气道：“洲桓？”
　　“去你妈的，他知道你这么想他他会打死你的，你信不信？”
　　沈寻没心思贫，“别废话了，到底是谁？”
　　“姓李，李司乔。记得吗？”
　　“我和昭凡的同学？那个被体校几十人揍断肋骨的富二代？”
　　“对，就是他。”
　　沈寻眉头皱得更深，“他毕业后不是托关系分到H省省厅去了吗？怎么和乐然搭上关系了？”
　　“当年我们都以为他只是个富二代，但不知道这傻叉其实有点背景。他爹妈倒不算什么，但他舅舅梁华是齐家倒插门女婿。”
　　“齐家？齐文武？”
　　“是。老丈人在军委担任要职，梁华自己可能也有些本事，前几年升任Z战区一支集团军的军长，说不定以后还能当上Z战区司令员。”
　　沈寻突然想起另一件事，“那你哥现在归他管？”
　　“我哥Z战区特种作战总部的，和他井水不犯河水。对了，这事我还是跟我哥队上的兄弟打听到的，以后你如果遇上他，可别给我说漏嘴。”
　　“嗯。”沈寻点头，“说远了，乐然和李司乔到底怎么回事？”
　　“乐然他们部队是B级特种部队，相当于特种部队里的预备队，任务虽然也有，但和A级不能比。训练之余，B级特种部队还会承担一些指导公安特警的任务。乐然去H省省厅带特警时，就被李司乔看上了。”
　　“等等，李司乔是gay？”
　　“放屁。我打听过了，他男女通吃，滥交，仗着梁华这靠山，外加家里有钱，还搞大过女警的肚子。”
　　沈寻心中顿时腾起一阵火。
　　严二少又道，“他有段时间一直缠着乐然，软磨硬泡，听说还想强迫乐然。”
　　“我操！”
　　“别激动，他一个草包警察能搞定特种兵？”
　　“乐然把他打了？”
　　“对，而且揍得很厉害。”严二少说得十分解气，说完却顿了顿，放低音调道：“就是这一打，乐然被惦记上了。”
　　生在权贵家庭，沈寻几乎能想到往后的走向。
　　“乐然从省厅回到部队后，被禁止出任务，禁止训练，他们队长知道是怎么回事，当时还开导他忍一忍，说Z战区一共就三支集团军，梁华这种位置的人惹不得。后来过了两三个月吧，李司乔也没来找乐然麻烦，大家都以为事情就这么过了，就出了选人去带女兵的事。我听说乐然他们队长最开始没有选他，想让他留在队上专心准备一个月后的全国特种兵狙击竞赛，后来上面下了命令，点名让乐然去。”
　　严二少说到这里停了一下，“乐然什么都不知道，懵懵懂懂地就去了。我听说‘诱奸’的事捅出来后，他发过一阵子狂，先是不相信室友出卖自己，后来老想自己的精液为什么会出现在女兵的内裤上……他傻啊，不懂军队这种地方想要弄死弄臭一个人根本不需要证据吗？”
　　沈寻吐出一口气，“李司乔想整他，为什么在强迫部队开除他之后又给他找到一份公安工作？”
　　“李司乔有这么好？”严二少说，“那是他们队长托关系给他弄的！乐然在部队的最后半个月过得很凄凉，我听了都不舒服，你知道了肯定会心痛。”
　　“说说吧。”沈寻从抽屉里拿出一盒烟，抽出一根点上，深吸一口，吐出的烟雾模糊了他此时阴鸷的表情。
　　“老部队里没人跟他说话了，以前同宿舍的队友也不愿和他再住在一起。他干什么都是一个人，唯一没有对他退避三舍的你猜是什么？”
　　“队上的军犬。”
　　“对。李司乔的意思是让所有人孤立他，反正退伍季到了嘛，把他逼退了事。结果他偏偏不退，临到申请截止时间还一个人出操、训练。没人跟他说话，他就去犬场，跟军犬嗑叨到熄灯才回宿舍。”
　　沈寻心脏就像被一双无形的手重重蹂躏。
　　“后来他们队长找他谈话，告诉他利害，劝他退伍。队长应该也是觉得对不起他，没法保住他，所以尽量补偿他，托人给他搞了一笔可观的退伍金，还插到了你们市的派出所里。”
　　“李司乔不知道？”
　　“知道，但这退伍金是梁华批的，分配令也是梁华签的，还轮不到他插嘴。”
　　“是不想逼人逼得太过吧。”
　　“嗯，梁华是常规部队的军长，干预特种部队的事还是有些说不过去。他混到现在这份儿上也算处处如履薄冰，整整乐然这种小兵当然不在话下，但为此彻底得罪特种部队就得不偿失了。”
　　沈寻摁灭燃到尽头的香烟，半天才道：“谢了，严二。”
　　“谢什么？可惜知道得晚了，否则我哥出面，看梁华敢把乐然怎样。”
　　“你哥操心的事太多，还管这些？”
　　“怎么不管？我哥最见不得手下的好兵受气，可惜这事根本没传到他耳朵里。”严二少惋惜道：“我听说乐然是他们队上的枪王来着，年纪轻轻的，如果能一直待在部队的话，以后一定能混出个名堂。”
　　“也没什么好可惜的。”沈寻说。
　　严二少愣了愣，笑道：“也对，不可惜不可惜，乐然如果留在部队啊，你就够不着喽。”
　　“不。”沈寻目光沉沉地看着夜色，“他很优秀，不管在哪里，都会渐渐成为最出色的人。”
　　曾经方小安用来形容林雪的话，放在乐然身上竟也万分贴合。
　　清晨，乐然不到6点就靠着生物钟醒了，掀开被子坐起来伸了个懒腰，这才意识到一直穿着沈寻的T恤。
　　他站起身来，想照例下楼锻炼，又想起没有钥匙，等会儿跑完了想回来，不吵醒沈寻的话就进不了门。
　　于是只好放弃锻炼。
　　天色已经亮了，他窝回沙发床怎么也睡不着，百无聊赖之下，开始好奇地打量书房的摆设。
　　书房挺大，一面是落地窗，两面是书架，就算中间放了一张沙发床，也没有显得太过拥挤。
　　乐然对书不太感冒，站在书架前左看右看，目光落在一个做工考究的金属相框上。
　　照片看上去已经有一些年岁，因为沈寻和乔羿还是二十出头的模样。
　　他拿起相框，看着照片里表情略酷的沈寻，不知为何有点想笑。
　　那是一张三人合照，年轻的沈寻与乔羿之间，还站着另一个陌生男人。
　　男人和沈寻身高差不多，穿着一样的警服，眉宇英气，笑容却似乎带着一丝顽劣的邪气，乔羿比他们矮一些，穿着干净的白大褂。
　　乐然看着那从未见过的男人，愣了几秒才暗自思忖道：沈队和乔法医的队友吗？怎么从来没有见过？
　　门外传来轻微的开门声，沈寻起来了。
　　乐然立即将相框放回去，利落地换上外出的衣服，又抓起沈寻的T恤打开门，见卫生间关着，连忙跑去阳台上的水池，三下五除二，把T恤洗得干干净净。
　　沈寻从卫生间出来时，刚好看到穿着制服的乐然举着晾衣杆，将T恤挂在晾衣绳上。
　　那画面，竟然有一种令人血液倒流的冲击感。
　　乐然晾好了，回头道：“沈队，我昨天洗的内裤还没干。”
　　沈寻抓抓头发，打了个哈欠，“没事，干了我帮你收下来。”
　　乐然有点不好意思，“那麻烦你了。”
　　“嗯。”沈寻转身往卧室走，中途又转过身，明明是一副睡眼稀松的模样，却偏偏生出一番诱人的慵懒，“对了，下周我要去北京开会，你跟我一起去。”


第二十二章 
　　罗山的案子侦破后，警员们终于有了喘口气的工夫，但沈寻还是很忙，不是被叫去省厅汇报工作，就是参加各种会议，整天见不到人。
　　乐然不便跟着他四处跑，没事干时就爱去技侦部门听法医和痕检员们讲破案细节。人家只是随随便便一说，他却认真地翻开笔记本写，时不时还配一幅灵魂画作，张牙舞爪的，也许只有他自己能看懂。
　　乔羿是主检法医，也是法医科的老大，日常送达市局的普通伤情鉴定一般由手下处理，不忙的时候也乐意给乐然“讲课”，甚至还会给他的灵魂画作添添点睛之笔。
　　乐然在乔羿办公桌上看到一个倒扣着的木制相框。想起沈寻书房的相框，心中不免好奇，好几次想捞起来看看，又怕乔羿生气。
　　但好奇这种心理，总是越压抑越强烈。乔羿起身接水，乐然手往前一探，以特种兵一招制敌的速度抓起相框。
　　相框里夹着的照片，与沈寻相框里的一模一样。
　　乔羿端着杯子转过身来，就见乐然怔怔地盯着手中的相框，动作一滞，旋即笑起来，“六七年前的照片了，那会儿我们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看看，我和你们沈队谁比较帅？”
　　乐然的目光一直停在中间那陌生男人身上。
　　乔羿走近，看向照片的眸光有种温柔的怀念。他放下杯子，叹了口气，语气十分感慨，“不过和他比的话，我们都得靠边站。”
　　乐然抬起头，“他？他是谁？我怎么没有见过？”
　　“他啊，是个天生的刑警料子，‘嗅觉’比你沈队还灵敏。”乔羿接过相框，嘴角扬起温和的幅度，“我们三人当年一同进入市局，他俩处处竞争，欢喜冤家似的，既要互殴还要同仇敌忾，还老是拉我当裁判。他负多胜少，那会儿老寻总以为自己最牛逼，其实是他一直让着老寻。”
　　“那后来呢？”
　　“后来？”乔羿眼中的光亮动了动，像阳光下的水波一样，“他没有后来。”
　　乐然心口一紧。
　　“我和老寻都有后来，老寻成了屡破大案的刑侦队长，我成了主检法医，但他没有后来。直到离开，他也只是一名年轻的、普通的警员。”
　　乐然喉结滚了滚，斟酌道：“他是殉职了吗？”
　　乔羿点点头，将相框放回原来的位置，却没有扣下，“那年是他本命年，但他离开的时候还没满24岁，我和老寻说好等他生日的时候敲他一笔大的，可他……”
　　乔羿苦笑道：“可他这人狡猾得很，根本不给我们机会，倒是敲了我们一笔大的。”
　　“敲你们？”
　　“他家境不好，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不在了，一直借钱念书，工作之后每个月都要花一笔钱还债。”
　　“后来是你和沈队替他还？”
　　“不，他很节省，工作一年多就还完了吧。那时我们仨都住在宿舍里，闲来没事就聊将来。老寻已经置办好房子了，正在装修，我也快接房了，唯独他买不了房。他这人吧，穷是穷，但不知怎么的，给人感觉就特别贵气，潇洒不羁。他说他也要攒钱买房，我和老寻都深信不疑。但他还没有来得及攒够首付呢，就出了那种事。”
　　乔羿踱去窗边，侧靠在窗框上，目光悠远，仿佛穿过层层叠叠的年月，回到了当年的时光。
　　“他是因公殉职的，家里又没有人，按理说骨灰应该由市局安置。但是老寻动用了家里的关系，将他的骨灰接出来了。老寻说，我们给他买个最好的‘房子’吧。”
　　乐然注意到，乔羿的声音有种极其微弱的哽咽。
　　“老寻找了省里风水最好的墓地，我俩各出一半的钱，把他安葬下去了。”乔羿笑着叹息，“我可没你沈队那么富有，这一买啊，我穷得连装修钱都是借的。你说，他是不是敲了我们一大笔？”
　　乐然再次拿起相框，细细地看了片刻，低声问：“他是怎么牺牲的？”
　　“因为毒贩。”乔羿深呼吸一口，脸稍稍向上仰着，眼眶轻微泛红。
　　“毒贩？”乐然眉头一蹙。
　　过去在部队时，他执行过多次禁毒任务，深知毒贩的残暴。但内地缉毒行动多由武警执行，公安民警很多时候只是在外围配合。就算要与毒贩交锋，也是特警出马，刑警很少战斗在禁毒前沿。
　　乔羿吸了吸鼻子，又道：“那次行动是武警主导，市局和省厅的特警从旁辅助。但这案子又很特殊，前期侦破过程中刑警出了很大的力，几乎可以说是全程跟进。收网行动中，省厅要求核心刑警也一同出击，点名要他。”
　　乐然经历过枪战，也曾经眼睁睁目睹队友倒在自己身边，无需乔羿再讲，也能想象出男人离开时的场面。
　　乔羿并未继续说下去，笑了笑，“都是以前的事了，人各有命，不是谁都能前途似锦，长命百岁。”
　　从技侦部门回到刑侦队，乐然整天都心不在焉。
　　很在意照片上的男人，却说不清是因为什么而在意。
　　因为男人和自己一样没有家人？
　　因为空有一腔抱负却英年早逝？
　　因为死在毒贩的枪口下？
　　还是因为乔羿曾说——那人比沈寻还厉害，却老是让着沈寻，和沈寻是欢喜冤家？
　　不知为何，突然就很想见见沈寻，和他聊天，听他讲讲刚当刑警时的经历。
　　但沈寻在省厅开会，全天都没有到市局。
　　下班后，乐然一个人去上次去过的蒸菜馆吃饭，点了一桌子菜，闷头闷脑地吃，最后实在吃不下了，想发个短信问沈寻吃饭了吗，拿出手机看了很多次，最终放弃。
　　打包离开时，手机却响起来了，他一看“沈队”二字，心跳就突然加快。
　　接起来，他假装平静道：“沈队。”
　　“在哪？吃饭了没？”沈寻正在开车，声音听着有点远。
　　“刚吃了，准备回宿舍。”
　　“已经吃了？哎，还想叫你一起吃呢。”沈寻顿了顿，“那你在市局门口等我一下。”
　　“干什么？”
　　“你内裤晾干好几天了，怎么，不要了？”
　　他“啊”了一声，不大好意思，“你给我送来了？”
　　“不然呢？”沈寻笑起来，“感受到寻爷的良苦用心了没？”
　　“不是寻哥吗？”
　　“那天是谁哭天抢地地叫‘寻爸寻爷’？”
　　“哎……”乐然脸一红，“别说了。”
　　10分钟后，沈寻那不起眼的黑色大众停在市局门口。他滑下车窗，拿出一个小口袋，笑道：“喏，接着。”
　　乐然生怕被别人看见，连忙扯过来塞迷彩双肩包里。
　　沈寻不急着开走，目光往下一扫，看到他手上提着的蒸菜馆外卖袋，眼皮一抬，“去吃蒸菜也不问问师傅，然哥，你这怎么当徒弟的？”
　　乐然斜他一眼，心虚道：“你好几天都不在队上，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已经在省厅吃过了？”
　　沈寻眼角向上勾了勾，“这话我听着怎么有点抱怨的意思呢？我几天不在，你不习惯了？想我了？”
　　乐然立即瞪起双眼，大声道：“我习惯得很！”
　　沈寻垂首笑，过了一会儿才正色道：“去省厅不方便带徒弟，但这不马上去北京了吗，东西收拾好了没？”
　　“收拾好了。”
　　“行，到时候带你去京城见世面。”沈寻说完又打起那一袋食物的主意，唤道：“嗨，长身体的娃。”
　　乐然翻白眼，“沈队，我今年要21了，早过长身体的年龄了！”
　　“不长身体还加餐？”
　　“……没吃完，不打包回来就浪费了。”
　　“那给我吃吧，反正你已经吃饱了，也不用加餐长身体。”
　　乐然愣了愣，低头看看口袋，犹豫道：“但是都是我吃剩下的。”
　　“是些什么？”
　　“7个煎饺，4个小包子，5个油炸果子。”乐然数了数，“还有一杯豆浆，蒸菜差不多都吃完了，就剩这些。”
　　“正好，拿来。”沈寻伸出手。
　　乐然睁大眼，“你真要吃？”
　　“舍不得啊？不是吧，这么小气？”
　　“不是！”乐然着急的时候，瞳仁就会格外明亮，“这些都是我吃剩的！”
　　“你挨个舔过？”
　　“我有病吗？”
　　“没舔过不就行了？拿来拿来，开一天会，饿得我头晕目眩。”
　　乐然只好把口袋递上去，被沈寻接过时还不愿意撒手，强调道：“真是我吃剩的。”
　　沈寻一把扯过来，“就你话多。”
　　市局前停车算违规，停车吃东西就更不应该，但沈寻偏是仗着刑侦队长的身份，一口一个煎饺，吃得不亦乐乎。
　　乐然也不走，站在车外看他吃，在他即将风卷残云消灭所有食物时，试探着喊了一声：“沈，沈队。”
　　“啊？”沈寻抬起头，一次性筷子夹着最后1个油炸果子。
　　乐然咽了咽口水，眼巴巴地看着那个圆圆的果子。
　　沈寻顿时就明白了，笑道：“想吃啊？”
　　“……”
　　“你都吃那么多了。”
　　“我……”乐然吐出一口气，“没，你吃吧，我早就饱了。”
　　沈寻笑着将果子往嘴边递，余光偷瞄着乐然的表情，见他满眼不舍地看着果子，嘴角也撇了下来。
　　馋不死你。
　　沈寻在心中笑骂，骂完又手腕一转，“来。”
　　乐然眼睛一亮，直勾勾地看着他，他心脏被电了一下，险些将果子抖落在地。
　　稳住后，他扬了扬眉梢，“再不接着真要掉了。”
　　乐然立即弯腰，叼过筷子上的果子。
　　其间嘴唇碰到了沈寻的筷子。
　　沈寻收回目光，不让对方发现自己眼中的宠爱，喝掉剩下的豆浆，在口袋上打了个结。
　　乐然边嚼边说：“沈队，你真好。”
　　“废话，当爸的能不好吗？”沈寻笑着将口袋递出去，“乖，帮我扔了。”


第二十三章 
　　乐然当特种兵时经常天南海北地跑，但北京却一次也没去过。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他竟然连“正常”的飞机也没坐过。
　　上机后，空乘提醒乘客关闭电子设备、系好安全带，他左看右看，将自己的锁扣插到了沈寻的锁箱里。
　　沈寻一脸无奈地看他，他连忙解开，埋头嘀咕道：“我这不是没坐过正经的飞机嘛……”
　　“敢情你以前坐的都是不正经的飞机？然哥，你倒是给我科普科普，这不正经的飞机要怎么坐？”
　　乐然这回系对了，脑袋猛一抬，险些撞到沈寻的下巴，连忙往旁边一缩，不满道：“你凑这么近干嘛？”
　　沈寻无辜地想，明明是你越界了好么？
　　飞机滑向起跑道，机舱里充斥着快散架的轰隆声，短暂的失重之后，乐然说：“哎，不刺激。”
　　沈寻在他手背上一拍，“你还没跟我说不正经的飞机是啥？”
　　“就是军机啊。”乐然趁空乘不注意解开了安全带，活动活动身子，“要么是固定翼运输机，要么是武装直升机，我练习跳伞那会儿，直升机一天得坐五次。”
　　说着他摸摸膝盖，“不停地跳啊跳，这儿肿得跟馒头似的。”
　　沈寻目光落在他捂膝盖的手上，心里有些感叹，“出任务坐军机，那普通的转移呢？也是坐军机？”
　　“想得美！”乐然好奇地抠着椅背上的小桌板，“啪嗒”一声放下来后，惬意地将小臂搁上去，“普通转移当然是走陆路，步兵战车，军卡，绿皮火车……战车坐着最难受，里面几乎算全封闭，又热又闷，一天下来全身湿透。”
　　说完，他右手往小桌板上一拍，路过的空乘立马弯下腰，礼貌地提醒道：“先生，未用餐时请收起小桌板。”
　　“哦哦。”他尴尬地挠挠头，一边将小桌板推上去一边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第一次坐，不知道你们正经飞机的规矩。”
　　空乘陪笑两声，直起腰正想离开，就见小桌板又“啪嗒”掉下来。
　　沈寻说：“我来。”
　　乐然刚才只是将小桌板推上去了，却没有掰下阻拦扣，觉得很丢脸，低着头小声说：“哎，谢谢。”
　　沈寻笑道：“第一次坐正经飞机嘛，理解理解。”
　　中途有一顿航空餐。空乘挨个问“您要鸡肉饭还是鱼肉饭”时，乐然怕再出丑，凑到沈寻耳边问：“哪种好吃？”
　　“两种都尝尝不就知道了？”
　　“能两种都要吗？”
　　“不能。”
　　乐然嘴角撇了撇，沉思片刻，“那我还是要鸡肉饭吧。”
　　沈寻笑笑，没说话。
　　空乘推着车走来时，乐然说：“我要鸡肉饭！”沈寻说：“鱼肉，谢谢。”
　　前一位空乘递上两份不同的盒饭，后一位拿出佐餐的酱菜、水果、小面包。
　　乐然眼睛亮亮的，情不自禁道：“真丰富！”
　　沈寻看着他拆开盒子上的锡箔纸，埋头闻了闻，叉起一块鸡肉尝了尝，第一句话是“好吃”，第二句是“可惜太少了”。
　　沈寻低头笑——照乐然平时的饭量，航空餐这点儿顶多能塞个牙缝。
　　乐然不挑食，只要放了盐就会觉得好吃，几口扒拉完饭，鸡肉还剩好几块，探着脖子往走道上瞧了瞧，冲空乘喊道：“你好！我……”
　　沈寻赶忙将他捞回来，小声说：“正经飞机不负责加饭。”
　　“啊？”他眼睛睁得很大，眸光却极浅，眼底的诧异就像清澈小溪下的鹅卵石，清晰呈现在沈寻面前。
　　空乘已经笑着走过来了，“先生，请问有什么需要？”
　　乐然再次尴尬上了，支吾着不知说什么好，沈寻抬头笑道：“麻烦倒一杯橙汁，谢谢。”
　　空乘转身取橙汁，乐然往额头上一拍，自言自语道：“规矩真多。”
　　沈寻适时将自己那份鱼肉饭推过去，“没吃饱吗？这份我没动，你吃吧。”
　　乐然立即拒绝，抓起附赠的小面包，“你吃你吃，我还有这个。”
　　“我在飞机上没胃口。”沈寻揉了揉太阳穴，装出不大舒服的样子，“刚才你不是说两种口味都想试试吗？吃吧，不吃就浪费了。”
　　乐然接过来，却没立即打开，蹙眉道：“你哪里不舒服？”
　　沈寻心头一乐，却摆手道：“没事，我在飞机上都这样，睡一会儿就好，你吃吧，别管我。”
　　说着，假装虚弱地闭上眼。
　　乐然看了他好一会儿，这才撕开鱼肉饭的锡箔纸。
　　空乘拿来橙汁，乐然小心放在他面前的小桌板上，也不叫他，一个人安静吃完饭，坐在一旁老实看着他。
　　他能感觉到落在自己脸上的目光。
　　小孩儿瞎看什么呢，他想。
　　那目光始终没有挪开。没过多久他又想：莫不是迷上我了吧？
　　这时，飞机因为气流而颠簸起来，橙汁一摇一晃，险些用杯口漾出来。乐然急忙稳住杯子，左手摁在他的右臂上。
　　他睁开眼，乐然收回手，将橙汁递上来，“喝了吧，再不喝下次遇上气流得倒出来了。”
　　沈寻本想跟他解释民航客机晃得再厉害，也不会像军机那样，但一看他那认真中带点关切的眼神，索性接过杯子，一饮而尽。
　　刚才手臂被按住，好像是被小孩儿本能地照顾了。
　　航班安全抵达，两人拖着行李箱挤在人群中往前走，一声洪亮的“沈寻”却破空而来。
　　乐然往前一看，只见一个长得比明星还帅气的男人正挥着右手，好像还跳了两下。
　　沈寻也抬起手，却稳重得多，笑道：“昭凡。”
　　来人正是隔壁省市局的局草、严二少的心头好、沈寻的大学同学、同样来北京参加公安部会议的特警昭凡。
　　同学相见，昭凡扑上来就是一个不顾形象的拥抱，使劲往沈寻背上捶了两下，这才看着一旁的乐然好奇道：“这位是？”
　　“我们局里新来的特警。”沈寻介绍道：“乐然。”
　　说完转向乐然，朝昭凡一摊手，“昭凡，跟你一样是狙击手。”
　　乐然惊讶地看着面前这过于好看的男人，不大相信对方也是特警。
　　昭凡也挺诧异，眉梢一扬，连诧异的表情也十分动人，“这么年轻！”
　　沈寻笑笑，揽过乐然的肩，“可不是吗，我们家年轻有为的小特警。”
　　乐然耳朵尖烫了一下，余光往沈寻一瞥，瞧见他锋利又不失温和的侧脸。
　　寒暄几句后，昭凡就以“同事还在等”为由告辞了，沈寻突然问了句“严啸是不是一起来了？来了咱们找时间聚一聚”，他“嘿嘿”笑两声，爽快道：“行，他闲人一个，时间咱俩说了算。”
　　去酒店的路上，乐然不断打听昭凡其人，沈寻说着说着觉得不对劲，往他脑袋上一揉，开玩笑道：“怎么，见人家也是特警狙击手，心里较起劲儿来了？”
　　乐然摇头，“那倒没有，他是警校毕业的，我是部队出来的，没必要较劲儿。”
　　言下之意，我肯定比他强。
　　沈寻明白乐然的意思，笑道：“那你老打听人家干嘛？”
　　乐然突然笑了笑，那神情有点纯情小处男看到女神的意思，沈寻当时眼皮就跳了一下。
　　果然，乐然收住一脸春光，声音里的雀跃却恁是没按捺得住，“他长得太好看了，我从来没见过比他还好看的人。”
　　“人”，不限定于男人还是女人。
　　沈寻愣了一下，想起在警校第一次见到昭凡时的反应，自我安慰道：哎，人之常情。
　　乐然又问：“他结婚了吗？”
　　沈寻扶额，“没……”
　　“那他肯定有女朋友了吧？他女朋友不知道有多漂亮。”
　　“也没。”
　　“啊？”
　　“啊什么啊。”沈寻在他额头上敲了一下，“你查户口啊？”
　　“不是。”乐然抄着手，“他长得那么好看，怎么会没女朋友？”
　　因为他虽然脸好看但性格奇葩，还有个死缠烂打十多年的男朋友啊……
　　沈寻想了想，觉得这话说不出口，只好转移话题道：“今晚想吃什么？”
　　酒店离公安部有些距离，标间，面积挺大，乐然一进去就占了靠窗的位置，拉窗帘时才想起这儿不比周家镇那漏风招待所，根本不用他挡风。而且靠窗的床离卫生家更远，算两张床里的“上位”。他有点难堪，赶忙挪去另一张床，沈寻却说：“哎然哥你干啥，扑了自己的床又来扑我的？走开走开，这儿是我地盘。”
　　他只好默默挪回去。
　　会议第二天才开始，收拾完毕后，沈寻带乐然吃了顿正宗的北京烤鸭，回到酒店时已经很晚了，乐然洗完澡刚往床上一躺，就触电似的弹起来。
　　正在脱衣服的沈寻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只听他自言自语道：“我操！真软！”
　　“……注意素质，这是首都。”
　　“我从来没睡过这么舒服的床！”
　　“那也不能骂‘我操’啊。”沈寻摘下手腕上的表，裤子也脱下了，此时浑身上下只穿了件烟灰色的衬衣，以及黑色内裤。
　　内裤被衬衣半遮半掩，像磁铁一样吸引着乐然的目光。
　　乐然干咳两声，往被子里一缩，接连打滚道：“舒服死了！”
　　沈寻走近，隔着被子拍了拍他的头，笑道：“脑袋露出来，虽然咱们现在算出差，但在酒店被被子憋死憋残不算工伤啊。”
　　乐然掀开被子，一眼就看到他盈着笑意的眼，愣了一秒，又像触角被摸的蜗牛似的，“嗖”一声缩回被子。
　　次日清晨，两人都起得很早。乐然紧张兮兮地整理警服，生怕扣子扣错了给市局丢脸。沈寻却游刃有余，出门时还蹲在地上，帮他理了理不小心扎进袜子里的裤脚。
　　此次会议会期一周，前三天是各地省厅汇报工作，市局旁听，后四天是自由交流，省厅市局的精英们汇聚一堂，相互切磋。
　　对沈寻来说，前三天就是走个过场而已。
　　签到时，乐然碰了碰他手肘，小声说：“我看到昭凡了。”
　　他额角一跳，“哦。”
　　“我叫他一声吧。”
　　“……叫他干嘛？”
　　“他不是我们隔壁省的吗？我们坐一起吧。”
　　沈寻虽然当年也感叹过世界上为什么有昭凡这种精致的人，但如今看着自己的猎物对昭凡流口水，心头还是没忍住酸了一把。
　　此时，昭凡已经走过来了。
　　乐然挥手，“昭凡哥！”
　　沈寻更加郁闷——叫我就是“沈队”，昭凡才见两面就成了“昭凡哥”。
　　昭凡笑道：“等会儿坐一起吧。”
　　沈寻不情愿地点头，“好。”
　　三人正往会议厅里走，一个略显小人得志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沈寻？”
　　沈寻没听出是谁，正要转身，却见乐然突然抖了一下，脸上的血色褪去，苍白得就像一张纸。
　　他眉头一皱，下意识地将手放在乐然肩上，忽听昭凡低骂道：“操！那不是李司乔那傻叉吗？他怎么也来了？”


第二十四章 
　　听到“李司乔”三字，乐然肩膀一颤，垂下的拳头猛地攥起，后槽牙紧紧咬着，脸侧的咬肌因为太过用力而痉挛似的抽搐起来。
　　就是这个人，毁了他原本光明而顺畅的从军路！
　　沈寻眉头微皱，却很快面色如常地转过身，一步向前，不动声色地将他挡在身后，态度疏离地朝赶过来的李司乔笑了笑。
　　不失礼貌，却拒人千里，有种不显山不露水的瞧不起。
　　昭凡却没那么好的风度。
　　他念书时就看不起李司乔这种仗着家里有几个钱就明目张胆调戏女同学的富二代，脸一转，拽着乐然的手臂说：“我们先进去。”
　　李司乔这才注意到和沈寻站在一起的是当初校园里的风云人物，眉头一挑，笑着打花腔道：“我没看错吧？我们校花昭凡昭大美人也来了？哎，听说你在山城当特警啊？上个月我去山城出差，都忘了找你吃个饭叙叙旧。”
　　当年警校评选校花校草，昭凡高票当选校草，校花却当众宣布自己是昭凡脑残粉，非要将校花的殊荣拱手相让。
　　校花这称呼放在昭凡的名字前，竟然谁也没觉得突兀，多年下来俨然已是警校学子津津乐道的传奇。
　　昭凡回过头，嘴角一扯算是回应，转身又要走，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乐然颤抖得厉害。
　　他捏住乐然的手一握，手心一阵冰凉，低声道：“乐小哥你怎么了？”
　　李司乔已经注意到沈寻身后的人了，却没怎么在意，只顾拿腔拿调地跟沈寻寒暄，连昭凡这响当当的狙击手都没正眼瞧几眼。
　　这人和那在沈寻心上永远保有一席之地的人是截然不同的反例。
　　那人生来清贫，举手投足间却自带贵气，穿着最简单的T恤牛仔都有公子哥儿的潇洒气韵。李司乔家里做地产生意，富甲一方，又有一个实权在手的舅舅，行为举止却轻浮低俗，即便名牌加身，也和乡镇暴发户家的儿子几无差别，毫无气质可言。
　　昭凡在他眼里不过是个长得漂亮的特警，他稍一动手腕，就能不费吹灰之力将其捏死——就像当初整乐然一样。但沈寻不同，他隐约知道沈寻的背景，大学时很是忌惮，如今却因为梁华势力渐长，自己也在省厅身居特警中队长一职，志得意满，生出显摆一番的念头。
　　毕竟省厅的特警中队长遇上市局的刑侦队长，省厅的名头还是要高一刷子。
　　他揣着手，扬起下巴道：“没事今晚聚一聚吧？昭凡也一起来，我做东。”
　　沈寻明白他的心思，却懒得当即与他计较，何况乐然还在，且情绪似乎异常激动。遂笑道：“不好意思，今晚有事，以后再说吧。”
　　昭凡不屑地哼哼：“聚个几把。”
　　李司乔一听就不乐意了，抬手拉了昭凡一把，揶揄道：“这儿是公安部，可不是校园了，昭美人嘴里吐出几把可不好吧？谁的几把？好吃吗？”
　　昭凡经不得撩，一听就恼了，大骂一声“操”，猛地甩开李司乔的手，怒视道：“你他妈再说一遍？公安部怎么了？信不信老子就在这儿揍得你满地找牙，啊？”
　　他这一动作太过迅猛，力气也大，把沈寻都挤开半步，乐然也被带得一个踉跄，险些向后摔倒。
　　沈寻身子一让，牵住乐然手臂拉了一下，低声道：“小心。”
　　李司乔讪笑一声，刚想冲昭凡骂一句“不识抬举”，余光却向旁一瞥，正好瞧见乐然的侧脸。
　　这一瞧，他神情一滞，半张着嘴，眉间全是疑惑，半天才道：“你……乐然？”
　　乐然抬起眼皮，眼中除了仇恨别无他物。
　　他显然没想到会在公安部见到被自己玩弄得被迫离开军营的“小可怜”。
　　当初乐然退伍时，他虽知道乐然拿到一笔丰厚的退伍金，还直接被安排进公安系统工作，却一直以为那不过是一个毫无前途的街道派出所，哪想今时今日，乐然竟然会和自己一起参加公安部的会议，且站在沈寻身旁。
　　沈寻是什么人？
　　乐然咬着牙，连呼吸都急促起来。
　　沈寻冷漠地看了看李司乔，转身捉住乐然的手，温和中带着一阵不容拒绝的声势，“我们走。”
　　落座后，昭凡骂道：“妈的，见着这傻叉老子就觉得晦气。乐然你怎么会认识他那种烂人？”
　　乐然垂着头，脸色很难看。
　　沈寻冲昭凡递了个眼色，“快开会了，别说了。”
　　会议极其沉闷，昭凡无聊至极，中途八卦心上线，发短信问沈寻乐然和姓李的是不是有什么瓜葛。
　　沈寻言简意赅：问严啸去。
　　几分钟后昭凡又说：他说这是你的秘密，没有你的同意他不说。
　　沈寻：你说是我让他告诉你的。
　　严二少直接发来几段语音，昭凡戴上耳机，越听表情越狰狞，半小时后又敲沈寻：你认真的？真追乐然？
　　沈寻慢悠悠地打字：认真的。
　　昭凡在座位上动了又动，写道：那你还能忍李司乔？是我我刚才就一拳招呼过去了。
　　沈寻叹了口气，又写：整他不急一时。
　　昭凡还想捶胸顿足教沈寻做人，摄影记者就进场了。他立即收好手机，朝前方李司乔的后脑勺偷偷比了个中指。
　　中午，公安部安排了工作餐，昭凡被朋友叫走，沈寻见乐然仍是一副见鬼的表情，心里不是滋味，问：“想吃什么？我们出去吃吧。”
　　乐然摇摇头，找了个座位，“就在这儿吃吧，回酒店换便衣麻烦，穿这一身出去吃饭如果被网友拍下来发网上，键盘侠会说我们工作时间公款吃喝。”
　　沈寻嘴角抽了抽，乐然学习能力极强，也善于接受新事物，刚到刑侦队时看什么都新奇，现在已经能学会了“键盘侠”之类的词，也懂得揣摩网民的心思。
　　虽然这种进步有些令人心酸。
　　沈寻往打饭窗口望去，将脱下的警服搭在椅背上，“行吧，那就在这儿吃，我先去看看有什么菜。”
　　乐然难得闻到肉香还没提起兴致，双手撑在桌沿上，下巴被手掌挤成V字型，“好。”
　　打饭的警员不少，沈寻背对着乐然排队，没注意到李司乔已经朝乐然走了过去。
　　乐然一见他就抿住嘴唇，眉头也紧蹙起来，碍于周围的人和自己如今的身份，又不愿做出出格的举动——与李司乔的瓜葛是私怨，而自己和沈寻来北京出差，代表的是市局的形象。
　　李司乔却似乎有心让他难堪，将沈寻的警服扔在另一张座椅上，自顾自地坐在他对面，目光不善地打量着他，压低声音道：“小乐，别来无恙啊。”
　　乐然眉头皱得更紧，后槽牙咬出“咯咯”的声响。
　　李司乔抬着下巴，假声假气道：“怎么，叫小乐不理了？也对，你抱上沈寻这大腿，我现在该改口叫你乐哥了吧？”
　　乐然竭力控制着愤怒，血液直冲脑门，在太阳穴隆隆直跳。
　　李司乔蔑视地笑，“我当初还以为你多清高呢，给你床你不爬，原来是想放长线钓大鱼，爬他沈公子的床啊？”
　　乐然猛地站起，气得发抖，下唇被咬得发白，脸色也难看至极。
　　李司乔也跟着站起，伸出食指，挑衅似的朝他指了指，“别以为有沈寻当靠山老子就动不了你。”
　　“乐然！”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沈寻闻声回头，才见李司乔站在离乐然不远的地方，而昭凡正大步赶去，一把推开李司乔，吼道：“这儿没你的座，给我滚！”
　　他连忙从队伍里挤出去，快步朝三人走去。
　　“滚？”李司乔阴笑着勾起眉角，仿佛听到什么有趣的笑话，“我说昭凡，你知道你在跟谁说话吗？咱们都是快30岁的人了，成熟点儿行吗？还是说你老是长不大，以为自己还是校园里人人都捧着的校花？”
　　昭凡冷笑一声，“跟你说话还需要什么咖位？”
　　“呵呵。”李司乔看向昭凡的目光多了一分贪婪，“咖位倒不需要，但是我挺好奇。敢情我和我以前养不亲的小白脸叙叙旧，招你惹你了？你这么风风火火地冲过来……想干嘛？也想被我上啊？”
　　乐然最后的理智终于被愤怒击溃，向前一扑，用力挥出的拳头却落了个空。
　　不是他怒到极点看花了眼，而是在他出手之前，昭凡就飞起一脚，将李司乔狠狠踹倒在地。
　　全食堂的人都看了过来。
　　沈寻分开人群，挡在昭凡和乐然面前，面色冷峻地看着李司乔捂着腹部从地上爬起来。
　　李司乔小人得志多年，被周围捧着伺候着，哪里吃过这种亏，当即跳脚骂道：“我操！昭凡你他妈不想混了？”
　　昭凡哪里怕他，挤开沈寻就要再打，却被沈寻手臂一挡。
　　李司乔呸出一口痰，像街头混混儿似的吼：“姓昭的，你他妈回去打听打听，摸清楚老子背景再来跪着道歉！操了！不知天高地厚！”
　　昭凡一听就笑了，“跪？行，老子这就去打听打听你背景，回来继续打，打得你跪在地上喊爸！”
　　沈寻瞪了他一眼，示意他别说话，又转向李司乔，态度冰冷，“同学一场，别闹得太难看。李队，看在我的面子上，别跟昭凡计较。”
　　“我的面子”念得格外重，李司乔目光一紧，背脊蹿起一股凉气。
　　沈寻极少抬出自己的身份，若不是真的生气，断然不会说出“我的面子”。
　　李司乔虽惯于狐假虎威，这些年没少仗着梁华这后台作威作福，但在真的世家子面前还是有几分忌惮，旋即往后一退，愤愤离去。
　　转身之前他看了看昭凡，甩出一个“你给我等着”的眼神，又看看乐然，鄙夷地一抽嘴角。
　　沈寻拿起警服，“不在这儿吃了，走。”
　　乐然瞥他一眼，见他嘴角抿着，似乎有些生气。
　　从未见过他生气的模样，乐然心里内疚，以为他气自己给市局丢了脸，一路走得小心翼翼，不敢说话。
　　愧意居然挤走了被李司乔挑起的仇恨。
　　行至公安部门口，昭凡一肚子火还没压下去，“操他妈的，食堂也吃不成了，咱们穿着这制服去哪儿解决午饭啊？”
　　“食堂吃不成了不都怪你？暴脾气多少年了也不知道改一改。”沈寻训得不见丁点儿严肃，拿起手机拨了个号，几秒后道：“在哪？”
　　“门口？啧，你这也太痴情了吧？跟狗仔队中流砥柱似的。”
　　昭凡一听，连忙凑过去，“严啸？”
　　沈寻推开他，又冲手机道：“来当当司机，昭凡刚才跟人打架砸了食堂，我们没地儿吃饭了。”
　　乐然听罢，眼睁睁看着一辆目测很低调但绝对是豪车的黑色轿车从对面驶来，车窗滑下，一人勾了勾手，“上车。”


第二十五章 
　　严啸将三人接到严家的私人会所用餐。
　　乐然情绪低落，路上一言不发，落座后表情也显得呆呆的。沈寻给他盛了一碗菌汤，又用公筷往他碗里夹了不少食物，故意贴在他耳边说：“赶快吃，等会儿还得赶回去开会。”
　　他脸颊有些烫，往一旁挪了挪，看沈寻一眼，低声说了句“对不起。”
　　沈寻目光柔和，并不是生气的样子，抬手揉了揉他头发，只字不提李司乔，笑了笑，“多吃点，我去打个电话。”
　　沈寻出门后没多久，严啸也跟着出去了。昭凡立即端着自己的碗凑过来，把好吃的菜全搬到乐然面前，嘿嘿笑着敲碗，“过两天咱们切磋切磋吧。”
　　乐然抬起头，“怎么切磋？”
　　“会开完了不是有自由交流吗？说是交流，其实就是技能较量。刑警拼捕捉蛛丝马迹，咱们特警拼战斗技能。我们局派我来就是为了让我参加狙击比赛，不然你看我就一普通警员，连中队长都不是，还性格冲动爱打架，领导干嘛让我来？”
　　昭凡语速很快，开口就是一长串，中途不带停不带喘，像把性能极好的机关枪。
　　乐然一直以为自己只是作为沈寻的徒弟来北京见世面，没想到几天后还会单独上场，眉峰皱了皱，放下筷子道：“沈队还没给我说，我不知道他有没有这方面的安排。”
　　昭凡单手撑着脸颊，笑道：“肯定有。筷子拿起来，赶快吃，吃饱了让严啸送我们回去接着开会。”
　　此时，严啸正坐在另一间包房的沙发上，听沈寻讲刚刚发生的事。
　　当沈寻说到李司乔吼“你去查查老子的背景，回来再跪着道歉”时，他扯出一个轻蔑至极的笑，“背景？李司乔这傻叉怎么不去查查昭凡的背景？”
　　沈寻一颗牛奶糖砸他脑门上，“我跟你说这事是想让你管管昭凡，你倒显摆起来了？其实李司乔有句话说得很对，咱们都快30岁了，不是以前大学里的小孩儿，昭凡那火爆的性子如果不改一改，早晚得惹上麻烦。这次打了李司乔倒好解决，往后如果打了哪个太子党，别人铁了心要整他怎么办？”
　　“没事。”严啸呷了口茶，“惹了麻烦我兜着，想整他也得看我答不答应啊对吧？”
　　沈寻骂了声“操”，起身道：“行吧，反正是你家的事，你兜不了还有你哥，你哥兜不了还有你爸，我回去了，你自己把握个度。”
　　“等等。”严啸将刚才砸到自己脑门的牛奶糖“啪”一声丢沈寻背上，“倒是你，李司乔都招惹到你眼皮底下了，他还不给他点颜色看看？”
　　“什么颜色？像昭凡那样一脚踹过去吗？”沈寻转过身，双手揣在裤袋里，“还是叫人晚上把他绑了丢河里去？”
　　“哎不是……”严啸“啧”了一声，翘着二郎腿，“乐然的事，你不打算管了？”
　　“管也不急这一时。”沈寻眼中有些无奈，叹了口气，“他至今不肯给我讲经历了什么，也不承认自己和李司乔有任何关系，如果我像昭凡一样上去就是一脚，他会怎么想？他不肯告诉我，因为他觉得这是他的丑事，是弱点，而我从其他途径知道了，这只会让他更加羞愧。”
　　严啸愣了愣，撑着太阳穴道：“我靠，你他妈想得真周到。”
　　“废话。”沈寻笑了，“追人家呢，不周到点儿跑了我上哪哭去？”
　　“那昭凡踹李司乔那一脚是不是露馅儿了？”
　　“没有。早上一见面昭凡就和李司乔怼上了，一看就是有私人恩怨。”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看着时间差不多了，才准备回用餐的包房。严啸将手勾在沈寻肩膀上，一边拍一边说：“什么时候准备整李司乔了，随时通知我，到时我跟洲桓说一声，让他给提供法律援助。”
　　沈寻眉梢一抬，“李司乔这人太阴，你最近注意一下，我怕他对昭凡动手。”
　　下午的会仍是枯燥的工作汇报，沈寻三人坐在倒数第二排，除了正襟危坐的乐然，全排警员都在打瞌睡，其中尤以昭凡睡得最离谱。
　　乐然其实也不爱听天书般的汇报，但四年军营生活早将纪律刻在他血脉里，在这种环境下打瞌睡他是绝对做不到的。
　　所以他保持着沉钟一般的坐姿，眼睛却不停往四处扫动，一旦看到摄影师的镜头转过来了，就在沈寻腿上拍一下，低声喊：“沈队，醒醒！”
　　沈寻根本没有睡着，但十分享受他那一拍一喊，索性继续垂着头装睡，非得让他拍三次叫三次才睁开眼睛。
　　这游戏越玩越有趣，几次下来，沈寻不满足于拍三下了。
　　眼看着镜头马上就要对准自己这排，乐然一急，居然在沈寻大腿上狠狠掐了一把。
　　这下，沈寻是不醒也得醒了。
　　而且醒得表情狰狞。
　　特种兵的手劲不是吹的，乐然觉得自己没用多少力，沈寻却痛得险些从座位上弹起来。
　　镜头移走后，乐然看沈寻不停地揉着被捏的地方，这才小声问：“痛啊？”
　　沈寻偏头看他，“你让我捏捏试一下？”
　　乐然稍一噘嘴，“我又不是故意的，拍你五下你都没醒，再不醒就得被镜头逮到了。”
　　“然哥的意思是‘虽然我掐了你，但你得谢谢我’？”
　　“……谢倒不用。”
　　沈寻又在腿上捶了捶，“不行，太痛了，你得让我也掐一下，不然我咽不下这口气。”
　　乐然瞪了他一眼，思索2秒，往自己大腿上一拍，“掐吧！”
　　沈寻笑了，右手一探，却没有掐他大腿，而是往他侧腰上轻轻一戳。
　　他连忙一手捂腰一手捂嘴，生怕自己笑出声来。
　　沈寻往他脑门上一弹，轻声说：“终于笑了。”
　　腰侧是他的痒痒肉来着，以前练习格斗时观察入微的刑侦队长就发现了。
　　一天的会议结束，沈寻推掉饭局，早早和乐然回到酒店。晚饭时，乐然好几次欲言又止，沈寻不做催促，甚至假装没注意到他的不安，时不时给他夹夹菜，聊几句闲话。
　　睡觉前，乐然终于做好了思想建设，一脸凝重地坐在床边，认真看着他的眼睛，双手抓着睡裤，胸口一起一伏，“沈队，我想跟你讲件事。”
　　他点点头，“是军营里的事吗？”
　　乐然抿了抿唇角，“嗯。”
　　房间里很安静，乐然用一种低沉得像水流的声音讲起自己去年的遭遇。大部分内容和严啸调查的一致，但其中一个细节却让沈寻狠狠皱起眉，眼神也变得格外阴沉。
　　严啸说，当时李司乔强迫乐然，被乐然狠揍了一顿。
　　乐然却垂着头，断断续续地说，李司乔给他用了药，周围还有很多帮手，他浑身乏力，精神完全混乱，看不清也听不清，全身衣服都被扒了，李司乔压着他，甚至摸到了他的隐私部位，他靠着最后一点神智拼命反抗，踹到了李司乔命根子，后来被甩了很多个耳光，又被一拥而上的帮手围着打，肋骨断了，多处软组织受伤，好在当天特警队有紧急任务，李司乔临时被叫走，他才逃过一劫。
　　讲述这一段时，乐然声音越来越轻，手指泛出青白色的骨节，肩膀也颤抖得厉害，说不下去时就停下来，长长的沉默中，喉咙发出压抑的哽咽。
　　沈寻走过来，蹲在他面前，单膝触地，望着他泛红的眼睛，轻声说：“伤痕还在吗？我看看。”
　　他吸了吸鼻子，慢慢撩起睡衣，指着一处处暗色的疤痕，“这里，这里，还有这里。”
　　他曾经是军人，从16岁起，身上便是旧伤叠新伤，那些在战斗与训练中受的伤在经年累月之后成了勋章，被李司乔及帮手们打出的却不是。
　　那是印在他灵魂里的耻辱。
　　讽刺的是，在那以后，他就再未出过任务，就连训练也不再有队友作伴。
　　他再也没有受过新的伤。
　　于是那些耻辱的伤痕以一种后来者的姿势占据着他的身体，无时无刻不在耀武扬威。
　　沈寻指尖贴在他的伤痕上，眼神又沉又深。
　　片刻后他探了口气，放下衣摆，将丑陋遮在布料下，局促道：“沈队，你不要看不起我……”
　　“不会。”沈寻立即站起身来，将他的头按在自己上腹，安抚似的拍着他的背，低喃道：“都过去了。”
　　都过去了，从今往后，谁也不能再侮辱你。
　　夜里，乐然辗转难眠。沈寻轻而易举察觉到他的床铺正发出颤抖的声响。
　　他在发抖，不知是因为后怕，还是难受。
　　沈寻翻了个身，悄声说：“睡不着？”
　　颤抖的声响停下来，过了好一阵他才说：“嗯。”
　　“还在想李司乔？”
　　“没……”
　　“那是？”
　　黑暗中，乐然极轻的叹息飘在空中。
　　“我想不通我那些队友、兄弟们为什么没有一人站出来，替我说句公道话。”
　　沈寻想起严啸当初跟他说过——乐然在军营的最后一段日子过得很凄凉。
　　“所有人都不愿理我，室友也给队长打报告，换去其他宿舍。退伍的时候人人都很风光，摘肩章领章时大家全抱在一起哭，唯独我……连给我摘肩章的人都没有。”
　　乐然顿了顿，又叹了口气，“肩章，领章，臂章，全是我自己摘的。沈队，电视里不都是演队友帮摘吗？我可能是唯一一个自己摘的人……后来我想找个托盘放回去，我放下之后，那托盘里就只有我一个人的肩章了，没人再来放。”
　　“我听力很好，听到有女兵在背后骂我强奸犯。谁也不愿意把自己的肩章和强奸犯放在一起。”
　　沈寻心口痛得厉害。
　　初次见面的那个晚上，乐然被当做嫖客按在地上时，挣扎得几近疯狂。
　　如今他才知道，“嫖客”一词对曾经被诬陷为强奸犯的乐然来讲，是何其讽刺。
　　乐然不再说话，床上却传来细小的哽咽。
　　沈寻掀开被子，赤脚走到他床边，动作极轻地躺下去，搂着他颤抖的身子，粗糙的指腹擦掉他脸上的泪痕，竭尽温柔地说：“睡吧，我陪你。”
　　乐然本能地拽住他胸前的衣襟，就像被亲人抛弃的孩子，在历尽挫折后，抓住了最后的依靠。
　　夜深，待乐然沉沉睡去后，沈寻才小心翼翼地起床，给他盖好被子，拿着手机走向阳台。
　　严啸明显已经睡了，不耐烦道：“操，沈寻你他妈发什么疯？”
　　“我改变主意了。”他说。
　　“啊？什么？”
　　“整李司乔。”
　　严啸顿时醒了，声音还有点兴奋，“算我一个，我明天就给洲桓打电话。怎么整，你说。”
　　“连梁华一起收拾。”
　　“……我日？”
　　“要整李司乔，不掰动梁华不行。我们最近都打听一下，但不要轻举妄动，搞梁华必须抓住他某方面的把柄，用证据说话。”


第二十六章 
　　李司乔果然不打算放过让他颜面尽失的昭凡。
　　会议第二天，昭凡上午下午都没出现。中午山城市局的几名警员坐在一起吃饭，也不见昭凡的身影。
　　乐然在李司乔处吃过锥心的大亏，不免有点担心。
　　他夜里哭了一场，双眼皮绷成了单眼皮，像被毒蚊子咬过一样，肿得晶晶发亮。
　　顶着这一对丑得人心肝儿颤的“大眼”，他小心地问沈寻：“昭凡昨天打了李司乔，今天会不会……”
　　沈寻一早没看到昭凡，心里也咯噔了一下，开会时跟严啸打听情况，严啸骂了句脏，但心情并没有特别差，只说李司乔以为昭凡是个没靠山的软柿子，前一晚跟山城市局的领导打电话告状，要求“严厉惩处”，昭凡一早就被告知不用去公安部开会了，在酒店“自行”关禁闭。
　　沈寻发过去一串省略号，又说：这还叫“严厉惩处”？我看让昭凡来开会才叫关禁闭吧？
　　严啸笑道：可不是吗？谁让我们昭凡厉害呢，后台特别硬。
　　沈寻笑了笑，不再看他吹自个儿男朋友。
　　严家二公子追昭凡十多年这事鲜有人知。
　　昭凡从来不对别人提严啸，严啸也只跟几个朋友高调秀恩爱，对外的保密工作做得极好，以至于昭凡在公安系统待了这么多年，山城市局也没人知道他背后有严家这座大山。
　　他也从未靠过严家。
　　李司乔跟山城市局的领导告状，领导虽忌惮李的舅舅梁华，但毕竟按战区来划分的话，山城属于X战区，不在梁华Z战区管辖范围中，梁华手再长，也不方便跨省跨战区干涉千里之外的山城市局。
　　不过，昭凡在公安部打人的确欠妥，领导不想得罪梁华，于是干脆卖李司乔一个人情，让昭凡在酒店待两天做做“闭门思过”样子，等会议后半程的交流开始后，再“重新做人”。
　　这一招很妙，不仅放低姿态堵了李司乔的嘴，又正好遂了昭凡不愿去开会的意。
　　严啸时不时会开玩笑说昭凡后台硬，这话听起来似乎是他显摆自己的家世，暗示昭凡是靠着他吃软饭，实际上却是对心上人毫不保留的夸赞。
　　昭凡的后台不是他严家，而是实打实的硬实力。
　　当然，若需要他出手，他也会毫不含糊地秀一段二世祖救美。
　　早在念大学时，昭凡就与几十名精英军人参加过全国狙击手特训选拔，后作为七人小组中的一员出国参赛，拿下团体第一名。
　　公安部为他颁发过“神枪手”的荣誉勋章，全国拿到同等级勋章的警察不超过五人。
　　而这枚勋章，不仅象征着实力与荣耀，还暗示着某种特权。
　　但他打从进入市局工作，就从未以此显摆过，以至于只有市局的高层领导，才知道他是公安部钦定的人才。
　　这种必要时会被直接征招入公安部特别行动小组的人，岂是李司乔之流想整就能整。
　　沈寻照实跟乐然说，李司乔告了昭凡的黑状，姓昭的现在被关在酒店思过，一时半会儿出来不了了。
　　乐然立即担忧起来，眉头一皱，下面肿着的两眼看着更加滑稽。
　　沈寻情不自禁吐槽了一句“丑得我心痛”，乐然赶忙拿起手机当镜子，照了2秒叹息道：“确实丑。”
　　沈寻正想安慰他两句，他却又提起昭凡，“我这是底子不好，眼睛一肿就成了这副鬼样子。如果长成昭凡哥那样的话，估计就不会了，他就算眼睛肿成球，应该也很帅……对了沈队，昭凡哥的工作会不会受到影响？”
　　沈寻扯出一个很假的笑，“不会。”
　　乐然还是不放心，“我们今晚去看看他吧。”
　　“看他干嘛？”
　　“确定他没事。”
　　“我不去。人家忙着谈恋爱呢，我们去干嘛？吃狗粮？”
　　乐然一怔，过了一会儿才试探着问：“昭凡哥是和昨天开车那人谈恋爱？”
　　沈寻眉梢勾了勾，顺势问道：“知道你昭凡哥喜欢男人，他在你心里的形象就崩塌了？”
　　“那倒没有。”乐然垂下眼睫，“喜欢异性还是同性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沈寻眼角一张，看着他道：“我以为你很反感……”
　　他摇摇头，“我只是反感李司乔。”
　　沈寻舔了舔上齿，胜券在握。
　　会议第四天，所谓的“交流”开始了。这时沈寻才告诉乐然，在往后的三天里，他得参加17项射击比赛。
　　乐然半张着嘴，几秒后才道：“啊……”
　　“啊什么，以为我带你出来是瞎玩儿？瞎玩儿我干嘛不带白小越？”
　　“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乐然一边给手指做按摩一边说：“早点说的话我还能捉紧时间练习一下，现在……哎，我很久没有摸过步枪和狙击枪了。”
　　“没关系，就是知道你很久没摸枪了，才想带你来过过瘾。”沈寻笑着拉过他的手，替他按摩，“平时你陪我练习也只能碰碰手枪，局里条件有限，练狙击枪没那么方便。这次是个机会，你找找手感，就当玩游戏好了。咱们市局不像昭凡他们市局那么势利，非要他拿个冠军什么的。我对你的要求呢，就是你打得开心就好。”
　　一股暖流从乐然心脏上流过，他低下头，看着沈寻的手指正一下一下地按压着自己的手指，耳尖蓦地一烫，那灼热的感觉就像踩上了风火轮，带着欢喜的喧嚣涌向四肢百骸。
　　不知怎么接话，他踟蹰半晌，生硬地转换话题道：“昭，昭凡哥参加了多少项？”
　　“不知道，应该和你差不多吧，等会儿你们肯定有同场竞技的机会。”沈寻故意在他手心印下一个月牙指甲印，“放开去玩儿，我这两天也得参加刑警的业务交流，可能不能一直陪着你。李司乔是特警，肯定会出现，说不定也会参加射击比赛。你不用怕他，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
　　“嗯。”乐然点点头，一会儿又摇摇头，“算了，不会有什么事，就算有事我给你打电话也来不及，还耽误你正事。”
　　沈寻正想说“不耽误”，他又道：“远水不解近渴，昭凡哥不是在吗？我跟着他就行。”
　　沈寻险些翻白眼。
　　如沈寻所料，李司乔果然出现在射击比赛的现场，且象征性地报了3项比赛。昭凡“狱中”归来，见到他竟然心情很好地笑了笑，险些说出“谢你啊，让老子平白多了两天假”。
　　乐然一直有种极其主观的认知，觉得部队出来的狙击手一定比警校培养的狙击手厉害。
　　这认知放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靠谱的，否则全国各大市局省厅也不会从部队里请来精英军人指导特警。
　　但凡事总是有一二特例。
　　昭凡就是这特例之一。
　　上午的4项步枪射击结束，昭凡在解救人质显隐靶射击、楼房俯角射击、突入房间搜索射击3项中拔得头筹，仅在抢占阵地射击中因为跑得没乐然快而屈居第二。
　　李司乔身为H省省厅特警队中队长，在抢占阵地射击中排名209，而该项报名人数一共210人，1人临时弃权。
　　中午食堂很热闹，昭凡带着乐然打饭，不断有人上前打招呼，既有过去执行任务时认识的熟人，也有在比赛中不打不相识的高手。
　　昭凡瞧不起李司乔这种靠裙带关系上位的烂人，却与真正厉害的警察相处甚欢，还老是把乐然推出来，夸得天花乱坠。
　　乐然虽然输给他三次，但拿了一项冠军也算风头尽显。
　　沈寻在另一个场地“破案”，中午饭都吃不上，忙完后赶去射击场，正好看到88式狙击步枪精度射击的最后一场——600米距离上，俯角射击燃烧着的引线。
　　这项射击与“子弹打刀刃”一样被视为狙击神技，又因实际作用巨大而更富传奇色彩。
　　实战中，被点燃的引线一截一截变短，烧到底之时，爆炸物将被引燃，后果不堪设想。
　　若行动队员无法及时赶到，那么所有重任都将落在远处的狙击手肩上。
　　他必须在极其冷静、专注的情况下，瞄准那直径仅几毫米的引线，于千钧一发之际，扣下扳机。
　　现场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饶是昭凡，都紧张得手心出汗。
　　乐然却非但不紧张，反而游刃有余。
　　因为只有他，曾在真实的战场，击断过连接着真正炸药的引线。
　　他在最后1秒止住引线的火花，救下了一栋本将化为火海的弹药库。
　　与当时的命悬一线相比，今时今日的情形，哪里会让他感受到一丝一毫的紧张。
　　最终，他利落地开枪，抢在所有人之前，准确无误地击断引线。
　　沈寻眉眼一弯，带头鼓起掌来。
　　连参加这项比赛资格都没有的李司乔呸了一口，戾气满面。
　　三天的“交流”结束，乐然与昭凡平分秋色，而李司乔则拿了三个倒数第一。
　　最后一天的会议只有上午半天，中午沈寻本想找乐然吃饭，昭凡却捷足先登，理由是比赛里结识的高手们要聚餐，乐然也得去。
　　能与全国的精英特警交朋友，乐然有点兴奋，沈寻也愿意看他多与同道中人交流，何况有昭凡罩着，他也吃不了亏，索性放任他去，自己叫上严啸，打听梁华的事。
　　严啸说，梁华这孙子除了纵容李司乔之外，似乎没有什么黑料，而这类不痛不痒的黑料，根本无法掰倒集团军的军长，何况梁华背后还有齐家，齐文武虽然退了，但影响仍在。
　　沈寻虚眼想了想，“继续留意，Z战区常规部队这几年猫腻不少，说不定真能给我们挖出来些什么。”
　　“交给我，如果梁华私底下真有什么‘料’，我保管给你挖出来。”严啸笑得既纯良又阴森，像明媚阳光底下，刚好背着光的阴影，“搞他我哥肯定会出力。”
　　当天晚上，沈寻带着喝醉的乐然乘飞机。乐然全程靠在他肩上，乖巧得不行。他内心十分享受，牵着乐然的手，十指相扣。
　　乐然酒力不行，中午被灌得酩酊大醉，昭凡一个电话打来让接人，他驾车赶去，抱起乐然时还被醉小鬼无意识地埋了胸。
　　乐然喝醉了也不知道吵闹，安安静静地躺在后座，回酒店后任凭他抱去浴室又抱回床上，全程吭都没吭。
　　给乐然脱衣服时，沈寻摩挲着他身体上大大小小的伤痕，最后埋下头，吻了吻他肋骨上的疤痕。
　　乐然醉得糊涂，什么也不知道。


第二十七章 
　　从北京回来后，乐然变得比以前开朗了——或者说他本就开朗，却因为在军营的遭遇而变得沉默压抑，那天夜里向沈寻敞开心扉，倒出压在胸中的委屈，整个人终于轻松了过来。
　　再者，北京之行的射击比赛也让他重拾自信，并认识了一帮高手朋友。回市局后，领导对他大加赞扬，还奖励了2000元现金。
　　他用这笔钱请刑侦队的警员们吃了一顿江湖菜。
　　沈寻能够明显地感觉到，自打上次乐然在他怀里哭过一场后，似乎就特别亲近他，时常无意识地黏着他，也不怎么顾及旁人的目光。
　　比如他从队长办公室里出来，经过乐然和白小越的座位时，小白头也不抬，乐然却会立即转过身子问：“沈队，你去哪儿？”
　　“上厕所。”他说。
　　“哦。”乐然连忙挤开座椅，快步跟上，“我也要去。”
　　他心里不免好笑，结伴上厕所这种事，听起来很像中学女生才干的事。
　　再比如中午休息时，他不想赶着打饭高峰去排队，乐然明明已经拿了饭卡站起来了，一见他还坐着没动，犹豫片刻，又将饭卡收回去。直到20分钟后，他优哉游哉地晃出来，乐然才一副快饿死了的表情冲他喊：“沈队，你去打饭吗？我也去。”
　　有次他故意说：“不，我减肥，今天就不吃了，出去散散步。”
　　乐然半张着嘴，备受打击的模样，几秒后垂头朝门口走去，低声道：“哦，那我一个人去吃。”
　　他笑着赶上，“教育”道：“你应该说寻爸陪我吃吧。”
　　乐然斜了他一眼。
　　他又说：“寻哥陪我吃也行。”
　　乐然叹了口气，“我去找小白哥。”
　　这时，已经填饱肚子的白小越吹着口哨回来了，时机正好地来上一句：“噫，你们还没去食堂？今天的红烧鸡翅忒好吃，再晚就没了。”
　　乐然闻言就想跑，却被沈寻抓住后领，“看你急得，不就是红烧鸡翅吗？”
　　“放开放开！”乐然急着去食堂，拧着眉喊：“沈队你放开我！”
　　身为曾经的特种兵，他有很多种让沈寻就地趴下的方法，却居然一个都没用，而是选择了最没效率的“劝诫”。
　　沈寻干脆一把勾住他的脖子，“算了，陪你去食堂好了，红烧鸡翅我也会做，如果没了，周末我烧一锅给你吃。”
　　乐然眼睛顿时就亮了。
　　几天后的周末，沈寻果真在家做起红烧鸡翅。乐然中午赶来时，他正围着围裙在厨房忙上忙下。
　　锅里的酱汁咕噜噜地冒着泡，乐然深呼吸似的闻了闻，馋道：“真香！”
　　沈寻还做了糖醋排骨和娃娃菜，蹄花汤和白斩鸡是上午去酒店买的。四菜一汤上桌，乐然吃了三大碗饭还想添。
　　沈寻怕他撑坏肚子，放下筷子道：“没饭了。”
　　他下巴还贴着一颗饭粒，“有，我刚才看见了，还剩差不多一碗。”
　　“那是我的。”沈寻说，“你已经吃三碗了，我才一碗。”
　　他愣了一下，自知理亏，只好坐下，眼巴巴地看沈寻端着最后一碗饭走进来，咽了咽口水，夹起一块糖醋排骨啃起来。
　　沈寻饭量不大，吃个七分饱就差不多了，最后那碗饭几乎没怎么动，乐然看了半天，试探着问：“沈队，你不吃了吗？”
　　沈寻用筷子头在他前额敲了一下，“不吃也不能倒你碗里吧。”
　　“为啥？”他眉头一皱，“太浪费了！”
　　“因为这是我吃剩的啊。”
　　乐然想起被夺走打包食物的那回，立即依葫芦画瓢道：“你舔过？”
　　沈寻心里一乐，笑着看他，“对呀，我舔过。”
　　乐然这下没话说了，起身洗碗擦桌，暗骂自己不知道变通。
　　5月下旬，天气已经与夏日差不多，金道区再出命案，尸体被发现得晚，在连日高温下，已成了一具令人头皮发麻的巨人观。
　　乐然只在影像和图片资料中见过巨人观，得知案子已经转移到市局，立马跟打了鸡血似的想出现场。
　　乔羿却一副倒了血霉的表情，不情不愿收拾工具箱。
　　案件由一中队负责，沈寻监督。然而正当警员们赶往现场时，省厅特别调查组却横插一手，直接将尸体带走。
　　这已是特别调查组第三次不请自来，从市局手中抢案子了。
　　第二次发生在沈寻与乐然赴北京开会期间，死者是锦和区夜店一条街里一家酒吧的老板于起。
　　乔羿赶到现场不久，特别调查组的人就到了，出示移交证明后带走尸体，至今没有传出破案的消息。
　　回警局的路上，乐然再次问起吴令洋的案子，乔羿摇头道：“上面不想我们查。”
　　说完又拍了拍沈寻的椅背，“沈队，有空到我办公室来一下，有事跟你汇报。”
　　技侦部门的办公区比刑侦队冷清得多，各个科室都异常安静整洁，尽管已是初夏，人走在走廊上却不免感到一阵寒意。
　　难怪乔羿没事时就爱往刑侦队跑。
　　主检法医有独立的办公室，乔羿关上门，给沈寻倒了一杯水，开门见山道：“我怀疑出了大案子。”
　　沈寻坐在沙发上，不动声色道：“上次死的那个于起，你看到尸体了没？”
　　“看到了，但还没来得及进行尸检。”
　　“能辨别出致命伤吗？”
　　“能。”
　　“哪里？”
　　“和吴令洋一样，气管被切断。”
　　沈寻手指抵着下巴，眉间隐有皱痕。
　　“这案子绝对和高层有关。”乔羿说，“于起被带走时你不在，我私底下跟省厅的朋友打听过——白舸你知道吧，省厅主检法医，我师兄。我本来只是想问问于起的尸检细节，你猜他怎么说？”
　　沈寻虚着眼，“他根本就没有机会看到尸体？”
　　“对！”乔羿食指在桌上敲了一下，“我在这个行业也干了七八年了，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命案尸体不经法医之手就被转移销毁。”
　　“已经被销毁？”
　　“不确定，这是我的猜测。”
　　办公室里安静了一会儿，乔羿又道：“我问起吴令洋的事，他犹豫了一阵才跟我说，尸体当天就被转移走了。他当时有些疑问，问过调查组的组长，组长叫他别管，说这里头水太深，省厅都只是替人办事的工具。”
　　“他们动作越来越快了。”沈寻拿着杯子，却没有喝，看着平静的水面道：“第一次，我们还有时间进行尸检和现场勘查。第二次，只来得及看尸体一眼。第三次，赶在我们到达之前劫走尸体。”
　　“照调查组组长的意思，这三起命案的背后都有一个我们挨不着的势力，调查组、省厅都不过是傀儡。”乔羿话锋一转，“我前阵子比较闲，成天琢磨这件事，越想越多，越想越深，就突然想起一件事。”
　　“什么？”
　　“你还记得骆燏是怎么死的吗？”
　　沈寻眼角一张，手腕抖了一下，嘴唇抿成一条冷硬的线，眼神深不见底，“骆燏？”
　　这是一个他这辈子都没办法忘记的名字。
　　两人同年，骆燏年长他两个月，与他同时穿上警服，一同进入刑侦队。
　　骆燏很优秀，身材高大，长相出众，为人风趣，很会照顾人，但时不时会开一些不伤大雅的玩笑，捉弄捉弄他和乔羿。
　　早在念高中时，沈寻就摸清了自己的性向，大学时有过对象，但实习时因为异地而分手。
　　第一次见到骆燏时，他心脏就颤了一下。
　　这个身高与他不相上下的男人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手臂上挂着串串汗珠，单手捋开被风吹乱的额发，冲他笑道：“哥们儿，你也来报到？”
　　骆燏毕业于一所稍次的警校，但个人能力却极好。两人时常切磋，沈寻隐隐能感觉到，骆燏似乎总是不尽全力，明明有十分力，却云淡风轻地使出七分，输了会坐在地上耍赖，眸底是明亮得让人失神的光。
　　沈寻那时刚刚工作，虽然极力掩饰自己的家世，身上却仍有纨绔子弟的脾性。
　　比如看上一个人，就会霸道地想要占为己有。
　　他追过骆燏，而且并不低调，送卡送名牌这种事没少干，但骆燏总是笑呵呵地还给他，用赏心悦目的笑容说出扎心的话——寻仔，你燏哥是直男，这辈子咱俩注定只能当好兄弟了，下辈子你争取变成女孩儿吧，我马上跪在地上求你嫁给我。
　　他每次掏心掏肺的表白，最后都会演变成一场斗殴。
　　骆燏打人手挺重，揍他时却似乎老是全力出手，一分力收尾。
　　他就没被打痛过，所以吃不了教训长不了记性，明知骆燏喜欢姑娘，还一意孤行觉得自己能创造掰弯直男的奇迹。
　　他甚至想过，如果骆燏没有那么年轻就离开，自己会不会已经得手了？
　　但骆燏没有给他继续追下去的机会。
　　最后一次见到骆燏是一个大雨倾盆的下午，他和乔羿准时下班，骆燏却因为要参加联合行动而留在刑侦队待命。
　　那次缉毒行动中，刑侦队共有6人被点名征调，骆燏是最年轻的一员。
　　因为这事，骆燏跟他得瑟了好几回，说什么“燏哥就要升上去了，以后当了刑侦队长一定罩你”。
　　他虽喜欢骆燏，工作上却一向与骆燏竞争得厉害，自然不服气，那天被骆燏惹烦了，离开时招呼都没打一个。
　　“再见”没有说出口，想要再见的人就再也见不到了。
　　骆燏被送回来时已经没了呼吸，身上有十几个弹孔，浑身血污，眼睛都没合上。
　　他跪在地上抱着骆燏的身子，几近竭斯底里。
　　近30年的人生中，那是他唯一一次失态。
　　那次行动以牺牲1名警察、2名武警的代价，打掉了一个大型贩毒窝点。
　　他消沉了很长一段时间，而乔羿正是从那时候起，以追他为名义逗他，撩他，陪他走过突如其来的低谷。
　　回忆戛然而止，他看着乔羿，用一种极沉的声音道：“被毒……”
　　“犯”字哽在喉咙里，他瞳孔一收，眉头深深地皱起来。
　　“你也意识到了吧？”乔羿双手平放在桌沿上，表情有种自嘲的严肃，“当年我们都还太年轻，骆燏出事后，你我只顾着悲痛，根本没有往深处想。这些年慢慢淡了，操心的事又多，更没工夫细想。”
　　乔羿顿了顿，又道：“如果不是这回的案子，不是白舸跟我提到‘水太深’，省厅只是某种势力的工具，我压根儿不会想那么多，更不会再次想到骆燏为什么会牺牲。”
　　沈寻十指交叠，目光冷得像黑暗中终年不融的冰，半晌才道：“有人故意要害他。”


第二十八章 
　　“对，有人想害他。”乔羿眸光如炬，“而且是借着毒贩的子弹，将我们蒙在鼓里。”
　　沈寻站起身来，走至办公桌边，拿起那个扣着的木质相框，凝视多时，才开口道：“他参与过那起案子的前期侦破，当时征调令下来的时候，我们都以为上面将他调入行动组，是看中了他的能力，没想到……”
　　“没想到是想要他的命。”乔羿手指收紧，“这事不想也就算了，一想就会忍不住越想越深。骆燏离开时还没满24岁，就算再优秀，也不过是一个资历尚浅的新人刑警，缉毒这种事怎么会落到他头上？”
　　沈寻放下相框，神色凝重，“要么他手上有某个人物的把柄，要么别人以为他有某个人物的把柄。要置他于死地，然后用‘烈士’的荣誉堵住所有人的嘴。”
　　“你认为这事和最近的三起案子有没关系？”乔羿问，“背后的主使者会不会是同一个人？”
　　“不一定。”沈寻摇头，在办公桌前踱了几个来回，突然停下，双手撑在桌沿上，“乔儿。”
　　乔羿抬起头，“嗯？”
　　“这事你跟其他人说过没？”
　　“没有。”
　　“谁也别说，也别再跟你师兄打听。”
　　乔羿眉头动了动，“你的意思是这事就这么放着？”
　　沈寻并不表态，只说：“我心里有数。”
　　乔羿愣了几秒，“嚯”地站起来，眼中难得浮上一层怒意，直视沈寻道：“骆燏是咱们兄弟！”
　　沈寻无动于衷，“嗯。”
　　“你嗯什么？”乔羿绕了过来，在他肩头推了一把，“当初我俩谁也没想到他牺牲背后的猫腻，现在想到了，你打算就这么敷衍过去？”
　　沈寻退后一步，没说话。
　　乔羿额角一跳，低吼道：“你是不是已经忘了这个兄弟？”
　　“我没忘。”沈寻面无表情，声音却隐隐发颤。
　　“那你……”乔羿刚说出两字就停了下来，嘴唇动了动，自嘲地一扯嘴角，语气有些落寞，“也对，你已经走出来了，你有乐然……”
　　“乔羿！”沈寻上前一步，掐住他的下巴阻止他说下去，“和乐然没有任何关系，就算他没有出现，我也不会让你继续打听下去。”
　　乔羿眼中的光动了动，怔怔地看着他，甚至忘了从他的桎梏下挣脱出来，老半天才道：“为，为什么？”
　　“五年前我什么都没察觉到，以至于没能保住他，眼睁睁看着他离开。”沈寻紧紧捏着乔羿的下巴，骨节泛白，“现在我能看着你再往火坑里跳？啊？”
　　乔羿手臂一抖，鼻腔涌起一阵难受的酸。
　　沈寻放开他，“你和骆燏是我在我那个圈子之外最重要的朋友，我已经失去了一个，绝对不可能再失去另一个。”
　　乔羿眼眶微红，“那这事……”
　　“我会调动关系去查，至于你……”他转过身，拿起一直未动的水一饮而尽，食指点了点乔羿，“你就给我老老实实当你的法医，不准掺和省厅的事。”
　　乔羿站着没动，喉结上下起伏。
　　他眉头一蹙，厉声道：“听到没有？”
　　乔羿这才低下头，轻声道：“听到了。”
　　从技侦部门回来，沈寻脸色阴沉，难得一见地关了队长办公室的门，乐然在外面探头探脑地看，想进去问他怎么了，又怕太冒失。只好坐在座位上竖起耳朵听里面的动静，隐约听到他好像在讲电话，又实在听不清楚——刑侦队全是大嗓门，说起话来声音大得像车间工人，完全盖过了沈寻刻意压低的嗓音，他乐然听力再好，也无法屏蔽掉近在咫尺的吼声，听清沈寻在电话里说些什么。
　　而且沈寻没说多久就挂了电话，队长办公室里彻底没了声响。
　　乐然在意极了，第三次晃到门口时终于抬手敲了敲门，喊道：“沈队。”
　　过了2秒，沈寻才道：“门没锁。”
　　他推开门，却没有立即进去，而是探进半个身子，又喊了声“沈队”。
　　那模样，就像小心翼翼观察猎物是否还在原地的刚成年狼崽。
　　沈寻心尖一软，皱着的眉也舒展开来，嘴角勾出一个浅笑，“怎么？”
　　“呃……”他抓抓头发，眼珠子转了转，目光落在桌上的铁盒上，“我，那个，小白哥让我来拿一袋果汁。”
　　正伏案工作的白小越莫名其妙打了个喷嚏。
　　沈寻揭开盒盖，拿出两袋果汁往前一抛，“接着。”
　　乐然上前两步，接住果汁，又往桌上看了看，“沈队，你有心事？和乔法医吵架了？”
　　沈寻眼皮抬了抬，笑道，“我像有心事？”
　　乐然诚实地点头，“嗯。”
　　沈寻撑住下巴，眉梢一挑，“然哥，你上班不好好工作，尽观察我干什么？”
　　乐然脸颊一下就红起来，狡辩道：“我没啊。”
　　“还说没？你不观察我，怎么知道我有心事？”
　　“我，我就是在你回来时瞅了你一眼。”
　　“然后就打着白小越的旗号跑来找我要果汁？”
　　乐然捏着两袋果汁，瞪了他一眼。
　　沈寻心里确实有事，随意逗了两句就及时打住，温和地笑了笑，“我真没心事，就是乔羿刚才给我汇报了几年前的案子，我这儿正思考呢，可能看着比平时严肃。”
　　一听事关工作，乐然又问：“什么案子？”
　　沈寻咳了咳，正色道：“这就不能告诉你了，比较重要的案子，我和乔羿签过保密协议。”
　　乐然虽然好奇，但得知是签过保密协议的案子，便不再追问，毕竟他在军营里也签过一些保密协议，深知有些规则必须遵守。
　　于是“哦”了一声，退到门边，刚拉过门，又推开道：“沈队。”
　　沈寻仍旧笑着看他，“嗯？”
　　他踟蹰了一下，有些难为情地说：“沈队，如果你有什么不高兴的事，或者想倾述的事，尽管给我说。我跟你倾述过，你也可以跟我倾述。”
　　沈寻目光柔和下来，“好。”
　　门合上，乐然走回座位，将两袋果汁都给了白小越。
　　白小越：“你又偷寻哥的果汁了？”
　　“不。”他摇摇头，“是沈队主动给你的。”
　　白小越嘴角一咧，“你觉得我信？”
　　他翻了个白眼，额头“咚”一声撞在桌面上，郁闷道：“日……”
　　白小越推他脑袋，“哎乐小哥，您这是咋了？怎么说起脏话了？好青年的形象不要了？”
　　他偏过头，一边脸颊压在桌上，嘴唇被挤得嘟起来，“小白哥，你跟我说实话。”
　　白小越眉角直跳，“啥？”
　　“我是不是让人特没有安全感？”
　　“啊？不会啊。”
　　“让人觉得很不可信？”
　　“也不会啊。”
　　“那我刚才说这两袋果汁都是沈队主动给你的，你怎么不信？”
　　白小越无言以对，往队长办公室瞥了瞥，推锅给沈寻，小声说：“这事不怪你，主要是寻哥这人吧……干不出主动送果汁这事儿，而且还是一送送两袋，他抢我两袋还差不多。”
　　乐然叹了口气，将信将疑，脸在桌面上一滚，后脑勺对着白小越，嘀咕道：“沈队也不信我呀。”
　　沈寻盯着门叹了口气，目光重新变得阴冷。
　　骆燏的事说到底是他与乔羿的猜测，如今什么线索也没有，连着手点都找不到。他就算有心想查，也着实难以下手。
　　刚才严啸打来电话，说对梁华的调查已经陷入僵局，不管怎么查，梁华都显得清清白白，毫无致命黑点。
　　沈寻不禁有些茫然。
　　梁华是个已经锁定的目标，敌在明我在暗，但即便如此，严啸也没能摸到梁华的把柄。更何况省厅背后那个如同被迷雾遮住的势力？
　　那势力能耐究竟如何？可能牵扯到多少人？是不是他沈寻、沈家能够搞定？
　　一切都没有定论。
　　正心烦着，目光触及还未盖上的铁盒，他吐出一口气，随手拿起一袋果汁晃了晃，想起乐然刚才盈满关心的眼神，和那句“你也可以跟我倾述”，不由得勾起一个苦笑，自言自语道：“这种事我怎么可能向你倾述。”
　　乐然下班后没急着走，见他收拾好东西走出来，就立即黏上去问：“沈队，明天周末了，你还来练枪吗？”
　　他阴沉了一下午，这会儿看到乐然精神奕奕，似乎还有点期待的眼神，旋即笑道：“你有空指导我吗？”
　　乐然下巴一扬，“当然有！”
　　他将手臂搭在乐然肩上，一边朝门外走一边说：“那我肯定得练。明天中午想吃什么？”
　　乐然嘿嘿笑，“红烧鸡翅！”
　　“又吃红烧鸡翅？你就不能换一样吗？每周都吃，我都做腻了。”
　　“但是我没吃腻啊，还想吃。”
　　沈寻脚步一顿，偏头看了乐然一眼，心头暖洋洋的，眼中的阴郁就像春光下冰冻的河水，一寸一寸，渐次融化。
　　乐然被看得不自在，以为他不乐意做了，言不由衷地改口道：“要不就换一样吧，红烧排骨也行，红烧鱼也行，红烧猪蹄也行……”
　　“不换。”他突然打断。
　　乐然诧异地眨了眨眼，还未反应过来头发就被揉得乱七八糟。
　　沈寻声音柔和至极地说：“不换，我都给你做。”
　　这周末，乐然在指导完手枪速射后，被喂了一桌的红烧菜。
　　下午，他靠在沙发上无法动弹，沈寻临时跑去药店买回一大堆消食片，挤出两颗喂到他嘴边，剩下的全部作为战略储备收进抽屉里。
　　日子还是一样地过，但看似平常的生活下，已有暗流正不安分地涌动。
　　沈寻已经开始行动，摸不着的黑暗亦蠢蠢欲动。
　　盛夏，一起碎尸案报到市局。
　　7月19日早上，市民刘女士牵着自家的阿拉斯加犬去附近的茶山森林公园散步，走至一处林间小道时，向来乖顺的阿拉斯加突然发力朝前冲去。刘女士被拽着跑了十几米，实在跟不上了，只好放开狗链。阿拉斯加不管不顾地冲入树林深处，任凭刘女士如何呼唤也不出来。
　　无奈之下，刘女士只好叫来公园物管帮忙找狗，哪想发现阿拉斯加时，它已是满身血污。
　　刘女士以为爱犬受重伤，当场就吓晕过去。
　　也亏得她没来得及走近看。
　　现场的情形吓得几名人高马大的男性物管都倒吸一口凉气——阿拉斯加身边，是一口袋血淋淋的内脏。


第二十九章 
　　夏天正是尸体腐败状况最骇人的季节，巨人观屡见不鲜。
　　赶往茶山森林公园的路上，乔羿绘声绘色地给乐然描述被挖出的内脏可能呈何种情况，听得后座的白小越险些吐出刚吃的早餐。哪知乐然不为所动，镇定自若地开着车，还时不时与乔羿讨论一番。
　　坐在副驾的沈寻偏过头看着他棱角分明的侧脸，不由得心生感慨。
　　小半年前，这家伙第一次去命案现场时还带了多层口罩，脸色惨白，一头冷汗，靠风油精和万金油“逃避”尸臭，据说还去水池吐了个昏天暗地。
　　然而短短几个月之后，他就能面不改色地与主检法医一起聊腐败尸体的细节了。
　　乐然很聪明，但比聪明跟显眼的是他的勤奋。
　　沈寻经常看到他没事就抱着以前的案子专研，还找了个笔记本认真写下自己的看法。刑侦队没有任务时，他就拿着笔记本去技侦部门，谁有空逮着谁请教，没花多少时间，居然掌握了基础痕迹检验知识，还从乔羿那里偷师学到许多法医学常识。
　　乔羿有时会被请去各个分局指导尸检，只要有空，他也会跟着去，而且自告奋勇担任现场记录员。回来后也不立即休息，而是在办公室留到很晚，将所看所听仔细梳理一遍，转化为自己的知识。
　　他的所有进步，和为了进步而付出的努力，沈寻都看在眼里。
　　乐然和其他到刑侦队轮岗的特警不同。别人只想敷衍混过这一年，然后回到特警队大展拳脚，他却想尽可能多地汲取刑侦专业知识，甚至比正儿八经的刑警还卖力。
　　沈寻有时会想，要不轮岗期结束后就跟上面打个申请，让他留在刑侦队得了。
　　现场已经拉起警戒线，虹照区分局的警犬正在警员的引导下搜索其余尸块，浑身是血的阿拉斯加犬正兴奋地咬着尾巴。
　　拜它所赐，受害人的肝脏已经所剩无几。
　　好在最关键的胃部还在。
　　乔羿切开已经开始腐烂的胃，一股令人毛骨悚然的恶臭扑面而来。
　　乐然戴着护目镜，穿着防护服，已是正宗技侦人员的装扮。他接过胃，手指在渗人的糊状物中搅了搅，抬眼看着乔羿，“死者是在末次进餐2小时内被害。”
　　乔羿眉眼一弯，“聪明！”
　　痕检员从两人身边走过，轻轻踹了乐然一下，“泥地最易留下可疑足迹，来看看能不能判断出嫌疑人身高体重。”
　　乐然看了乔羿一眼，乔羿往痕检员的方向抬抬下巴，“去吧，等发现了其他尸块，我再叫你。”
　　他立即起身跟着痕检员走了。
　　如痕检员所说，泥地足迹明显，按理说可以轻松推断出嫌疑人的大致身高，甚至可以通过步幅、着力点判断出其生活习性。
　　但是乐然看了老半天却一筹莫展，最终直起身来，放弃道：“不行，足迹全被破坏了。”
　　还未发现内脏前，刘女士和公园物管已经毁掉了可能留下的重要足迹，而随之赶来的派出所民警亦未保护好现场，大量看热闹的市民涌入，致使足迹已经无从分辨。
　　沈寻看着心上人忙忙碌碌，忽又想起方小安的话——不管在哪里，他都会成为最出色的人。
　　中午，受害人的右手、右手臂在公园一处女厕后找到。同样是在那里，嫌疑人留下了一串清晰的脚印。
　　乐然蹲在地上又是比划又是思索，沈寻走过去，假装门外汉问道：“能判断出嫌疑人身高吗？”
　　他沉默片刻，点头道：“能。”
　　沈寻笑道：“说说看。”
　　他站起身来，眉间因为专注而微微皱着，脸上是一丝不苟的神情，“男，身高在1米65到1米7之间，体重140斤以上，比较刻意的内八字。”
　　“内八字？”沈寻眉梢往上一挑，“男的内八字？”
　　乐然膝盖往里合了合，脚尖凑拢，脚跟散开，“很奇怪对不对？”
　　沈寻忍俊不禁，“你这也太夸张了吧？我看这足迹虽然的确有点内八字，但怎么也不至于像你这样。”
　　乐然恢复正常站姿，嘴角撇了撇，“但是从泥地的凹陷情况来看，这男的的内八字就是很夸张啊，看起来像故意这么走似的。”
　　痕检员附和道：“对，虽然他体重较重，但天生内八字踩在地上的痕迹不是这样。”
　　沈寻点点头，本想夸乐然一句，又听“乐侦探”说：“从鞋底的纹路来看，这是一双去年上市的安踏板鞋。”
　　痕检员侧目，“你怎么知道？”
　　乐然淡定地说：“我前阵子看过。”
　　沈寻这才想起，乐然有段时间每天午休时都在网上看运动鞋。当时他还以为小屁孩终于知道讲究了，想买双符合年轻人审美的运动鞋，后来才知道人家只是在观察各种品牌的鞋底纹路。
　　而在这之前，乐然还看了无数的轮胎无数的车。
　　沈寻去过他宿舍几回，当初只有一个水杯一盏台灯的桌子上，如今已经整整齐齐地摆满了刑侦类的书籍。
　　下午，除了头颅，受害人的其他尸块被全部找到。查看监控的警员也锁定了一名连续三天晚上从公园西北侧门进入的可疑人员。
　　从监控来看，他身高约1米66，矮胖，背着一个瘦长的登山包，左顾右盼，比较慌张。
　　乐然说：“这人没有反侦察意识，抛尸之前连哪里有摄像头都没有调查过。我觉得他的分尸行为并不是为了隐藏受害者身份，而是为了泄愤。”
　　乔羿赞同道：“对，应该是熟人作案。”
　　当晚，DNA比对结果出炉，受害者为现年30岁的男性，自由职业，姓吕，名寒，外地人，本地无亲戚。
　　白小越盯着他档案上的照片看了半天，突然道：“我操，这人好像是个网红啊！”
　　“对，他是名插画师，在微博上有200多万粉丝。”三中队队长邱羽拿着排查资料走来，“主要为时下流行的动漫游戏创作衍生画，也就是所谓的同人画。”
　　“他收入水平怎样？”沈寻问。
　　“名下有三套房产，其中两套在崇山区。”邱羽摊开手，“算是非常富有了。”
　　沈寻微蹙着眉，“有没有查过他的银行账户？”
　　“查了，全是画作收入，而且跟他的资产能对上号。”邱羽道：“他的商业画收费很高，我问过插画行业内的人，据说他在这个圈子里的确很有名，稿酬也对得起他的作品。”
　　“人际关系呢？”
　　“难说。他生活中没什么朋友，独来独往，邻居和物管说很少看到他，属于比较宅的那类人。但是在网络上很风光，粉很多，黑也不少。但要说谁想要他的命，我们暂时还没有头绪。”
　　沈寻点点头，“不急，这案子难度不大。我们现在有影像证据和足迹证据，继续对吕寒身边的人进行摸排，嫌疑人很快会浮出水面。”
　　深夜，乐然冲了一杯咖啡，一边搅一边浏览吕寒的微博账号。
　　他最后一条微博发于4天前的下午，而乔羿刚送来的尸检报告显示他死于4天前的晚上。
　　乐然一条一条地看着，看完一页往后翻时，发现上一页的内容又出现在了后一页。他目光一紧，立即返回第一页，竟见最顶上出现了一条1分钟之前的更新！
　　那是一张在夜里看着格外恐怖的照片，吕寒孤零零的头颅被摆在一张木桌上，眼神空洞地看着屏幕外的人。
　　乐然倒吸一口凉气，喊道：“沈队，嫌疑人出现了！”
　　网络技术人员仅用10分钟，就搜索出微博发送者所用的手机型号、精确地点。
　　沈寻立即带人赶赴目标小区，而乐然在车上还不停刷新着微博——他第一次感受到网红的“力量”，那血淋淋的微博刚刚发出，转发量就已经上万。
　　这还是在深更半夜。
　　凌晨3点，嫌疑人在一贫如洗的家中被捕，体型、身高完全符合前期的侦查推论。
　　乐然看着面前这虚胖臃肿的中年男人，在对方茫然的眼中看到了介于疯狂与恐惧之间的浓烈情绪。
　　网红被斩首，头颅公布在自己的微博账号上，网络哗然，粉丝们分为两大阵营，一边哭天抢地，一边相信吕寒还活着，发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祈福。
　　市局不得不连夜发出案件公告，并呼吁尊重逝者，不要传播血腥照片。
　　嫌疑人坐在问询室里，露出一个心满意足的狰狞笑容。
　　沈寻和乐然坐在他对面，一方穿着规整的警服，一方衣衫褴褛不修边幅，手上还有干涸的血迹。
　　好似人与禽兽的区别。
　　笑够之后，嫌疑人开始交待自己的作案过程与动机。乐然翻看着手上的纸质资料，得知他本名田岬，网络ID山神，33岁，中央美术学院毕业，8年前失业，至今没有工作。
　　对杀害吕寒的罪行，他供认不讳，说出的每一个细节也与尸检报告相符。除了最初的一阵狂笑，他整个人都显得十分平静，仿佛不是在讲如何将一个活生生的人杀死，而是在陈述一件早该完成的工作。
　　直到说起动机时，他的语速才渐渐加快，眼神也变得凶悍贪婪起来。
　　他说：“吕寒他该死！我把他当朋友，给他看我的画，他却直接占为己有！你们认为他很厉害？不不，他专门描没有名气的画手的图，受害者不计其数！如果被发现，就给对方一笔钱，让对方发声明表示是自己抄了他。他的粉丝多啊，黑的都能被他说成白！”
　　乐然问：“你也是被他抄袭的画手吗？”


第三十章 
　　田岬手指扣在桌沿上，双目圆瞪，怒视着乐然，嘶声竭力地吼道：“他从五年前就开始抄袭我！”
　　乐然不被他的情绪所影响，直视着他的两眼道：“慢慢说。”
　　“他是我高中学弟。”田岬往后一靠，三角眼中的光芒晦暗又阴冷，“我高三时，他刚上高一。我们都是学校美术组的成员，周末会在一起画画。那时我已经在准备美术院校的考试了，水平也比他高很多。高三上半学期我去北京，报了中央美院和清华美院，两边都通过了，只要高考成绩过线就没有问题。”
　　“我文化成绩很好，别说一本线，硬考211和985院校也不是问题，选择美院只是因为对画画抱有浓厚的兴趣。从北京回来后，我已经不用上学了，每天都去美术组，帮着老师带一带学弟学妹。”
　　田岬“嘿嘿”笑了两声，脸微微朝上仰着，不知正看着哪里，“吕寒见我高分通过美院的专业考试，就成天跟着我，求我教他画画。”
　　“你教了吗？”乐然问。
　　“当然！”田岬情绪高昂——大抵失败者在追忆往昔光辉岁月时都是这番回光返早的模样。
　　乐然“嗯”了一声，“继续。”
　　“他只会画动漫小人儿，比例感和色感非常糟糕，我训过他几次，手把手地教，到我高考的时候，他才有很小一点进步。”
　　“等等，我打断一下。”乐然抬起手，“手把手地教是什么意思？你捉着他的手画吗？”
　　田岬一愣，嘴角尴尬地抽了一下，目光往下一撇，不耐烦道：“那就是个比方。”
　　“哦。”乐然点头，“我知道了。”
　　沈寻一直坐在一旁安静地看着，这时突然冷冷地笑了一下。
　　但田岬沉浸在自己的回忆中，根本没有留意到，接着说：“那年秋天，我北上求学，吕寒跟我说他也要考到北京来，我当时没忍心打击他，还送了他一本当时卖得很贵的画册。”
　　乐然翻了翻资料，“2年后，吕寒确实没有考到北京来，他甚至……根本没有念大学。”
　　“因为他考不上！”田岬说着往桌上一拍，“就他那个水平，能像我一样考进中央美院？”
　　乐然露出困惑的神情，“他好像根本没有报考任何一所美院，他的学历档案显示，他在高二上学期结束后，就退学了。”
　　田岬脸色沉下来，过了一会儿才说，“噢对，因为他打架斗殴，被学校开除了。”
　　乐然不置可否，将话题推向下一个阶段，“你毕业于知名美院，他高中都没能念完，你们是一直有联系，还是后来因为什么契机再次联系上？”
　　这回，田岬思索了约5分钟，神色十分凝重，“毕业后我没有留在北京，而是四处游历，寻找创作的灵感，9年前来到这里，签了一家设计公司，打算安顿下来。没想到吕寒也在这里。”
　　“你在哪里见到他？大街上？”
　　“不……”田岬眼珠左右转了转，“我，我们公司有外包项目，就是将不重要的稿件外包给个人画师。有次他来送稿子时，我刚好去茶水间，就，就碰上了。”
　　“他的作品如何？”
　　“很一般。”田岬又露出得意的表情，“毕竟没念过大学，没经过专业培训，也就那样儿吧，一幅图300块钱的水准。”
　　“那你呢？”
　　“我？”
　　“你那时候的收入呢？”
　　田岬咧着嘴，笑出一口泛黄的牙齿，“每月保底2万多，多劳多得，拿个7、8万也不难。”
　　沈寻托着下巴，手指挡住唇角略显嘲讽的笑。
　　乐然记下时间，又问：“这时吕寒还没有开始抄袭吧？”
　　“没有。”田岬搓了搓脸，鄙夷道：“因为那时他还没有取得我的信任。”
　　“你们后来走得很近？”
　　“对。他收入太低，租着金道区的廉价房，每天馒头方便面。我俩好歹是同乡，还是同一所中学出来的。我富有了，不帮助他说不过去，你说对吧？”
　　“对。”乐然毫不犹豫地说。
　　得了肯定，田岬轻哼一声，“我给他钱，尽可能多地为他争取资源，让他搬到我画室里来住，有空就带他出去打牙祭……最重要的是，我将我的专业知识倾囊相授。但遗憾的是，他实在是太没天赋了，教什么都学不会，酒囊饭袋之徒。”
　　“你接济了他多久？”
　　“3年！”
　　“3年？”乐然不解地蹙起眉，“但是你只在那家设计公司工作了1年，此后一直没有固定的工作。剩下的2年你是靠什么接济他？”
　　田岬呼吸突然变得粗重起来，恶狠狠地瞪着乐然，仿佛想将他生吞活剥。
　　乐然却稳坐如泰山，“是你记错了时间，还是你能够继续接单，且收入不菲呢？”
　　田岬这才平静下来，想也不想道：“我当然能够继续接单！我只是没有挂靠在以前的公司上而已，我已经有知名度了，照样可以画画，照样可以赚钱！”
　　“了解了。”乐然一边记一边说，“你说他是从5年前开始抄袭你，那具体讲讲吧。”
　　这问题似乎非常对田岬的胃口，他立即往桌沿上凑了凑，动情地讲道：“当时他已经很落魄了，虽然我给他介绍了不少工作，但他基础水平太差，结构、透视、色彩都有问题，久而久之，甲方就不愿再找他干活。他没有钱就租不起房，吃不起饭，我好心让他住在我家里，他却偷了我的原稿，说是他的作品！”
　　“原稿？”乐然转了转笔，“这有点说不清啊。”
　　“是啊！”田岬门牙有些突出，激动起来时，唾液沫子就止不住地往外飞，刚好桌子上方挂着一盏明晃晃的照明灯，把落在桌面上的唾沫照得闪闪发亮，分外恶心。
　　“他如果只是描图，我还有证据，但是他偷的是我的原稿！那是我给一个游戏画的参赛立绘，他直接偷了去，附上自己的资料发给组委会。我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组委会公布获奖作品和名单，我才知道被他阴了！”
　　乐然站起身来，说了声“你等一下”就走出门外，2分钟后拿着一个iPad回来，指了指屏幕上的立绘，“你说的是这张图？”
　　田岬眼前一亮，嘴唇哆嗦着，“就是这张！这是我画的！”
　　乐然手指在iPad上一划，照着资料念道：“这是吕寒的成名作，5年前，他参加龙宇现象级网游大作《飞刀》的角色立绘设计，获得金奖，一夜走红……你说这幅画其实是你的作品？”
　　“那是我画的！”田岬双拳重重捶向桌面，“他偷了我的原稿！”
　　乐然又在iPad上连划好几下，“但关于这幅画，网络上似乎没有什么非议。你发现后没有向组委会检举吗？”
　　“检举了，没用！”田岬怒不可解，眼白上的红血丝似乎又多了几道，“而且因为我投稿的时间晚于吕寒，他们反倒判定我抄袭！”
　　“哦？”乐然叹了口气，“那真是可惜。后来呢，你们之间还发生过什么？”
　　“我找过他很多次，但他避而不见。设计大赛之后，他很快红了，开了微博，经常发动漫角色的cos照，什么圈火他画什么，人气飙升，才半年粉丝就突破了50万！”
　　“你没有考虑过将自己的遭遇发布在网上吗？这几年网络反抄袭做得还比较好。”
　　“我发了！”田岬声音沙哑起来，“但是有什么用？他根本不用出面，他的粉丝一人一口痰都能淹死我！”
　　“所以说你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对吧？”
　　“没错！”
　　乐然停了一下，回头看沈寻，却见沈寻居然已经闭着眼养起神来，只好抬了抬眉，继续道：“这件事对你的影响很大吧？刚才去你家时，我注意到你……生活得好像不太如意。”
　　田岬似乎又找到了倾述点，“你知道灵感、尊严对一个艺术家来说有多重要吗？吕寒他背信弃义，恩将仇报，偷了我的作品，也偷走了我的尊严和灵感！从那以后，我再也画不出满意的作品！”
　　“而吕寒得到了你的灵感后，突飞猛进，画作有了质的飞跃，得到万千甲方的青睐与粉丝追捧，透视、比例、色彩问题都完美解决。”乐然居然勾了勾嘴角，“我能这样理解吧？”
　　田岬愣了足足有3秒，先是点头，后又像意识到不对似的猛地摇头，刻意淡定道：“不，不是这样。”
　　“那是？”
　　“我不是说了吗？他惯于盗窃，惯于描图。”田岬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双手，眼珠不停左右转动，“出名之后，找他画画的人越来越多，他自己拿不出好的作品，就描别人的图，专挑没名气的人下手，被发现后就用钱堵对方的嘴。他……他连粉丝的图都描过！”
　　“照你这么说，他属于多行不义，那些被他描过图的画手没有集体站出来告发过他吗？我刚才搜了搜微博，也没见到太多说他抄袭的，反倒有不少粉丝站出来反驳指责他抄袭的言论。”
　　“呵呵，这就是他的高明之处！”田岬道，“他从来不敢直面质疑，总是让粉丝出来掐架，我最瞧不起他这种人！”
　　乐然再次点头，将iPad放到一边，“行，我差不多了解了。你还有什么想说？”
　　“我会被判死刑吗？”
　　“我不知道。”
　　田岬放肆地一笑，摆手道：“死就死吧，我这也算是替天行道了，那么多被他描图的人敢怒不敢言，只有我，只有我敢站出来让他接受审判！”
　　乐然嘴唇动了动，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转向沈寻道：“沈队，你有什么想问的吗？”
　　沈寻看着他摇了摇头，那目光温和中带着肯定，不知为何，他心脏就像被电了一下似的，加速跳动起来。
　　两人出门之前，田岬突然喊道：“等一下！”
　　乐然转身，“还有什么事？”
　　“你们会将我刚才说的话公布在网上吗？”
　　沈寻道：“如果不会，你会采取什么行动？”
　　田岬的三角眼垂得更加厉害，松弛的脸部皮肤陷入短暂的抽搐。
　　几秒后，他惨然地笑了笑，“我就知道，你们根本不会将吕寒的劣迹公之于众！所以我已经将他做的‘好事’整理出来了！呵呵呵，现在……现在那条长微博应该已经定时发布了吧！”


第三十一章 
　　天还未亮，一条控诉ACG人气画师吕寒恩将仇报、抄袭描图、用钱打发受害者的长微博在网络上疯传。田岬在长微博里承认杀死吕寒并分尸，称这是为众多被吕寒欺压的不知名画师讨回公道。
　　一时间，众多名不见经传的画手纷纷在网络上贴出自己被抄袭的画作，大量二次元营销号或转发，或赶制出一条盘点抄袭的微博。有人高喊杀得好，有人表示逝者为大，双方争执不休，网络再一次成为秀三观的绝佳舞台。
　　忙碌一天，连饭都少吃了一顿，乐然靠在沈寻办公室的沙发上发了一会儿呆，抹一把脸，刚想站起来，就闻到方便面的香味。
　　沈寻端着一碗泡好的红烧牛肉面走进来，一边搅拌一边说：“辛苦了。”
　　他接过面盒，觉得特别沉，低头一看，面条似乎比一般桶装方便面多出不少，上面还浮着两节火腿肠。
　　沈寻又从裤袋里摸出一盒牛奶放在他面前，“知道你还在长身体，一桶吃不饱，我加了一块袋装的面饼，吃完喝点牛奶，还嫌不够的话，自己过来拿巧克力。”
　　他笑了两声，埋头迅速吃起来。
　　沈寻听着那“呼哧呼哧”吸溜面条的声音竟然也不觉得烦躁，撑着下巴不声不响地看乐然吃，自己好像也有了食欲。
　　不过想吃的不是方便面就对了。
　　乐然很快解决掉面条，咬着牛奶的吸管向铁盒子伸出手，无比熟练地摸出一条巧克力，单手撕开，“嘎嘣”一声咬掉一大截。
　　沈寻扶着额角笑，“你还真好意思。”
　　乐然拉开靠椅，坐在他面前，神态十分放松，嚼完巧克力喝完牛奶，嗓子兴许是被糖分给糊住了，听着有点腻腻的，“沈队。”
　　“嗯？”
　　“我今天表现如何？”
　　他眼睛很亮，坐得又很端正，怎么看都像讨要表扬的顽皮学生。
　　沈寻眼神温和，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笑，看了他好一会儿才道：“不错，没被嫌疑人牵着鼻子走。”
　　他唇角一抿，眉梢悄悄挑了挑，又问：“沈队，你是从什么时候发现他在说谎？”
　　沈寻不答反问，“你呢？”
　　“我？”他歪了歪头，眼珠轻轻一转，“是在他说吕寒抄袭他的时候。”
　　“那句话有什么问题？”
　　“话没有问题，但他的情绪我觉得不太对劲。”
　　“哪里不对劲？”
　　“他太亢奋了。虽然自己的心血作品被抄袭，正常人都会愤怒，但他给我的感觉是亢奋有余，愤怒不足。或者说不是真的愤怒，而是用夸张的反应来‘表达’自己的愤怒。”乐然说，“我这段时间看过一些有关犯罪心理的案例，田岬刚才的表现很像其中的一种——妄想犯罪。”
　　沈寻眼角微弯，嘴上没说，心里却笑道：这才几个月啊，当初感叹科学技术真厉害的菜鸟已经读起犯罪心理学了。
　　乐然又道：“但我也只是猜测，所以后来问了他几个细节上的问题，他要么目光躲闪，要么前言不搭后语。就像说的根本不是事实，而是在脑子里编排了很多次，临场还是念错的台词。”
　　“所以你觉得他并不是抄袭的受害者，他说的这一切，都意在抹黑吕寒？”
　　乐然点点头，“不一定是抹黑，我们现在还不能确定吕寒到底有没有抄袭其他画师。这还需要调查，不是审一审田岬就能了解清楚。”
　　沈寻往后一靠，双手枕在后脑勺上，“那你觉得呢？有没什么比较阴暗的想法？”
　　乐然愣了愣，“没有。”
　　“真没有？”沈寻继续道：“记得我带你办的第一个案子吗？”
　　乐然当然记得，嫌疑人江映莎哭哭啼啼说了一通，沈寻却在事后跟他分享了一个尽显人性之恶的猜测。
　　沈寻丢去一个果冻，“来，让我听听你心底怎么想。”
　　乐然接住果冻，毫不客气地揭开吃掉，一本正经地说：“我生在阳光下，想法从来不阴暗。”
　　沈寻怔了一下，这才笑道：“行啊，都会跟我开玩笑了。”
　　乐然丢掉果冻壳子，又往铁盒伸爪，中途却被一巴掌拍下，缩回来时嘴角委屈地撇了撇，瞪沈寻一眼，转移话题道：“沈队，那你是从什么时候察觉到田岬在撒谎？”
　　“也是在他说吕寒抄袭他的作品时。”沈寻呷了一口茶，“不过不是像你一样观察他的情绪。”
　　“哦？”乐然好奇道：“那是什么？”
　　“晚上我们去他的住所时，我随意看了看他的作品。对了，他注意到他的画了吗？”
　　乐然一惊，察觉到自己遗落了关键信息。
　　“你们都忙着逮人，没注意到也正常。”沈寻又说，“我只是好奇他的绘画水平如何，才顺手找了几张半完成的画来看。”
　　“画得怎样？”
　　“不怎么样。”
　　乐然皱着眉，“但他毕业于中央美院。”
　　“他学的是平面设计。”沈寻接着道，“但他现在画的全是动漫角色，清一色的翘臀大胸妹，比例失调，色彩吧……非常土气，透视也很奇怪。”
　　“比例，色彩，透视？”
　　“对，他正是用这三点攻击吕寒。”沈寻耸耸肩，“不过当时他还没说到这三点上来，只说吕寒抄袭他。作为一个见识过他绘画水平，且审美正常的人，我如果相信吕寒会抄袭他，我就是这儿有问题。”
　　说着，沈寻指了指自己的脑子。
　　乐然沉默片刻，眼神突然变得古怪起来，“沈队，你说他是不是被人催眠了？”
　　“催眠？”沈寻显然对这个说法十分好奇，“想害吕寒的另有其人？”
　　“对！”乐然在桌沿上拍了一下，“吕寒收入高，人气高，粉丝众多，会不会有同级别的同行眼红？另外，他会不会与什么人有经济纠纷？对方的怨恨如果达到一定临界点，动了杀心，但不敢亲自出手，所以才会找到田岬，对他进行催眠……”
　　“等等。”沈寻突然打断，“你最近是不是看了不少有关催眠犯罪的书？”
　　乐然眼皮抽了一下，“对啊，怎么？”
　　“专业书还是小说？”
　　“……小说。”
　　“我猜就是。”沈寻笑着摇头，“然哥，咱这办案呢，你以为写小说啊？”
　　乐然脸颊一红，“哎……”
　　“多看书是没错，你看的犯罪心理学案例就很有用，但是催眠小说吧……”沈寻顿了顿，又笑起来，“就太玄乎了。”
　　乐然意识到这一天都处于显摆与得瑟状态，不免有些害臊，脑袋垂下来，耳朵尖红红的。
　　让人一看就想趁势咬上一口。
　　沈寻忍住耍流氓的心，正人君子似的道：“这案子我有一个猜测，但不影响田岬杀人抛尸的事实，你要现在听，还是等调查结果出炉后听？”
　　乐然偏头看了看窗外，天还是黑漆漆的。
　　他已经快24小时没合眼了，身子有些累，但精神仍旧亢奋，于是道：“现在听。”
　　沈寻将茶杯推到他面前，“帮我接杯水去。”
　　乐然鲜少喝茶，喝也喝不出个名堂，接完热水却鬼使神差地偷喝了一口，被烫得皱眉瞪眼。
　　沈寻看着他红润的嘴唇，笑着问：“好喝吗？”
　　他这才知道露馅儿了，赶忙将杯子递上去，“苦……”
　　沈寻没说什么，抿了一口，那位置正好是他刚才喝过的地方。
　　他心脏跳得有些快，莫名其妙的，自己也说不清楚。
　　沈寻却仍是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开始讲述自己从细节中整合出的猜想。
　　“这案子和江映莎那案子可能恰好相反，江映莎是假装有精神病，这个田岬可能是真有精神问题。”
　　“怎么说？”
　　“受害者吕寒，也许根本就不认识他。”
　　黎明时分，网上的骂战进入高潮，跟风指责吕寒抄袭的人越来越多，而细心者却发现，他们之中没有一人，能拿出时间线早于吕寒的作品。
　　网络之外，警方的调查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警员们根据田岬的说辞，连夜找到他所在高中、大学的同学与老师，又找到他曾供职设计公司的同事。
　　同学的说法是，田岬性格内向，成绩很好，但没有什么朋友。
　　而同事们则说，他工作与处世能力极差，脑子不灵活，交予的工作无法完成，工作不到一年就被客户多次投诉，老板实在无法忍受，只好将他辞退。
　　此外，警员们还在他的个人电脑上找到数十个网络马甲，发言记录显示，他近年来几乎每天都会在网上以精分的方式辱骂、造谣吕寒。而没有一项证据证明，他与吕寒认识。
　　吕寒的确与他曾在同一所高中念书，但高二时因为家庭变故而辍学，随后的人生经历与他没有任何交叉点。
　　天亮后，初步调查结果虽未向大众公开，但网络上已经有不少人自发分析起案件。
　　田岬的长微博看似情真意切，但经不起推敲，其中既无吕寒抄袭的切实证据，也无与吕寒的私人聊天记录。
　　稍有理智的人一看，就知道这不过是一篇虚构的“小说”。
　　而令人唏嘘的是，竟然有不少网民信以为真，煽风点火，欺人死不能言。
　　一周后，完整的调查报告送到沈寻手上，乐然迫不及待地拿过翻看，一刻钟后抬头道：“沈队，和你的猜测一模一样！”
　　吕寒与田岬素不相识，两人虽念过同一所高中，但彼此间并无交流。
　　田岬成绩很好，在美院念书期间甚至拿过国家奖学金，毕业后却因为人际交流障碍无法在北京找到工作。后来几经辗转，在本市艰难找到一份工作，却画不出令人满意的作品，随后被辞退。
　　失去生活来源后，他整日宅家上网，沉迷游戏与动漫角色，无意中在论坛上看到当时还不算太有名气的吕寒。
　　因为觉得吕寒画得不错，他开始刻意模仿。但仿出来的作品和原作相差甚远，不管是比例还是色彩都十分古怪。
　　他很震惊，想不通自己一个中央美院的高材生怎么画不过一个网络画手，于是对吕寒更加在意。
　　几次三番调查后，他发现吕寒与他竟来自同一所高中，且连毕业证都没有拿到，画画至今全靠自学。
　　他不能接受！
　　渐渐地，嫉妒在心中疯长。
　　5年前，吕寒靠着参赛作品一夜走红后，田岬就开始在网上编造吕寒的黑料。甚至假扮女性想接近吕寒——他学着动漫里女孩子走路的姿势，膝盖合在一起练习内八字，并拍下穿短裙的照片发给吕寒。
　　然而不管是造谣还是居心叵测地撩骚，吕寒一次也没有搭理。
　　最终，田岬在自己的臆想中走火入魔，相信了自己编造的故事，并用这个故事，残忍杀死了从未抄袭、靠着勤奋与天分成为知名画师的吕寒。并在对方死后，用蹩脚的“陈情”继续抹黑对方，引得一众跳梁小丑般的画师倾巢而出，分食人血馒头……
　　好在公道并未缺席。
　　悲在人死不能复生。
　　沈寻拿过调查报告，粗略一翻，朝乐然抬了抬眼，“你寻爸的直觉特别准。”
　　乐然目光突然一凝，看着他半天没说话。
　　他觉着不对劲，问：“怎么了？”
　　乐然低下头，过了一会儿才低声说：“上次在北京时，我给你讲过我在部队的事，你听完就信了。那时我情绪激动，也没想太多，后来才逐渐意识到，你……你怎么一点儿都没有怀疑过？你怎么知道我说的是真话？我那些队友、前辈没有一人相信我。”
　　乐然停下来，眼睫轻轻颤动，眸底似乎有一种惶惶不安的期待，“沈队，你相信我说的话，也是因为直觉吗？”
　　沈寻眸光轻敛，眼角似乎都带着笑，却什么也没说。
　　盛夏的阳光从窗户泄入，像金粉一样洒在乐然身上。
　　片刻后，沈寻站起身来，走到乐然身边，抬起他的下巴，半真半假地笑道：“你个小处男，怎么可能对女兵干出那种事？”


第三十二章 
　　“小处男”这三字在乐然脑子里回荡了一夜，且全是用沈寻的声音播放。
　　清晨，他按点起床，却没能准时去障碍场晨练——裤裆湿了，某物十分骄傲地昂着脑袋。
　　晨勃和遗精并不是令人羞愧的事，但弄脏内裤之时他偏偏正梦着沈寻，这就有点难为情了。
　　他站在水池前搓内裤，耳根泛红，心跳也比平时快，不敢细想梦里沈寻的宽肩窄腰暧昧笑容，只好强行转移注意力，盯着满手肥皂泡沫愤愤地暗骂：处男怎么了？是处说明我洁身自好！
　　晾好内裤后，他甩掉手上的水，又想：而且说处男就处男吧，加个“小”干什么？我哪儿小？明明很大好吧！
　　想完他低头看了看，回到宿舍后又拉开裤腰往里瞅了瞅，心满意足地出门锻炼。
　　吕寒的案子侦破后，市局刑侦队暂时闲了下来。沈寻去了一趟山城，严啸拿出一份调查报告，指着上面的转账记录道：“梁华的姐夫李辉，就是李司乔他爸，可能与境外毒贩有密切往来。”
　　“毒贩”两字刺激着沈寻的神经，他拿过调查报告，手指将纸沿捏出凹陷的折痕。
　　严啸说，“你先不要激动，这份报告的来源不太正当，我也不能百分百保证准确。给你看这个报告只是想让你心里有个数，后面我还会找人继续调查。坦率讲，当初你说要搞李司乔时，我以为查出梁华贪污军需的罪状就差不多了，没想到往李家一摸，还摸到了和境外毒贩的关联……这他妈比单纯的贪官难对付得多，我们都先准备一下，等拿到切实证据，再将他们一网打尽。”
　　沈寻点燃一根烟，深吸一口，几乎将半根都吸进肺里，半天才点头道：“行，我有数了。”
　　严啸立即收起报告，脸色有些凝重，“老寻，有件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跟你提。”
　　“你什么时候变这么婆婆妈妈了？”沈寻勾起一边嘴角，抖掉蓄起来的烟灰，眉目在烟雾中不太真切，“说吧，什么？是不是准备和昭凡办酒了？”
　　“办个屁。他那人烦得……哎不说他了。”严啸语气嫌弃得不行，嘴角却盈着掩藏不住的笑意，但那笑意很快随着话题的转换而收敛，留下一个冷硬的影子，“上次你托我调查乐然在部队里的事，我一时好奇，又查过他入伍之前的事。”
　　“这我知道，他无父无母，很小就被送到福利院，16岁入伍时才离开。”沈寻在烟灰缸里摁灭烟头，“他跟我说过。”
　　“他跟你说过他是怎么进福利院的？”
　　沈寻目光一顿，“这倒没有，怎么？”
　　严啸叹了口气，“他也挺可怜的，母亲自杀，父亲精神出了问题，失踪前将他打得遍体鳞伤，医药费都是邻居出的。”
　　“什么？”沈寻倒吸一口凉气。
　　乐然的档案上只写着他是孤儿，从小在福利院长大。乐然以前也提到过自己的童年，说福利院条件很差，但对父母的事只字未提。
　　所以沈寻一直以为他的父母在他未记事时就已经因为某种原因离开，从未在他的生命中留下任何印记。
　　“他的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收入很低，但小家庭应该还算和睦。”严啸话锋一转，“如果他的母亲没有被人强暴。”
　　沈寻眉头猝然收紧，“他母亲被人强暴？什么时候？乐然知道？”
　　“当时不知道，他母亲被人强暴时他才半岁。”严啸又说，“女人都爱美，我看过他母亲的照片，虽然不是特别漂亮，但在那个时代算得上清秀端庄的女人。生下乐然后，她想尽早恢复原来的身材，于是每天晚上都会去工厂附近的运动场跑步。那个运动场和我们现在的不同，没有物业人员，也没有什么安保设施，跑道和中间的球场都是泥地，周围连围栏都没有。一边是车间的老房子，一边是一所技校，另外两边是工厂的子弟小学和子弟中学。白天运动场归学生们做操、上体育课，晚上没人管，任何人都可以去散步、踢球。”
　　“他母亲就是在那里被强暴的？”沈寻眼中掠过一丝难以置信，“有人散步踢球，为什么还会发生那种事？”
　　“人性丑陋吧。”严啸冷笑一声，“那运动场没有照明设施，天一黑下来，就只有靠远处的路灯提供一点儿亮光，虽然能看清跑道，但是光线非常暗。靠着技校那一边的跑道旁有个公共厕所，没灯。乐然他妈白天要上班，晚上要回家做饭洗衣，每天去运动场跑步时差不多都是8点多了，时间几乎是固定的。没过多久，有人就盯上她了。”
　　沈寻神情越发难看，嘴唇抿成一条锋利的线。
　　严啸继续道：“那人当着很多人的面将她拖进厕所里，其间她数次呼救，但是那些跑步的、踢球的、散步的人，没有一人伸出援手。但凡有一人吼一声‘干什么’，强暴者都会落荒而逃。”
　　沈寻指节泛白，低声骂道：“妈的！”
　　“她身体不好，生乐然时是剖腹产，下面……”严啸顿了顿，像是在斟酌用词，“下面不像顺产女性那样……你明白吧？”
　　沈寻没说话。
　　严啸知道他懂，又道：“强暴者非常粗暴，而且喝过酒，把她折磨得非常厉害。他们家经济不好，乐然他爸周末和晚上都会加班到很晚，就盼着给乐然攒够往后念书的钱。出事时，乐然他爸还在工厂里，半夜回家见妻子不在才出来找。在公厕里发现她时，她下面……我就不具体形容了，你当这么多年警察，恶性强暴案子也见过不少了。”
　　沈寻僵硬地点点头，“后来呢？那人被抓住了吗？”
　　“抓住了，判了7年。”严啸耸了耸肩，“但就算判他死刑，乐然的家也已经毁了。他家本来就没钱，他母亲住院几乎花光了积蓄。乐然2岁的时候，她受不了同事的白眼，从厂房上跳下去自杀了。他父亲因为过度自责，本来精神就已经出现轻微不正常，妻子一死，就受不了打击，彻底疯了，天天打骂乐然，不给乐然饭吃，可怜呐。你能想象乐然小时候的生活环境吗？母亲死了，父亲整日念叨‘你妈被人强奸了’……后来他父亲发狂跑了，是死是活现在都不知道，他被送去福利院时身上的伤都没好利索，因为实在是没钱治了。”
　　沈寻背脊上起了一层薄汗，心痛难言，眼眶因为愤怒而泛红，眼神阴鸷可怕。
　　沉默许久，他才道：“上次为什么不告诉我？”
　　“上次你又没问。”严啸有些躲闪。
　　“那现在为什么又想告诉我？”
　　严啸愣了愣，神色不太自然，沈寻一掌拍在桌沿上，厉声道：“说！”
　　“好吧……”严啸微拧着眉，“你知道我人脉广，三教九流的人都认识。上次查过乐然后，我就留意着章勇的动向。对了，章勇就是强暴乐然母亲的人，当时29岁，现在50了。他被判了7年，出来后哪个工地有活干就去哪里。但因为背着强奸犯的罪名，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待太久。你知道‘民工’在一些地方都快成强奸犯的代名词了，工地老板很忌讳这点。所以他经常换地方，在各个城市流荡。上周有人跟我说，他已经在2个月前，到你们北筱市了。”
　　沈寻眼皮一张，脱口而出：“乐然知道吗？”
　　“应该还不知道，你们市那么大，又是省会，难道走在路上就能碰见？”严啸说得口干，喝了一口红茶，“就算碰见了，乐然也不可能认得他。今天我跟你说这事吧，哎我也说不清是为啥，但心里老有点不踏实。老寻，我跟你和洲桓不一样，你俩一个是刑警一个是律师，走的是正儿八经的路。我呢，我中学没念完就开始走南闯北，吃的亏多了，人吧，就有些疑神疑鬼，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尤其敏感。今天就是想跟你提个醒，你知道就行，我也说不出危险在哪，总之你多个心眼。”
　　沈寻又点起一根烟，吐出一口白雾，“了解了。”
　　从山城回来后，沈寻看乐然的目光变得比以往更加温柔，而且时常保护欲爆棚，在“寻爸”的岔路上越拐越离谱。
　　他一直知道乐然每天上班之前会去障碍场晨练，于是挣扎着起来，迎着朝阳打着哈欠赶去市局，就为象征性地陪乐然跑5分钟，再假装“顺便”送上一瓶冰镇蜂蜜水。
　　乐然仰着脖子喝水的样子很好看，喉结一滚一滚的，脖颈上的汗珠在晨光下悠悠发亮，双眼因为阳光而虚起来，睫毛轻微颤抖。
　　沈寻看得一阵心悸，暗自发誓今后不能再让乐然受一星半点的苦。
　　乐然喝完水，抹掉额头的汗珠，冲他笑道：“沈队，要不你也坚持锻炼吧。”
　　他额角跳了跳——早起只是为了献殷勤，可不是为了晨练。
　　于是找借口道：“我又不像你就住在这儿，早上时间太宝贵了，耗不起。”
　　乐然说：“那晚上再锻炼也行啊，你家附近不是有个运动场吗？”
　　他想，晚上虽然也能锻炼，但一个人跑步太无趣了。正想再找理由敷衍，乐然却突然凑近，笑呵呵地说：“沈队，我晚上没事，可以和你一起跑步。”


第三十三章 
　　提出晚上和沈寻一同跑步前，乐然忐忑不安地做了一周思想建设。
　　想应该怎么提出来，想沈寻如果不愿意会不会很尴尬，又想是不是有些突兀，还想会不会耽误沈寻晚上的正事。
　　相处半年，沈寻没有女朋友他是知道的，但没有女朋友并不意味着沈寻下班后的时间就该交由他来安排。
　　沈寻有朋友，晚上也许会和一帮兄弟去喝酒，也可能只想安安静静待在家里，看看电视上上网，没有义务和他一起锻炼身体。
　　他很清楚，自己想要的并非如说的那么冠冕堂皇。
　　什么锻炼身体，他只是“处心积虑”地想了一个下班后也黏着沈寻的理由而已……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就发现对自己来讲，沈寻似乎与其他所有人都不一样。
　　想接近沈寻，看到沈寻心情就会变得很好。
　　沈寻笑的时候很帅，不笑也很帅。
　　沈寻认真思索案子的样子很好看，平时插科打诨也不赖。
　　他喜欢看着沈寻，尤其是忙案子忙得特别累的时候。
　　似乎只要正大光明地看上一眼，疲惫就会尽数消失。
　　就像被奶了一口似的。
　　在部队时也有关系很好的兄弟，“那件事”发生前，他可以拍着胸脯说喜欢队上的每个人。
　　但对沈寻的喜欢不太一样。
　　若非要形容，沈寻在他心里有点像在福利院里喜欢过的一个小姑娘。
　　那年他14岁，小姑娘才8岁，漂亮得很，成天跟在他身后喊“乐乐哥哥”。
　　快乐的乐。
　　他几乎将自己能搞到手的所有零食都给小姑娘了——尽管福利院一年到头也发不了几回零食，小姑娘嘟着嘴亲他，说“乐乐哥哥，长大之后我嫁给你吧”。
　　他开心得觉都睡不着。
　　可是，他的小姑娘最终还是离开了他。
　　被好人家领养走时，小姑娘似乎已经忘记了他俩的“婚约”，满脸喜气地对他挥手，喊道：“乐乐哥哥，我走啦！再见！”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见过那漂亮的小姑娘。
　　而如今在沈寻身上，他竟然再次察觉到了“喜欢”的心情。
　　沈寻第一次清早跑来给他送蜂蜜水时，他欢喜了一天，晚上回宿舍后书也不想看了，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呆，满脑子都是沈寻温柔的笑。
　　他无法抑制地想，沈寻现在在干什么呢？一个人待在家里，还是和朋友在外面玩？
　　一想到沈寻可能被一群朋友围着，他就有些不舒服。
　　“晚上一起锻炼”的念头就是那时候冒出来的。
　　第二天，他偷偷摸摸跑去沈寻家附近，靠着手机导航挨个找健身房，哪想合适的健身房没找到，设施齐备的运动场却发现了一个。
　　“锻炼身体”这理由挺好的，他绕着运动场转了一圈，忍不住埋头傻笑一声。
　　沈寻没想到乐然会提出一起锻炼的建议，当即愣了一下，片刻后十分干脆地答道：“好啊，我晚上没事，正好练练体能。”
　　身为观察力十分敏锐的刑警，他几乎能确定，乐然对他是有好感的。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不急于表白，而是计划着将这好感再酿上几分。
　　感情的事急不得，何况凡事都有个万一。
　　万一乐然的好感是清清白白的友情呢？
　　从这天起，两人开始相约跑步。
　　各怀心思得倒也相得益彰。
　　乐然是特种兵的底子，在部队上跑10公里负重越野就跟日常吃饭似的，如今在平坦的塑胶跑道上轻装上阵，脚上就像长了翅膀，走路带风，跑步刮风。
　　沈寻科班出身，念大学那会儿也是按军队的标准要求自己，但毕业这么多年，他当的是刑警又不是特警，体能早退步了，别说10公里，5公里都难以跟上乐然的速度。
　　好在乐然倒也没拼了命地跑，他什么速度，乐然就什么速度，甚至有时会故意落在他后面，再得意洋洋地一阵风冲过，又停在前方转身对他笑，偶尔喊一句“沈队跟上”，大部分时候却是笑而不语。
　　特别得瑟的那种。
　　他太清楚这种心态了。
　　谁都有在在意的人面前显摆的时候，他在乐然这么大时也没少干这种蠢兮兮的事，当时以为自己隐藏得特别好，年纪上去后才察觉到……
　　太他妈明显了。
　　所以乐然站在前方貌似“深沉”地看着他笑时，他心里是很有满足感的。
　　如果不是身边正好有一对情侣做着类似蠢事的话。
　　扎着马尾的女孩儿快跑不动了，一边喘气一边艰难挪步子，陪着他的男孩儿体能还相当充沛，在她身边倒退着跑，有时逗她两句，有时像乐然一样跑出老远，又转身喊“宝宝跟上”。
　　“宝宝”和“沈队”虽是完全不同的词，放在相同的情形下，却让沈寻额角抽了一下。
　　敢情在乐然心里，他和那跑不动的女孩儿是同一人设，而乐然自己却是牛逼得不行的“男朋友”。
　　真他妈反了……
　　他已是一身汗水，见乐然在自己前方几米处优哉游哉地跑，顿时心一横，加快步子，想要抢过“男朋友”的标签，哪知乐然就像脑袋后长了眼睛似的，头都没回就往前一冲，轻而易举将他甩得老远。
　　他嘴角也抽了一下。
　　乐然在弯道处停下来，竟然还冲他勾了勾手指，就差说出“来追我呀”了。
　　他站在原地深呼吸一口，拿出在公安大学时与昭凡互怼的劲头发足狂奔，一圈跑下来非但没追上乐然，倒累得天旋地转，躺在跑道上不想起来。
　　乐然蹲在他身边，完全不见疲态，嘴上虽然没笑，但眸底的得瑟一览无余。
　　他暗自叹息，都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郁闷。
　　乐然凑近了一点，撑着脸颊问：“沈队，还跑吗？”
　　他心里骂娘，却伸出右手道：“拉我起来。”
　　汗津津的手掌贴在一起，谁也没嫌脏。
　　乐然一个用力将他拉起来，他还没来得及说一声谢，就听见烦人的小情侣又在一旁逼逼叨。
　　“拉我起来！”
　　“你求我啊。”
　　“……”
　　“不求不拉。”
　　“求，求求你。”
　　“乖！”
　　他险些骂出“操”，瞄乐然一眼，居然正好看到乐然得意地挑了挑眉。
　　他捂住额头，借以遮住白眼，强行豁达地想：没事，小孩儿都这样。
　　每天跑完，他都想开车送乐然回去，但乐然不肯，非要挤公交车。
　　他知道，乐然是觉得自己浑身是汗，怕弄臭他的车。
　　他也不坚持，善解人意地照顾乐小孩儿迟来的中二心，不过会要求人家到宿舍后发一条汇报平安的微信。
　　如此一来，就算已经各回各家了，还可以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几句。
　　他其实有些好奇——乐然为什么对“晚上去运动场跑步”这种事完全没有任何奇怪的反应。
　　亲生母亲晚上跑步时被人强暴，继而自杀，父亲发疯，将他打得遍体鳞伤，他为什么丝毫不介怀？
　　沈寻想不明白，更没法问。
　　有一次，运动场上有三个混混儿将一名慢跑的姑娘围住，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在找茬。他正想过去扯开混混儿，乐然已经先一步冲去，气势汹汹地将姑娘拦在身后。
　　混混儿都是欺弱畏强的主儿，瞅了乐然几眼，十分识相地落荒而逃。
　　沈寻本以为他会触景生情，说出一些当年的事，他却似乎根本没有想到幼年的遭遇，还高兴地抬着眉，自夸般地说：“沈队，我刚才是不是很帅。”
　　沈寻不由得怀疑严啸是不是弄错了。
　　也许乐然只是普通的孤儿？
　　为此，他还特意找人查过章勇，将章勇最近的行踪摸得清清楚楚。
　　然而章勇的档案里明确记录着强暴妇女一案，受害者确系乐然的母亲。
　　他去章勇目前打工的工地看过，那人50岁，看起来却已经是七老八十的老人了，走路有些跛，也许是在监狱里被人给打的，也许是工作时被什么给砸的。
　　可怜，却完全不值得同情。
　　他十指收紧，眸光冷漠而危险。
　　只要一想到这人给乐然带来的伤害，他甚至有将其杀而快之的念头。
　　好在乐然并不知道章勇的近况，而章勇打工和居住的地方也与他们相隔十几公里。
　　他想，要不就算了吧，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重要的是未来。
　　然而不巧的是，一次跑步之后，他与乐然刚从运动场出来，就遇上了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章勇。
　　那一瞬间，他几乎能够感觉到头发正根根抓紧。
　　章勇穿着一件满是汗渍的廉价背心，背着一个打着补丁的背包，脚上的凉鞋已经很旧了，差不多再穿几天就会彻底报废。
　　运动场外的路不宽，周围全是卖宵夜的小贩。与章勇擦肩而过时，他本能地将乐然往身边推了推。
　　乐然还转过头来喊：“沈队，你推我干嘛？”
　　显然，根本没有意识到刚刚走过的落魄男人就是强暴过自己母亲的罪人。
　　沈寻松了口气，再次回头时已经看不到章勇的身影。
　　日子有条不紊地过着，转眼夏天已经走到尽头。
　　秋初的一天，一起命案报到市局，被害人是名工地民工，50岁，早上被发现死于垃圾堆边，致命伤是罕见的枪伤。
　　拿到死者资料的一刻，沈寻神情一僵，凉意从背脊升起，令他毫无征兆地猛然一颤。


第三十四章 
　　“章勇，民工，枪击身亡……”乐然拿过金道区分局刚发来的案件资料，快速浏览完毕后跑进沈寻的办公室，神色有些凝重，“沈队，这案子是枪杀案！”
　　受国情影响，在中国任何命案一旦与枪挂钩，那就一定是要案。
　　普通人一辈子可能都没有机会摸到真枪，更别说用装填着实弹的枪对准别人。有这本事的要么是执行公务的警察或者军人，要么是非法持有走私枪支的恶人。章勇虽只是一个在城市里打工的普通民工，但既然死在枪口下，那他的死就注定不简单。
　　沈寻出了一会儿神，脸色苍白，直到乐然第二次喊“沈队”才反应过来。
　　乐然皱起眉，双手撑在桌沿上，压着声音道：“沈队，你怎么了？”
　　不知是不是错觉，他竟然从乐然那一向很浅的眸底看到了一种近乎炽热的关切。
　　他眼角颤了一下，神情很快恢复如常，平静道：“没事，刚才想案子呢，没注意到你进来了。”
　　乐然直起身子，“哦，徐队他们刚才已经去现场了，我们也要去吗？”
　　这案子由徐河长负责，一中队的警员与技侦部门的法医、痕检员已经赶往现场。
　　沈寻抬起眼皮望向乐然，却没有在对方脸上捕捉到一丝异样。
　　这令他更加不安——在街上认不出章勇可以理解，但“章勇”两字就在眼前，乐然竟然仍旧没有反应。
　　这非常不合常理。
　　章勇强暴了乐然的母亲，毁了乐然的家庭，乐然明明知道这个人的存在，却能在得知这人被枪杀后无动于衷。
　　沈寻手心渗出一层薄汗，情感告诉他乐然只是记不得章勇了，理智却语气冰凉地说——没有人会忘记强暴生母的罪人。
　　如果乐然此时表现得惊讶、开心、愤怒，他都会安心不少。但乐然偏偏毫无反应，就像章勇和自己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或者说……极力装得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
　　沈寻指尖有些发麻，喉咙干涩得厉害，抓起茶杯喝了一口水，竟然险些被呛住。
　　乐然一惊，连忙绕过来拍他的背，声音听着似乎很紧张，“沈队，你到底怎么了？”
　　“没什么。”他咳了两声，想起刚才的问题，只好道：“徐河长去了就行了，我们暂时不去。”
　　“不去啊？”乐然语气透着些微失望，“我还想去看看现场呢，第一次遇到枪杀案。”
　　沈寻心脏又是一紧。
　　当了多年刑警，他如何不知道犯罪嫌疑人一个共有的特点——喜欢在作案后，尤其是公安机关进行现场调查时，混迹在人群中，以围观群众的身份，观察警方都掌握了什么线索。
　　想到这里，他头皮紧了一下，下意识地甩甩头，试图将脑子里那不好的念头赶出去。
　　乐然仍站在一旁，见他情绪不对，干脆蹲下来，抬起头从下方看他，“沈队，你今天不舒服吗？还是担心这案子会牵扯到什么人？”
　　他眼角狠狠一张，蹙眉看着乐然，半晌后嘴唇动了动，“牵扯到什么人？”
　　“黑社会、贪官、军队老虎……”乐然撑着脸颊，头朝一旁歪着，“毕竟枪杀案太特殊了，单是作案工具就暗示着这案子不平凡。”
　　他半虚着眼，脑子高速运转，试图从乐然眼中看出些什么。
　　然而目光相触，他在乐然眸底唯一找到的仍旧是热烈的关心。
　　若翻译成语言，那就是一句小心翼翼又占有欲爆棚的“沈队你在想什么”。
　　他暗自叹了口气，右手往下一探，抓住乐然的胳膊往上一拉，“等徐河长回来再说吧。前阵子我让你整理的案子你弄好了吗？”
　　乐然跳起来，顽皮地敬了个礼，邀功似的道：“早弄好了。”
　　他点点头，“行，等会儿拿来给我看看。”
　　“我这就去拿！”乐然说完就跑了，那背影看着相当欢脱，和平时没有任何差别。
　　他眉头却皱得更紧，双手捂住额头，手指插入额发，从发际慢慢往后捋，心中有个声音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乐然只在照片上看到过章勇，可能记不得对方的长相，但没有理由对“章勇”这名字置若罔闻。
　　唯一的解释是，乐然是装的。
　　为什么要装？
　　因为……
　　沈寻不敢继续往下想。
　　章勇是被子弹打死的，北筱市是省会，最近十几年来对枪支的管控做得极好，他身为市局的刑侦队长，几乎可以确定市里无人非法持枪，能拿到枪的人只可能是军人或者警察。
　　可他们谁会将枪口对准一个刚来几个月的民工？
　　除了……除了……
　　沈寻深吸一口气，脸色又苍白了几分。
　　乐然抱着一沓文件夹走来，眼神一凝，“沈队，你今天很奇怪啊。”
　　他没心思解释，指了指茶几，低声说：“放那儿吧，出去时帮我把门带上。”
　　队长办公室的门几乎从来不关，他刚一说完，就明白自己的反应失常了。
　　果然，乐然放下文件夹后又走近，仗着两人最近越来越亲密的关系，径直拉开办公桌前的靠椅坐下，“有什么心烦的事就告诉我吧。”
　　告诉你什么？他心里更加烦躁，告诉你“我觉得你和这案子有关系”？
　　乐然被他突然冷下来的目光刺了一下，愣了愣，声音压得更低，试探着问：“沈队，你不高兴啊？”
　　那模样看着就像将爪子搭在训导员膝盖上，别扭求挠痒的耍赖德牧崽。
　　沈寻叹了口气，摆手道：“做你自己的事去。”
　　中午，章勇的遗体被带回市局进行解剖，乐然做惯了记录，这次也想跟着乔羿长见识。沈寻赶来时，他甚至已经换好了衣服。
　　沈寻将他从门口抓出来，丢给他一份刑事案件的文件，让他立即送去崇山区分局。
　　他有些疑惑，看了乔羿一眼，乔羿笑道：“去吧，晚上我给你讲鉴定经过。”
　　他离开后，沈寻换上隔离衣走进解剖室。
　　乔羿有些惊讶，“稀客啊，都多久没亲自来看过尸检了？”
　　沈寻没说什么，戴着面罩也看不清表情。乔羿却是一愣，从他眼神中察觉出一丝不对劲。
　　尸检进行得很顺利，但当乔羿说出作案工具时，在场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是枪，且是口径5.8mm的92式手枪！
　　沈寻眼前黑了一下，下意识地撑在解剖台上，乔羿连忙扶住他，在他耳边低语：“等我换身衣服，出去再说。”
　　这时，一中队的警员已有部分回到市局，徐河长正在整理手头的线索。沈寻没回刑侦队，关在乔羿办公室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乔羿沉默了很久，给他倒了一杯水，这才道：“你怀疑这案子和乐然有关？他……他与被害人难道有什么关系？”
　　他猛地抬起头，眼里竟然已经泛出根根红血丝。
　　5.8mm的92式手枪极其特殊。
　　军队中，92式手枪供部分军官使用，且多为口径9mm的92式。在公安系统中，民警们配备的多是54式或者64式手枪，92式手枪少之又少，通常只有特警队长、刑警队长可配备。
　　沈寻自己用的是9mm的92式，而乐然用的正好是最稀有的5.8mm92式手枪！
　　照理说，乐然目前还没有资格使用92式，与他同一级别的刑警配备的全是64式。但上次他在公安部的射击比赛中表现出众，回市局后领导破格将92式手枪作为荣誉奖励予他，而且为了区别于队长们的92式，给他的是口径5.8mm的92式。
　　整个北筱市，有5.8mm92式手枪的也许不超过5人。
　　沈寻摁掉烟头，十指交叠在一起，表情越来越阴沉。
　　乔羿又喊了他一声，“到底怎么回事？”
　　他闭上眼，声音有些沙哑，“你让我先冷静一下。”
　　乐然开车去崇山区分局，回来时遇上全城大堵车，赶回市局时已经过了下班时间。
　　但刑侦队办公室还亮着灯，命案当前，警员们自然无法按时下班。
　　徐河长正在和一中队的其他刑警一起向沈寻汇报侦查进展，他推开会议室的门，轻手轻脚走进去找了个位置坐下，丝毫没注意到沈寻的目光自他进屋就落在他身上。
　　技侦部门的人不在，乔羿以还要做进一步尸检为由，暂时没有提交鉴定报告，在场的警员中仅有沈寻一人知道作案工具是一把罕见的92式。
　　徐河长说，就目前的摸排情况来看，章勇住在5元一天的棚户里，和工地的其他民工、室友均无私怨，和工头也无金钱纠纷，来北筱市的时间不长，人际关系相对单纯，而与他有过接触的人，也无人有持枪的可能。一中队下一阶段将调查章勇的背景，看是否能找到有作案动机的人。
　　乐然认真地听着，还时不时在笔记本上写下几笔。沈寻心脏却沉得厉害，看向乐然的眸光里是毫不掩饰的心痛。
　　若徐河长调查章勇的背景，乐然将立即被锁定为最有作案动机的嫌疑人。
　　然而乐然……
　　他很轻地叹了口气，为没有保护好乐然而自责不已。
　　有人想要嫁祸乐然，而章勇不过是一枚用过即丢的棋子。
　　严啸的预感很准，章勇的突然到来本就预示着一场变故，他却大意了——只担心章勇会不会对乐然做什么，没想到有人会别有用心地用章勇的死对付乐然。
　　或者说，章勇本就是因为那人的安排，才在这个时间节点来到北筱市。


第三十五章 
　　案情汇报会结束后，乐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拿着笔记本挪到沈寻身边，特别不客气地拿过沈寻面前的资料，快速翻看一番后自言自语道：“奇怪……”
　　沈寻知道他在想什么，却装作不明白，抬眼问：“奇怪什么？”
　　“为什么没有尸检报告？”乐然放下钉在一起的一沓A4纸，“这都几个小时了，乔法医还没有完成解剖？”
　　“完成了吧，可能还在和痕检员讨论细节。”
　　“那我也去。”
　　乐然说完就想走，沈寻在后面喊了声“等等”，他立即转过身来，有些疑惑，“怎么？”
　　沈寻指了指门，又拍拍近处的座椅，“门关上，坐过来。”
　　乐然眉梢动了动，犹豫一下说：“乔法医下午说要给我讲尸检经过。”
　　“我知道。”沈寻点点头，“他一时半会儿走不了，你先过来，我有事问你。”
　　乐然心下诧异，觉得沈寻这一天都显得怪怪的，但他心思浅，想不出好歹，只好依言关上门，坐在沈寻旁边问：“沈队，什么事？”
　　沈寻食指在桌沿上敲了敲，“你对这案子有什么看法？”
　　原来是讨论案子。乐然绷着的弦一松，嘴角也往上扬了扬。
　　来回崇山区分局的路上，他一直在思索这起案子，托堵车的福，他几乎已经理出清晰的脉络，只等回到市局大干一场。
　　于是条理分明地说道：“这起案子肯定不是激情杀人，应该是有预谋、有目标的凶杀案。我觉得可以从这三方面去查——第一，死者章勇是否与黑社会有关联，这得深挖他的背景，看他是不是因为知道了什么事而被灭口；第二，由作案工具入手，我想乔法医应该能分析出嫌疑人使用的是什么枪，枪不比一般的凶器，到处都能得到，它具有非常明确的指向性，如果能确定是什么枪，我们的侦查范围就能大幅度缩小，所以我刚才才急着想看尸检报告；第三，尸体被发现的地方是金道区的背街，那里是监控的盲区，嫌疑人可能不会被摄像机捕捉到，但痕检科可能会找到一些蛛丝马迹，从而判断出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如果能找到可用于DNA鉴定的物证就更好了。”
　　沈寻“唔”了一声，在他眼中看到一片磊落。
　　于是心口不由自主地颤了一下，为刚得知案件时曾怀疑他感到愧疚。
　　但更多的仍是心痛。
　　人在心痛时，目光会不知不觉变得柔和深沉。沈寻眼眸本就极深，平时总给人一种深不见底的感觉，此时沉默地凝视着乐然，眼神似乎又多了一层说不清的幽邃。
　　乐然被看得不太自在，身子动了动，问：“沈队，我说得对吗？”
　　“对。”沈寻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垂了垂眼睑，又听他道：“沈队，你说这案子会不会与吴令洋的案子有关？”
　　“吴令洋？”
　　“就是那个被割喉的娱乐记者！”乐然似乎有点激动，“我们刚完成初步侦查，他的遗体就被省厅的特别调查组带走了，后来还有两起案子也被省厅‘抢走’。我记得你说过这案子不简单，我们没办法处理，而省厅接手之后，三个案子都像凭空消失了一样，既没解决，又没说不解决。刚才开车时我在想，会不会这起枪杀案也和前三个案子有关系？因为能用枪杀人的人，背后可能都是一团黑。”
　　沈寻不置可否，乐然想想又说：“不过如果真和前面三个案子有关系，为什么省厅这次不来‘抢’？这点我挺想不通的，沈队你说呢？”
　　沈寻顿了顿，没回答他的问题，却试探着问：“乐然，你还记得你母亲吗？”
　　乐然一惊，显然没想到沈寻会突然提起自己的母亲，愣了一下才低下头，略显歉疚道：“我很小就被送到福利院了，对她没，没什么印象。”
　　他耳根有些泛红，语气也稍显局促。
　　沈寻明白，他是为记不得给予自己生命的母亲而感到愧疚。
　　乔羿说得对，当年的事对于一个小孩儿来说太过残忍，乐然可能已经被动地忘记了那段经历，以至于根本不知道母亲死于自杀，亦不知道父亲在失踪前曾对自己做过如何残暴的事。
　　下午，他将严啸的调查结果选择性地告诉了乔羿，乔羿沉默很久，说出的第一句话是“这孩子太可怜了”。
　　可怜之处，不仅在于曾经经受过的痛苦，更在于有人将这些痛苦再一次搬到眼前。
　　乔羿说：“作案工具的确是5.8mm92式手枪没错，但我不相信开枪的是乐然。”
　　沈寻目光收紧，“证据？”
　　乔羿摇头，“没有。但我告诉你一个细节，你自己判断。”
　　“你说。”
　　“章勇身上一共有5处枪伤，弹着点分布在左腋、左肩、左胸、左腹。其中左胸有两枪，一枪从肺部穿过，一枪射向心室。”
　　他停了一下，看向沈寻，“这两枪都是致命伤。”
　　沈寻猛然睁大眼，“凶手不可能是乐然！”
　　“对。”乔羿踱着步，“如果是乐然想杀了章勇，一枪足以，根本不用连开五枪。从子弹的分布来看，凶手明显是想瞄准章勇心脏，但是三枪落空，第四枪打到了左肺，直到第五枪才勉强从心室穿过。乐然是特种部队退下来的，在公安部还拿过奖，前阵子你们每周都一起练射击，他什么水平，你最清楚。至于他为什么听到章勇的名字会毫无反应，我想要么是严啸本来就搞错了，他其实并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曾经被人强暴，要么是创伤后选择性失忆。你认为哪一种更有可能？”
　　毫无疑问，更有可能的是后者。
　　对于乐然来讲，即将发生的必定是一件残忍至极的事——处心积虑的人将凶杀案嫁祸在他头上，他被卷入其中已经不可避免，而一旦调查开始，被遗忘的往事会像伤疤一般被揭开。
　　鲜血淋淋，惨不忍睹。
　　沈寻脑子嗡嗡直响，又点起一根烟，抽了大半根才道：“尸检报告先别交。”
　　“你清醒一点。”乔羿叹了口气，“这事已经发生了，谁也瞒不住，不是交不交尸检报告的问题。就算我不交报告，或者写枪支不详，老徐他们难道查不到章勇因为强暴妇女蹲过监狱？他的背景太好查了，说不定乐然今天晚上就会作为重点嫌疑人被拘。”
　　“我知道。”沈寻声音很低，“但你暂时别交，我不想让他看到。”
　　乔羿摇了摇头，眼神很是无奈。
　　办公室安静了一会儿，乔羿忽然问：“你有头绪了吗？是谁想要整乐然？”
　　“有。”沈寻抹了一把脸，再次点起烟。
　　“逼乐然离开部队的李司乔？”
　　“除了他还能有谁？”沈寻懊恼地摇头，“我早该对他动手了，拖到现在，还害了乐然……”
　　“动手？你要干什么？”乔羿背脊发麻，眼神也紧张起来，“沈寻，你想干什么？”
　　“做掉他。”沈寻几近咬牙切齿。
　　乔羿皱起眉，竭力放缓语气，“你别想些有的没的，咱们的当务之急是怎么证明乐然无罪。如果真是李司乔想整乐然，你往后又不是没有机会料理他。”
　　沈寻指节泛出清白色，半晌后起身道：“我心里有数，尸检报告先别交。”
　　说完，径直朝门口走去。
　　乔羿叫住他，有些艰难地开口道：“沈寻，你别忘了，骆燏的事咱们还没有查清楚。”
　　他动作一滞，眼睛虚起来，几秒后说：“我知道。”
　　骆燏死于毒贩之手，且有相当大的可能是掉入了某个阴谋，而李司乔的父亲李辉与境外毒贩有染，李司乔又动了乐然……
　　从乔羿的办公室出来后，他重重在墙上一捶，手臂上青筋毕露。
　　乐然有点紧张，见他似乎有些失神，关心地唤道：“沈队？”
　　他眼皮抬了抬，扯出一个勉强的笑，“没事，就随便问问。乐乐你……”
　　“乐乐？”乐然对这称呼很是吃惊，纠正道：“乐念yue，不念le。”
　　“我知道，但yueyue没有lele好听。”沈寻看着有点疲惫，声音也很沉，那声“乐乐”直勾勾地钻进乐然耳朵里，像一记飘着光粉的魔法。
　　乐然不由自主地颤了一下，耳朵尖烫起来，头稍稍往下垂了垂，在心里默默念道：乐乐，乐乐。
　　“乐乐”这两字被沈寻一唤，似乎就变成了轻柔的羽毛，纷纷扬扬地落在他欢喜跳跃着的心脏上。
　　沈寻将他的开心尽收眼底，特别想抱一抱他，却不得不将一盆冷水从他头顶浇下。
　　如乔羿所言，乐然已经被牵扯进去了，任谁都不能将他护在身后，他必须去面对被当做嫌疑人的冰凉现实，也必须忍受伤疤被揭开的痛，而后忍耐着，等待着，直到真正的凶手被绳之以法。
　　沈寻不忍心见他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丢入问询室，于是思索再三，决定提前把即将发生的事说与他知。
　　“乐乐。”沈寻又唤了一次，眼神温柔得就像清晨落在花心上的第一簇暖阳。
　　乐然单纯，但并不迟钝，此时终于在他的“失常”中嗅到一丝不同寻常，眉头微微收了收，身子往前一探，“沈队，这案子难道和我有关？”


第三十六章 
　　沈寻点了一下头，直视着乐然的眼睛，“老徐他们只要调查到章勇过去的事，你就会被列为嫌疑人之一。”
　　乐然睁大眼，手指收紧，“为什么？我根本不认识他！”
　　“20年前，他……强暴了你的母亲。”
　　会议室安静得就像毫无生气的冰窖，乐然半张着嘴，难以置信地看着沈寻。一滴冷汗从他额角落下，滑过他轻轻颤抖的眼角。他脸色苍白得像一张纸，嘴唇也没有血色，眸底尽是惊讶、不信与恐慌，最终凝聚成了令人心痛的空洞。
　　沈寻站起身来，抱住他的头，将手指插入他发间，动作极轻地安抚，“乐乐，别怕，我和乔羿会逮住真正的凶手。”
　　他肩膀颤抖起来，几近茫然地自语：“不对啊，我妈，我妈……我怎么记不得这事了？我……”
　　他仰起头，怔怔地看着沈寻，“沈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沈寻托着他的脸颊，片刻后叹了口气，“乐乐，如果不是发生了今天的事，我永远都不希望你想起那段往事。”
　　揭开伤疤只用了不到5分钟，但对沈寻来讲，这5分钟却像5个世纪那么漫长。他每说一个字，乐然眼中的光芒就会敛去一分，直至最后，浓郁的雾霭遮住仅剩下的光亮。
　　乐然呼吸急促，喉咙发出压抑的声响，眼睫不住颤抖，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沈寻心痛至极，只能将他抱进怀里，拍着他的背，在他耳边低语，“会没事的，乐乐，相信我，会没事的。”
　　乐然一开口，声音就带上了哭腔。他张了张嘴，发出第一个音节时，眼眶已经呈现出一种可怖的红，“我，我什么都记不得了。这个人，居，居然强暴过我妈……他才判7年？沈队，我是不是因为他，才，才被送入福利院？如果没有他，我也有家的对不对？”
　　“家”之一词，对一个自幼在福利院长大的孩子来讲，何其宝贵。
　　沈寻捉住他的手，那指尖冰凉得就像在冰水中浸泡过。他哆嗦了一下，艰难地说：“我竟然记不得……我怎么什么都记不起了？我，我……”
　　“你没有错，乐乐，你没有错。”沈寻将他紧紧按在怀里，“那时你太小了，你母亲离开时你才2岁。乐乐，你……别哭乐乐。”
　　乐然无法抑制地抽泣起来，眼泪从灼热的眼眶涌出，从脸庞滑过时，竟然毫无知觉。
　　沈寻心脏几乎沉到谷底，被遍地的荆棘扎得鲜血淋淋。
　　乐然哭得几无声响，身体却颤抖得越来越厉害。沈寻只能用力抱着他，一遍一遍地抚摸着他的背。
　　突然，他抓住沈寻的衣角，喉咙里发出一句沙哑的“寻哥”。
　　沈寻一怔，眼皮猛然跳了起来。
　　那声“寻哥”，就如荒野中陷入绝境的特种兵，放向天际的最后一枚信号弹。
　　濒临绝望的求助。
　　沈寻扶住他的肩，语气温柔中带着令人折服的可靠，“乐乐，跟我回去。”
　　两人离开市局时，一中队的调查仍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乔羿站在窗边，看着沈寻的黑色大众驶入夜色，重重地叹了口气。
　　乐然躺在沈寻的床上，不知是不是想起了当年被父亲折磨的往事，身子蜷缩成一团，紧紧地抱着两臂，连脚趾都控制不住地颤抖。沈寻半躺在他身边，抱住他的肩背，让他枕在自己小腹上，慢慢拍着他的肩，什么也不说。
　　乐然此时就像个乖巧的孩子，闭着眼，独自承受像巨浪一般涌来的不堪回忆，时不时难受得猛然一抽，手指却始终拽着沈寻的衣角。
　　半夜，手机响了。沈寻看了看，是徐河长打来的。
　　必须得面临的审判，终是如期而至。
　　沈寻站在床边，给乐然穿好衣服。夏末秋初，天气凉了下来，乐然来时只穿了一件短袖衬衣，他拿出一件自己的衣服，披在乐然身上，牵住他的手道：“走吧，我陪你。”
　　刑侦队灯火通明，乐然低着头站在门口时，几乎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向来刚正不阿的徐河长脸色铁青，在他肩上捶了一拳，“乔羿已经给我们看了尸检报告，他说不相信是你，我老徐也不相信！”
　　他抬起头，嘴唇动了动，却说不出话来。
　　沈寻叹了口气，低声说：“按流程来吧，乐然平时跟着我，这案子我不便插手。老徐，一切麻烦你了。”
　　徐河长掷地有声道：“放心，三天之内，老子一定会逮到真凶，还乐然一个公道！”
　　乐然作为重点嫌疑人被带入审问室，沈寻回到办公室，疲惫地按了按眼窝，乔羿站在门口，敲了两声，拿着一个文件夹，神色凝重道：“痕检报告出来了，要看吗？”
　　他闭着眼点头，声音有些哑，“拿来吧。”
　　乔羿将文件夹放在桌上，“目前的证据对乐然来说很不利。”
　　他翻开文件，眉头越皱越紧。
　　“案发现场是监控的盲区，但我们提取到了几枚完整的脚印。经过对受力点、步幅的分析，凶手的身高、体重与乐然完成符合。刚才痕检科还做了建模，凶手走路的姿势与习惯都与乐然非常相似，而且根据鞋底纹路与磨损情况来看，他穿的鞋也与乐然平时常穿的那双李宁运动鞋一致。”
　　沈寻一拳砸在桌上，铁盒那没有盖好的盖子哐当一声掉落下来。
　　乔羿拧着眉，“而且我们在现场找到了物证。”
　　“什么？”沈寻目光一紧，立即将报告翻到最后一页。
　　“还没写上去，正在做比对。”乔羿说，“是一根有毛囊的短发和一枚出现在章勇所提塑料口袋上的指纹，鉴定得花一些时间。不过我猜……结果肯定会指向乐然。”
　　沈寻站起来，踱了两步，脸色阴沉得可怕。
　　“这凶手准备得太充分了，足迹鉴定不能完全认定乐然有罪，但指纹和DNA却可以把乐然推入死地。”乔羿抬起头，看着沈寻，“还有一件事我很担心，乐然的配枪。”
　　沈寻将几乎被捏碎的烟盒往地上重重一砸，“肯定少了5枚子弹。”
　　不久后，DNA和指纹鉴定报告出炉，与乐然在库的信息完全一致。同时，一中队警员发现乐然的5.8mm92式手枪正好少了5枚子弹。
　　完整的物证几乎已经能将乐然定罪。
　　而天亮之后，案发地附近好几位居民称，当天夜里的确看到一个身形与乐然无异的人匆匆离去。
　　如此一来，连人证也指向乐然。
　　他被暂时拘押在市局，短短一天，就憔悴消瘦了许多。
　　唯一庆幸的是案发前，市局的监控拍到了他返回宿舍的画面。这虽然不能完全构成他的不在场证明，但也使他“我没有杀人”的陈述看上去没那么苍白无力。
　　徐河长调出了最近半个月枪械库的监控记录。影像显示，当天下班之前，乐然将手枪放入保险箱里，随后与沈寻一同离开。蹊跷的是，此后监控就成了一片雪花。
　　既无法证明拿走手枪是乐然，又无法证明不是。
　　沈寻坐在乔羿的办公室里，看上去比前一日冷静许多。乔羿将一瓶冰镇过的矿泉水放在他面前，说：“我上午去看过乐然，他说他记得很清楚，章勇死的那天，他和平常一样与你一同跑步，然后坐了3站公交，回宿舍前在水果摊买了几个苹果，然后再也没有出过宿舍。但是比较麻烦的是——你也知道，咱们市局障碍训练场那块儿的监控坏了，好几年都没修。怀疑的人会抓住这点不放，因为谁也说不准他夜里会不会从那里出去。老徐他们现在也遇到瓶颈了，目前的证据全部指向乐然，就算想查其他人，也没有头绪。”
　　“我知道。”沈寻扶着额头，“早上我已经给严啸打过电话了，刚才他跟我说，李司乔最近半个月在H省的特警集训营进行封闭训练，没有和外界联络的机会。”
　　“犯案的肯定不是他，这种人犯不着亲自露面。”乔羿道，“我怀疑他是买凶杀人，嫁祸乐然，这样就算不能与外界联络，也一样可以干掉章勇。”
　　沈寻脸上没什么表情，摇了摇头，目光阴冷，“乔儿，我上午把这案子梳理了一遍，在严啸告诉我李司乔正进行封闭训练之前，我就觉得要害乐然的不是他了。”
　　乔羿一惊，双手撑在桌沿上，“那会是谁？照你昨天所说，乐然根本没有其他仇家啊。”
　　沈寻眼中的幽光一动也不动，从嘴里吐出的字似乎都带着寒气，“我怀疑是咱们局里的人。”
　　“什么？”
　　“李司乔是个小人，易怒易妒，情商极低，但胆子不大，心思更说不上缜密。以我对他的了解，他虽然恨乐然，上次在北京时，乐然和昭凡还当众让他出过丑，他肯定想报复，但应该干不出杀人这种事。而且凶手显然对乐然非常熟悉，且是一步一步将章勇推入陷阱，凶手甚至学过乐然走路。痕检报告不是说足迹上的磨损痕迹与乐然那双李宁运动鞋一致吗？我猜，凶手故意按照乐然走路的姿势，将新买的李宁运动鞋磨到了极其相似的程度。”
　　乔羿张了张嘴，半晌才道：“操……”
　　沈寻又道：“他还搞到了乐然的头发、指纹，并在关键时间点上关掉枪械室的监控……我不信一个外来者，能做到这一切。”
　　乔羿险些碰掉了水杯，“是……是谁？”


第三十七章 
　　“我想不出来。”沈寻把玩着手中的烟，吁了口气，“乐然没得罪过谁，就算刚来时有些小地方做得不好，让一些人不痛快，也不至于杀人嫁祸给他。而且这人能查到章勇，应该是早就开始做准备了。”
　　乔羿来回踱步，神色越来越凝重。突然，他站定在沈寻面前，蹙眉道：“会不会是乐然的到来，影响到了谁的既得利益？”
　　“这我上午就想过了。”沈寻往后倾了倾，靠在沙发上，“但是乐然只是一个新人，调来市局才半年，他能影响谁的利益？”
　　“特警队那边……”
　　“周旭东的确很看重他，但他毕竟还没有正式在特警队执行任务，哪里能拉这么大的仇恨？”
　　“也就是说……”乔羿托着下巴，又走了几步，声线压得极低，“是刑警队的人？”
　　沈寻闭上眼，眉间浮出几缕疲惫，几秒后点了点头，双手捂住额头，低声说：“我真希望是我想得太多。”
　　乔羿沉默了，走至窗前，茫无目的地望着市局外熙熙攘攘的街道，半天也没有转过身来。
　　乐然继续被拘押着，沈寻好几次想去看看他，都在门口收住了脚步。
　　一中队的侦查陷入停滞不前的困境，最初信誓旦旦相信乐然的警员已有很大一部分出现动摇。
　　毕竟铁证当前，若不是沈寻有心护着他，他恐怕已经被移交去检察院等待公诉了。
　　而最令人唏嘘的是，就在乐然被列为嫌疑人的第二天晚上，曾经将乐然吹得天花乱坠的特警队队长周旭东就向上面打了申请，委婉表示希望乐然在轮岗结束后留在刑警队任职。
　　乐然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特警队除名了，在短暂的失控后很快冷静下来，就算被送去了看守所，仍旧规规矩矩地配合调查，态度也非常诚恳，不吵不闹，也不要求区别对待，三餐按时吃，尽量避免给徐河长等人添麻烦。
　　但他实在是很想见沈寻。
　　可当了大半年警察，他也明白沈寻此时得避嫌，于是只能在徐河长问“小乐你有没有什么要求”时，摇着头说“没有”。
　　常来看他的“无关人员”有乔羿和白小越。
　　白小越总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似乎真的很着急，以至于说出的话前后矛盾。
　　比如前一句是乐观的“你放心，徐哥他们肯定能找到真凶，就算徐哥掉链子那还有寻哥呢，别怕别怕，过不了几天咱们就能还你清白”。而后一句却是悲观的“你也别想太多了，到时候如果走公诉程序，判你有罪，寻哥去运作运作，还是可以争取轻判的”。
　　乐然不懂法律，这半年全副心思都扑在了办案上，虽也想抽空补一补刑法方面的知识，却有心无力，实在抽不出时间。
　　白小越的话让他有种窝心的感觉，但细细品来，又觉得不是滋味。
　　没有杀人为什么要上法庭？
　　没有杀人为什么要争取轻判？
　　但他不想反驳白小越。
　　人家来看他，他已经觉得很感激了。白小越不是办案人员，他就算再将“我没有杀人”重复一遍，也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乔羿每次来的时候都会说说沈寻，告诉他沈寻虽然不负责这个案子，但背地里还是能够做不少事。
　　他以前没有发现，现在才察觉到，单单“沈寻”二字就能让自己觉得安心和温暖。
　　乔羿旁敲侧击地问他，这半年有没有与刑侦队的同事发生什么摩擦，他想了好一阵，摇头道：“没有，大家都很照顾我。”
　　乔羿心口痛了一下。
　　小狼崽已经经历过太多的辜负与欺骗，竟然还单纯地相信别人也许暗含着恶意的“照顾”。
　　他叹了口气，离开时问：“有没有什么话想对沈队说？”
　　乐然眼睛亮了一下，刚想开口，又垂下眼睫。
　　乔羿眼神柔下来，语气也放得很轻，“没事，想到什么就说，我你还不相信？”
　　“我……”乐然抬起头，眸底是一览无余的渴望，“我想见他。”
　　乔羿没有将这话告诉沈寻。
　　作为一个旁观者，他明白这时如果沈寻去见乐然，躲在暗处的凶手会被进一步刺激。
　　这人到底是谁，有多大的能耐，能调动多少资源？
　　在一无所知之前，乔羿不愿轻举妄动。
　　严啸与程洲桓专程从山城赶来。
　　程洲桓说，从目前的证据来看，案子证据链完整，做无罪辩护非常困难，但是他有把握争取轻判。
　　沈寻不同意，冷声冷气地说：“我不会让他上法庭。”
　　严啸抖掉一截烟灰，笑道：“那是，有你在，他就算真杀了人，也不用上法庭。”
　　沈寻和程洲桓同时瞪了他一眼，他顿觉失言，改口道：“哎程律师沈警官，我开个玩笑而已。知道你俩是祖国法制建设的坚定拥护者，但乐然这事儿法律途径解决不了怎么办？”
　　“不会，人不是他杀的。”沈寻道。
　　“但也不是李司乔杀的啊。”严啸说，“我和昭凡讨论过，他说借李司乔一百个胆子，这怂货也干不出这种事。”
　　程洲桓自小就是三人中最冷静的人，忽然问：“沈寻，你平时是不是特别照顾乐然？不是普通的照顾，就是那种看着会……让人比较眼红的照顾。”
　　“他们特警队的队长把他交给我，我照顾他应该算是理所应当吧？而且我在刑警队照顾他怎么了？如果不是出了这件事，明年一开年，他就得回特警队去了，我一刑警队长照顾他一特警，让谁眼红？特警还是刑警？”
　　“不是，你别往自己编好的框子里跳。”程洲桓道，“公安局也是职场，警种不同不意味着没有利益冲突。你好好想一想，照顾他的同时，有没有忽略谁？比如本来该给那人的资源，最后却给了乐然？”
　　沈寻一怔，脑子里快速闪过一个想法，眉头蹙了蹙，手指抵在下巴上，沉默一会儿后却道：“没有。”
　　“等等，我好像想起了一个人。”严啸往桌沿上一敲，“沈寻你去年带的那个徒弟呢？叫越什么来着？”
　　“你还有一个徒弟？”程洲桓挑起眉，“不止乐然一个？你不是不轻易带人吗？怎么一带带俩？”
　　沈寻眉头皱得更深，吐出一口烟，“姓白，白小越。”
　　“对，就是他！”严啸一击掌，“乐然来了之后，他还是跟着你？”
　　沈寻捏着眉心，点了点头。
　　“沈寻，你好好回忆一下这半年的事。”程洲桓语气相当慎重，“我觉得这个白小越有作案动机。”
　　“操！老程你这么一说，我敢肯定就是他！”严啸转向沈寻，“上次在公安部我就想问你，怎么那么大个会议，你带乐然不带白小越，不怕两个徒弟争风吃醋吗？后来昭凡在一旁瞎搅和，又出了李司乔的事，我恁是忘了跟你提。”
　　程洲桓不知道沈寻带着乐然去公安部开过会，一听脸色就暗了暗，“公安部那种级别的会，你带着一个新警察去参加？沈寻，你怎么想的？”
　　“我……”沈寻知道理亏，烦躁地将烟头往烟灰缸里一碾，“那个会前半程是工作汇报，后半程是技能交流。乐然是特种部队出来的，射击水平比我们刑侦队里所有人都高，我带上他也是为了让他给局里争荣誉。白小越虽然跟着我的时间更长，但是做事只会耍小聪明，和乐然没法比。”
　　程洲桓目光紧了紧，“为局里争荣誉？”
　　“那不然呢？”沈寻瞥了严啸一眼，言不由衷道：“乐然发挥得很好，拿了好几项第一，和昭凡都不相上下。”
　　程洲桓重重叹气，“我看你是想给乐然争取风光吧！”
　　沈寻面色阴沉，眉头几乎拧在一起，竟是哑口无言。
　　他待白小越一向算不上好，当初收白小越当徒弟也是一时兴起，虽然带着办过几次案，让对方蹭过几次光，却的确算不上什么好师傅。
　　他在市局的地位很特殊，能力强背景硬，本来早几年就能够升去省厅，却一直没有动。
　　局里的人几乎都知道，他“混”够了肯定会去公安部，这里和省厅都只是暂时落脚的地方而已。
　　但即便如此，想靠上他这棵大树的人也数不胜数。
　　白小越撞了大运当上他的徒弟，在市局不少人眼中已经是前途一片光明。
　　但是好巧不巧的是，乐然突然出现了。
　　他扪心自问，不得不承认以前对白小越就没怎么上心，乐然来之后，他对白小越就更是不闻不问了。
　　程洲桓喝了一口茶，慢条斯理地说：“我经手的案子里，有很大一部分犯罪嫌疑人是因为心理不平衡而作案。有些事在我们旁人看来根本不算什么事，但对于身在其中的当事人来讲，他可能会觉得受到了天大的不公，继而心理扭曲，走上犯罪的道路。”
　　沈寻回市局时正巧碰见出外勤的白小越。
　　白小越对他向来殷勤，甚至可以说有些讨好，见他从外面回来，慌忙递过还未开过的矿泉水，笑呵呵地说：“寻哥，辛苦了。”
　　他接过水，看了白小越一眼，“去哪里？”
　　“虹照区分局让过去开个小会。”白小越指指停在前面的警车，“我和邱队他们一起去。”
　　“去吧。完了还回来吗？”
　　“回来啊，还得写报告呢。”
　　“哦。”沈寻眼角动了动，将矿泉水又塞回他手里，“自己喝吧。”


第三十八章 
　　白小越嘿嘿笑了两声，左右看了看，凑近两步，压低声音道：“寻哥，乐然的事……你看是不是该提前跟检察院通个气？”
　　沈寻一听“乐然”的名字从他嘴里说出来，胃里就止不住恶心，嘴角轻轻一抽，耐着性子道：“通什么气？”
　　“让他们提起公诉时在用词上多作斟酌啊！”白小越一副关心至极的样子，“案子最后怎么判，是法院的事，但检察院也可以做不小的文章。寻哥，乐然是被冤枉的，咱们都知道，但这案子查到现在的确不容乐观，他迟早会被移送去检察院。我们最好先做些准备，该打点的打点好，让他在检察院少受点罪，再争取一下轻判。”
　　沈寻转着手中的打火机，嘴唇抿成一条线，表情有些令人捉摸不透。
　　白小越以为他听进去了，又往前一步，几乎凑在他耳边道：“寻哥，你知道我家里……哎就是我二舅常国栋，他在省高检当副检察长，还算说得上话。你看需不需要我去跟他说一声，让他给底下的人打声招呼？”
　　沈寻勾出一个若有若无的笑，往他肩上拍了拍，“你挺关心乐然的嘛。”
　　“能不关心吗？好歹同事一场，他平时还喊我一声小白哥，兄弟有难，我这当哥的能置身事外？”
　　沈寻突然很想笑。
　　乐然跟很多人喊过“哥”，而这些“哥”却有不少在他摔倒时狠狠踩在他身上。
　　不管是部队里那些一同训练一同战斗的“哥”，还是面前这看似善解人意的“小白哥”。
　　当然也有靠谱的，比如身在山城的“昭凡哥”。
　　沈寻回味一番，想起乐然从来不愿意管自己叫“寻哥”，老是“沈队沈队”地喊，即使后来两人关系已经好到了每天一同跑步的程度，乐然也不愿意改口。
　　乐然叫过他两次“寻哥”，一次是洗澡忘带内裤，被逼无奈连喊“寻哥寻爸寻爷”。
　　还有一次就在不久前。
　　那时乐然浑身颤抖，拽着他的衣角，声音很轻地喊：“寻哥。”
　　他吸了口气，笑道：“乐然知道了一定会很感激你，这样吧，先别麻烦常检了。如果真得走公诉的程序，我出面找人。你到市局才一年，别老想着‘走关系’。当然最好的结果是找到真凶，还乐然一个公道。到时候咱们一起吃个饭吧，让乐然请客。”
　　白小越愣了愣，僵了2秒才笑起来，“行！还是寻哥你想得周到。哎呀我刚才乌鸦嘴了，乐然是清白的，怎么会被移交去检察院呢，哈哈哈哈哈，徐队他们一定能揪出真凶。”
　　沈寻笑着微点一下头。白小越还想说什么，警车鸣了一声笛，坐在驾驶座的警员探出头来喊道：“小白你还走不走？见着你沈队就不想走了是吧？”
　　“要走要走！哎来了！”白小越一脸无奈，一边侧着身体倒退着跑一边道：“沈队，那我就先走了啊。”
　　沈寻右手往上抬了抬，算是告辞。
　　警车驶出市局，拐过路口后消失在车流中。沈寻的笑容收敛起来，眼神变得阴沉寒冷。
　　片刻后，他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
　　乔羿正在写伤情鉴定，一见是沈寻的电话，立即接起来，“怎么？”
　　“带上痕检工具，我在门口等你。”
　　“痕检？”乔羿错愕地皱眉，“我带痕检工具干什么？你要出现场？等等我帮你叫痕检科。”
　　“不，别告诉其他人。不用太复杂的工具，就最基础的那几样。”
　　沈寻语气不同以往，乔羿暗觉不对，一边起身收拾一边问：“出什么事了？和乐然有关？”
　　“嗯，我可能知道是谁在搞鬼了。”
　　“谁？”
　　“你先下来，抓紧时间。”
　　等乔羿的间隙，沈寻又给严啸打了一通电话，让他帮忙找一位“可靠”的网络专家，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严啸一口应下。几分钟后，沈寻收到一条短信，“如有需要，用这个号码联系我，柳。”
　　严啸又打来电话，说这位姓柳的哥们儿是他兄弟，军方网络战部队核心成员，手段是民间高手无可比拟的，任何问题都可以向他求助，保证万无一失。
　　赶往白小越所住小区的路上，乔羿一直沉默地看着前方。
　　情感上来讲，他不愿意相信白小越会做出杀人嫁祸的事。当初白小越跟着沈寻办案，沈寻对这便宜徒弟爱理不理，他却更像一个尽职尽责的师傅，不厌其烦地给白小越讲尸检与痕检方面的细节。
　　他承认白小越确实不如乐然勤奋，更没有乐然那种与生俱来的聪慧，喜欢耍滑头，在领导面前有些人来疯，表现欲太强。
　　但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讲，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人之常情。
　　所以当沈寻告诉他，作案人可能是白小越时，他好几秒都没反应过来。
　　白小越是土生土长的北筱市人，家境殷实，父母是都国企干部，去年刚一毕业就在锦和区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商品房。
　　沈寻找到物管，出示证件后调出了案发当天小区的监控记录。
　　视频显示，白小越在夜里11点匆匆离开，半夜3点才从外归来。
　　乔羿轻轻叹了一口气，“他一个工作了一年多的警员，竟然这么没有反侦察意识，来回都不知道避开监控。”
　　“不。”沈寻敲下暂停，“他不是没有反侦察意识，他是觉得前面那些证据已经足以给乐然定罪，我们不可能怀疑到他头上去，更不会调查他的不在场证据。”
　　沈寻说完摇了摇头，“如果不是我朋友今天点醒了我，我怀疑谁也怀疑不到他。你知道吗，刚才我在局里还遇上他了。他跟我说，想请省高检的亲戚给底下打声招呼，照顾照顾乐然。”
　　乔羿眼中掠过一丝失望，“他竟然……我一直以为他只是心眼比同龄人多了些，没想到……”
　　“岂止是多了些，我现在倒回去想，才回过味来。”沈寻道：“每年都有各种省市级的领导想跟我塞人，我一个也没收，去年就这么鬼使神差地收了他。以前听人说他有手段，我还觉得是别人想太多。其实不是，的确就是他有手段，而且做得让人察觉不到他有手段。”
　　“是啊，太有手段了，这是把乐然往死里整啊。”乔羿将钥匙交还给物管，跟着沈寻朝住宅楼走去，“我们现在去他家里找证据？能找到？”
　　“不知道。”沈寻走得很快，“看了才知道。他今晚会加班赶报告，我们抓紧时间先找一找。”
　　开锁时，乔羿说：“我们没必要这么偷偷摸摸，直接让徐河长他们来查不行？”
　　“行是行，但是我想亲自找到证据。”
　　门“咔哒”一声开了，沈寻戴上鞋套走进去。乔羿看着他的背景暗自叹息，心知在发现切实证据前，他也不想判白小越“死刑”。
　　白小越再恶毒，也是他沈寻带着的。
　　家里很整洁，与白小越平时的风格大相径庭。乔羿从客厅走到书房，又从书房走至卧室，突然感到一阵寒意。
　　白小越家里那井井有条的程度，对于一个年轻男性来讲，似乎有些过分了。而在市局里，白小越给人的感觉却是阳光、有与同龄人无异的邋遢与不讲究。在进门之前，乔羿一直以为屋内应该随地扔着衣服袜子，厨房有没来得及丢的垃圾，冰箱里有放了好几天的过期外卖，柜子里塞着一堆脏衣服。
　　可这一切，都没有。
　　地板擦得几无纤尘，被子叠得整整齐齐，阳台上的绿植没有一点灰，案台上一滴水都没有，镜子前找不到一根掉落的头发。
　　沈寻戴着手套，拉开书房的抽屉和柜门，挨个查看有无可疑物品。乔羿则拿出带来的痕检工具，仔细寻找不应属于这里的蛛丝马迹。
　　一小时后，两人均一无所获。
　　沈寻打开电脑，显示屏上出现了密码框。他立即给那位柳姓男子拨去电话，那人声音并不特别，却似乎自带笑意，“这么快就有活儿了？”
　　沈寻没时间更没心情客套，想着对方是严啸的朋友，办事肯定靠谱，简单问好后道：“我这儿有一台设有密码的电脑，麻烦你远程破解。”
　　“破解之后呢？”
　　“我想找一找里面有没有什么我需要的东西。”
　　“不如你告诉我，我帮你找。”
　　沈寻蹙眉，他只是直觉白小越的电脑里有秘密，但并不确定是什么，更加没法让别人帮忙找——找什么？
　　“怕我捣乱啊？”男子笑了笑，“哎我可是根正苗红的军人，你得相信我的节操。”
　　“不是。”沈寻顿了顿，“实话跟你说吧，我也不知道这电脑里究竟有什么，说不定什么也没有。”
　　“但这人上过网吧？”
　　“嗯？”
　　“没事，只要他上过网，我就能找到他的所有浏览痕迹，其中总有对你来说有用的。”
　　乔羿在一旁提醒道：“但是我们没有太多时间。最多还有一个小时，我们就得关机离开。”
　　“不打紧，电源连着就行。关了我也一样能黑进他电脑。”
　　沈寻对军方信息战部队的能耐早有耳闻，眉梢扬了扬，“行，那就麻烦你了。”


第三十九章 
　　从白小越家出来时，天色已经晚了。沈寻本想直接送乔羿回家，在一个路口等绿灯时却突然想起白小越父母的家就在这附近。
　　他调转方向，驶入一条小路，乔羿立即会意，转头问：“你想搜他父母的家？”
　　“嗯。”他开得很慢，避让着违规占道的小贩和跑来跑去的小孩，“我觉得有一样东西他不可能丢弃，不是丢不掉，而是以后可能还有用处。”
　　“什么？”
　　“作案时穿的李宁运动鞋。”
　　沈寻将车停在离白小越父母家有一段距离的烤鱼铺边，一边走一边说：“买到一双同款的运动鞋很容易，而且乐然那双也不是什么最新款限量款。但要将买来的鞋子磨损到和乐然那双一样的程度却很困难。白小越肯定花了很大一番工夫，我想他不会用过即丢，一定会暂时藏在哪里。一旦发现自己被怀疑，再临时转移，实在无法转移，才会丢弃或者销毁。既然我们在他自己家找不到这双鞋子，那这双鞋子在他父母家的可能性就很大。”
　　“你确定他父母现在不在家？”乔羿问。
　　“不。”沈寻看了看表，“都这个点儿了，肯定在家。”
　　“但我们没有搜查证。”
　　“不用，他父母见过我。”
　　5分钟后，两人站在白小越父母家门口。
　　沈寻敲了敲门，屋里响起一阵脚步声，开门的是白小越的母亲，一见是他，立即热情地拿拖鞋，“沈队，你怎么来了？”
　　“下面的县出了命案，我们得连夜赶去，小白在局里和其他同事做准备，我下午刚好在这边办事，顺路来帮他拿双运动鞋。”沈寻礼貌地笑了笑，侧身介绍一旁的乔羿道：“这位是我们局的主检法医，和我、小白都是好搭档。”
　　“你好你好！”白母又拿出一双拖鞋递给乔羿，数落自家儿子道：“这孩子也太不懂事了，怎么能让你们来帮他取鞋呢！”
　　“不打紧，我们也是顺路嘛。而且小白也不知道今天会出案子啊。区县不比城里，路不好走，没运动鞋走不了。”沈寻换好拖鞋后往屋里看了看，“白叔没在家？”
　　“开会呢，今儿家里就我一人。”
　　“辛苦了。”沈寻笑笑，左右一瞧，“小白的鞋是在……”
　　“他平时不住这边，鞋子呢，我没放鞋柜里，都在阳台的储物柜里，我领你们去找。”
　　沈寻与乔羿对视一眼，看向白母时又换上温和的笑，“好的，麻烦你了。”
　　白母从储物柜里取出4个鞋盒，乔羿挨个打开，都不是想找的那双李宁。沈寻在太阳穴上点了点，自言自语道：“小白说是一双李宁运动鞋，好像不是这4双吧？”
　　“但他只放了4双鞋子在家呀。”白母指了指一双耐克，“这双行吗，也是运动鞋。”
　　沈寻摇摇头，“这双是跑鞋，专门跑步的，走山路容易摔跤。”
　　“哎呀那怎么办呢？”母亲都疼儿子，一听就急了，“要不我现在开车去他家，拿一双送到你们局里。”
　　“那就来不及了。”沈寻转过身，往卧室方向看了看，“小白说那鞋子是他最近才买的，您想想，他上一次回来时有没有带什么东西，会不会放在卧室？”
　　“噢对！我想起来了。”白母快步往白小越的卧室走，“他上周来吃晚饭，拿了一包东西塞卧室里，我也没看，如果有运动鞋的话，应该就在那个包里。”
　　“好的，我现在就去找找。”沈寻抬起手臂看了看表，假装焦急道：“时间有点紧，县里等会儿又得催了，咱们一起找。”
　　卧室不大，不出3分钟，白母就从衣柜下方的大抽屉里找出一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盒子。
　　那盒子的尺寸一看就是男士鞋盒。
　　乔羿连忙接过来，打开一看，指尖顿时一颤。
　　沈寻却不动声色地将盖子盖上去，冲白母笑道：“就是这双，今天任务急，我们就先走了。”
　　白母将两人送到门边，又将儿子数落了一遍，还叫沈寻有空来吃饭。
　　回市局的路上，乔羿迫不及待地戴上手套，拿出运动鞋查看。
　　单凭目测，也能看出它的磨损度与乐然的李宁运动鞋极其相识。白小越比乐然轻，若要以相同的姿势走路，那么必须在身上加以一定负重，才能造成以假乱真的效果。
　　将鞋子放回去时，乔羿叹了口气，“居然恨成了这样……前两天我去看乐然时还遇到他了，他当时一脸忧虑，我还真以为他是为乐然担心。”
　　到市局后，沈寻让乔羿拿着鞋子回技侦部门做建模，自己则往刑侦队走。白小越正在写会议报告，手边放着一杯刚冲泡好的果汁。
　　见他回来了，白小越抬起头笑道：“寻哥，我又拿了你一袋果汁。”
　　他嘴角扯了一下，正想往办公室里走，就听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徐河长边走边对着手机吼：“操！调都没调查完，移交个屁！他说移交就移交？行啊，你让他找我们领导去！”
　　沈寻问：“怎么回事？”
　　徐河长“啪”一声将手机扣桌上，“妈的，省厅督促尽快将乐然移送去检察院。”
　　沈寻皱起眉，
　　徐河长又道：“沈队你说怎么办？如果真移交了，乐然怎么样就不归我们管了。”
　　白小越立即站起来，“要不我还是去跟我二舅通个气吧，有我二舅罩着，乐然在检察院也不会吃苦。”
　　“但是如果去了检察院，乐然可能很快就会被提起公诉！”徐河长性子急，一发火就会满头汗。
　　白小越看了看沈寻，试探着问：“寻哥，你看……”
　　“我给省厅打个电话。”沈寻转身朝办公室走去，脸色阴沉得可怕。
　　队长办公室的门关上了，沈寻在里面干什么、给谁打电话、说了什么，外面的人一无所知。
　　一个多小时后，乔羿拿着一个文件夹快步赶来。
　　建模已经完成，白小越的李宁运动鞋与现场足迹一模一样，而此前痕检科做过类似的建模，乐然的运动鞋虽与现场足迹极其类似，却没有达到完全贴合。
　　沈寻抽完一根烟，将文件不轻不重地放在白小越桌上，“解释一下。”
　　他声音听着很是冷漠，而冷漠中又带着明显的失望。
　　尚在刑侦队的警员全望了过去，乔羿走向徐河长，严肃道：“徐队，乐然一案有新发现。”
　　被带去审问室时，白小越先是震惊，大喊“寻哥你干什么”、“我什么都没做”、“我是无辜的”、“我怎么会害乐然”，没过多久却安静下来，冷静道：“你们搞错了。”
　　拿到建模报告时，徐河长愤怒得浑身发抖，指着白小越大骂：“居然是你！我操你妈的，乐然干了什么你要这么整他，啊？”
　　一中队的警员拦住徐河长，沈寻在他肩上拍了拍，“老徐，白小越交给我来问，你现在马上带兄弟们查白小越最近三个月的行踪，看他有没有与章勇见过面，事发前后他还出现在哪些地方的监控里。我今天去过他家，小区监控显示他当天晚上离开后，半夜才回来。但是只有这个视频还不足以说明什么，我要的是案发地周边的视频。”
　　“可是那里根本没有摄像头！”徐河长吼道。
　　“我知道。”沈寻点点头，“但是周边的大路上有，让兄弟们看仔细一些，他可能躲过了监控，也可能没有，赌一把吧。”
　　审问室里，白小越眼眶泛红，无辜地盯着沈寻，“寻哥，你相信我，我没有害乐然！”
　　“事发当晚，你驾车离开你们小区，夜里3点多才回来，这段时间你去哪里了？”乔羿问。
　　“我……”白小越十指绞在一起，“我失眠，晚上睡不着觉，开车出去兜兜风。寻哥，我真没有杀章勇，你们多调几天监控就能发现，我经常那个时间开车出去，难道都是为了杀人？”
　　“鞋子的事你怎么解释？”乔羿又问。
　　“我看乐然穿着好看，所以自己也去买了一双。”
　　“那为什么从来没见你穿过？”
　　“乐然经常穿，我也穿到局里来的话，不是撞鞋了吗？我只是周末和朋友玩的时候穿一穿，平时都放在我妈家里。”
　　沈寻突然站起身来，冷冷地注视着白小越，2秒后摔门而出。
　　乔羿叹了口气，叫来其他警员看着白小越，追上沈寻道：“你这是干嘛？”
　　“找证据。”沈寻走得很快，“如果没有能够将他定罪的证据，他能一直瞎扯下去。刚才看着他那样子，我……我他妈……”
　　“足迹不具有唯一性，乐然的指纹和DNA却完完整整留在现场。”乔羿道，“你说得没错，我们还是得继续排查。哎，如果枪械库的监控拍到他就好了。”
　　“监控指望不上了，他偷手枪之前就关掉了监控。”
　　“这个……我上次就觉得不对，他应该没有关闭监控。”
　　沈寻停下来，“没关？”
　　“老徐不是还查过监控室外的摄像头吗？如果他去关过监控，监控室外的摄像头为什么没有拍到他？”乔羿说，“会不会是他用了什么技术手段，在进入枪械库之前，暂时屏蔽掉了枪械库的监控？”
　　沈寻半张着嘴，愣了2秒突然拿出手机拨出一个号码，接通后道：“如果一个摄像头被什么东西屏蔽，它有没有可能还是拍到了当时的情景？只是我们看不到？”
　　柳姓男子道：“有可能啊，怎么？”
　　“你有没有办法让这段视频变得可见？”
　　“唔……小事一桩。”
　　沈寻左手不自觉地捏成拳头，“那如果视频已经损坏了呢？”
　　“逆向恢复不就行了？摄像头在哪儿？”
　　“在我们市局，你什么时候能来？”
　　“我？我在北京啊，出入还得打申请，麻烦。”
　　沈寻微皱起眉，“申请我去处理，你现在就来。”
　　“不用那么麻烦，你们北筱市公安局对吧？告诉我是哪台摄像机？我现在就给你弄。”
　　沈寻虽知道信息战部队的厉害，但对这男子的话还是吃了一惊，“现在弄？怎么弄，那摄像机又没连上网络。”
　　“对我们来讲，所有电子设备都在网络上。对了，下午那电脑的浏览痕迹我全抓取到了，有一条信息你一定有兴趣。”


第四十章 
　　夜里，各项调查尚在进行中，省高检的车就开进了看守所，执意要将乐然转移去检察院。
　　沈寻亲自赶去，挡在一帮检察人员面前，指着身后的乐然道：“谁今天敢动他，就过来试试。”
　　乐然从没见过他如此生气的模样，下意识地扯了扯他警服的衣角，小声说：“沈队。”
　　他回过头来，目光立即变得柔和，“别担心，有我在。”
　　前来接人的一位局长道：“沈队，我们也是按照上面的意思办事，您这么拦着，我回去没法交待啊。”
　　“上面？哪个上面？”沈寻冷眼看着局长，“是哪个上面这么不长眼，在案件都没有调查清楚之前，就赶着来要人？你让他打我沈寻的电话！”
　　“这……”局长抹了一把汗，“沈队，您这不是让我难做吗？”
　　“我不管你难不难做，只要这个案子还在我手上，你们检察院就别想在乐然身上打主意。”沈寻说完一侧身，揽住乐然的肩膀，“走。”
　　“诶！你们不能走啊！”局长慌了，“沈队，你想把嫌疑人带到哪里去？”
　　“嫌疑人”三字让乐然肩背轻轻颤了一下，沈寻回过头，厉声道：“刑侦大队，怎么，你们也想跟着来？”
　　省高检在公安未移交案件之前强行提人本就不在理，此时沈寻又横出一脚，局长知道这人惹不起，只得命令手下暂缓任务，却又不敢回去复命，只好跟去市局刑侦队，熬夜守在外面。
　　乐然在看守所待了好几天，一直憋着一口气，每次被问话都将腰背挺得直直的，就算心中已经非常忐忑，面上却始终绷着，不让别人看出丝毫胆怯。
　　但此时沈寻却来了。
　　见到沈寻的一瞬间，他心脏就突然飞快地跳起来。现在沈寻搂着他，他稍一偏头，甚至能挨着沈寻的脸颊。
　　他深呼吸一口，暗觉丢脸地发现，自己的腿有点软。
　　刑侦队已经彻底热闹起来，除了一中队，其他几支中队的警员也赶来协助查看监控视频。不过令人遗憾的是，案发当晚，虽有13个摄像头拍到了白小越的车，但其中最近的1个离章勇被杀的地方也有接近2公里。
　　这的确是一条重要证据，但仍旧不是铁证。
　　乐然坐在队长办公室的沙发上，捧着一杯咖啡，抬头问沈寻：“沈队，已经锁定诬陷我的人了吗？”
　　沈寻点点头，“嗯，还在搜集证据。”
　　他紧紧捂着杯子，“是不是李司乔？”
　　沈寻蹲在他面前，摸了摸他明显瘦了一圈的脸颊，心口痛了痛，“不是。”
　　“那会是谁？我……我没有得罪其他人了！”
　　“乐乐。”沈寻收回手，“这事和你没关系，是我的错。”
　　乐然疑惑地皱起眉。
　　沈寻抿着唇，看着他清澈的眼眸，过了一会儿才说：“是小白。”
　　杯子从乐然手中跌落，温热的咖啡溅在二人的鞋与裤腿上。乐然张了张嘴，喉结上下滚动，却半天没说出话来。
　　沈寻捡走碎掉的瓷杯，又从桌上拿过一盒抽纸，连扯十几张垫在地板上，一边擦一边说：“人心难测。”
　　这时，乔羿推门而入，本是想跟沈寻抱怨白小越的不合作，一瞧乐然那呆滞的神情，顿时心头一酸，大步上前，抱住他说：“没事了没事了，坚强点儿啊。”
　　沈寻丢掉被浸透的抽纸，又蹲在地上，试图擦掉乐然裤脚和鞋上的咖啡，乐然本能地一缩，低着头说：“沈队，不用，我等会儿自己去洗。”
　　沈寻抓住他的脚踝，不让他退，“等会儿老徐去审白小越，一起去看看吗？”
　　乐然肩膀抖了一下，沉默片刻道：“去。”
　　审问室里，白小越依旧一口否认杀人嫁祸，徐河长又是拍桌又是威胁，他却越来越镇定自若，仿佛认定当前的证据不足以将他定罪。
　　知法犯法的人，最是可怕。
　　乐然和沈寻、乔羿一起通过摄像头看着这场审问，白小越似乎知道乐然的存在似的，时不时会看一看摄像头，露出一个“你奈我何”的表情。
　　沈寻眼神阴鸷，只是因为乐然就在身边而克制着没有发作。
　　就在白小越又一次否认罪行时，沈寻的电话响了，那姓柳的男子说话前打了个哈欠，声音带着兴奋与困意，“你要的视频我已经放在你电脑桌面上了，还有之前说的那条信息……嗯，2小时前就已经完全从网上撤下来了，绝对不会有任何遗存。”
　　挂断电话后，沈寻直奔办公室，如那人所言，桌面上果然多了一个视频图标。
　　他稳了稳呼吸，这才将视频点开。
　　徐河长被一名警员叫了出去，再次进入审问室时，手里拿着一个笔记本电脑。
　　白小越笑了笑，“徐队，又找到什么证据了？”
　　徐河长将显示屏正对他，掷地有声道：“你自己看。”
　　画面一出现，白小越脸色就变得惨白。放至一半时，他浑身都颤抖起来，眼中尽是恐惧与惊慌，嘴唇哆嗦，絮絮叨叨着：“不不，这怎么可能……这肯定是假的……你们陷害我……你们为了保乐然，就，就陷害我！”
　　“陷害你？”徐河长一拳砸在桌上，笔记本都连带着抖了抖，“这视频里的不是你？啊？你偷走乐然的枪，假扮成他杀人，摄像头都把你拍下来了，你他妈还说这不是你？”
　　白小越在椅子上缩成一团，刚才的游刃有余与平时的插科打诨消失得干干净净，而他骨子里的阴沉与自卑却终于显形。
　　徐河长还在咆哮，抓着他的衣领，要他承认杀害章勇并嫁祸乐然的事实。乔羿推了沈寻一下，低声说：“老徐这样不行，还是你去吧。”
　　沈寻在乐然肩上拍了拍，“跟我一起吗？”
　　乐然摇摇头，声音很小，“我不去了，就在这边看。”
　　乔羿知道，他是不愿直面又一个背叛了他的“兄弟”。
　　沈寻走进审问室，让徐河长暂时离开。白小越见他来了，慌乱的神情顿时收敛几分，似乎正强行装作镇定。
　　他拉开座椅坐下，双手合拢搭在桌上，“有什么想对我说？”
　　白小越起码安静了10分钟，却突然笑起来，“寻哥，如果你只收我一个徒弟多好。我什么都能为你做，你训我我也从来不生气，带我跑一个案子我能高兴好几天……如果不是乐然突然出现，上次你去公安部开会，和你一起去的就是我。”
　　“你？”沈寻轻蔑地勾起一边嘴角，“没有乐然，我会让邱羽和我一起去，或者和特警队的兄弟一起去，至于你……你有什么本事可以拿去公安部显摆一二？”
　　白小越的脸色再次难看起来，愣了几秒，笑着自嘲道：“也对，我格斗射击比不过乐然，长得也不如乐然，所以你喜欢他，不喜欢我，办任何案子都带着他，有什么好事也都想着他，他是你的得意弟子，还是……心上人。”
　　乐然突然起身，死死地盯着监控。
　　沈寻笑了笑，眼神变得格外温和，“对，他是我的心上人。”
　　乐然一步一步靠近监控，冷色调的光打在他脸上，将他的眼眸映得如清泉一般明亮。
　　白小越干笑两声，“我本以为跟着你，仕途就一片光明，没想到他半途出现，将好处全部捞尽，什么也没给我留下。所以我要毁了他，让他背上杀人的罪名，一辈子抬不起头！”
　　沈寻本想讲一番大道理，纠正他的偏执，此时却什么也懒得说，只道：“很可惜，你没能做到。”
　　“哦？”白小越偏着头，眼神令人捉摸不透，“你真以为我失败了？”
　　沈寻皱了皱眉，“难道不是？”
　　“哈哈哈哈哈哈！”白小越放声大笑起来，“不不不，你误会了，你以为我只有A方案？”
　　他虚起眼，“我还有B方案啊寻哥！”
　　乐然呼吸急促起来，手臂却被乔羿拉了一下。
　　乔羿说：“我们有数。”
　　沈寻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什么B方案？”
　　“我调查过乐然，你现在应该已经知道了？”白小越嘴角盈着阴冷的笑，和平时的他判若两人，“然后呢，我将他悲惨的身世写成了一篇上万字的调查纪实，哎你别担心，我写得挺正能量的，也没说他杀了人，句句真实可靠，展现他母亲是怎么被强暴的，后来又是怎么自杀的，他父亲如何家暴他，他在福利院又受到了哪些歧视……还有在部队里的这一段，嗯，险些被高官子弟强暴啦，涉嫌凌辱女兵啦，被全部队的兄弟排斥啦。嘿，我觉得还蛮生动有趣的，你说这帖子发出来会不会被大量转发呢？以后是不是全国公安部门都知道咱们市局有个叫乐然的可怜虫呢？”
　　乐然颤抖得厉害，呼吸也越来越急促。
　　白小越右手撑着下巴，又道：“其实吧，我觉得B方案比A方案更有毒。A呢，他不过是背了一条杀人的罪状，有你给他撑腰，那章勇又是个没人关心的单身汉，你和你的京城哥们儿去运作运作，说不定乐然判个缓刑就放了。B方案就不同了，以后所有人都知道他身世有多可怜，寻哥，你懂‘可怜’这词儿有多可怕吗？它能够彻彻底底地毁掉一个人。所以啊，我本来是不愿意启动方案B的，何必呢对吧，让乐然吃吃苦头就算了，赶尽杀绝不好。”
　　“不过……”他话锋一转，“你们非要这么逼我，我也没有办法啊。”
　　沈寻冷声道：“你什么意思？”
　　白小越又笑起来，“什么意思？意思就是……在刚才老徐把我带到审问室之前，我已经用手机启动了B方案，现在你看，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了，那帖子的阅读量应该不低了吧。哈哈哈，你们现在删帖也没有用了，网友会自发截图保存，二次上传。对了，我还得说一句题外话——寻哥，你以为你很爱乐然，但是你知道吗，恨比爱更能让人去了解另一个人。你一定不知道，乐然在福利院接受过催眠治疗，所以他根本不记得母亲的遭遇和他自己受过的虐待。但我知道，我不仅知道，还要让网民们都知道！”
　　乐然的后背已经被汗水浸透，乔羿听见他无助地低喃道：“沈队，沈队……”
　　沈寻面上却没有一丝惊色，语气平静道：“还记得我带乐然办的上一个案子吗？”
　　“吕寒的案子？”
　　“对。凶手将他杀死后，还在网上造谣，继续抹黑他。我们没有来得及处理这些帖子，以至于后来虽然有很多人自发辟谣，但仍有一部分人认为吕寒的确如凶手所言是个人渣。”
　　沈寻顿了顿，“这种事在我沈寻眼皮底下发生一次就够了，你认为还有第二次？”
　　白小越一惊，“什么？”
　　沈寻将他的手机丢给他，“来，查一查网上是不是有你发的帖子。”
　　白小越慌忙拿过手机，翻遍发帖的网站与手机备份，都不见那篇“纪实”的影子。
　　他惊慌地自语道：“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沈寻从他手里抽过手机，眼神狠厉，“白小越，你到监狱去想‘怎么可能’吧。”


第四十一章 
　　监控传来的画面里，沈寻站起身来，头也不回地离开审问室。乔羿在乐然肩上拍了拍，也转身踱出门外。
　　乐然木木地看着合拢的门，心脏跳得越来越快。
　　半分钟后，门被再次打开，沈寻站在门口，目光灼灼地看着他。
　　他眸底映出一弯泠泠的光，本能地后退一步，轻声道：“沈队。”
　　沈寻大步走来，捉住他的小臂往身前一拉，又扣住他的后脑，蛮横地吻了上去。
　　唇齿被撬开时，乐然睁大了眼，身体像被灌了水泥一般僵直起来，指尖和脚趾却不受控制地颤栗，连同眼睫也颤抖得厉害。
　　沈寻的舌长驱直入，在他温软的口腔里占尽主动，他心脏跳得更加猛烈，脑子一片混乱，呼吸也失去了章法。
　　腿有些软，似乎下一秒就会摔个趔趄。
　　他不敢让自己出丑，只好挣扎着扯住沈寻的衣袖，好让自己不显得那么狼狈。
　　沈寻搂住他的腰，又欺上几分，他往后一退，背撞上了坚实的墙壁。
　　沈寻一只手抵在他脸侧，另一只手嵌住他的下巴，再次含住他的唇，吻得比刚才多了一分温柔。
　　他双手贴在墙上，努力平复着心跳与呼吸，甚至笨拙又青涩地竭力回应沈寻。
　　只是他从未与任何人有过如此程度的肌肤之亲，再怎么努力也显得慌乱而幼稚。
　　心跳也慢不下去，反倒越来越欢喜。他十指蜷起来，用力抠着墙壁。右手手腕却突然被捉住，被带着挪向沈寻的侧腰。
　　无意识环住沈寻的瞬间，他眼睛一闭，顿觉天旋地转。
　　沈寻终于撤离时，他胸口大幅度地起伏，嘴唇有些哆嗦，脸红得像喝了一斤白酒，眼神也有些恍惚，盯着沈寻看了半天才又羞又喜地挤出四个字：“沈队……我……你……”
　　沈寻笑着将他拉进怀里，吻了吻他的耳垂，以一种极低极沉的声音说：“乐乐，和我在一起吧。”
　　乐然背脊一麻，血液像潮汐一样发出浩荡而悠远的声响，他喉结动了动，“我”了好几次，都没说出下一个字。
　　沈寻温和地抚摸他的背，隔着衣服都能感受他擂鼓似的心跳。
　　这种感觉很好——心爱的人被困在自己怀里，连心跳都能来个二重奏。
　　沈寻摸了摸乐然的头，眼眸深不见底，“乐乐，你说呢？”
　　乐然舌头被吻得打了结，什么也说不出来，索性一头撞在他肩头，搂着他的腰，喉咙里憋出一声难耐的“唔”。
　　沈寻勾起唇角，揪了揪他的脸，轻声说：“你啊。”
　　在切实的证据面前，白小越终于承认杀害章勇，并嫁祸乐然的事实。乐然的罪名被洗清，却没有立即回市局上班，也没有回宿舍。
　　他暂时住在沈寻家里。
　　特警队将他除名的事他已经知道了，也知道局里不少人打听到了他幼年的不幸。他有些难堪，也不知道往后怎么面对这一帮同事，所幸暂时回避几日，反正白小越的案子被移交去检察院之前，他可以不用上班。
　　不过，让他自己也感到有些诧异的是，伤疤被揭开的难堪与遭特警队除名的失落似乎都算不上特别浓烈，不是那种能将人压抑到窒息的痛苦，顶多算跑10公里越野时被要求扛70斤装备——虽然困难，但只要咬牙坚持一下，也不是到不了终点。
　　他从小就对父母没有什么印象，只知道自己是个孤儿，被丢到一所条件不好的福利院，能吃饱但吃不好，一个劣质果冻也是稀奇得不得了的宝贝。如今才知道，原来母亲曾遭受过那个年代最不能忍受的侮辱，而自己也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他一直不知道自己接受过催眠治疗，只是这些年隐隐约约对讲催眠的书很感兴趣。
　　刚得知多年以前的遭遇时，他在看守所痛苦过哭过，但好像并没有耽于那种痛苦。
　　毕竟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
　　被特警队除名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他第一时间想到了在军队被孤立的往事。
　　可是现下的失望与在部队里体会到的绝望一比，似乎已经算不得什么了。
　　那时没有任何人站在他一方，而现在，特警队的队员虽对他不理不睬，但刑警队的大多数警员都向着他，徐河长还为他的事大发雷霆，乔羿也从头到尾保护着他。
　　不过最重要的，却是沈寻。
　　那日沈寻抱着他，吻他，他明明已经颤栗得站不住，周身却好似多了一股温暖又强大的力量。
　　这力量支撑着他直面过去的艰难与现下的非议，好像只要他再挺一挺，就能再次毫无愧色地站在阳光之下。
　　毕竟，他什么也没有做错。
　　毕竟，被倾慕的人喜欢着的那种喜悦，就像一面坚不可摧的盾牌。
　　过去，他不敢承认自己喜欢沈寻。
　　沈寻是男人，不是福利院里叫他“哥哥”的小姑娘，但他又无可抑制地在意沈寻，成天都想赖在沈寻身边。
　　沈寻出外勤时，他一定要跟着；沈寻中午去食堂打饭，他也要等着；沈寻去一趟厕所，他也厚着脸皮跟去；白天的时间已经占得满满当当，晚上还要黏着沈寻跑步。
　　只要看到沈寻，他就有种难以言说的高兴。
　　沈寻以前开玩笑叫他“然哥”，后来又叫他“乐乐”，他有时会学着沈寻的语气自己叫自己，口气无奈的“然哥”，温柔低沉的“乐乐”，然后偷偷开心得脸红心跳。
　　但他还是不敢承认喜欢沈寻。
　　男人喜欢男人，说出来太尴尬了。
　　有次他甚至想到了李司乔那人渣，害怕自己哪天把持不住，会像李司乔对自己那样对沈寻。
　　所以他一直不愿对沈寻太过亲昵，尽管那一系列黏人的行为早已越了亲昵的线。
　　他给自己定了一个掩耳盗铃的底线——不叫“寻哥”。
　　“寻哥”听起来太热情了，“沈队”却冷冰冰得恰到好处，十分适合掩盖他的“狼子野心”。
　　可是，就在他还在为自己的“细心”沾沾自喜时，沈寻却吻了他，撕掉他所有犹抱琵琶的伪装，将他的那点小心思揭露得渣都不剩。
　　从市局回家后，沈寻和他一起躺在床上，用手帮他做了一次。
　　他的反应比一般处男还生涩，全程拿枕头捂着脸，身子都红得一塌糊涂了，脚趾也痉挛发抖，喉咙却恁是没发出半点声响。
　　沈寻笑着扯开他的枕头时，他眼睛红红的，睫毛全被因为激动而涌出来的泪水打湿，下唇被咬出一排牙印，还险些破了皮。
　　他羞得不行，立即抓住枕头又想捂回去，沈寻却不给他机会，将他罩在身下，再次侵占了他的唇舌。
　　缓过一口气后，他翻身坐起来，也要帮沈寻做。沈寻半躺在床上，任他为所欲为。
　　因为常年练习射击，他指腹和手掌上都生着厚厚的老茧，平时自己撸倒无所谓，此时握着沈寻那里，却不敢太过用力——生怕老茧刺着沈寻，让沈寻不舒服。
　　所以握是握住了，但手与茎身老是隔着点儿空隙，而且动作十分拘谨，像个电量不足的机器人。
　　沈寻低头看他，见他认真的眉眼不免想笑。
　　他抬起头来，知道自己没表现好，嘴角往下撇了撇，稍稍加重力道，还正儿八经地问：“这样行吗？舒服吗？”
　　沈寻险些笑场——两个男人在一张床上护送温暖的好事居然被搞成了哭笑不得的马杀鸡。还问舒服吗？当自己是态度恭谨的按摩师？
　　乐然有些恼，双手并用，试图想象握着的是自己的小兄弟。
　　可是根本没用。
　　那不是他的，那是沈寻的。
　　心上人的和自己的，闭着眼都知道哪不一样。
　　他叹了口气，尽量娴熟地动着手指，时不时瞄沈寻一眼，见沈寻嘴角一直带着笑意，但似乎并没有很享受。
　　他一时丧气起来，想着刚才自己舒服得险些叫出来的情形，就觉得有点对不起沈寻。
　　于是又瞥了沈寻一眼，心下一横，突然埋下头。
　　他一直觉得口交恶心，但是用嘴帮沈寻做却毫无抗拒的心理，甚至还有些莫名兴奋的意思。
　　但是沈寻却迅速撑起身子，手臂往他胸前一扣，笑道：“乐乐，别这样。”
　　他更加羞躁，脸颊也热起来，垂着脑袋支吾道：“我……我手做不好。”
　　“手做不好嘴就能做好？”沈寻在他右眼皮上亲了一下，“饭都不会蒸，就想炒菜了。”
　　他耳根都红了，拳头捏紧，下巴抵在沈寻肩头，悄悄埋下头，在人家锁骨上轻轻咬了一口。
　　沈寻再一次发觉，捡回来的小狼崽的确是个相当黏人的家伙。
　　一周后，白小越被检察院提走，乐然回到刑侦队报到。
　　出门之前，他有些忐忑，虽然已经做足了心理建设，但心中的阴影仍然在。
　　沈寻四平八稳地开着车，见他一脸严肃，问道：“怎么？在看守所待过就怕见人了？”
　　他点点头，小声说：“觉得有点抬不起头。”
　　沈寻过了半分钟才说：“然哥，你想多了。”
　　他转过头，“想多？”
　　“你是不是觉得大家知道了你小时候的事，就会可怜你？”
　　乐然抠着手指，没说话。
　　“谁有那工夫啊？又不是圣母白莲花，可怜你的时间都够咱们破一个案了。”沈寻右手一探，在他鼻尖上刮了刮，嘴角依旧带着笑意，语气却认真起来，“然哥，这事还是在你。只要你不经常想，慢慢也就淡了。你要老是想呢，我也有办法治你。”
　　“啊？”乐然眨了眨眼，显然是没听懂，“怎么治？”
　　沈寻哼笑，在他凑过来的脑门上一拍，“还能怎么治？把你迷得欲罢不能不就行了？”
　　“哎……”乐然耳尖又红了，嗖一下缩回来，挤在窗边，还把热起来的脸颊贴在窗玻璃上。
　　“看吧，现在就起效了。”沈寻又笑，“我说然哥，收起你那玻璃心，打起精神来，从今天起，你就是我刑侦队的正式队员了。”


第四十二章 
　　如沈寻所言，刑侦队一切如常，警员们各忙各的，就连八卦心、怜悯心更加旺盛的女警员待乐然的态度也没什么特别。
　　唯一不太一样的是座位。
　　过去他没有自己专属的座位，一直挤在白小越的办公桌旁，如今那桌子已经连同白小越的私人物品一起被搬走了，只剩下一张多余的靠椅。
　　他左右看了看，想找个空位暂时坐下，门口却传来一阵吵闹。
　　沈寻和徐河长抬着一张崭新的办公桌进来，身后跟着抱着一个纸箱的乔羿。
　　他连忙上前帮忙，沈寻却斜了他一眼，“一边儿去，大人干活，小孩儿凑什么热闹。”
　　乔羿笑着把纸箱放他手上，“喏，上次你不是找我要尸检案例吗？这都是，够得你看。”
　　他拨了拨那些装订得整整齐齐的文件，抬头感激地笑，“谢谢乔法医！”
　　乔羿在他脑袋上一揉，“叫乔哥。”
　　沈寻已经将桌子挪到队长办公室门口了，吼道：“乔什么哥，他连我都没叫哥！”
　　乐然立即跑过去，抓住桌子的一角，“这是我的办公桌？”
　　“难不成还是我的？”
　　“那你搬里面去干嘛？”
　　“你哪只眼睛看我要搬里面去？”
　　“这不是……”
　　“这是门口。”沈寻将桌子摆正，指了指不远处的靠椅道：“小孩儿，把那椅子给爸爸拿过来。”
　　徐河长一听就哈哈大笑，甩手道：“沈队你这人，30岁了还老不正经。占人家乐然便宜算什么事儿啊。”
　　乐然黑着脸搬来靠椅，刚一放在地上，又听沈寻说：“以后你就坐这儿，给我当个门童兼保镖。”
　　徐河长帮着搬好桌子就走了，门口只剩下刑警队长和他的小门童。乐然抓了抓头发，心里对这位置十分满意，表情却没那么诚实，嘴角一咧，嘀咕道：“门童啊……”
　　“是啊门童。”沈寻拍了拍椅背，示意他坐下，“门童怎么了？”
　　“未成年才能叫‘童’吧，我都18好几年了，还童什么童。”
　　沈寻眉梢一勾，俯下身子低声说：“然哥，我觉得你对‘童’这个字误会有点大。”
　　“误会？”乐然不明就里，“没误会啊，童子嘛，未成年才能叫童子。”
　　“不不不。”沈寻声音很轻，那温热的气息就像有实质一般挠在乐然耳根，“童子呢，还有一个说法就是处男。”
　　乐然眼皮一跳，发出一声短促的“啊”。
　　沈寻又道：“这处男吧，又不以年龄作为评判标准，哪怕你早就成年了，但还没……”
　　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低低往乐然耳郭里吹了口气，满意地将乐然羞愤的表情尽收眼底，接着道：“还没那个就是处男，也就是童子咯。所以我说你是门童，有什么不对吗？”
　　乐然捏着拳头，瞪了他两眼，“我”了3秒也没“我”出下文，干脆从纸箱里抓出乔羿给的尸检案例，自顾自地研究起来。
　　他笑了笑，捏了捏乐然露出来的一小片后颈，“不理我啦？”
　　乐然转着一支红笔，抖着右腿道：“沈队，上班时间，请不要影响队员工作。”
　　“正常交流，怎么是影响队员工作呢？我……”他还想继续逗自己的小狼崽，办公室里的电话就响了起来。他只好快步走进去接，出来时拍着手中的笔记本道：“开会开会，二、三、四中队，5分钟后到会议室，别迟到啊，老陆来了。”
　　老陆是市局主管刑侦的副局长陆国民，乐然站起身来，扯住沈寻手臂问：“我要去吗？”
　　沈寻想了想，笑道：“算了，老陆只叫了二、三、四中队，你就别去了。今天没什么安排，你就在这儿看案例吧，中午等我一起吃饭。”
　　乐然眼睛亮了亮，特有生气道：“好。”
　　三个中队的会一开就是一上午。10月到了，有些案子如果不抓紧时间结案，年底一过，又会成为积案。陆国民下了破案指标，三个中队未来一季度的首要任务就是与各个分局一起，侦破今年悬而为解的案子。
　　乐然看案例看得有点心猿意马，一方面因为警员们说话的声音太大，一方面因为沈寻刚才说的话。
　　处男……他有点沮丧地想，21岁了还是处男，好像是挺丢脸的……
　　那沈寻呢？
　　沈寻肯定不是处男……
　　那沈寻第一次那个是什么时候？和谁？
　　他嘟着嘴，将红笔架在嘴唇上，又思考起来——沈寻和别人是怎么做的？
　　这么一想，心情突然低落下来。
　　他叹了口气，盯着案例看了半天，越来越静不下心，东想西想，最后自我催眠道：其实我和沈寻也算做过了吧？用手……用手也是做啊。
　　中午，沈寻回来了，往他背上一拍，拿出饭卡道：“想什么呢？走，吃饭去。”
　　他们去得晚，食堂里已经没多少人了。乐然心不在焉地扒拉米饭，两眼盯着桌上的醋瓶一动不动。沈寻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问：“想什么呢？”
　　他见周围没人，才压低声音道：“沈队，我其实不算处男吧？”
　　沈寻好笑，“还在想啊？”
　　“你看。”他举起例来，“我们不是互相用手解决过吗？”
　　“用手解决就不是处男了？”沈寻在他额头上一敲，“然哥你醒醒，十四五岁的小屁孩儿就会撸管，你告诉我他们都不是处男？”
　　“哎你没懂我意思！”他皱起眉，“自己撸不算！”
　　“哦，给别人撸就算？”
　　“也不是……”他有点着急，声调也不自主提高了几分，意识到后立即缩了缩脖子，好像脖子一缩，声音也会变小一样。
　　他这小动作和表情看在沈寻眼中实在太可爱，他自己却丝毫没意识到，斟酌半天，又说：“给喜欢的人撸，被喜欢的人撸就算！”
　　沈寻一怔，心脏上好似有一群调皮的兔子正跳着踢踏舞。
　　“喜欢的人”这四个字，大抵有种难以言喻的魔力。
　　沈寻眼神幽深起来，看向乐然的目光似乎带着笑意，又似乎有一丝显而易见的危险。
　　乐然却没有意识到，继续自顾自地说：“我们都互相解决过不止一次了，我应该不算处男了啊。”
　　沈寻顿了1秒，旋即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嗯，你很快就不是了。”
　　乐然咽了咽口水，默不作声地吃完剩下的饭菜，端走餐盘，回刑侦队的路上显得十分深沉。
　　他知道沈寻是什么意思，也知道男人和男人如果要“真做”该怎么做。
　　但他暂时还过不了心底的那道坎，怕弄痛沈寻，怕没有技巧让沈寻舒服不起来。偶尔想得太多时，还怕自己射得太快丢脸、动的频率不对丢脸、找不到沈寻的敏感点丢脸、没把持住射在里面让沈寻讨厌……
　　从来没换一个角度想想，自己其实不用操心这些。
　　午休时趴在桌上睡觉，他还重重地叹了口气。
　　沈寻到底年长近10岁，没他那么心急，考虑着循序渐进地引导，而不是一来就将他摁在床上，非要操个你死我活。
　　何况小狼崽是当过特种兵的人，啥阵仗没见过，硬来的话他这当刑警的肯定落下风。
　　刑警队长精得跟狐狸似的，才不干这种风险值过高的事。
　　总有一天小狼崽会自己黏过来摇尾巴，毕竟这家伙虽然看起来硬气，但骨子里却特别黏人，认准了谁就腻着不放，死皮赖脸的功夫都能使出来。
　　沈寻想着又有些心痛。
　　乐然这性子不是与生俱来的，普通男孩儿也不可能如此黏人。
　　如果不是没爹没妈从小被丢在福利院，成长过程也没感受到什么温暖，成年后还在部队被所有人抛弃，乐然不可能这么黏他，还黏得小心翼翼，自以为不显山不露水，生怕表现得太明显，就会被嫌弃，就会有失男儿的阳刚与尊严。
　　“乐乐。”他低声自言，脱下外套披在乐然背上，发誓要将小狼崽过去21年人生中缺失的关爱，在将来更漫长的年岁中一点一点补偿回来。
　　返工后，乐然搬回了自己的宿舍，但周末还是会跑去沈寻家里混吃混住。沈寻在自己的衣柜里专门开辟了一个角落，摆放他的换洗衣物。天气凉下来了，他把自己那极其没品，还破了好几个洞的秋衣秋裤放在里面，一周之后再去，同一位置叠着的却是一套新买的保暖衣裤，抽屉里还有三条过了一次水的新内裤。
　　他问：“我的旧衣服呢？”
　　沈寻说：“破得都漏风了，扔了呗。”
　　“那我的内裤呢？内裤没破啊。”
　　“哦，那个啊……”沈寻笑着看他，“周三晚上被我拿去撸管了。”
　　“你……”
　　“赔你三条还不行吗？”
　　乐然还是道行太浅，斗不过多修炼10年的大狐狸，脸颊泛起红，皱了半天眉，觉得不能输了气势，于是不声不响地走到另一个抽屉边，“嚯”一声拉开，抓出一条内裤就跑。
　　“嗨然哥你干嘛？”沈寻喊：“那是爸爸我的内裤。”
　　“我知道。”乐然努力摆出耍流氓的表情，看着却十分可笑，“这条给我，我带回去放宿舍。”
　　沈寻偏着头笑，“你要干嘛？”
　　“撸！管！”乐然咬牙切齿，明明羞得不行，还硬撑着不露怯，“沈队你给不给？”
　　“给。”沈寻险些笑岔气，“你要我还能不给吗？”
　　乐然憋着一口气跑出卧室，这才羞愧得无地自容，蹲在地上下意识地捂住脸，竟然没意识到内裤还抓在手上。
　　沈寻从卧室出来，和他蹲在一起，啄了啄他红透的耳垂，笑道：“然哥，虽然这内裤我洗得很干净，但内裤毕竟是内裤，您往自个儿脸上捂干嘛啊？”
　　乐然跳起来大吼一声，那模样像极了动物节目里尾巴被兄弟咬了一口的刚成年雄狼。
　　沈寻往墙上一靠，温声安抚道：“好了好了，别暴躁，我买了排骨，今天给你做糯米排骨。”


第四十三章 
　　白小越的案子告一段落后，沈寻又开始琢磨起骆燏当年的事。那案子已经过了5年多，出事之前骆燏也未跟他和乔羿提起什么可疑的线索，如今再想追查是谁布的黑局就异常困难，可以说是毫无线索。
　　另一边，严啸的人在梁华身边也没挖出什么有价值的信息，倒是李司乔自个儿闯了祸，如今已经被暂时扒了警服，在家禁足思过。
　　一周前，沈寻在微博上刷到“富二代深夜驾驶兰博基尼飙车撞灯柱”的新闻时，哪能想到那倒霉催的主角正是李司乔，中午吃饭时和乐然聊起，还开玩笑说羡慕人家不用奋斗就能开豪车，自己起早摸黑只能开一辆大众。
　　乐然是开过各种军卡军用吉普的人，步兵战车的驾驶舱都溜进去摸过好几回，现在偶尔开着他的大众过过瘾，但经常控制不住自己，脑子一热就瞎踩油门，恁是想找回过去“呼啦呼啦”在戈壁滩上飙车的快感。
　　也亏得每次飙车都是半夜，大马路前后都没别的车，要不他这一脚下去，蹭上个豪车赔钱都算轻的，最怕是伤了人，到时后悔都来不及。
　　让乐然开过几次后，沈寻就不给他车钥匙了。他抢不到也不生气，乖乖坐在副驾上，拉好安全带，显得十分听话。
　　然而沈寻一开上路，他就不老实了，跟个老司机似的吐槽沈寻虽然开得稳，但太稳了，感觉有点呆，再拿自己在部队上飙车的英姿说事儿。那滔滔不绝的模样，居然有种年迈英雄追忆峥嵘岁月的意思。
　　沈寻还是头一次被说开车开得“呆”，想飙一把给姓乐的小混球看看，又觉得自己年长人家10岁，较真儿起来太傻。
　　跟小混球计较，被小混球一点就着，那自己不成老混球了么？
　　沈寻不上乐然的道儿，一边听着他臭不要脸地自吹自擂，一边将车开得四平八稳。乐然说久了口干，还有点泄气，扭着身子捞后座的水，够了半天也没够着。沈寻碰了碰一瓶只剩一半的矿泉水，提醒道：“这儿有。”
　　乐然拿起瓶子看了看，“这不是你刚才喝过的吗？”
　　“怎么，我喝过的你就不喝啊？然哥，你这是嫌弃上我了？”
　　乐然拧开盖子，“咕噜咕噜”喝了个干净，顺手往大腿上一拍，“沈队，看到了吗？”
　　“嗯？”沈寻瞥他一眼，没明白他想说啥。
　　他嘿嘿一笑，凑近了些，“沈队，我怎么会嫌弃你？”
　　沈寻这才明白，他刚才的意思是“你看到了吗，我把你剩下的水喝完了，以行动说明我绝对没有嫌弃你”。
　　小混球还挺窝心的，沈寻想。
　　结果乐然脑袋一歪，出其不意地补充了一句，“我明明喜欢你都来不及。”
　　四平八稳行驶在公路上的车，头一次颠了一下。
　　沈寻心脏上就像有清晨的海浪涌过，浪花沾了朝阳的光，带着遥远的潮声呼啸而来。
　　乐然年纪虽然小，但干事直来直去，从来不扭捏。
　　自打在一起之后，“喜欢你”这话他都不知道说过多少回。
　　没有油腔滑调，也绝不是假意讨好，就是特别想表达“沈队我喜欢你”时就脱口而出，丝毫不藏着掖着，也不顾及沈寻的心脏。
　　沈寻像乐然这么大时，处过不少对象，收到过很多“我喜欢你”，也说出过很多“我喜欢你”。
　　但没有哪一句“我喜欢你”像乐然说的那么正气凛然，那么光明正大，那么干净透亮。
　　乐然每一次跟他说“我喜欢你”，他都会像第一次听到那样心头甜得渗蜜。他也无法解释为什么会这样，只好当自己一把年龄了还中小孩子的邪。
　　乐然却全然不知自己这句话的分量。
　　以前没捅破那层纸之前，他不敢承认喜欢沈寻，压抑得浑身难受。这会儿没了顾忌，就想把以前藏着的全抖出来，跟献宝似的，还乐此不疲。
　　沈寻周末开了辆城区里难得一见的“猎鹰”出现在市局门口，乐然一从宿舍出来就傻了，围着那军绿色的吉普转了好几圈，惊得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舌头还打了结，结结巴巴地说：“这，这车，哪，哪里，来的？”
　　“我，我，我的。”沈寻学着他的腔调逗他，在他鼻梁上刮了一下，“你不是老想飙车吗？今天天气不错，咱们到郊外找个没人的山坡撒野去。”
　　“不是……”乐然还没从震惊中恢复过来，“这，这他妈是部队的车啊，你的？你怎么搞来的？”
　　这车其实就是沈寻自己的车。男人对车都有一种近乎狂热的占有欲，他对普通人眼中的豪车兴趣不大，却非常喜欢部队里的军用吉普。前些年省军区武警购置新装备，他搞来一辆，平时极少开，市局里只有乔羿一人知道他除了大众，还有一辆“猎鹰”。
　　不过靠关系买车这事他不想跟乐然说，于是话头一转，道：“你不是想过过瘾吗？我跟武警的兄弟磨了几天嘴皮子，人家才答应借我们开一天。”
　　“真的？”
　　“爸爸什么时候骗过你？”
　　乐然往车门上一拍，兴奋得下巴都扬了起来。
　　这天，乐然在山路上玩漂移，飙得那叫一个生猛。沈寻在公安大学时也是和军人练过的，此时却恁是被他颠得头晕目眩，下车就弓着腰吐了。
　　乐然跑过来拍他的背，手劲儿特大，拍得他又呕了一口，还在一旁正经地教育道：“沈队，我就说你得锻炼身体吧，晚上跑跑步还是有好处。”
　　明明是一句关心的话，此时听着却有点贱贱的。
　　沈寻晕车晕得四肢乏力，没法跟他讲道理，只得静静地听着，捶着胸口想：不生气，不生气。
　　严啸打来电话，语气中带着十分明显的幸灾乐祸，手机里还传来昭凡的声音，似乎正在争抢电话。
　　两口子异口同声地说：“李司乔那傻逼撞柱了！”
　　他这才知道，一周前开兰博基尼撞灯柱的是李司乔。他没急着把这“喜事”跟乐然分享，独自上网搜八卦。网友神通，早两天就摸出了肇事者“李某某”H省省厅刑侦中队长的身份，又顺藤摸瓜，扒出“李某某”的爸是富商，“李某某”的舅是Z军区某集团军军长。更有甚者爆料姓李的富商涉嫌洗黑钱、军长以权谋私。
　　沈寻的目光落在“以权谋私”上，再往下看，八卦帖子却没有什么可靠的细节。
　　他不是见什么就信什么的脑残键盘党，旋即又给严啸拨去电话，严啸“靠”了一声，说：“我跟他这么久，不就是想找到他以权谋私的证据吗？但是这人精得跟吃了药似的，半点儿把柄都没给我露出来。”
　　沈寻沉吟片刻，“不着急，查仔细，李司乔撞柱子这事对梁华肯定有影响，说不定是个契机。”
　　没过几天，乐然也知道了“李某某”就是李司乔，头一次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晚上还请沈寻和乔羿吃了一顿大餐。
　　乐然去厕所时，乔羿笑道：“没想到你乐乐还挺记仇的啊。”
　　“这么大的仇，是我我也记着。”沈寻抬了抬眉，“不过他因为这事儿请我们吃饭我还挺意外的。”
　　“是啊，一般记仇的人都记得不动声色，哪像他这样开庆功宴？”乔羿摇摇头，“哎，长不大，小孩儿似的。”
　　“小孩儿就小孩儿。”沈寻垂下眼帘，嘴角勾起浅浅的幅度，“反正有我惯着，长不大也好。”
　　乔羿夸张地抖了抖，翻着白眼道：“再也不跟你俩吃饭了。”
　　乐然回来了，被乔羿怂恿着拍了一张横眉怒目的照片。晚上沈寻收到一个命名为“乐乐表情包”的图片文件，打开后脸上的平静立即变成了宠爱。
　　图片就是乔羿给乐然拍的那一张，不过多事的乔法医在乐然脸上画了两坨红，还一上一下添了两个词：超凶、记仇。
　　沈寻盯着看了半天，干脆设置成桌面。
　　于是每天闹铃一响，他摸过手机一看，都会被“超凶又记仇”的乐然瞪得瞌睡全无。
　　11月底，年关又要到了，扫黄打非的任务再次下来，沈寻却没工夫接了。
　　上个月拨给二、三、四中队的案子一个没结，时间拖得越长，破案难度就越大。最近半个月他天天加班到深夜，回家路上开着车都能打瞌睡。
　　乐然心痛他，干脆拉着他住自己宿舍。
　　宿舍是单人床，但不是部队里那种只能睡一个人的单人床，两男人躺着虽然有点挤，但也正好搂在一起。
　　不过沈寻啥也没对乐然干。
　　冬天被子厚，但乐然没有铺电热毯，刚躺进去冷得不行。沈寻正琢磨着得弄一张电热毯来，乐然就缩进被子里来了。
　　他身子热，往沈寻跟前一窝，就跟个等身暖水袋似的。
　　沈寻搂着他，特满足地想——还要他妈什么电热毯！
　　就在警员们全忙得脚不沾地的时候，金道区再一次出了命案。分局的说法是一个男子横死窨井中，尸体都被泡胀了。
　　长期负责命案的一中队立即赶去，没多久沈寻却接到徐河长的电话。
　　暴脾气的徐队冲着手机大吼：“他妈的！省厅又抢先一步把尸体弄走了！”
　　省厅特别调查组一而再再而三地从市局手上抢案子，沈寻直觉这次一定和前面三次有关，立即跟陆国民副局长汇报，希望将尸体拿回来，再不济，也得以学习的名义派几名警员前去省厅，看这特别调查组到底是怎么办案。
　　陆国民却叹了口气，示意他别插手。
　　他没当面和老领导较劲，回刑侦队后却一直思考着这案子。刚好金道区分局的警员来市局送材料，他问了几句尸体的情况和受害人身份，那警员本就是最早赶到现场的刑警之一，滔滔不绝将尸体描述了一番，又道：“受害人身上有证件，是一名27岁的男性，姓周，叫周一锋。”
　　坐在门外的乐然突然冲了进来，脸上是难以置信的表情，“周一锋？你说他叫周一锋？”


第四十四章 
　　沈寻脸色一沉，朝乐然招手道：“这个周一锋你认识？”
　　乐然大步走近，两眼瞪得老大，脸颊上没有什么血色，“他是我……我新兵连时的班长！”
　　“军人？”沈寻也是一惊。
　　“噢对，他身上还有一个退伍证，但已经被泡坏了，看不清里面的内容。”警员说。
　　乐然跌坐在靠椅上，双手捂着额头，肩膀轻轻颤抖，低喃道：“怎么会是周班啊。”
　　沈寻站起身来，绕到他身边，拍了拍他的肩，又转向警员问道：“你们出警时的现场记录能不能调一份给我看？”
　　“这个……”警员挠挠头，为难道：“沈队，这恐怕不行。省厅来接案时不仅把尸体带走了，还一并拿走了我们的电子、纸质记录。照理说，我现在跟你汇报受害人的情况都算是违规了。”
　　沈寻颔首，不再多问，笑道：“没事，谢你啊兄弟。”
　　警员走后，沈寻关上队长办公室的门，将座椅拖到乐然身边，在他膝盖上敲了敲，“给我讲讲这个周一锋的事。”
　　乐然抬起头，却答非所问，红着一双眼睛道：“沈队，这案子不能交给省厅！什么案子被特别调查组拿去后都是石沉大海，吴令洋的案子至今没破，后面两位受害者也再没消息。周班不能交给他们！”
　　沈寻揉了揉他的额发，暂时还不能给他一个肯定的答复。
　　和省厅抢案子困难重重，这案子又明摆着和上面脱不了干系，怎么抢，抢过来之后怎么破，会不会使无关的人受到牵连——这都是沈寻必须考虑的问题。
　　但乐然不会想那么多，他攥成拳头的手正发抖，眼中也满是怒火与悲怆，镇定片刻后，他垂下头，声音有些哽咽，“周班救过我的命，我……我救不了他，起码不能让他死得不明不白。”
　　沈寻一怔，“他救过你的命？怎么回事？”
　　乐然深吸一口气，抹了抹眼角，“是我16岁时的事了。那时刚入伍，什么也不懂，身体也不好，连里组织山林行军，其中有一项是攀岩——不是我们现在练习的那种，是在一座几乎垂直的悬崖上攀登。我体力太差，在山里走了3天，食物和水都没了，无法补给，手脚都不像自己的，爬到一半彻底动不了了，不仅动不了，甚至连身子都稳不住。”
　　乐然停了下来，重重叹了口气，无意识地摩挲着手掌上粗粝的老茧，“我坚持不住，意识早就模糊了，手一松，反应过来时已经没有办法自救了。那时我已经在悬崖上爬了一半，摔下去非死即残。但是周班抓住我了。为了护住我，他半条手臂和胸腹全被悬崖上的尖石划伤。沈队，你不知道那伤口有多触目惊心。我，我现在还记得清清楚楚，他痛得整张脸都没血色了，左臂还牢牢地保护着我。”
　　乐然捂住眼，哭声低沉而压抑，“他怎么就被人害了啊！”
　　沈寻将乐然拉进怀里，默不作声地拍着他的背。
　　军人之间那种血脉相融的感情常人难以理解，但沈寻小时候在部队长大，多少有些耳濡目染，之后又进了公安大学，警察与军人虽多有不同，但某些情感却是一脉相承的。乐然的哭声让他心痛，而那位退伍战士的死也让他心情沉重。
　　战士没有死在执行任务之时，却在脱下军装后陈尸窨井——对铮铮铁骨的男儿而言，这必定是短暂一生中最大的悲痛。
　　乐然渐渐平静下来，沈寻撑着他的双肩，望向他的两眼，“乐然，这案子我会去争取。现在你把你了解的周一锋，全部告诉我。”
　　乐然吸了吸鼻子，断断续续说了很大一通，却没有太多有价值的信息。
　　周一锋是Z战区某摩步旅的士官，带了乐然那批新兵3个月，之后回到原来的作战排任排长，虽然和乐然仍同在一个营区，但平时接触的机会却不多。1年后，乐然被选入战区B级特种部队，离开原属摩步旅，从此再未见过周一锋。
　　而多年后再次听到“周一锋”的名字时，曾经的老班长已经不在人世。
　　沈寻安抚了乐然几句，随后给严啸拨去电话，“帮我查查Z战区的一名退伍士官，27岁，叫周一锋。”
　　严啸当晚就回电，“你确定他死在你们市了？还是在窨井里？”
　　“不太确定。尸体被省厅带走了，我们没法做尸检，分局的同事看过他的身份证和退伍证，退伍证已经被泡烂了，但身份证上写着‘周一锋’。”
　　“哦……”严啸略有深意地顿了顿，“我觉得有可能搞错了。”
　　“怎么，你打听到什么情况？”
　　“这个周一锋，身手应该比你们家乐然还厉害。”
　　“他是乐然新兵连时的班长。”
　　“班长？难怪你感兴趣。”严啸笑了笑，“不过我说他厉害倒不是他当过乐然的班长。”
　　“嗯？”
　　“他是‘长剑’的成员。”
　　“什么？”沈寻眉头一蹙，“那个‘长剑’？”
　　“对。他在3年前被选入‘长剑’，你觉得‘长剑’的队员会莫名其妙死在窨井里？”
　　沈寻沉默了，看着墨一般的夜色，一时不知如何反驳。
　　“长剑”特种大队，全国五大特战部队之一，直属Z战区特种作战总部，凌驾于战区内所有A级B级特种部队之上，其成员各个是尖兵中的尖兵，是一种类似战斗机器的存在。
　　和“长剑”的队员相比，乐然这样来自B级特种部队的队员顶多只能算“菜兵”一个。
　　思索片刻，沈寻又问：“那周一锋的近况呢？还在‘长剑’吗？有没退伍？”
　　“如果我知道他的近况，就能肯定地告诉你你那受害人不是他了。”严啸叹了口气，“暂时还查不到，‘长剑’一切信息对外保密，我花了大半天才打听到他3年前去了‘长剑’，要想知道他在‘长剑’干了什么，我得去一趟战区机关找我哥。”
　　沈寻没有将严啸打听的情况告诉乐然，晚上两人加完班回宿舍，乐然窝在床上止不住地叹气。沈寻从后面抱住他，吻了吻他的后颈，轻声道：“如果周一锋真是被人所害，我一定给你查出真凶。”
　　一周后，严啸直接将车开到了市局门外。沈寻有些意外，刚一上车，就被丢了满怀的资料。
　　严啸说：“周一锋上个月从‘长剑’离奇失踪了。”
　　“失踪？”沈寻难以置信，“‘长剑’的队员会失踪？”
　　“所以我说‘离奇’啊。”严啸点上一支烟，“他是‘长剑’二中队的队员，这二中队不是主力战队，最近半年来没有执行过什么重要任务，周一锋一直随队训练，没有什么异常，但上个月他请假探亲，离开之后再也没有回去。”
　　“‘长剑’没有找他？”
　　“找了，但他根本没有回家。”
　　“那查看铁路公路购票信息，总能查到他去哪里了吧？”
　　“你傻啊？他是什么人？特种兵！还他妈是‘长剑’的特种兵。他真想伪装起来消失掉，要找到谈何容易。”
　　“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也是‘长剑’正在调查的。”
　　沈寻皱眉看着窗外，过了一会儿才说：“看来那具遗体很可能就是周一锋的了。但退伍证是怎么回事？”
　　“八成是假的。”严啸侧过头，“老寻我跟你说，这件事你和你家乐然都不用再掺和了，我已经跟我哥透了底，‘长剑’会亲自查这个案子。”
　　“军队干预司法？”沈寻嘴角一抽，“你哥的主意？”
　　“什么叫军队干预司法？‘长剑’培养出一个合格的队员有多难？如果那人真是周一锋，那‘长剑’就管定了。我哥最见不得底下的兵受委屈，乐然那件事是没传到他跟前去，不然能含冤退伍？周一锋这事就更别说了，堂堂特种兵死在窨井里，他要能咽下这口气，我严家所有人的名字都得倒过来写。”严啸往方向盘上一拍，“我今天就是赶过来告诉你这事，如果有什么后续情况，只要我知道了，就一定告诉你。上回你不是说这案子可能和前面几个案子也有关联吗？最近你多多注意一下那几个案子，一旦‘长剑’这边出手了，你行动起来也方便得多。别忘了，五大特种部队是有特权的，他们想查谁，别说你们省厅兜不住，就算是上头军委都得忌惮几分。”
　　沈寻点点头，也点上一根烟，“那我就静观其变。”
　　高层暗流涌动，市局却一切照旧。乐然被沈寻派去支援扫黄打非，抓人毫不手软，成天起早贪黑，经常深更半夜了还和一帮兄弟们突袭招待所。
　　不过，尽管每天都忙得脚不沾地，他还是会时不时向沈寻打听周一锋的事。
　　在一切水落石出之前，沈寻不想告诉他太多，总是以“在查”推诿。他有些闷闷不乐，沈寻也自有方法纾解。
　　两人在一起互相解决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乐然上道，不再像刚开始时那么青涩，主动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周末加完班已是深夜，乐然坐在沈寻车里，跟沈寻一同回家。洗漱完毕后，他主动压在沈寻身上，埋首吮沈寻的乳尖，手也探进沈寻的睡裤里，隔着内裤握住那温热的器官。
　　沈寻想翻身，但是前特种兵的腰和手臂都格外有力，嵌住了就说什么也不放。
　　沈寻被撩得起了火，摸着乐然的下巴道：“乐乐，让我起来。”
　　乐然跨坐在他身上，脸颊潮红，难耐地在他胯部蹭动，两个都已经起来的性器隔着布料厮磨，箭早已架在弦上。
　　乐然呼吸有些粗重，一边动一边说：“沈队，我想要你。”


第四十五章 
　　沈寻两眼眯成细长的线，稍稍撑起身子，似笑非笑地看着乐然，“要我？怎么要？”
　　乐然上半身裸着，凹凸有致的肌肉随着急促的呼吸而鼓动，因为情欲而挺立的乳尖泛着微红。他摆动胯部，将自己精神的“小兄弟”卖力往沈寻那里蹭，深灰色的内裤已经鼓出饱满的一团，顶端渐渐显出湿润的深色，色情得格外坦荡。
　　他喉结滚了滚，身子往下一俯，衔住沈寻的唇，明目张胆地索吻，两人赤裸的胸膛贴在一起，体温与心跳交相辉映。
　　沈寻搂着他的背，温柔地抚摸他蝴蝶骨上有力但不突兀的肌肉，老练地缠住他的舌，逐渐由被动转为主动。
　　乐然喜欢亲沈寻，但接吻毫无技巧，被沈寻的舌一挑逗就缴械，此时被吻得迷醉，胯部仍在下意识地顶送。沈寻看准时机，一个侧身摆脱他的桎梏，反倒将他压在身下。
　　他愣了一秒，再想抢回主导权已经晚了。
　　沈寻一手撑在他脸侧，一手探进他的内裤，不轻不重地握着他形状美好的性器，拇指还在顶端恶作剧似的搔弄。
　　沈寻指甲剪得很短，挠在最敏感的地方，每一下都让乐然难以自持。
　　他泄出一声呻吟，眼中的情欲越来越浓，颤声唤道：“沈队……”
　　“怎么？”沈寻不动声色地加重手指的力道，往根部一探，中指在胀得浑圆的囊袋上挠痒，“刚才不是说要我吗？怎么要？嗯？”
　　乐然胸口起伏得厉害，眨了眨眼，似乎想让眼神看起来更加凶悍更加霸道，遗憾的是他眼眸太浅，藏不住情绪也做不了假，那瞪得老大的眼睛往沈寻一望，漫出的只有七分渴望三分羞恼。
　　沈寻勾起一边嘴角，浅笑着凝视他，“说啊，怎么要？”
　　他抿着唇，险些沦陷在沈寻深泉一般的目光中，稳了半天才毫无底气道：“我要上你！干你！”
　　沈寻俯身在他眉间落下一吻，语气中有难掩的笑意与宠爱，“现在还不成，你个小处男，什么都不会，我让你上，岂不被你折腾成残废？”
　　低沉又沙哑的声音，挠在乐然耳膜上，就像一记性感至极的春药。
　　他下身胀得难受，不由自主地往上挺起胯部，没脸没皮地往沈寻手里凑，喉咙挤出几声喑哑的呻吟，扯着沈寻的手腕，生涩地撒娇道：“沈队，就，就一次……”
　　沈寻笑着吻他，从眉心到鼻尖到嘴角，含住喉结，再蜿蜒向下，在他的锁骨、乳尖、腹肌、人鱼线上落下一道道吻痕，最后将那生气勃发的家伙含入嘴里，细心又深情地舔弄。
　　被温热包裹的瞬间，乐然颤栗得连脚趾都痉挛起来，头向后仰起，肩背撑在被褥间，两腿曲起来，双手下意识地往下探，难耐地喊道：“沈队，沈队！”
　　沈寻掰开他的腿，手掌撑在他大腿内侧，将他腿间的坚硬含得更深，舌在茎身上火候正好地游走，时不时又回到顶端的小口戏弄。乐然从未被做过这种事，羞愧与快感就像从天而降的巨浪，毫不留情地将他卷入其中，温柔地蹂躏，令他无法脱身，亦不愿脱身。
　　他险些在沈寻嘴里释放，那一股股热流最终射在沈寻胸膛，湿漉漉的一片，触目之处，皆是迤逦的情色。
　　缓过一口气后，他红着脸撑起身子来，羞得抬不起头，十指颤抖着试图抹掉沈寻胸口的那些湿淋。但沈寻却亲了他一下，捉住他的手腕放到自己嘴边，吮住中指，将指尖的精液舔入口中。
　　沈寻的神情太过温柔太过专注，他惊愕得一时忘了反应，直到沈寻将他的指头挨个舔干净，冲他露出一个挑逗的低笑，他才触电似的缩回手，吼道：“沈队你干什么！那个不能吃！”
　　沈寻耸了耸肩，“可是我已经吃了。”
　　“你！”乐然不知所措，那眼神就像在荒郊野外独自遭遇一只成年公狐狸的幼狼。
　　幼狼被公狐狸逼到绝境退无可退，但公狐狸偏偏又什么危险的事都没做，只将它舔得满身口水，而后晃着大尾巴离去。
　　沈寻拿过放在床头的抽纸，擦掉胸口上的晶莹，再一次将乐然罩在身下，拉着他的手放在自己胯部，笑道：“帮忙解决一下？”
　　沈寻那里尺寸惊人，但即便是勃起时，也全无狰狞之态，乐然手掌粗粝，每一次都抚弄得极其小心。这回，他学着沈寻的样子一路往下吻，嘴唇停在阴影处时，下巴却被沈寻抬起来，“真想这么做？”
　　他眉头一皱，眼神有种孩子气的坚定，“想！”
　　沈寻摸了摸他脸颊，半躺在床上，曲起一条腿，找了个舒服的姿势，温声道：“看你表演。”
　　乐然埋下头去，含住顶端，小心地舔了舔，抬眼悄悄观察沈寻的反应，却刚好对上沈寻含笑的目光，他立即耷下眼皮，耳朵尖红得诱人，双手握住茎身，尝试着尽量深地往嘴里送。
　　沈寻捏着他的耳垂轻轻揉搓，另一只手抚摸着他有些扎人的头发，既没有往下按，也没有阻拦他的动作。
　　他卖力地吞吐着，忍着不适将粗大的性器挤入咽喉。
　　沈寻向后一仰，全身的血液似乎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快感引向小腹。
　　乐然努力含得更深，鼻尖几乎挨到沈寻的胯部，口鼻里全是沈寻的味道。他咽了咽口水，而这吞咽的动作重重地挤压着粗胀的茎身，快感像暴风雪一样席卷而至，沈寻无意识地按住他的后脑，发出一声惬意的闷哼。
　　他十分受用的挑了挑眉，舌勾住茎身，一边吞吐，一边吮吸，唇舌间发出淫靡的咋吧声响。
　　高潮时，沈寻试图将他推开，他却终于想起自己是当过特种兵的人，手臂一用力，恁是压得沈寻无法动弹。
　　热流如同飞涌的泉，尽数被他收入口中。然而终是经验不够，他被呛了一下，退出时一股精液射在他脸上，刚好挂在他眼睫和嘴角，情色，却又情色得并不粗陋。
　　沈寻扶着他的肩，叹气道：“你看看你……”
　　他伸出舌头，舔掉嘴角的污迹，又埋下头去，将留在沈寻性器上的精液也全数舔尽，骄傲地昂起头，威风凛凛道：“我怎么我？我比你厉害！”
　　沈寻笑着摇头，弹了弹他额头，“照照镜子去，都被射一脸了还厉害？熊孩。”
　　乐然往脸上一抹，还想学沈寻将中指往嘴里放。沈寻牵过他的手，往他光着的屁股重重一拍，说了句“别舔了”，就将他拉进怀里接吻。
　　他被打得有点恼，骑在沈寻身上，舌头顶入沈寻口中，奋力抢夺主动权。沈寻好脾气地让他亲，亲够了才捧住他的脸，揪了揪他的鼻尖，笑着说：“然哥真厉害。”
　　乐然眉梢一挑，居高临下地睨着沈寻，卧室暧昧的暖光给他勾出一圈毛乎乎的光晕，就像小兽那令人垂涎的细绒。
　　12月，冬天的第一场雪终于降下来了。
　　李司乔驾驶兰博基尼撞灯柱事件经过一个月的发酵，影响越来越广，网友像打了鸡血一般深扒李家的产业与“关系”，爆出其父李辉的房地产公司非法侵占土地，其母梁艳屡次借胞弟梁华的正军职名头向地方官僚施压，换取项目优惠。网络上群情激愤，致使当地公检不得不成立特别行动组，调查李辉、梁艳的产业与关系网。
　　沈寻再次与那姓柳的“国家黑客”联系上，托他将“李辉与境外贩毒组织有染”的消息大量散播在网上。
　　这条没有任何根据且无法追踪发布者的“谣言”成了最重磅的炸弹——近年来公安部将禁毒列为重中之重，民间的反毒情绪也因为缉毒警察的大量牺牲而行至高潮。
　　网络上立即掀起“严查李辉”的舆论热潮，就连梁华，甚至是梁华背靠的大山——势力极深的齐家也被牵涉其中。
　　公安部权衡利弊，启动了对李辉的调查。正在此时，各大网站上再一次出现了一篇与禁毒有关的帖子。
　　帖子的主角是5年前牺牲的北筱市市局刑警骆燏。照片上的他，身着笔挺的警服，笑容英气中带点勾人的痞，方一发出就被各个大V竞相转发。
　　沈寻亲自撰写了这篇帖子的内容，刻画出一个从不向命运低头、天赋极高却又极其努力的人民警察形象。在帖子的末尾，他将骆燏的死渲染得极其隐晦，明上是被毒贩枪杀，暗地里却直指公安系统高层，暗指有权贵故意置骆燏于死地。
　　帖子一经发出，市局就再没安宁过，当地媒体受省市宣传部的挟制，不敢过问此事，但外地媒体、群众却蜂拥而至，连各地的公安、军队官微都横插一脚，聚焦这已经离开5年的帅气刑警。
　　市局与省厅只能顺应舆情，启动对骆燏殉职一事的深层次追查，沈寻与乔羿皆多次被单独问话。
　　乔羿从问询室出来后撞了撞沈寻，沈寻朝他挑起眉。
　　只消一个眼神，两人就对上了暗号。
　　乐然根本没想到李司乔撞灯柱会引起轩然大波，向沈寻打听，沈寻却只说“看好戏就成”。
　　严啸回了一趟北京，打电话跟沈寻汇报道：“老寻，我发现你越来越精了，都他妈快成狐狸了！”
　　沈寻笑道：“哪里的话，狐狸都想修炼成人，可见还是人比较聪明。”
　　严啸嗤笑，靠在老家大院的逍遥椅上悠闲地晃着，“你怎么不早说想借舆论的力量整李司乔？”
　　“时机未到，说了也是白说，我怎么知道他啥时候会撞柱子上？”
　　“如果他一直不撞呢？”
　　“那就只好找个机会让他撞了。”
　　“够狠！”
　　“还得多谢你那姓柳的兄弟。”
　　“他啊，唯恐天下不乱……”严啸顿了顿，抛着打火机玩儿，“我这次回来就是看看齐家怎么了。你也该回来瞧瞧，齐老爷子气得心脏病都快发了。”
　　沈寻声音沉了沉，“我倒没针对齐文武。”
　　“得了吧，齐家这些年也没干过什么好事，几个倒插门的女婿四处摆谱，齐文武明明知道，却一次都没有出来阻止。谁酿的恶果谁吞，他也别叫屈。”
　　沈寻“嗯”了一声，“你家里呢？你哥你爸知道你掺和了这件事没？”
　　“知道个屁，老头子还说你们局现在窝风暴眼儿里了，让我有空多罩罩你。”严啸道：“对了，骆燏那事我打听到一点消息。”
　　“什么？”
　　“5年前被抓的一个毒贩已经跟公安部交待了，说他们当天收到一个秘密情报，靠着这个情报，贩毒集团的一小部分人才顺利逃脱。你猜这个情报的交换条件是什么？”
　　沈寻虚起眼，“骆燏？”
　　严啸往逍遥椅扶手上一拍，“干掉骆燏。”


第四十六章 
　　沈寻虚目凝视着前方，捏紧的手指泛出青白色的骨节，后槽牙紧紧咬着，脸颊浮出几道扭曲的线条。
　　半晌，他声音极沉地问：“毒贩有没交待向他们透露信息的是谁？”
　　严啸摇摇头，“不是不交待，是根本不知道。老寻，这背后的黑影得你和乔羿自己去查，那次行动是军警联动，保密级别不低，泄密的人只可能来自内部，这其实缩小了调查范围。”
　　“这个范围……”沈寻摩挲着下巴，“公安部有数，市局和省厅也有数。”
　　“当然。”严啸目露鄙夷地笑了笑，“他们明明知道，却一直没有展开对可疑人员的调查。”
　　“他们有顾忌，害怕一查就牵连到地位更高的人。”
　　“所以我说，这黑影得你和乔羿去调查。我能帮忙，但是始终不是你们公安体系的人。”
　　“明白。”
　　回到市局后，沈寻关上队长办公室的门与灯，拉上窗帘，将自己置于一片黑暗中。
　　骆燏的身影在脑子里徘徊不去，笑容比初春的阳光还耀眼。
　　他皱起眉，用力甩了甩头，试图将骆燏的影子赶出去。
　　五年前的一幕幕涨潮似的浮现，他在它们中间依次穿行，试图找到骆燏被什么人盯住的蛛丝马迹。但回忆就像指尖的细沙，越是想要紧紧攥住，就越是流逝得难以留住。
　　一小时之后，除了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琐碎，他什么也没想起来。
　　他一直以为当年的自己爱骆燏，了解骆燏的一切，迫不及待想得到骆燏。但如今回头想来，才发现那时自己连骆燏正在做什么、和哪些人接触过都不知道。
　　这和与乐然的相处完全不同。
　　打从乐然出现在他生命里的一刻，他就急切地想知道乐然的一切——乐然以前过得怎么样，乐然在军队被什么人欺负了，乐然周末和晚上在干什么，乐然上班有没有好好工作。
　　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将乐然摸得清清楚楚，乐然每天见过什么人、下班后爱去哪家水果摊，甚至连乐然每天穿什么颜色的袜子他都知道。
　　他放在乐然身上的，是温柔入骨的占有欲与控制欲。
　　他不得不承认，这是他表达爱的方式，且是唯一方式。
　　可是以前与骆燏相处，他却很少主动去了解骆燏周围的人，全副心思都在骆燏本人身上，在意骆燏对于案件的洞悉力，在意骆燏打靶的精准度，在意骆燏格斗时的出腿速度……
　　年少轻狂时，总是容易被和自己相似，或者强于自己的人所吸引。多年之后才猛然惊觉，那时的感情其实不是爱。
　　他与骆燏之间，有惺惺相惜的兄弟情，有相互仰慕、较劲的战友情，唯独没有相濡以沫的爱情。
　　骆燏是直男，早就看得通透，与他玩笑照样开，架照样打，一次次“无情”拒绝他的非分之想，却至死都将他当做最好的兄弟。
　　他喜欢同性，二十出头本就容易误将友情当做爱情，何况骆燏在很多方面都压过他一头，日子一长，那优秀的同期竟成了他心头的执念，放不下，割不掉，以至于骆燏离开之后，他陷入难以释怀的悲怆，就连旁观的乔羿，也以为他的失魂落魄是因为对骆燏的深爱。
　　他抱着头，竭力回想骆燏出事之前的工作。
　　然而直到乐然来敲门拿果汁，他也什么都没想起来。
　　屋里漆黑一片，乐然的声音透着显而易见的担忧，“沈队？你在干什么？”
　　他抬起头，眼中有几缕血丝，声音疲惫，“想案子。”
　　乐然关上门，没开灯，坐在他面前，“什么案子？”
　　他叹了口气，看向乐然时，紧皱着的眉终于稍稍舒展。
　　他展开手，轻声道：“过来，让我抱抱。”
　　乐然怔了怔，片刻后站起身来，绕到他跟前，刚想蹲下，就被环住了腰。
　　沈寻紧紧抱着他，将头贴在他上腹。他的手在空中一顿，终是轻轻放下，抱住了沈寻的头。
　　阴暗中，两人保持着这姿势依偎了很久，沈寻什么也没说，乐然也没有主动问，直到沈寻深深出了口气，哑声低喃道：“乐乐。”
　　乐然弓起身子，在他头顶落下一吻，“我在。”
　　沈寻去了陆国民副局长的办公室，询问省厅关于骆燏牺牲一事的追查进程。
　　陆国民摇了摇头，“这事不管是咱们局还是省厅，其实都没法查。你我都是体制中的人，应该清楚这事背后有黑幕。如果黑幕只存在于公安体系中还好办，但现在的情况更加严峻，里面还有军队，甚至中央的势力。沈寻，你是上面的人，能打听到的信息也许比我还多。我不妨告诉你，市局、省厅的调查都是做样子给老百姓看，只有公安部说不定能查出些什么。”
　　沈寻双手撑在桌沿上，目光如炬，“陆局，我只想要一份当年参与缉毒行动的决策者名单。”
　　陆国民脸色一暗，双手紧紧抓住靠椅扶手，嘴唇抖了抖，好几秒后才叹气道：“我不能告诉你。”
　　沈寻的视线突然掠过一阵凉寒。
　　陆国民苦笑，“不过你可以自己去查，我不阻拦你，也阻拦不了你。”
　　从陆国民办公室出来时，沈寻抬眼就看到了等在转角的乔羿。
　　他走了过去，轻声说：“放心，骆燏的事，我管定了。”
　　陆国民的意思再明确不过——这事市局省厅都管不了，但是你沈家可以和对方对抗。
　　这些年他独自在外打拼，甚少动用家庭关系，此时不到万不得已之时，他亦不会向家里开口。
　　而目前，除了求助于家庭，显然还有其他办法。
　　他拿出手机，一个电话打去北京，问已经熟络起来的“国家黑客”是否能帮忙搞到五年前行动的决策者名单。
　　对方本就参与了骆燏事件的网上炒作，一听就干脆接下，笑道：“等消息吧，最迟明天早上。”
　　下班前，乐然又来了。
　　他温和地笑了笑，“今晚我有些事，得留在这儿加班，你……”
　　乐然笔挺地站着，一脸肃穆，“你想找骆燏牺牲的线索，我帮你。”
　　因为过去与骆燏的那档子事，沈寻一直避免与乐然过多提及骆燏，实在避免不了，才略讲一二，此时乐然主动说起，他愣了一下，尴尬地笑了笑，“不用。”
　　“为什么？”乐然眼底的坦诚一览无余，“多一个人多一分力量。”
　　“乐乐。”沈寻声音很轻，“这事很麻烦。”
　　“再麻烦我也想和你一起解决。”乐然眼中有种纯净的坚定，“乔法医以前跟我说过，骆燏是你最好的兄弟，他的事就是你的事，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沈寻心头一热，还想说什么，乐然已经走到他身边，一把将他抱住，“沈队，我喜欢你，我想帮你！”
　　又来了。
　　“我喜欢你”又来了。
　　沈寻抬手摸他的脸颊，说不出再拒绝的话，默认般地吻了吻他的手背，低声道：“谢谢。”
　　乐然退后一步，眼里闪着光，“沈队，我想去你家一趟。”
　　“怎么？”
　　“乔法医以前说过，骆燏去世后他的遗物由你保管，里面会不会有什么线索？”
　　沈寻目光一滞，旋即苦笑道：“他留下的东西很少，一个大箱子就装满了，他刚离开时我经常翻出来看，没什么可疑的。”
　　“但是当时并没有他可能死于阴谋的说法啊！”乐然说得很认真，“如果不是前不久的帖子，市局省厅也不可能启动调查，所有人都被蒙在鼓里，你不知道他是被人所害，拿出他的遗物来看也只会睹物思人，而不会注意到可疑的地方！”
　　沈寻张了张嘴。
　　乐然又道：“现在不一样了！这次我们再去看，肯定是带着疑点去的！”
　　沈寻若有所思地看着乐然，这才发现自己因为惯性思维而险些错过重要线索。
　　“沈队，你让我去吧！”乐然目光炽烈，像燃着一团小火。
　　沈寻拿起外套，“去，现在就去。”
　　乐然突然挡住他，“我一个人去。”
　　他不解道：“你一个人？”
　　“骆燏是你兄弟，你看到他的遗物肯定会带上主观情绪，但我不会。”乐然掷地有声道：“这一年你教会我怎么当一个观察入围的合格刑警，如果他的遗物里有什么，我发誓一定给你找出来！”
　　沈寻闭上眼，再次睁开时，眼中浓烈的焦虑已经化为幽潭般的深情。他紧了紧乐然的外套，将自己的围巾系在对方脖子上，柔声坚持道：“我也回去，在一旁陪着你，保证不打搅你。”
　　冬夜，沈寻从书房的壁柜里拖出一个几近崭新的行李箱，打开时说：“箱子是新买的，他经常出差，常用的箱子拉坏了，我买了这个准备送给他，没想到……东西都在里面了，你看吧，我去外面抽根烟。”
　　乐然点点头，戴上手套，头也没抬地说：“沈队，你休息一下吧，有什么发现我立即告诉你。”
　　客厅和书房开着灯，沈寻靠在客厅的阳台上，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书房传来一阵阵物品被翻动的声音，乐然似乎在屋里走来走去。他凝望着夜空中的一点，那一点竟慢慢散开，又悄悄聚拢，隐约勾勒出骆燏的模样。
　　面目不清的骆燏似乎在笑，随后以一种极其缥缈的声音说：“以前非说喜欢我，看吧，现在才知道那不是喜欢了吧？幸好我是笔直的直男，不然就被你骗了。”
　　是啊，时隔多年才知道欣赏不等于喜欢。
　　欣赏是较劲，而喜欢，是想将那人捧在心上来宠爱。
　　乐然将箱子里的物品分门别类地摆好，挨个查看细节，直到半夜3点才走到书房门口喊：“沈队！”
　　沈寻连忙从阳台的躺椅上起身，快步赶去，“发现什么了？”
　　“这手机的数据线和充电器呢？我在箱子里没找到。”乐然拿着一部老款翻盖手机，几年前智能机尚未普及时，这种手机在街上随处可见。
　　“你想看手机里的照片？”沈寻接过手机，眼神很安静，“他这手机里的照片几乎都是我拍的，都是他和乔羿，我看过好几遍，没其他的了。”
　　乐然跟没听到似的，“线呢？”
　　沈寻轻轻叹息，转身朝书房里走去，“我找找。”
　　满屋子翻数据线与充电器时，沈寻说，骆燏这部手机和他以前用过的是同一款，他有一次把充电器忘在局里了，回来手机电量不足，只好“借用”骆燏的，后来就一直用着，直到换用智能机。
　　老旧的数据线与充电器，如今正静悄悄地躺在卧室床头柜的抽屉里。
　　沈寻将它们交到乐然手中，乐然快步走去电脑前，将电脑与手机连在一起。
　　手机太旧了，电池失灵，半充半使，花了半个多小时才勉强连上。
　　屏幕上出现扫描图标时，乐然回头问：“沈队，你以前把照片放在电脑上看过吗？”
　　“没有。”沈寻摇头，“他刚离开时我很颓废，经常打开手机看以前的照片，但没有连接上电脑。”
　　“为什么？手机迟早会坏掉，存在电脑上或者打印下来才能长久保存。”乐然不解。
　　沈寻苦涩地笑了笑，“看一次难受一次，不如再也不看。”
　　乐然抿了抿唇，这时扫描完成，手机里的文件终于清晰地呈现在显示屏上。
　　乐然拖来转椅坐下，打开存放着照片的文件夹，顿时，往时的光景就像一块块浓缩的糖块，整齐铺展在眼前。
　　沈寻低声说：“都是我拍的，大部分是他，小部分是他和乔羿。”
　　乐然一张一张点开看，中途停下问道：“没有骆燏自己拍的照片吗？”
　　“有，但他拍的都是资料，每次整理下来后，他都会删掉。”
　　“唔……”乐然已经翻到最后一张，毫无收获。
　　安静片刻后，他又一次进入手机的资源管理器，凑近显示屏，一个一个图标查看。
　　沈寻说：“那些都是手机自带的文件。”
　　“我有一次出任务时，干了半个月的外围卧底，我们部队上有个规定，拍摄的重要照片必须存在只有自己知道的地方。”乐然一边找一边说，“所以我从来不把他们放在相册里。只要自定义一个特殊文件夹，别人如果只是在手机上翻找图片，就根本没法找到，即便是在电脑上，也不一定……”
　　他盯着一个图标，话音戛然而止。
　　沈寻一只手按在他肩膀上，“这个文件夹是？”
　　他试图敲开文件夹，显示屏上却弹出一个密码输入框。
　　沈寻立即拿出手机，正欲打电话，却见显示屏上出现了一个任务窗口。
　　乐然镇定地坐着，动作很慢地敲着一个个天书般的代码。
　　10分钟后，一串密码被输入，文件夹顺利开启。
　　沈寻有些吃惊，乐然摸了摸后脑，有些不好意思，“特种部队会教最基础的密码破译，我这次运气好，骆燏的密码也不难，10分钟就搞定了，以前练习时，我最少得花半小时。”
　　文件夹只有600多KB，里面是两张图标状态的图片。
　　沈寻心跳猛然加速，按在乐然肩膀上的手也不自觉加重力道。
　　乐然点开第一张，照片呈一片模糊的灰色，一看就是拍摄时突然晃动，什么都没有捕捉到。
　　而第二张，却能看到5个人进入一家酒店，其中1人刚好侧过脸，几乎与镜头相对。
　　沈寻猛然睁大眼，乐然也在片刻的疑惑后倒吸一口凉气。
　　两人异口同声道：“梁华！”
　　正在此时，沈寻的手机响了起来，“国家黑客”慢悠悠地说：“你要的东西搞到了，放你办公室电脑还是自家电脑上？”
　　沈寻声音发抖，“我家。”
　　“好叻，等着啊，只要10秒……诶等等，你们在看什么？这是谁的照片？”
　　沈寻示意乐然暂且关掉图片显示器，乐然照做，图片却怎也关不掉。
　　“国家黑客”在电话里说：“慌什么？让我看看，加密文件夹呀，是很重要的照片吧？但是只有一个人露了脸，不太好办啊……需要我‘核实’其他几个人的身份吗？”
　　沈寻眼角一张，“你能分辨出来？”
　　“能啊。”
　　“准确度多少？”
　　“百分之百！”
　　沈寻深吸一口气，沉声道：“好。”
　　挂断电话，沈寻从乐然手中接过鼠标，轻轻一点，照片关掉了，桌面上已然多出一个文件夹。
　　正是那“国家黑客”放的。
　　乐然错愕地问：“这人到底……”
　　“一个可靠的朋友，和咱们一条战线的。”沈寻说着点开文件夹，本以为里面是文字记录，不想陈列在眼前的竟然是一个个视频图标。
　　乐然有些好奇，“这是什么视频？”
　　点开之前，沈寻就已经有了推断，而视频内容也恰好印证了他的推断。
　　“国家黑客”没有去浩如烟海的文字记录库中查找，而是直接拿到了当时的高层会议录像。
　　至于这人是怎么拿到这种东西的，对方不说，沈寻也不问。
　　视频开始时有很多雪花点，10秒后逐渐清晰，沈寻几乎已经屏住呼吸，目不转睛地挨个辨别录像中的人。
　　突然，乐然“啊”了一声，颤抖着的食指指向视频最远处穿着陆军常服的人，“这……这是不是梁华？”


第四十七章 
　　对！那是梁华，Z战区集团军军长，少将梁华！
　　一股寒意从沈寻脚底升起，沿着背脊直冲脑门。在今夜之前，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他的兄弟，他曾经最在意的人，也许就是被这个整过乐然的人害死！
　　那张照片到底是怎么回事？
　　照片上的其他人究竟是什么身份？
　　骆燏为什么会拍到那张照片？
　　是无意看到还是有意跟踪？
　　他重重地闭上眼，眉头拧得极深，右手摁住眉心，一下一下地揉着。
　　乐然坐在他旁边，仔细地将视频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确认那人的确是梁华后，又认真辨认其他与会者。
　　遗憾的是，他只认出了现任省厅厅长焦国庆，剩下的全是陌生面孔。
　　他撞了撞沈寻，一手拿着笔，“沈队，这些人你认识吗？梁华嫌疑大，但不一定是幕后黑手，这视频里的每个人都有嫌疑。”
　　沈寻呷了一口茶，眼中透着一股阴寒，他咳了一声，由近及远指着围坐成一圈的人道：“这位是以前咱们市局的特警队长于晓强，3年前已经调去公安部，你没见过；这位是省厅的厅长伍雪松，退休；他旁边的是现在的厅长焦国庆，当时好像是省厅主管特警的副厅长；这位是警备区司令员钟一思，他应该是代表武警来的……”
　　乐然边听边记，放下笔后蹙眉道：“奇怪。”
　　沈寻看着他，“奇怪为什么梁华也在？”
　　“对！这次行动是由我们这边的警备区武警和市局省厅联动，梁华是Z战区的人，他为什么会出现？”乐然食指在桌上敲击，“而且如果按战区来划分，咱们这儿属于X战区，也和他Z战区没有关系啊。”
　　“他能参加这个决策会一定有什么原因，这个我继续查。”沈寻神情凝重，再一次点开骆燏所拍的照片，“现在我想做一个假设——骆燏拍这张照片时被梁华或者梁华身边的人发现了，招致杀身之祸，是不是说明这张照片能够置他们于死地？”
　　乐然想了想，“但是为什么他们借毒贩之手杀掉骆燏，却没有处理掉这张照片？”
　　沈寻半眯着眼，骆燏去世之后的事残忍地在脑海中回放，突然，他眼皮一抬，嘴唇动了动，哑声道：“因为他们没来得及。”
　　“什么意思？”
　　“骆燏在执行任务时，手机并没有带走，他们也许是想先杀了骆燏，然后再处理手机，没想到被我抢先一步。”
　　“你？”
　　沈寻长长地叹了口气，“他留下的东西全部被我收了起来，没人敢动。”
　　乐然知道沈寻背后有一个势力庞大的家族，此时头皮却骤然一紧，“他们有没对你动过手？”
　　“没有。”沈寻摇摇头，语速很慢，听起来像正在回忆当时的情形，“不过现在想来，他们好像监视过我一段时间，直到他们感觉风波已经平静。”
　　乐然低头思索，过了一会儿才道：“我现在特别想知道照片里的都是谁。”
　　“我也想。”沈寻勾出一个苦笑，揉了揉乐然的头发，“忙一夜了，累吗？”
　　“还好。”
　　“天还没亮，睡一会儿吧。”
　　“你呢？”
　　“我再坐坐，去吧，洗把脸，早上我煮荷包蛋给你吃。”
　　乐然站起身来，刚要走，又躬下身子，吻了吻沈寻的额头，被亲过的地方热热的，沈寻摸了摸，自言自语道：“这小笨蛋。”
　　“小笨蛋”没睡着，翻来覆去想如果幕后黑手不是梁华，那真凶可能是谁。
　　梁华和李司乔害过他，断送了他在军营的前途。
　　对这两个人，他是恨之入骨的。前阵子李司乔撞了灯柱，他高兴得难以自持，还请沈寻与乔羿打开庆功宴。
　　但现在，他却尝试着冷静下来，从旁观者的角度分析这个棘手的案子。
　　情感上讲，他自然希望将梁华绳之以法，但理智却告诉他——乐然，你是个刑警，侦查案件不能感情用事，不能主观臆断谁是凶手。
　　骆燏的照片可能是一个关键证据，但与会的其他决策者也有向毒贩泄密，并借刀杀人的机会。
　　他躺在大床的一侧，枕着自己的枕头，怀里抱着沈寻的枕头，将大半边脸都埋了进去，深呼吸一口，心里发誓一定要将杀害骆燏的人绳之以法。
　　7点多时，沈寻捧着一碗热乎乎的荷包蛋走进卧室，坐在床边，见他睡着了，俯下身子亲了亲他的鼻尖。他睡得浅，一下子就醒了，揉着眼睛坐起来，打了个哈欠，看着还是很疲惫，声音也带着倦意，“沈队早。”
　　“来，吃了。”沈寻笑着将碗递过去，“吃完再睡会儿，上午别来局里了，休息够了下午再来。”
　　他瞪大眼，“这怎么行？”
　　“怎么不行，加了一夜班，休息半天怎么了？”
　　“不行不行，我加班是干私活儿，怎么能占用正常工作时间来休息？”
　　“私活儿？”
　　乐然咧了咧嘴，语气有点严肃，“沈队，我知道这事你是一个人在查，局里根本就不管。但我得管，这算不算私活儿？”
　　沈寻笑了，勾住他下巴，“你得管，口气还不小。”
　　“那是。”乐然眼角向上一扬，喝了一小口糖水，“谁让我是你男朋友呢！”
　　沈寻垂下眼帘，遮住眼中的笑意——这句男朋友，算是甜到他心坎里去了。
　　市局一切正常，省厅和公安部也没有什么消息，网上闹得仍旧很厉害，一方面最近没有什么更吸引眼球的社会热点，另一方面沈寻也一直控制着炒作力度，不让骆燏和李家的事从网上淡下去。
　　几日后，“国家黑客”再次来电，语气少了前几次的轻松，郑重道：“我查清楚了，你……真想知道照片里面的人都是谁？”
　　沈寻关上办公室的门，低声道：“是。”
　　那边叹了口气，“你或者严啸亲自来北京一趟，我把视频交给你们。”
　　“视频？什么视频？”
　　“我按照照片拍摄的时间、地点，调取了当时街口几个监控的记录，原始记录已经删除了，现在的是我逆向恢复出来的，能够看到另外几个人的正脸。我放入军方的人面识别库进行过比对，其中一个人……似乎是公安部通缉的毒贩。”
　　沈寻指尖一颤，“行，我马上给严啸打电话。”
　　当天下午，严啸就赶往北京，取回了这个原本早已不存在的录像。
　　沈寻坐在他的车里，两人一同看着。视频只有短短7秒，但信息量实在是太大——与梁华一并进入酒店的有李辉、公安部通缉的毒贩缅籍华人大河、齐文武的另一个女婿张远亭。
　　其中，张远亭时任H省纪委书记，目前已经调至北筱市所在的林江省任省委书记，是省里的一把手。
　　沈寻盯着显示屏，“梁华果然涉毒，骆燏撞见了他们与大河见面，才被灭口。”
　　“上次你跟我说梁华参与缉毒决策会议，后来有没打听到他为什么会出现？”严啸问。
　　“打听到了。”沈寻语气很冷，每个字都像在冰水里走过一圈，“那次行动的目标毒贩中有几人是从H省逃窜过来的，H省归Z战区，梁华当时是作为Z战区的代表前来参会，决策权在我们这边的省厅和武警部队上，但是他有提出建议的权力。”
　　“也就是说，是他提出让骆燏和另外几名刑警参与行动？”
　　“不一定，他不会直接提出，可能是旁敲侧击，诱使其他人提出。”
　　“老奸巨猾。”严啸拍了拍方向盘，“那现在怎么做？照片和录像都在我们手上，这东西往北京一交，梁华、李辉、张远亭肯定逃不掉，齐家势力再大也保不了他们。”
　　“先别急，等我再想想。这事涉及现在的省委一把手，背后可能牵连更多。”沈寻手指抵着下巴，垂首凝思，片刻后道：“对了，‘长剑’那边有消息了没？”
　　“没有。”严啸摇头，“不过可能是他们还不准备告诉我，‘长剑’办事效率高是出了名的，说不定他们已经开始行动了。”
　　“你说……”沈寻把玩着手中的烟，“张远亭在之前那四起凶杀案里扮演着什么角色？”
　　“哟，这脑筋转得。”严啸侧过头，“怎么，马上就怀疑到你们省委书记头上了？”
　　“他和梁华是亲戚，又和同一个毒贩出现在同一张照片中，我很难不怀疑他。”沈寻看了看窗外，轻轻摇头，“毒贩、大商人、政府高官、军队首长相互勾结，这毒贩得真他妈的好。”
　　“那么今年被杀的那四个人也有可能是撞破了他们的秘……”
　　“不可能。”沈寻收回目光，“如果这么容易被撞破，他们早被抓了。我怀疑吴令洋那四人本来就是贩毒集团里的人，因为什么原因才被挨个灭口，从吴令洋的伤口来看，凶手很可能是军队里的人。”
　　严啸若有所思地“嗯”了一声，“那这事到底怎么处理？我不建议拖得太久，大不了跟齐家正面干。”
　　“我先给乐然和乔羿安排好，我怕他俩出事。”沈寻看了看时间，“我今天回去再计划一下，明天中午再和你商量。”
　　“那行，我今天就留在这儿。”
　　沈寻呼出一口气，开玩笑道：“你和那小柳对这件事怎么这么热心？”
　　“兄弟一场，你沈寻的事就是我的事，至于至秦，对了，你别叫他小柳，听着跟小妞似的，他叫柳至秦，我前几年‘闯荡江湖’时认识的兄弟，嫉恶如仇，老觉得自己是个侠客。帮咱这个忙吧，在他心里就算行侠仗义。”
　　沈寻记住了这名字，又撞了严啸一下，捅破他的谎话，“什么兄弟一场，我看你是为了昭凡吧？”
　　严啸一听就笑了，叹了口气，“他啊，也是个嫉恶如仇的家伙。你们念大学时他就和李司乔有过节，前阵子见着了你家乐然又忒惺惺相惜。你说我追了他那么多年，现在终于到手了，不干点儿什么惩奸除恶的事讨好讨好他行吗？”
　　这时，沈寻电话响了，来电者是乐然。
　　他眉眼一展，接起来温和道：“乐乐。”
　　“沈队！你在哪！”乐然语气焦急，几乎用了吼，“乔法医出事了！”


第四十八章 
　　沈寻和严啸赶到市人民医院时，乔羿已经被送入急救室。乐然在门外焦急地踱步，技侦科的几位同事也守在走廊上。
　　“乐然。”沈寻快步走去。乐然一回头，见是他，连忙跑来，眼中的光很暗，就像午后被层层阴云遮住的天空。
　　另外几名同事也赶了过来，个个脸色凝重，年纪最小的实习警还哭了起来。
　　沈寻揽过乐然的肩，一把将他拉到楼梯间里，踢上门，压低声音问：“跟我详细讲讲，到底怎么回事，凶手用的枪？乔羿伤哪儿了？”
　　乐然靠在墙上，怒火烧在眉间，“凶手在市局门口作的案！”
　　沈寻瞳仁骤然收紧，“什么？”
　　“当时正好是下班时间，乔法医开着车刚出市局大门，凶手就骑着摩托车，对他那辆标致连开4枪。他躲避时撞上市局外面的围墙，车速太快，引擎盖全凹进去了。”乐然摸了摸自己的右肋，低头道：“而且这儿挨了1枪，可能……可能伤到了肺，其他地方也有伤，流了很多血，我送他过来时，他已经失去意识了。”
　　沈寻头皮发麻，怒不可遏，一拳捶向木门，楼道间发出一声沉闷的空响。
　　乐然抬起头，又急又气地看着他，“沈队，那人是故意在市局门口做给我们看的，这是示威！他们一定知道我们正在查骆燏的案子！”
　　沈寻蹙眉沉思，强迫自己冷静，又问：“特警队出动了没有？监控呢？人抓住没？”
　　“一出事特警就出动了，但是凶手骑着摩托车，当时又是下班高峰，路上太堵，凶手暂时还没追到。”
　　“操！”沈寻脸色极其难看，第一次在乐然面前爆粗，“为什么不派直升机？”
　　乐然一愣，脸一下子就白了，“特警队故意不追？”
　　“妈的，当街开枪，还是在市局门口开枪，这帮人眼中还有没有王法！”沈寻几近咬牙切齿，一想到5年前骆燏冷冰冰的身体，就一阵头晕目眩。那时他没能保护好自己的兄弟，尚且能以“年轻”作为借口。而现在呢，他已经是刑侦队长，不管是大局观还是手段都今非昔比，竟然还是让乔羿被人所害。
　　一股愤怒的热流在体内猛窜，他收紧十指，恨不得立即找到凶手，照着对方的脑子就是一梭子子弹。
　　他生在部队大院，首长之家，身边的朋友不是纨绔子弟，就是居心叵测接近他的人。
　　念大学之前，除了严啸与程洲桓，他没有其他能掏心掏肺的朋友。去公安大学后与昭凡不打不相识，才算是有了纨绔之外的朋友。
　　而毕业之后，他第一次以一个“普通人”而不是“红三”的身份接触这个社会，结识的最重要的朋友就是骆燏和乔羿。
　　他们有别于严、程，甚至有别于昭凡，不仅是他生活上的好兄弟，更是工作上的好搭档。他至今对骆燏的死难以释怀，如今乔羿又躺在手术室生死未卜。
　　心空落落地在胸腔里跳着，每一下，都像撞在荆棘上。
　　他闭上眼，身躯因为极端的焦虑和自责而略显佝偻。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想拿着枪直接去省厅，去省委，找那些位高权重的人摊牌。
　　突然，一双手臂抱住了他，将他扯进怀里。
　　乐然搂着他，在他耳边低语：“沈队，振作起来，有什么事我和你一起扛。”
　　他心脏一顿，胸口那压得他喘不过气的戾气立时消散几分。他单手扶在乐然腰上，浅浅舒了口气，“我没事。”
　　这时，严啸敲门道：“沈寻你出来一下。”
　　沈寻挺了挺腰，放开乐然，转身拉开门。
　　严啸靠在门边，目光阴冷，“沈寻，我觉得这事不能等明天了，我现在就去北京。”
　　“去北京干什么？什么事不能等到明天？”乐然问。
　　“进来说。”沈寻将严啸也拉进来，顺手合上门，转向乐然，“我们已经确定照片上其他人的身份了，其中有公安部通缉的毒贩，也有我们现在的省委书记。”
　　乐然眼皮一张，喉结滚了滚，“他果然和毒贩相勾结！那还等什么？为什么要等到明天？”
　　沈寻按了按眉心，“我心里不踏实，本来想缓一缓，想一个相对妥当的计划，哪知道乔羿又……”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严啸道，“今天他们对乔羿开了枪，说不定明天就盯上乐然。”
　　沈寻目光一滞，视线变得极其危险。乐然愣了一下，下意识地抓住沈寻的手腕，“不可能，我练过的，他们不是我的对手。
　　沈寻手腕一转，紧紧捉住他的手，又转向严啸，嗓音有些哑，“严啸你别去，这事你跟到现在行了，后面我知道怎么处理。”
　　撕破一张由资本、军政官僚、毒贩构筑的犯罪网络不是一件小事，牵涉之广令人背脊发寒，就算沈寻与严啸都出自红色家庭，也不能保证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他不想让严啸冒险，朋友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够了，剩下的本该由他自己解决，他没有任何理由说服自己将严啸和严家丢入层层旋涡。
　　门外传来一阵喧闹，有转轮在地上滑过的声响。乐然立即打开门，之前哭哭啼啼的实习警说：“不行了，医生说不行了！”
　　沈寻眼前一黑，几乎站不住，严啸第一时间将他扶住，吼道：“那个医生说不行？让他过来跟我说，老子现在就让他走人！”
　　这如同医闹的场面顿时就引来满层楼的目光，巡逻保安立即冲来，接连喊着：“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沈寻稳了稳情绪，面无表情地看着保安与围拢来的医护人员，“哪位医生说不行，为什么不行，我朋友现在情况如何，麻烦请他亲自告诉我。如果说不清楚，就叫院长来。”
　　乐然从未见过沈寻这般盛气凌人，又压迫力十足的样子。
　　他皱了皱眉，说不上是什么滋味。
　　这样的沈寻，全然一副纨绔子弟的做派，和严啸刚才没有两样。
　　但平时的沈寻不是这样的——沈队从来不摆架子，喜欢开玩笑，有时严肃有时风趣，温柔起来更是让人心甘情愿陷下去。
　　是盛怒之下的不择言辞？还是揭开伪装流露本性？
　　负责抢救的医生只知道枪伤者是市局的法医，并不知道沈、严二人的背景，自是不肯出来解释。保安又应付惯了医闹，拉住沈寻的胳膊就粗暴地往外扯。
　　然而沈寻往后一闪，险些卸了保安的手腕。
　　他站在一众人中间，眼神如冰刃，“让你们院长来。”
　　5分钟后，院长带着十几名保安赶来，沈寻走上前去，只道：“我姓沈，沈寻，市局刑侦队长，沈长熙是我父亲，里面那位是我朋友。”
　　院长在听到“沈长熙”的名字时愣了一下，旋即脸色一白，额头也渗出层层汗珠，“沈，沈，沈少……我不知道是您啊，您，您……您放心，我们一定全力抢救！”
　　急救室外的灯再次亮了。
　　市人民医院是省里最好的医院之一，然而刚才抢救乔羿的却是几名水平普通的医生。
　　技术尚且合格，但责任心匮乏，走过场似的“抢救”一番，就告诉焦急等待着的人——他，不行了。
　　很难想象一些被宣告“不行了”的人是不是真的不行了。
　　如果不是，那他们的离开究竟算不算医生的渎职？
　　警察渎职人人皆可骂，然而医生渎职或许只有权贵可以说。
　　抢救再次开始时，手术室外安静了，严啸没再提马上去北京的事，他知道沈寻不可能让他一个人去，而在乔羿出来之前，沈寻也走不开。
　　乐然坐在沈寻旁边，时不时抬头看一眼手术室上的灯，心跳始终很快，既想那扇门赶快打开，又害怕它打开，生怕又一次听到乔羿被宣告“不行了”。
　　抢救持续了3个多小时，灯熄灭时，所有人都围了上去。临时赶来的普外主任摘掉口罩，声音十分疲惫，“我们尽力了，子弹打伤了患者右肺，现在情况稍微稳定下来，但未来三天都是危险期，能不能挺过来，还得看他这三天的状态。”
　　终于不再是一句毫无温度的“不行了”。
　　乐然松了口气，腿脚有些发软，沈寻拉了他一把，温声道：“没事吧？”
　　他摇摇头，定定地看着沈寻。
　　沈寻脸上已经没了刚才面对院长时的骄横跋扈，温和一如往常。
　　但他却不禁想，如果没有沈寻刚才的骄横，乔羿是不是就……
　　现实的答案，满是冰凉的讽刺。
　　乔羿被推入重症监护室，谁也不能见。乐然扯了扯沈寻的衣角，“沈队，我想去乔法医家一趟，你知道地址吗？”
　　“你去他家干什么？”
　　“他一定会挺过来，我想去他家拿一些他的换洗衣服，他醒了可以换。”
　　沈寻心中漫过一阵暖流，不知为何，乐然这句话让他忽然乐观起来，相信乔羿会醒来，相信乔羿绝对不会像骆燏一样一去不回。
　　刑侦队的队员已经赶到，一、三中队轮流在医院保护乔羿的安全。沈寻带着乐然开车往乔羿家里赶，打开房门后却瞠目结舌。
　　乔羿的家就像被海啸摧毁的村庄，满目疮痍。
　　乐然睚眦欲裂，“这……怎么会这样？”
　　经过此前3小时的漫长等待，沈寻此时已经冷静许多。他在屋里来回踱步，捡起一件件被掀落在地的物品查看，最后将一个杯子狠狠砸碎在地上，咬牙道：“乔儿这傻逼……”
　　乐然一惊，“乔法医？”
　　沈寻扶住太阳穴，缓了几秒才道：“我早就告诉他这事交给我，他还是跑去自己查，操！那些人一定以为骆燏的手机因为什么原因从我这儿落到了他手上，而他又已经看过手机里的照片。”
　　乐然倒吸一口凉气，“所以刚才的是灭口，不是威胁？”
　　“既是威胁，更是灭口。”沈寻眼神凶狠，“灭乔羿的口，威胁还想查这件事的人。”
　　乐然一时说不出话来，半天才道，“那我们……沈队，我们明天去北京吗？我担心我们一走，乔法医又会出事。”
　　沈寻抽出一根烟，点上抽了一口，半晌后斩钉截铁道：“走，我和严啸找军队过来守着他。”
　　话音刚落，严啸的电话就来了。
　　他接起来，还没来得及说话，严啸就喊道：“不用我们出手了。”
　　“不用？”
　　“梁华和你们省委书记张远亭都被控制起来了，省厅的特警和你们警备区武警出动阻拦都没用！”
　　沈寻摁灭掉烧至一半的烟，眼睛虚起来，“长剑？”
　　“对！”严啸的声音透着显而易见的兴奋，“长剑已经查出来了，张远亭和梁华涉黑涉毒，周一锋的兄弟就是他们团伙中的人，周一锋被杀害是因为偶然发现了梁华背地里的勾当，其他三人或多或少给梁、张二人办过事！”
　　沈寻背上涌出一层汗水，左手不由自主捏成拳头，“你哥出马了？”
　　“嗯。”严啸道：“就在省委！长剑这种等级的特种部队全国才几支？动了长剑的人，必须付出代价！”


第四十九章 
　　乐然在Z战区待了4年，“长剑”其名如雷贯耳，却从未一睹这支铁血战队的真容。
　　如今，在省委那庄严的办公大楼里，“长剑”队员以一种极其强硬的姿态挟制着省委书记。
　　警备区的武警倾巢而出，市局省厅的特警也将省委围得水泄不通，但在“长剑”面前无人敢轻举妄动。
　　Z战区特种作战总部的负责人，少将严策身着荒漠迷彩，脚上的黑色牛皮作战靴擦得锃亮，右手随意地拧着一把95式自动步枪，不紧不慢地在张远亭面前踱步。
　　半小时之前，他已经通知中纪委、军委、公安部亲自来北筱市提人，且当着张远亭的面对着手机阴狠道：“如果你们顾忌齐家，那只好由我来当恶人，让他给我死去的队员抵命。”
　　话音未落，92式手枪黑漆漆的枪口已经对准张远亭。
　　谁都知道，这不是一句玩笑。
　　沈寻三人赶到省厅时，看到的就是一幅叹为观止的荷枪实弹对峙画面。Z战区最强的特种兵们全副武装围着省委大楼，特警和武警不敢开枪，但也不敢撤离，黑夜里警笛长鸣，警车红蓝色的灯光映亮了半边夜空。
　　沈寻被挡在特警的包围圈之外，省厅厅长焦国庆此时已经急得愁眉不展，以为他与这事没有关系，拉着他道：“你别往里面凑，等会儿如果真开枪了，子弹不长眼，你若是受了伤，我怎么跟你家里交待？”
　　沈寻笑了笑，牵着乐然的手，“张书记被控制了？”
　　焦国庆慌忙抹掉额头上的汗，全无平时的镇定自若。省委书记突然被控制，对一个省来说是何等大事，根本没有人敢对外泄露，此时省委外围了不少看热闹的群众，得到的说法都是省委正在进行反恐演习。
　　严啸跟上前来，大步往楼里走，焦国庆脸色一变，厉声冲前方的特警吼道：“别让他进去，不听直接开枪！”
　　“开枪？”严啸回过头来，脸上是戏谑的笑。
　　沈寻咳了一声，朝严啸抬了抬下巴，又转向焦国庆道：“焦厅，你还是让我们进去吧，好歹里面那位少将是他哥，亲哥。”
　　焦国庆半张着嘴，一脸难以置信。
　　沈寻在他肩上拍了拍，凑在他耳边道：“焦厅，您也知道，‘长剑’是有一些特殊权力的，他们要处理什么人，上头都很难拦住，何况张远亭这回是被抓到了切实的犯罪证据。他之前向省厅下达过一些隐晦的指令吧？比如将某些受害者的遗体从我们市局转移走？焦厅，这事儿没多久就会自上往下层层调查，我劝你诚实交待，包括5年前让骆燏‘牺牲’的那场阴谋。”
　　焦国庆此时已经汗如雨下。
　　沈寻握紧乐然的手，“走了，进去看看。”
　　特警与武警分开一条道，严啸冲一名高大的“长剑”队员扬了扬眉，那人“哟”了一声，“严二也来了？”
　　“除奸惩恶这种好事怎么少得了我？”严啸大步迈进省委大楼，突然又回头拦住沈寻，“你等会儿不会冲动吧？”
　　“冲动什么？”
　　“姓张的间接害死了骆燏，又险些害得乔羿没命，我怕你……”
　　沈寻垂眼笑，“我一枪都没带在身上的人民警察，能对他做什么？”
　　省委书记办公室里，张远亭坐在办公桌后的转椅上，没人绑着他，也没人用枪顶着他，他却不敢站起来，整个人哆嗦成了一团，哪里还有什么省一把手的气派。
　　严啸站在门口喊了声“哥”，严策转过身来，剑眉一蹙，脸上冷硬的线条却突然有了一丝柔和，“你来干什么？”
　　沈寻在一旁道：“策哥，还有我。”
　　严策神色一变，伸出食指隔空点了点，嘴角终于有了一弯笑意，“你小子。”
　　乐然盯着严策，呼吸都顿了一拍，眼睛瞪得老大，脸颊迅速变红。
　　沈寻觉得身边的温度高了几分，侧过脸一看，才发现乐然正像个小粉丝似的巴巴地望着严策。
　　大约对Z战区的所有特种兵来说，“长剑”的队长、战区特种作战总部的老大严策都是神一般的存在。
　　沈寻将乐然往前一推，“策哥，我带了个您的粉丝来。”
　　严策略显诧异地看向乐然，那利刃一般的目光几乎将乐然定在原地，无法动弹。
　　“这位是？”
　　严啸道：“乐然，我跟你说过。”
　　严策眸光变得幽深，上前几步，布满老茧的粗粝手掌往乐然肩上一拍，“没能护住你，是我的失职。”
　　乐然双腿一软，沈寻一把将他搂住，低笑道：“然哥，见了偶像就这点儿出息？”
　　乐然心脏狂跳，语无伦次，“不，不是，啊我……”
　　沈寻在他脑门上一拍，“外人看着呢，别给我丢人。”
　　这屋里的外人，自然是张远亭。
　　省委晚上开会，当一群带着“长剑”臂章的人冲进会议室时，他就知道自己完了。
　　如果是被公安部、最高检的人抓住，他还能靠齐家的政治资本活动活动，但“长剑”不行，这支“法外”部队没有任何情理可讲，等待着他的要么是法律的严惩，要么是横来的子弹，就连岳父齐文武也救不了他。
　　同一时间，远在Z战区集团军的梁华也被控制，出面的是Z战区的司令员韩山河。
　　短短几小时，军队老虎与政府高官双双落马。
　　夜里，中纪委和军委的官员赶到，严策在移交周远亭时不咸不淡地说：“请给人民、受害者们一个公正的交待，如果做不到，那么‘长剑’会继续行动。”
　　漫长的一夜结束后，乐然和沈寻连眼都没合，就直奔市人民医院。
　　乔羿还是没有脱离危险，刑警们通宵达旦地守在病房外。
　　沈寻站在重症监护室外，隔着玻璃与防护罩看着他，半晌后低语道：“乔儿，醒过来吧，害骆燏的人已经被抓住了。”
　　这是极其混乱的几日，在网络舆情和“长剑”的压力下，中央立即对张远亭、梁华极其党羽进行彻查，临江省与北筱市大量官员牵涉其中，就连市局的几名局长都被带走。公安部直接下派了一批精锐坐镇省市两级公安系统，沈寻身为刑侦队长，却扛起了局长的担子，成天忙得脚不沾地，几乎只有半夜才有时间去医院看看乔羿。
　　一直陪着乔羿的是乐然。
　　乔羿被宣布脱离生命危险时，乐然浑身的劲一松，一头栽在病房外的联排椅上，睡得“不省人事”。
　　醒来时，已经躺在一张松软的病床上了。
　　沈寻罩在他身上，俯身吻他的眉心，声音疲惫而柔和，“乐乐，辛苦了。”
　　他撑起身子，双手环住沈寻的脖子，孩子气地索吻。
　　在控制梁华、张远亭这件事上，沈寻表面上什么也没做，就连打小和他穿同一条裤子的严啸似乎也很无辜，军政上下都知道出手的是“长剑”，是严家那个雷厉风行的大少爷。但沈家家长不用打听都清楚，自家儿子在其中一定扮演了一个不算轻的角色。
　　沈母打来电话，拉了几句家常后道：“现在跟着你的那小伙子，你打算什么时候带回来和我们见个面，吃顿饭？”
　　沈寻不奇怪家人已经知道了乐然。
　　他本就打算和乐然安安定定地过下去，“见家长”是无法避免的，好在他出柜早，父亲虽一向反感他和男人在一起，母亲却十分难得地没做过多阻拦，于是笑了笑说：“这阵子忙过了就回来，现在局里太乱了，乔羿也没出院，我和乐然都忙，实在走不开。”
　　沈母出自书香之家，善解人意，说话温声温气，“那就春节回来吧，我和你爸在家等你。”
　　沈寻给乐然说了春节去北京的事，乐然立即紧张起来，“我，我这是要见岳父岳母了？我还没准备好！”
　　沈寻不纠正他的“岳父岳母”，捏了捏他鼻尖，“有什么可准备的？”
　　他正襟危坐，喝了口水，也不知是不是想压压惊，愣了几秒苦恼道：“沈队，你爸妈能接受你喜欢男人？”
　　“早接受了。”
　　“哦。”乐然抓抓头发，松了口气，想了想又说：“但是如果，我说如果啊！如果他们不接受我，叫你和我分开，你会……你会怎么做？”
　　沈寻无奈地笑，揉他的额发，“你这么好，他们为什么不接受你？再说你是不是都市情感新闻看多了，觉得全天下的公婆都不讲理，全天下的儿子都是妈宝男？”
　　乐然眉头一抬，“公婆？”
　　沈寻立即改口，“岳父岳母。”
　　乐然又“哦”了一声，“哎，但这些都是现实问题啊，首先，我们俩门不当户不对，你家是当官的，还是大官，我是从福利院出来……”
　　“打住打住！”沈寻差点气笑，“然哥，告诉我，您小时候在福利院都看什么电视剧？这什么年代了还门不当户不对？”
　　乐然一本正经地说：“我们福利院穷，只有一台小电视，院长夫人看什么我们就看什么。”
　　沈寻一想，乐然小时候好像正是琼瑶剧风靡全国的年代，不由得叹了口气，“然哥，您放一百个心，我跟谁谈恋爱跟谁过日子是我自个儿的事，我爹我妈都不管。顶多背后吐槽一下您长得丑，骂我没眼光，绝对干不出棒打鸳鸳的事儿。”
　　乐然咧嘴，“我长得丑啊？”
　　“哪儿能呢？您长得比我帅多了。”沈寻揪他的脸颊，“我这话的意思就是您放心，您的公婆……不对，您的岳父岳母挑不出您的毛病。”
　　乐然被夸得眼睛一亮，浅浅的眸底尽是瞎得瑟的光，就势将沈寻压在沙发上，舔了舔沈寻的唇角，胯部轻轻在沈寻腿上蹭。
　　沈寻捏住他下巴，“想干嘛？”
　　“让我蹭蹭。”
　　本就是生理欲望特别旺盛的年龄，这阵子忙，又搁了好久没解决，乐然憋得难受，牵着沈寻的手往自己那儿压，蹭得也格外卖力。
　　沈寻解开他的裤子，扯下内裤时，粗硬的性器一下子就蹦了出来，虎虎生气。
　　沙发空间窄，不像床上那样易于发挥，乐然红着脸在沈寻腿间蹭，释放时在沈寻小腹上画出一块淫靡的地图。
　　沈寻拿过茶几上的抽纸，擦干抹净，乐然还压在他身上不肯走，低下身来亲了他一口，又向下一滑，含住他胯下之物，一下一下地舔起来。
　　他就势摸了摸乐然的后颈，被包裹着的快感逆流而上，他微闭着眼想——然哥，悠着点儿，多大的人了，还玩火。
　　半个月后，乔羿情况好了很多，虽然枪伤对于肺部来说是不可逆的伤害，但好歹捡回一条命，休养一段时间，还是能回市局工作。
　　沈寻见他就骂，他看到沈寻也烦，想吵又没法大声说话，看到沈寻就头晕脑胀。
　　好在有乐然支开沈寻，每天作为“沈寻代表”来嘘寒问暖。
　　几天前公安部已经将梁、张，以及另外48名知法犯法的军政官僚移交检察院。该案社会关注度之高，“长剑”与另外四个战区特种大队给的压力之大，已使齐家没有任何周旋的余地。
　　还有一周就是春节了，沈寻已经订好回北京的机票。
　　这天乐然休息，开车去医院探望乔羿，离开时给沈寻打了个电话，说在家里闷得慌，等会儿去市局和他一起加班。
　　严啸车多，有两辆丢在北筱市就来看沈寻时开开。沈寻干脆找他要来一辆奥迪，把自己那辆大众代步车给乐然——他们经常分头行动，乐然没车不方便。
　　乐然就开着这辆车往市局赶。
　　午后，沈寻收到一条微信语音，乐然声音有点兴奋，说不来市局了，具体的晚上再说。
　　他当时正在忙，也没多想，语音里乐然明显很高兴，总不至于是什么坏事。
　　半小时后，他的手机又响了，来电者是锦和区分局交警支队的队长余亮。
　　他有些诧异，接起只听见一阵嘈杂。
　　余亮在那边粗着嗓门喊：“沈队，你车出事了！”
　　他头皮一紧，猛然站起身来，“怎么回事？”
　　“刚才二环立交上出了车祸，一辆四驱越野超速行驶，把一辆大众撞到立交下去了。我看着车眼熟，一查车牌才知道是你的车。里面的人是你朋友吗？你快来看看！”


第五十章 （上）
　　非高峰时段，二环立交上畅通无阻，一辆黑色大众正匀速行驶至转弯处，再往前开大约5米，就将驶入复线桥。
　　突然，后方一辆四驱越野车猛然加速，悍然撞向大众。大众根本无暇避让，侧翻着撞破桥上的防护栏，车头朝下，轰然一声巨响，砸向桥下的柏油马路。一辆正好驶过的出租车被拦腰砸中，车上的司机当场死亡。大众翻落在地，车头已经完全报废，一滩暗红色的血从车中淌出，以令人晕眩的姿势渐次弥漫。
　　车上有两人，交警与急救赶到时，一位白发苍苍、衣衫褴褛的男性已经断了气，他紧紧地压着驾驶座上的年轻男子，将对方整个罩在怀中，就算已经死亡，仍未放松半点力道。
　　交警将昏迷的男子从他身子下方营救出来时很是花了一番工夫。
　　车中空间本就不大，受撞击影响又彻底变形，他卡在方向盘与男子之间，脊椎已经被压断，颈椎也被震碎，手臂却奇迹般地撑在座椅两侧，为男子挤出了一方相对安全的空间。
　　交警最终锯了车门，掀了车顶，才将男子送上救护车。
　　而肇事的四驱越野车早就拉起一阵尾烟，逃之夭夭。
　　沈寻放下手机，血液似乎突然被蒙上一层薄冰，寒气疯狂地在体内叫嚣，浑身毛孔骤然收紧，汗毛根根立起。他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猛地起身，却眼前一黑，大脑像进了无数只苍蝇般嗡嗡作响，太阳穴痛得钻心，眼眶酸胀，似乎下一秒就会有血从眼角奔流而出。
　　他倒吸一口凉气，指尖像触电一般颤抖。
　　乐然被人撞了，从立交桥上摔下来，身上多处受伤，正紧急送往临近的医院抢救！
　　心脏像被一双长着长长尖指甲的手蹂躏，每一下都带来尖锐的疼痛，每一下都有泪一般的血汩汩流出。
　　他来不及追问肇事者是谁，甚至无暇思考肇事者是谁，他带着一身寒气与焦灼冲向车库，连闯6个红灯，停在军医大附属医院门口时，却动作一滞，似乎连推开车门的力气都失去了。
　　医院，这个将生与死皆看做稀疏平常之事的地方，在阴云密布的天穹之下，就像一座沉重又巍峨的坟墓。
　　沈寻颤抖着猛力推开车门，下来就一个趔趄，他望着人来人往的门诊大楼，指甲已经嵌入掌心。
　　急救手术室的灯亮着，一扇白色的门几乎隔绝了生死。
　　沈寻站在门外，那是生。
　　乐然躺在里面，那或许就是死。
　　分局交警支队的同事赶来说明情况——事故中的另外两人已经死亡，乐然伤势很重，医生正在“尽力”抢救。
　　沈寻坐在走廊的排椅上，弓着腰，双臂紧紧抱着头。
　　一切都发生得那么突然，没有一点征兆。
　　不久前乐然还说一个人无聊，想来市局和他一起加班，如今却躺在手术床上，与死神拉锯。
　　他们认识一年了，有个充满误会的喜剧开场，过程却织遍了现实的辛酸。
　　乐然不是被命运眷顾的宠儿，童年凄惨，母亲以一种令人难以接受的方式离开，父亲将一切苦难都发泄在他身上，他从身心重伤中一步一步走了过来，靠催眠治疗才忘记不堪回首的年少。然而成年后的世界更加荆棘遍布，他为别人的恶毒埋单，几乎被不怀好意之徒毁了整个人生。
　　如今磨难看似到头，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有了能陪伴终生的人，死神却又擎着黑影一般的刀，步步逼近……
　　沈寻从未有过如此灭顶的心痛。
　　在招待所第一次见到乐然，他就喜欢上了这个眼眸很浅的桀骜男子。他捉弄过他，最爱看他生气又认真的模样。
　　他带着他破案，告诉他每个案子里险恶而真实的人心，看他一点一滴地成长，看他从被部队遗弃的小狼崽渐渐变成成熟的社会人。
　　曙光明明就在伸手可及的地方，黑暗却陡然降临。
　　他还没来得及给乐然买一件像样的礼物，还没来得及给乐然一个温暖的家，甚至没来得及满足乐然那小孩儿一般的心愿。
　　上次乐然说，沈队，我想要你。
　　时至今日，他们都没能占有彼此的身体。
　　他原以为来日方长，未想到“意外”也许会比“来日”提早一步到来。
　　他重重地叹了口气，无神地看着穿梭的医护人员与病人家属，唯一能听见的是自己沉闷的心跳。
　　乐乐，乐乐。
　　他在心里轻声唤着。
　　一滴眼泪终于从眼角滑出，轻轻砸在惨白的手背上。
　　抢救持续了接近5个小时，刑警们闻讯赶来，连尚在休养的乔羿也知道了这突如其来的噩耗。
　　二环立交上的惊人车祸也已经在网上被刷成了本地热门，肇事的四驱越野车牌号公开，那竟然是一辆军方牌照车。
　　稍微冷静下来时，沈寻已经猜到了开车的是谁。
　　李司乔。
　　将乐然撵出特种部队的李司乔。
　　家族势力被一锅端的李司乔。
　　想到这个名字时，沈寻竟然并未感到特别深的愤怒。
　　他所有的心绪都放在乐然身上，担忧就像一层绝望又坚实的透明罩，将他罩在窒息之中，连愤怒也无法侵蚀，无法击穿。
　　无助的等待中，他还被告知了一件事。
　　那个本不该出现在车里的男性，是乐然的亲身父亲乐悉。
　　他不知道那人在失踪多年后再一次闯入乐然的生活是为什么，是为当年的所作所为忏悔，还是另有所图。
　　但在危险发生之时，乐悉终于捡起了身为人父的职责，用身体为乐然撑开一道生路。
　　乐悉的遗体惨不忍睹，脊椎与颈椎都碎了，后脑塌陷，脑浆糊得到处都是。
　　他还不到50岁，但外表已是风烛残年的老人了。
　　很难想象车从立交桥上坠下的瞬间，他是用一种什么样的力气钳制住自己当过特种兵的儿子，并在断气之后还保持着那种无畏的姿势。
　　唯一的解释或许是——迟到却终归没有缺席的深沉父爱。
　　急救室的门开了，沈寻跑过去时脚步虚浮，险些摔跤。
　　医生说，病人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失血过多，右手与左腿骨折，尚处在昏迷阶段，暂时不能探视。
　　沈寻紧紧闭上眼睛，凝结的血液发出开河一般的声响，带着终于回到体内的生气，声势浩大地奔向四肢百骸。
　　驾车逃逸的李司乔被市局抓获，占时关押在看守所。
　　李家涉毒，李辉和梁华已经被带走，而他并未掺和家族的黑色交易，尚未被批捕。
　　经过多方打听，他得知当晚沈寻、严啸、乐然见过“长剑”首长，认定他们三人势必与此事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恨与恶，顿时侵袭了他的思维。
　　他要报复！必须报复！
　　可是沈家与严家他都是惹不起的，念大学时他就不敢招惹沈寻与昭凡，此时梁华这靠山一倒，他连复仇都不得不畏手畏脚。
　　他能报复的只有乐然。
　　那日他借了武警的车，一路尾随乐然，直至发生追尾的一幕。
　　看着大众跌下立交的瞬间，他再踩油门，在呼啸的风中，吹起胜利者的口哨。
　　不过当天晚上，他就被丢入了看守所。
　　关进看守所是沈寻的命令，谁也不得审问也是沈寻的命令。
　　自从进了公安大学，沈寻就很少再摆高官子弟的谱，但面对险些要了乐然命的人渣，他不介意让自己再当一次纨绔。
　　乐然昏迷2天后醒了，浑身缠得跟木乃伊似的，右手和左腿打着石膏，无法动弹，脸部也尚未消肿，说话极其困难，只有眼珠子能灵活地转动。
　　睁眼见到的第一个人，是沈寻。
　　他艰难地张口，只发出一个“啊”。
　　沈寻将食指压在唇上，抬手理了理他的额发，声音温柔得像被毛毛雨漾起涟漪的湖水。
　　“乐乐，没事了。”
　　乐然动不了，也不能进食。沈寻几乎24小时守在他床前，给他按摩，说话给他听。
　　得知乐悉已经去世时，乐然眼圈一红，胸口一起一伏，却终是未掉下眼泪。几日后终于能进一些流食，也能说话时，他将那天发生的事原原本本告诉了沈寻。
　　语气很平静，不像才从死神手中捡回一条命，也不像失去了世界上唯一的至亲，反倒在得知自己的车坠下去之后连累了一位无辜的出租车司机时，才面露痛心与悲戚。
　　他说——
　　从医院出来后，他去临近的超市买了一口袋零食，往医院的停车场走去时，突然被一位看着十分苍老的男人拦住。
　　那是就是乐悉。
　　他很小就被送去福利院，随后又经历过催眠治疗，脑子里父亲只是漆黑模糊的影子。
　　但乐悉站在他面前的一刻，他就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感觉。
　　血浓于水的亲情，挥散在空气中，就像一圈看不见的磁场。
　　乐悉眼中有泪，两只手不停哆嗦，孱弱的身子在寒风下就像一张随时会被撕开的网。
　　乐然心中一怔，尚未反应过来，一声带着疑问的“爸”就脱口而出。
　　乐悉泣不成声，满是风霜的手颤颤巍巍地伸过来，抓住他的手，不停地颤抖。
　　他就是在那个时候给沈寻发的语音。
　　兴奋难掩，也有各种各样的担忧。对这半途冒出来的父亲，他自然是没有多少好感的，但那人却毕竟是他父亲。
　　亲情是最难琢磨的感情，最恨却又最亲。
　　他让乐悉先上车，告诉沈寻自己不来市局加班了，具体的晚上再说。
　　他打算开车送乐悉去租住的小屋——说是小屋，其实只是5元一天的棚户。
　　车上，乐悉将自己的证件都拿了出来，迫切想要证明自己真是他的父亲。
　　他没有表现得太亲昵，也并不冷淡，静静地听着乐悉讲这十几年的经历——精神时好时坏，拾过荒，进过收容所，也被送进过公益性质的精神病院，最近七八年来犯病的次数少了，慢慢认识到过去的错误，开始想找到自己的儿子，说一句对不起。
　　听着瘦弱老人干涩的“对不起”，乐然深呼吸一口，只道：“都过去了。”
　　乐悉又讲起自己的近况，说是一边做些力气活儿，一边打听他的消息，日子过得很苦，前些年被人打过，身体一直不好，太重的活儿做不了，轻一些的又抢不过年轻人。一个月前听说他在北筱市当警察，一路风餐露宿赶来，暗自确认了好几次，才肯定他真是自己的儿子。
　　乐然已经听明白了，乐悉找他的目的并不单单是道个歉。这生活困窘的男人年轻时未尽到一丝一毫身为父亲的责任，年老之后却想享一享儿子的福。
　　乐然心下有些说不出的凉意，握着方向盘的手却始终平稳。
　　沈寻无数次告诫他，在城市里开车不能像在部队里那么野。他改过来了，平时开得四平八稳，只有身边坐着沈寻时，会故意猛踩一脚油门，惹得沈寻着急地吼他，在他脑袋上敲上一敲。
　　脑袋被敲得生痛，他却压不住嘴角的笑意。
　　四驱越野车撞过来时，乐悉正说以后想与他一起生活，为过去的错误做一些补偿。
　　他没来得及答应，也没来得及拒绝。
　　巨大的冲撞中，车飞向空中，又笔直下坠，他知道乐悉朝他扑了过来，在急速下坠中，用身体紧紧护着他的身躯、他的头部。
　　那一瞬间，他竟然无法将乐悉那干瘦的手臂推开。
　　剧烈的轰鸣后，一切遁入黑暗。
　　如今看来，乐悉的来意已经不重要了，是想补偿儿子也好，是想让儿子养老也好，所有的纠葛都被那夺命的一撞，碾得灰飞烟灭。
　　在生命的最后关头，这个不幸的男人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保护了自己的儿子。
　　他所有的罪，都化作了骨子里的爱。


第五十章 （中）
　　乐然的情况稳定下来，沈寻心头那沉甸甸压着的担忧终于轻了几分。
　　这一轻，愤怒就再也压抑不住。
　　夜里，乐然睡下后，他回了一趟市局，从枪械库里拿了92式手枪，站在看守所门口时，浑身上下都涌动着显而易见的杀气。
　　守卫不敢拦他，他踹开李司乔的门，抬手就是一枪。
　　枪声在逼仄的空间中撞出一声短暂的回响，李司乔腿软跪在地上，惊恐地望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那一枪只是警告，打在李司乔身边那冰冷的墙面上。
　　沈寻步步逼近，冷漠的眸光就像一道锋利的冰棱。李司乔下意识地往后退，后面却哪里还有退路。
　　子弹上膛的声响中，他胯下一湿，尿液在青灰色的水泥地面染出一滩深色，直至蔓延到沈寻脚尖。
　　沈寻并未再往前走，后退两步，面无表情地抬起握枪的右手。
　　李司乔终于吼了出来，狼狈又猥琐，眼泪鼻涕满脸，失控地喊道：“你住手！你住手！你没有权利审判我！你只是个警察！”
　　沈寻冷笑，“警察？我今天穿警服了吗？”
　　李司乔仍竭斯底里地喊：“警察杀人了！警察杀人了！”
　　回应他的，只有浪潮一般的回音。
　　沈寻半眯着眼，眸底深邃阴狠，再无平时的宽容温和。
　　也对，他的宽容与温和向来只给朋友、战友、恋人，绝无恩赐给人渣的可能。
　　枪声再次响起，压过了李司乔嘶哑的惊叫。
　　子弹从他右边手肘处穿过，并不致命，却足以致残。
　　血流如注，尿液与血液混合的难闻气味，在狭窄的房间里袅袅升腾。
　　沈寻说：“他右手骨折，你也该尝尝这滋味。”
　　李司乔嘶吼着捂住手肘，发出一声声怪兽般的吼叫。
　　沈寻却冷漠地看着，抬手又是一枪。
　　这一枪打穿了李司乔的左膝。李司乔在血泊中挣扎，喉咙已经发不出完成的声调，只能含混不清地吃痛呻吟。
　　沈寻将冰水盖头浇下，拧起他的衣领，重重往上一拽，咬牙切齿道：“拜你所赐，他左腿也骨折了。”
　　李司乔痛得险些晕死过去，被沈寻这一提，手肘与膝盖更是痛得钻心，他脸上已经没有一丝血色，眼睛红得可怕，嘴角已经被咬破，在沈寻手中喃喃道：“沈，沈少，求您饶，饶了我……”
　　沈寻颜色又是一暗，“饶你？你饶过他吗？啊？”
　　说完右膝狠力一顶，毫不留情地撞在李司乔胃上。
　　李司乔痛得两眼发花，吐出一口血，虚弱地嚅嗫：“求您……”
　　沈寻嫌恶地将他重新推入血泊，一脚踩在他胸口，狠狠道：“求我？今儿我话撂这儿，你他妈求谁也没用！”
　　李司乔那尚且完好的左手抱住他的小腿，一个劲地说：“沈少，我再也不敢了……”
　　沈寻踹开他，再次将手指压向扳机时，看到了他眼中窒息般的惊惧。
　　枪口对准的，是他湿漉漉的胯下。
　　他疯狂地叫喊，死命往一旁挪，但那枪口始终跟着他。
　　他哭着喊：“沈少，你杀了我吧！”
　　沈寻嘴角勾出一抹嘲讽，“杀你？那多便宜。”
　　说完子弹从枪口射出，了结了一切叫喊。
　　他晕过去了，醒来之后将不再是一个男人。
　　这个人渣不仅开着四驱越野想置乐然于死地，还曾用他那肮脏的玩意儿企图侮辱乐然。
　　沈寻这一枪，是替乐然开的。
　　春节到了，飞北京的机票作废，沈家二老亲自来到北筱市，说是看看一年未归的儿子，实则是探望尚不能下床的乐然。
　　从机场到医院，当惯了首长的沈长熙一直板着脸，沈寻的母亲林玉湘却关怀备至地问乐然情况如何。沈寻说他已经脱离危险了，但伤到了骨头，只能慢慢调养。
　　林玉湘叹了口气，眼中皆是慈爱，“可怜的孩子，没爹没妈的，还遭这种祸，哎……”
　　沈寻笑了笑，缓声道：“您以后不就是乐然的妈了吗？”
　　沈长熙不耐烦地哼了一声，腿却被林玉湘拍了一下。
　　沈寻听见他妈正教育他顽固的爸，“你哼什么？你也跑不掉，小然父亲没了，你给我好好当他父亲！”
　　沈寻带着父母赶到医院时，刚好是中午，护士正捧着营养粥准备喂乐然。沈寻连忙接过，放在床头柜上，向护士致谢道：“我来吧。”
　　乐然知道沈寻的父母要来，之前就紧张了好一阵，此时对方已经来到他面前，他更是无从招架，愣愣地看着林玉湘与沈长熙，半张着嘴，一句话也没蹦出来。
　　他的姿势有点滑稽，头上包着纱布，一条腿和一只胳膊吊着，左手还挂着输液管，像个坏掉的提线木偶。
　　沈寻温声介绍道：“爸，妈，这是乐然，我的……恋人。”
　　“恋人”二字如有实质一般砸在乐然身上，他诧异地抬头看沈寻，不敢相信对方竟能将这个词说得如此坦然。
　　面对的还是自家家长。
　　沈长熙的脸色更加难看，林玉湘却温柔地笑起来，挪来一张椅子坐在床边，碰了碰乐然未打石膏的手，那手因为长时间输液而显得浮肿，摸上去还有些凉。
　　她心痛地叹了口气，小心翼翼地握着乐然的手指，摸了摸他的额头，眼中似乎有泪，轻声说：“孩子，你受苦了。”
　　乐然心都跳到了嗓子眼。
　　此时牵着他手的是一名年长而气度不凡的女性，比他母亲还长上几岁的女性。
　　他自幼就没有感受过母爱，这些年也鲜少接触女性，手指被牵的一刻，他头皮麻了一下，却并不难受，反倒感受到一股从未有过的温暖。
　　就像尚在襁褓中，那种被母亲抱着睡觉的温暖。
　　他哑然地张了张嘴，险些无意识地喊出一声“妈妈”。
　　鼻子很酸，眼眶也胀起来，他有些无措地看了看一旁的沈寻，迎上的是一拢令人安心的目光。
　　沈寻端起碗，调羹搅了搅，轻轻吹了几口气，“来，吃饭了。”
　　乐然偷偷看了看林玉湘和沈长熙，脸颊微红，用眼神示意沈寻——你爸妈看着呢，我现在不吃。
　　沈寻却跟没看到似的，舀起一勺粥，“张嘴。”
　　“哪有你这么喂病人的？”林玉湘笑着起身，伸手道：“还是我来吧。”
　　沈寻从善如流，将有些烫手的碗交给她，嘱咐道：“有些烫，小心。”
　　乐然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碗从沈寻手上转移到了林玉湘手上。
　　林玉湘温柔地看着他，舀起半勺粥，身子往前倾了倾，眼中是一个母亲特有的溺爱，“小然，来。”
　　乐然有些耳鸣，眼也突然花起来，坐在身边的女性面容由清晰渐渐变得模糊，又由模糊慢慢清晰。他眨了眨眼，竟然看到了自己的母亲。
　　那是一个勤俭持家的普通女人，穿着工厂里发的粗布衣裳，头上挽了一个发髻，手上因为长年累月的工作而生出不少老茧，脸上不施粉黛，连护肤品也没用过。
　　但那是他的母亲，将他带到这个世界上，并曾经全心全意爱着他、呵护着他的母亲。
　　他们家穷，于是父亲不分日夜地加班，母亲省吃俭用，明明是二十多岁最美丽的年纪，却不舍得为自己花一分钱，省下来的都给他买了各种优质婴幼儿食物，不求他往后大富大贵，只盼他一生健康喜乐。
　　很小的时候，他的母亲也端着碗，笑盈盈地看着他，细声细气地说：“小然，来。”
　　眼泪夺眶而出，冲掉了眼前的幻影，他尴尬地想要抬手擦掉，手指却再一次被林玉湘牵住。
　　世上的慈母都一样，最见不得自家孩子流泪。
　　她扯出几张抽纸，亲自擦掉乐然的眼泪，自己却已经满眼是泪。
　　她颤声说：“小然，别哭，一切都会好起来。如果不嫌弃，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妈妈。”
　　沈长熙拧着的眉终于松开，眼中也多了几分动容。
　　沈寻咳了咳，笑道：“饭都凉了，妈，你到底喂不喂啊？不喂还给我。”
　　林玉湘重新端起碗，“喂，怎么不喂？”
　　乐然接过那一勺粥，咽下去时深吸了一口气，低垂眼睫道：“谢谢。”
　　林玉湘摇摇头，“都是一家人，有什么好谢的？”
　　饭后，林玉湘又与乐然聊了几句，警备区来接的车已经到了，她起身对乐然笑了笑，告辞道：“好好休息，过几天我给你煲汤。”
　　二老走后，乐然愣了好一阵，直到送他们下楼的沈寻回来。
　　沈寻晃了晃手，“然哥，傻了？”
　　乐然一个激灵，不大相信道：“你妈妈接受我了？”
　　“你说呢？”沈寻在他鼻梁上一刮，“她都迫不及待要认你做儿子了，还能不接受？”
　　“哎……”乐然顿了顿，“我得静静。”
　　沈寻好笑地看着他，拿着碗准备去卫生间洗，他突然喊道：“沈队！”
　　“嗯？”
　　“那我，那我……”乐然憋红了脸，艰难地挤出几个字，“那我以后也可以像你一样，喊她一声‘妈妈’么？”
　　沈寻退回来，弓身吻了吻他的额头，“其实你刚才就可以这么喊。”


第五十章 （下）
　　虽然还是打着石膏，但乐然可以下床走动了，也不用总是吃流食，每天输的液也逐渐减少。
　　林玉湘每天都带着亲自煲的骨头汤来看他，说什么吃哪里补哪里。沈长熙待在战区疗养所和老干部们喝茶打牌，林玉湘叫他一起他也不听，却经常牌打到一半以“手气不好”为由开溜，赶去医院接林玉湘回来，“顺便”看一看乐然。
　　他探望乐然时很少说些关心的话，就满病房转转，瞅瞅点滴瓶里还有没有药水，看看乐然脸色是不是比前一日红润，再摸一摸立在床边的拐杖，摆到顺手的位置。
　　有时还会和护士聊两句，叮嘱空调要开得适中，别让病人着凉。
　　他看乐然“不顺眼”，见乐然老是躺床上就生气，说男子汉这么金贵干什么，不就是骨折了吗，多大点事儿？
　　乐然扶着墙活动他也不高兴，板着脸说伤都没好利索走什么走，以后落下病根儿怎么办？
　　他生了一张国字型脸，线条刻板而严肃，丝毫不见长辈的慈祥，只有军旅之人的肃穆。而乐然本就是部队出身，凶的悍的首长不是没见过，此时居然生出几分亲切，被训了也不躲闪，反而挺胸抬头，扯出一个认真中带着点儿天真的笑。
　　沈长熙一愣，别开脸，还咳了两声，拉拉林玉湘的袖子，不耐烦道：“回去了。”
　　“还早，回去看你打牌吗？”林玉湘不乐意，瞪了老头子一眼，指指放在一旁的碗筷勺子，“没事拿去洗洗。”
　　乐然一听就急了，自己用过的碗哪能让沈长熙给洗，一边喊“不用不用，我等会儿自己洗”，一边抓住床边的拐杖想起来。
　　他活动不便，下床一定得有人搀着。一手石膏没拆，一手打着点滴，也根本不可能自己洗碗。林玉湘连忙将他推回床上，沈长熙还真拿起碗筷，冲他冷冷地吼：“给我躺好，站都站不直，还洗什么碗！”
　　说完，恁是走去卫生间“哗啦啦”地洗起来。
　　乐然目瞪口呆地看着林玉湘。
　　林玉湘笑起来，小声说：“他啊，可在意你了，前两天还跟Z战区的人打听过你的情况，人家说你是年轻队员中的‘枪王’，他得瑟了大半天。”
　　乐然脸有点红，眼睛明亮得像落了大片星光。
　　林玉湘爱跟乐然嗑叨沈寻小时候的事，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乐然却听得津津有味。
　　北筱市地处南方，冬天算不上太冷，午后阳光洒在身上，有种暖洋洋的舒服。林玉湘推着他在医院里散步晒太阳，他偶尔会像小孩儿一样跟林玉湘撒撒娇，林玉湘把他当小儿子，心疼他的过去，待他比待沈寻还好。
　　沈寻几乎每次赶来医院，都会看到自己的小男朋友抢了自己的妈。
　　林玉湘身子娇小，扶乐然比较困难，搂着乐然走路活动身体是沈寻的职责。沈寻一到，林玉湘就赶着沈长熙走了，十分善解人意地给两个儿子留足二人空间。
　　乐然底子好，右手和左腿恢复得都比较顺利，沈寻搂着他的时候不太老实，总是趁他不注意时，啄啄他的耳垂。
　　最开始时他会脸红，小声提醒公共场合注意素质。后来他自个儿的黏人劲头上来了，再不顾什么素质不素质，亲过沈寻脸颊，也咬过沈寻唇角，还一副得意洋洋的模样。
　　沈寻很喜欢他得意的表情，明亮又开朗，像永远不会陨落的星星。
　　乐悉的后事是沈寻办的。
　　沈寻将他安葬在骆燏所在的墓园——当然规格没有骆燏那么高。
　　车祸中无辜丧命的出租车司机家属得到一笔巨额赔偿，一部分是李家必须出的，另一部分是沈寻以乐然的名义给的。
　　被废的李司乔后来直接移交检察院，李家靠山已倒，儿子如今成了废人，却屁都不敢放。
　　开春后，林玉湘本来还想留在北筱市，陪乐然直到出院，但沈长熙在军委有要事，夫妇俩不得不赶回北京。
　　离开时林玉湘又捏了捏乐然的手指，笑道：“小然，叫声‘妈’。”
　　乐然早就跟沈寻说过想叫林玉湘“妈妈”，却一直没叫出口，总是喊着“林阿姨”，这会儿脸颊一红，嘴唇动了半天，也没挤出那两个字。
　　沈寻往他后脑上轻轻一削，笑骂道：“叫呗。”
　　他摸摸后脑，嘴角一撇，眼神有点委屈。
　　林玉湘立即心痛起来，责怪沈寻道：“你拍小然干啥！”
　　沈寻翻了个白眼。
　　乐然做了好几秒心理建设，低头小声道：“妈。”
　　林玉湘眼眶一热，俯下身子抱了抱他，颤声道：“赶快好起来，下次再来北京开会，就别跟沈寻住酒店了，妈到时做一桌好吃的等着你。”
　　骨伤恢复是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沈寻住在医院，陪他复健，陪他做任何事。
　　他们的第一次就发生在医院，水到渠成，水乳交融。
　　盛夏，乐然出院了，回到沈寻家里又休养了半个月，初秋时节终于回到了工作岗位。
　　在这之前，高院对梁华、张远亭等48名涉黑涉毒官员做出了宣判。梁、张被判无期徒刑，其余官员也各领各的罪，无人上诉。
　　“长剑”的首长严策让严啸给乐然带句话，说是特种大队欢迎强者，如果乐然有意再入军营，他将为他打开绿灯。
　　沈寻将这话告诉乐然时，乐然眉眼间陡然升起明媚的欣喜，片刻后却稍显遗憾地说：“谢谢严队，但军营的风景我已经错过了，与其回头，不如勇往直前。”
　　严策笑了笑，传话道：“后会有期，相信我们还有合作的机会。”
　　一个周末，沈寻带着乐然去了墓园。两人在乐悉的墓碑前深深鞠躬，直起身子时，乐然用一种低沉却坚定的声音道：“爸，谢谢你。”
　　他们又去了骆燏的独有墓地。
　　进入前乐然夸张地“哇”了一声，盯着沈寻道：“土豪！”
　　沈寻笑了笑，摸摸他的额发，叹息道：“这块地啊，掏空了我和乔儿的所有积蓄。当年我们太年轻，不知道他死于阴谋，唯一能为他做的只有买一块最奢侈的墓地，让他安息。”
　　立在墓碑前，沈寻眸光温存，嘴角也挂着笑，“5年了，快6年了吧，骆燏，害你的人已经被绳之以法，我和乔儿终于为你做了一件真正有意义的事。”
　　乐然抬起右手，敬了个标准的礼，“还有我。”
　　沈寻宠爱地牵过他的手，十指相扣，面向墓碑，“骆燏，这是我恋人，乐然。你放心，我找到真正爱的人了，我想……我能够与他走一辈子。”
　　天气又凉了下来，临江省与北筱市政坛进一步洗牌，沈寻调职省厅，任省厅的刑侦队长，乐然和乔羿却没跟他一同调职，两人都是大伤初愈，继续留在市局侦破各类刑事案件。
　　乐然越来越成熟了，年底破了个沈寻当初都没破掉的陈年积案，从一个小警员升任刑侦中队长，成了与邱羽、徐河长一样的骨干刑警。
　　春节，林玉湘盼着两个儿子回北京团圆，乐然却在年廿八被派去区县破案，实在抽不开身。林玉湘心痛乐然大过年的还在工作，责备沈寻这领导当得“六亲不认”，连自己家里人都不知道护着。沈寻委屈得不行，省厅虽比市局大一头，但他这省厅刑侦队长也不能随便干预市局中队长的工作啊，于是只能在电话里安抚亲妈，保证一定在家做一桌丰盛的年饭，绝对不亏待出差归来的乐然。
　　乐然大年初二才回来，累得饭没吃上，倒是和沈寻滚了一夜床单。
　　初三林玉湘打电话来“查岗”，乐然睡得跟猪宝一样，沈寻笑着说：“嗯，妈你放心，乐然吃饱了，正睡呢……嗯，挺丰盛的。”
　　年后，公安部一纸调令送到市局，乐然看了半天才反应过来。
　　沈寻也知道了这消息，晚上回家亲自为他整理行李，搂着他缠绵了一晚上。
　　那是一张调任公安部特别行动队的调令，被选中的皆是全国最优秀的基层刑警、特警。
　　沈寻这种“非基层”的官儿自然不在其中。
　　乐然是被昭凡推荐的。这响当当的神射手拍着桌跟特别行动队的队长保证：“乐然非常优秀，不优秀你赖我！”
　　分别固然令人不舍，但光明的前途却让人心怀憧憬。
　　沈寻送乐然去机场，在大庭广众下搂着他亲吻，温柔入骨道：“乐乐，注意安全。”
　　当天，严啸就打来电话，说浪迹天涯的严二少要扎根北京了。
　　沈寻不解，“不在山城守着你的昭美人了？”
　　“他调去公安部了。”
　　“他不是一直算公安部的人？”
　　“以前是挂职，这次是彻底调了。对了，他们特别行动队要进行封闭式训练，他和你家乐然同寝。”
　　沈寻这才明白昭凡竭力推荐乐然是为啥，敢情这家伙是想给自己找个伴儿！
　　不过也好——大度的刑侦队长想，有昭凡给罩着，谁吃亏也轮不到乐然吃亏。
　　公安部的封闭式训练远不如部队严格，乐然每天晚上还能和沈寻通话。休息日严啸来接昭凡，时常顺便带他也出去吃一顿。
　　他面上不说，心里其实有点羡慕昭凡，毕竟严啸这二流军文作家跟着来北京了，实在想念的时候能见个面。沈寻肩上却扛着省厅刑侦队长的担子，说不定年后就会升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工作繁忙，无法有事没事就跑来北京。
　　他悄悄嘟了嘟嘴，给沈寻发微信道：“我想你了。”
　　从来就不掩饰喜欢，从来都黏得坦坦荡荡。
　　昭凡晚上不回来，他们玩了一次视频play，结束后乐然害羞了，连着3天没理沈寻，而下一次昭凡夜不归宿，他又没脸没皮地呼叫沈寻，还是那黏糊糊的腔调——“我想你。”
　　沈寻没告诉他自己正在运作的事儿，想到时候给他一个惊喜。
　　封闭训练的最后一周，警员们的通讯设备都被没收了，上面的领导这才透露他们即将执行的任务——突袭一处设在中国内地的大型制毒庄园。
　　线索是梁华在狱中交待的。
　　最近10年来中国禁毒手段越来越成熟，金三角一带的毒品已经很难运向内地，于是他们策划在内地建制毒厂，规避在云南入境的风险。
　　该制毒厂目前已经开始生产，但还没上规模。
　　令人背脊发凉的是，如果梁华等人晚一步被抓捕，那制毒厂就会走入正轨。
　　一旦如此，受毒品所害的人将不计其数。
　　在这个节骨眼上，乐然的老班长被杀，“长剑”得知后强硬插足调查，沈寻与严啸死追李辉……
　　一切都是巧合，也是冥冥之中的注定。
　　就像人与人的相遇，以及蓦然回首的心动。
　　名为“乾坤”的行动获得巨大成功。公安部特别行动队与“长剑”特种大队联合出击，一举捣毁建在内地的制毒基地，击毙17名毒贩，活捉46名。
　　乐然身为狙击手，击毙3人，成功掩护了前方的队友。
　　严策对他赞不绝口，将自己珍藏多年的侦察兵匕首赠与他。
　　公安部为他授奖，他第一时间就把照片发给了沈寻与林玉湘。
　　给沈寻的是——“沈队，看看你男朋友帅不帅！”
　　给林玉湘的是——“妈，我被表彰了。”
　　沈寻回：“帅，帅得我合不拢腿。”
　　林玉湘给沈长熙看，沈长熙绷着脸说“这有什么，想当年我……”
　　话音未落就被林玉湘打断了。
　　不过沈长熙绷着是绷着，心里却是认同乐然的，要不林玉湘也不会听到他可劲儿和老干部们吹自家小儿子立了大功。
　　转眼又是夏天，乐然离开北筱市已经3个多月了，其间沈寻一次都没来过。两人虽然进行过多次视频play，但对热恋的人来说，摸不到亲不着，终归是不够的。
　　心痒得不行，就差没掏出来使劲挠了。
　　月底的汇报会上，特别行动队的队长说，刑侦分队来了一名经验丰富、擅长心理分析的领导，大家欢迎。
　　乐然好奇地看向门口，眼角突然张大，眸底是显而易见的惊讶与欢欣。
　　昭凡撞了撞他，笑道：“哎呦！我的眼要瞎了！”
　　沈寻款步而入，向队员们敬了个郑重的礼，风度翩翩道：“各位好，我是沈寻，原临江省公安厅刑侦队长。从今日起，担任公安部特别行动队刑侦分队队长。”
　　尾声
　　会议结束后，待所有人都离开，乐然才站起身来，一步快过一步地朝沈寻走去。
　　沈寻笑着看他，眼中汇聚着所有的宠爱。
　　乐然扑了过去，“沈队！”
　　沈寻摸着他的发尾，温声应道：“诶，然哥。”
　　番外（零）
　　乐然的病房是双人间，沈寻占了另外一个铺，护士晚上10点之后就不会进来了，门一锁上，和自己的卧室也没什么分别。
　　乐然手不能沾水，洗漱都靠沈寻帮忙，上厕所也得让沈寻扶着那儿，又耻又甜。
　　受伤之后，他连管都不能自己撸，每每在沈寻手上达到高潮，都有种丢脸的感觉。
　　一日躺在床上，春天的小鸟在窗外叽叽喳喳叫个不停，他见沈寻光着上身从卫生间里走出来，心念一动，又说出了那句早就说过的话。
　　“沈队，我想要你。”
　　沈寻笑着靠近，轻轻掰起他的下巴，“然哥，你这手不能撸，腿不能动的，怎么要我？”
　　他脸颊一红，想说“你可以坐上来自己动”，又觉得如果真这么说，那自己的脸皮也太厚了。
　　于是就眼巴巴地看着沈寻，试图传递出“我就是想要你，现在就想要你”的心情。
　　沈寻坐在他床边，右手熟练地探进他裤子里，轻而易举握住那尚未硬起来的性器，轻缓地抚弄两下，眉眼弯了弯，“我有个建议。”
　　乐然舒服地喘了口气，眼睛有些润，“什么？”
　　“你躺着享受，我来要你。”
　　“啊……”乐然咧嘴，鼻子不情不愿地皱了皱。
　　沈寻缩回手，晾着乐然那三两下就被他撩得扬起头的“兄弟”，正经道：“我也不是不让你上，但你现在这样……我怕你右手左腿还没好，左手右腿又给折了，万一把腰也扭了，医生明天问起，我怎么交待？”
　　乐然想了想，觉得是这个理。于是也不扭捏了，好着的右腿向旁边挪了挪，呈双腿打开的姿势，“这样？”
　　沈寻低头笑，“对，就这样。”
　　窗帘拉上，灯只剩一盏，沈寻解开乐然的病号服，从喉结吻到乳尖。
　　乐然敏感，乳尖被含住时，浑身一抖，裸露着的皮肤很快染上情热。打着石膏的手无用武之地，挂着输液管的手却是可以动的。他扶着沈寻的头，喉咙泄出一声低哑的呻吟。
　　沈寻向下一滑，舔了舔他圆润的前端，舌尖故意流连在小口上，恶作剧地向里刺了刺，听得他闷哼一声，才将布着欲望纹路的“小乐”含入嘴里。
　　乐然从未与沈寻之外的人有过肌肤之亲，定力一向不好，那里进入温湿的口腔后就不怎么老实了。他腿与手伤着，但腰部的於伤已经好了，快感从小腹升起，他动情地扭了扭腰，企图在沈寻嘴里插得更深。
　　沈寻从善如流，舌在茎体上一下一下地打转，口腔收紧，手握着下方饱满的囊袋，吞咽得温柔又不失侵略。
　　高潮前乐然身子颤抖，从沈寻嘴里退了出来，长吟着射在他手上，不过床单也未能幸免。
　　沈寻抹了抹手上的精液，笑道：“天然的润滑剂。”
　　乐然满脸羞红，胸口不停起伏，乳尖像两枚最小号的弹珠，硬硬地挺立着。
　　让人一看就想伸手使劲捏一把。
　　沈寻托起他的腰，动作很小心——和打着石膏的病号做爱，这难度也是没谁了。
　　乐然刚释放完，身子有点软，此时却十分配合地拱起腰，左腿支起来，尽量将自己打开在沈寻面前。
　　以前觉得正面张腿的姿势耻辱到不敢想象，真到了时候却做得完全没有心理障碍。
　　面前的是沈寻，他找不到不迎合的理由。
　　沈寻分开他的臀瓣，将糊着精液的手指探了过去，温柔地在那秘境按摩。
　　他整个身子都绷紧了，从未有过的酥麻感与突如其来的紧张就像一阵过境的电，刺激得他连眼睛都花起来。
　　沈寻稍稍用力，两根指头进去了。
　　乐然本能地想夹住腿，闭着的嘴里发出一声吃痛的闷哼，额头上渗出几滴汗水，眼底漫出一波接着一波的渴求。
　　沈寻俯下身子，咬了咬他的耳垂，低声说：“痛吗？”
　　他摇摇头，汗水晃到了眼睫上，像一串明晃晃的眼泪。
　　沈寻吻住他的唇，一边耐心地扩张，一边在他嘴里攻城略地。
　　唇齿纠缠，意识也跟着沦陷。
　　乐然甚至不知道沈寻是什么时候抽出手指，将已然勃起的欲望顶在穴口。
　　沈寻咬着他的唇，半眯着眼，含糊不清道：“我进来了，忍一忍。”
　　他深吸一口气，身体紧张得无法动弹。
　　被刺入的一刻，心脏就像吸满了水的海绵，不管不顾地在胸腔里膨胀，挤压那微不足道的空间，整个人似乎正被一点一点地填满，疼痛自然也是有的，但在那种难以形容的充实感下，疼痛竟然也不那么锐利了，显得温柔又令人着迷。
　　整根没入时，沈寻并没有立即动，而是长时间地吻他，抚摸他半硬的性器，低声唤他的名字——“乐乐。”
　　他那紧咬的后穴终于在海潮一般汹涌的温存下放松下来，呼吸也渐渐平息。他虚起眼，描摹着沈寻的眉眼，张了张嘴，沙哑道：“沈队，我，我想要你。”
　　沈寻又吻他溢出生理性泪水的眼，“我来了。”
　　叫人沉醉的痛与叫人溺毙的快如同滔天的浪潮，带着远方海水的腥甜呼啸而至。
　　沈寻动得并不激烈，极尽温柔地吻着乐然，护着他的腿，却每每恰到好处地撞向他最敏感的地方，在他耳边低喃：“乐乐，舒服吗？”
　　乐然已经说不出话来，颤抖着沦陷在从未经历过的情潮中，思绪清空，视线被涌出的泪水模糊成一圈柔和的光，只看得见沈寻令人安心的轮廓。
　　他们同时释放，沈寻在他身体里，而他在沈寻手里。
　　沈寻并未立即从他身体里退出来，极有分寸地压在他身上，舔掉他脸颊上的泪水，笑着咬了咬他的下巴，沉声道：“乐乐，我要到你了。”
　　乐然射了两次，瘫软在床上，两眼有些失焦。
　　沈寻退出来，那红肿的后穴本能地一收，溢出的精液色情地挂在大腿内侧。
　　乐然整个身子都处于痉挛后的发麻中，自然不知道这情形有多令人难以自持。
　　沈寻打来热水，周道地为他清理干净，又换了新的床单。一切做完后吻了吻他的额头，眼中有些疲惫，也有难以掩饰的满足。
　　和打着石膏的病号做爱难，帮打着石膏的病号清理更难，这一晚上忙下来，沈寻已是腰酸背痛。
　　好在得到了乐然，从心到身，完完全全占有了乐然。


第五十一章 然哥-七夕小剧场
　　乐然在遇到沈寻之前，一直过得土土的。
　　七夕这种节日，对他而言是很正式、洋气的节日。所以他特别重视，早就开始做准备，立志要和沈寻过一个不土的、浪漫的情人节。
　　但是呢，用力过猛和努力错了方向，也是会出问题的。
　　乐然在观察了特别行动队有名的那几对后，得出一个结论：是男人，就要会做菜，会疼另一半。
　　不说那几对，就是他寻哥，虽然在有权有势的家庭长大，也能烧一手好菜。
　　想当初，他寻哥就是这么跟他好上的。
　　他，乐然，不能不是男人！
　　乐然最想请教厨艺的其实是柳至秦，但柳至秦不在首都，他能请教的只剩下昭凡。
　　昭凡一听，把围裙一围，“哥现在就把毕生绝学传授于你！”
　　半个月的时间，乐然都在跟着昭凡学习。不仅学到了厨艺，还学到了哄人的“甜言蜜语”，还学到了梦中情人穿搭。
　　乐然踌躇满志，七夕这天，不让沈寻进厨房，一个人忙到下午两点，最后终于在烧烂了一个锅之后，眼巴巴请求沈寻帮忙。
　　大菜其实已经做好几道了，有鱼有排骨有鸡，乐然输在炸蛋皮上，这号称是昭凡新研究出来的看门菜。
　　沈寻收拾现场，把炸蛋皮改良成了滑蛋卷。
　　这成了七夕盛宴唯一好吃的菜……
　　鱼，腥的。
　　排骨，糊了。
　　鸡，巨他妈辣。
　　乐然端坐：“寻哥，对不起。”
　　沈寻叹气，“没事……”
　　以后不要跟着昭凡学了。
　　乐然有个很可贵的品质，不服输。虽然做菜失败了，但他还学到了其他好男人行为规范。
　　乐然回屋拿来一个薄本子，递给沈寻。
　　沈寻：“？”
　　乐然：“寻哥，这是我给你写的小说。”
　　沈寻：“？？？”
　　你背着我都在干什么？
　　乐然：“在这本书里，你日天日地，你所向披靡，你神挡杀神，你万寿无疆，你……”
　　沈寻捂住乐然的嘴，“乐乐，好了，我知道了。”
　　乐然挣脱出来，眼珠子亮晶晶，“爱一个人，就要让他成为主角，让他开挂……”
　　沈寻气得牙痒，严啸昭凡这两口子！
　　现在充满男友力的饭也吃了，书也收了，沈寻打算带乐然出去玩。
　　乐然翻出上回昭凡给他买的“潮男装”。
　　沈寻把人推回去，换上了男友衬衣。
　　乐然正想问为什么，沈寻说：“这是流行。”
　　乐然马上说：“好的寻哥！”
　　逛街时，沈寻带乐然进了不少男装店，努力将昭凡灌输的“流行”挤出去，提着大包小包准备回去时，乐然突然说：“寻哥，我想去那里打个耳钉。”
　　沈寻：“？”
　　乐然：“基佬都这样的。”
　　乐然还有点不好意思，摸摸脑袋，“打了就不土了。”
　　沈寻：“我们乐乐哪儿土了？”
　　尽管从不认为乐然土，沈寻还是没有阻止乐然打耳钉，还给乐然选了个狼脑袋耳钉。
　　乐然很喜欢，拉过沈寻自拍，拍的时候亲了沈寻一下，小声说：“小狼狗来了，嗷！”
　　几天后沈寻用乐然的手机，发现乐然的浏览记录：现在最流行的男朋友，第一名：小狼狗。
　　沈寻：“……”
　　乐然隔三差五：“嗷！嗷！嗷——”


第52章 特别行动队
　　中秋节，沈寻乐然、昭凡严啸两家凑在一起过节，酒喝得有点多，沈寻这个平时很冷静理智的老狐狸也开始放飞，他和昭凡勾肩搭背地说：“我们特别行动队真就那么留不住人吗？为什么都要走？是首都的房价太高了吗？”
　　昭凡：“我不是还在吗！”
　　沈寻：“到头来就剩下老同学你了。”
　　昭凡：“我们来想个办法，把他们弄回来！”
　　沈寻：“嗯嗯什么办法？”
　　昭凡：“他们喜欢什么，我们就给他们搞什么！”
　　沈寻：“那……他们喜欢什么？”
　　严啸忍不住：“你俩真的喝多了！”
　　乐然举手，“我知道我知道！花崇哥喜欢奥特曼！小柳哥给他买了好多奥特曼！”
　　严啸心想：这里就我一个正常人吗？
　　昭凡和乐然击掌，“下一个，凌狗子喜欢什么？还有他家季小蛇喜欢什么？”
　　乐然又举手：“凌猎哥喜欢麦当劳！带我吃过好多回！季沉蛟哥喜欢什么不知道，但只要凌猎哥回来了，他肯定也会来的！”
　　昭凡摸摸乐然脑袋，“聪明！那就剩下小明和萧老板了。嗯……”
　　乐然：“嗯……”
　　昭凡：“这两个不好对付啊！”
　　严啸：“不是，你们知道他们喜欢什么又怎样？”
　　昭凡：“我们给他们开个店啊！”
　　严啸：“啥？”
　　昭凡：“给花崇开个奥特曼店，卖卡牌卖模型，他要什么给他进什么，反正柳至秦会给钱！”
　　严啸：“……”
　　乐然：“给凌猎哥开个麦当劳！”
　　昭凡：“呃，哪里没有麦当劳呢？”
　　乐然：“那麦当劳城堡？”
　　严啸：“醒醒，人家是直营！”
　　昭凡：“那先开奥特曼店！”
　　沈寻又干了一杯，“开奥特曼店！”
　　严啸头大，“开店不要钱啊？特别行动队出钱？不好吧？”
　　三人齐刷刷看向严啸。
　　严啸：？
　　昭凡：“啸哥，当然是你出钱啊！”
　　严啸：卧槽？
　　昭凡：“沈寻是不是你发小？发小有难你都不拔刀相助啊？”
　　沈寻醉眼朦胧，“就是就是！”
　　严啸服了。
　　昭凡又说：“而且你是我们中最有钱的！你上一本爆了的小说原型还是柳至秦呢！”
　　严啸一把将昭凡抱住，堵住嘴，不让说了。
　　只有乐然很惊讶，“原型是小柳哥啊！”
　　昭凡：“唔唔唔你就说开不开吧！”
　　严啸，“……开！”
　　就这样，四人敲定了开奥特曼店的计划，并将这次行动命名为“拯救沈寻”行动。
　　次日沈寻酒醒了，回忆起昨晚的情形，倒头装死。乐然却很有干劲，“沈队，我们要有奥特曼店啦！”
　　沈寻：“所以你也很喜欢奥特曼是吧？”
　　乐然悄悄脸红。
　　得知严啸要开奥特曼店，花崇果然第一个捧场，还给柳至秦说：“我们不去说不过去！”
　　柳至秦：“嗯嗯嗯这太说不过去了。”
　　凌猎没什么兴趣，奥特曼有什么好玩的，还不如在家里玩季小蛇。他抱住季沉蛟啵啵亲，“是吧小季，我们不去！”
　　但乐然给凌猎说：“花崇哥要请我们吃麦当劳，他只要套餐送的奥特曼，鸡腿给我们吃，好多啊，根本吃不完！”
　　凌猎马上鲤鱼打挺，“我们去！”
　　季沉蛟：……
　　昭凡本来没想好用什么来吸引明恕，明恕喜欢漂亮衣服，总不能让严啸开个商场吧，那也太破费了。
　　严啸：真是辛苦你为我着想呢！
　　可明恕得知凌猎要去，立即跟萧遇安说：“我们也去看看！”
　　萧遇安笑，“又有你的事了？”
　　明恕：“凌猎一个山里来的乡巴佬，我怕他被城里人欺负！柳至秦特别坏！”
　　萧遇安拆穿，“你就是想去逗凌狗子。”
　　奥特曼店开业当天，六人浩浩荡荡杀到。
　　花崇开心坏了，不停和模型合影，并详尽地给柳至秦补课，这是什么，那是什么，讲完了还要考考柳至秦。
　　柳至秦：……这辈子没上过这么难的课。
　　凌猎起初没兴趣，但那只是因为他的童年太过动荡，根本没有机会了解奥特曼，此时一边吃着花崇点的麦当劳，一边跟在花崇后面恶补，学会好几招，还和花崇约好，以后花崇买麦当劳，他吃，玩具归花崇。
　　学成归来，凌猎马上和店里的小学生比划起来，把人家欺负哭了。家长骂道：“你一个大人，怎么和小孩子计较！”
　　凌猎还没来得及开口，季沉蛟拉过他，“来，和我比划，别欺负小孩。”
　　凌猎神秘兮兮地说：“我们去欺负明恕！”
　　明恕觉得这帮人好幼稚，不屑与之为伍，就被凌猎和季沉蛟左右夹击了。他一个人哪里干得过两个，当即喊起来：“哥！救命！”
　　萧遇安笑道：“自己要来，自己解决。”
　　明恕精心打理的头发都被凌猎抓乱了，凌猎还给季沉蛟说：“怪兽就是这样的。”
　　明恕：“……”
　　明恕转身就找哥哥去了。
　　这个奥特曼店的店内活动是卡牌桌游，客人百分之八十都是小学生，花崇凌猎乐然也要玩，于是和小学生拼桌。
　　现在的小学生太厉害了，拿出自己的卡册，金闪闪一片，几个大人运气不好，被小学生卡牌大师狂虐，花崇都输沉默了。
　　柳至秦：“我来吧。”
　　花崇：“你来抽卡？”
　　柳至秦：“我去黑一下系统。”
　　花崇：“不至于不至于！对方都是小学生！”
　　目睹这一切的严啸默默记下，准备加在以柳至秦为原型的小说中——主角霸道黑客XXX，平时是个冷面杀神，但可以为了老婆欺负小学生。
　　一天结束，六人要各回各家了。
　　昭凡震惊，“这都不能留住你们吗？”说完又扯扯沈寻，“这都留不住他们吗？”
　　沈寻今天没喝酒，扭头不看昭凡。
　　只有乐然还给昭凡帮腔，“这么好玩，我都还想玩！”
　　沈寻默默将乐然拉到自己身后。
　　明恕第一个走，“发型都乱了，此地不宜久留。”
　　花崇第二个走，“在这里败给了小学生，再也不来了。”
　　凌猎多玩了一会儿，就在昭凡以为他要留下来时，他抱住季沉蛟啵啵啵，“什么奥特曼，我最喜欢的还是小季哒！”
　　季沉蛟站在奥特曼店门口，膨胀得比最大的那个奥特曼模型都高大。
　　一个月后，因为奥特曼店生意太好，天天被小学生攻陷，严啸狠狠赚了一笔，成为这次“拯救沈寻”行动的最大赢家。